Q_HDHL01-2017猪用配合饲料
Q_JBJY 001-2017水产动物用配合饲料

ICS 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Q/JBJY 岳阳澳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BJY001—2017水产动物用配合饲料2019-4-22发布2019-4-22实施目录前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产品分类 (1)4要求 (2)5试验方法 (11)6检验规则 (12)7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13)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遵循了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
本标准是在Q/JBJY001-2017《水产动物用配合饲料》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修订本标准由岳阳澳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岳阳澳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易新文、王丛莉。
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2017年05月18日。
本标准第一次修订日期:2017年12月24日。
本标准第二次修订日期:2019年4月19日。
本标准报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屈原分局备案。
水产动物用配合饲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动物用配合饲料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以饲料级棉粕、菜粕、大豆粕为主要原料,经粉碎,并与复合多维、复合多矿均匀混合、制粒等加工工艺生产的水产动物用配合饲料的生产、销售和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917.1饲料粉碎粒度测定两层筛筛分法GB/T5918饲料产品混合均匀度的测定GB/T6432饲料中粗蛋白质的测定GB/T6433饲料中粗脂肪的测定GB/T6434饲料中粗纤维的含量测定过滤法GB/T6435饲料中水分的测定GB/T6436饲料中钙的测定GB/T6437饲料中总磷量的测定分光光度法GB/T6438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GB/T6439饲料中水溶性氯化物的测定GB10648饲料标签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GB/T14699.1饲料采样GB/T16764配合饲料企业卫生规范GB/T18246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分光光度法GB/T18823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农业部公告(2001)第168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09〕第1224号《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13〕第2045号《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令2014年第一号《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产品分类产品分为颗粒饲料和膨化饲料。
Q_AEJH-2017猪用配合饲料

ICSQ/AEJH 嘉吉饲料(长沙)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AEJH 002—2017代替Q/ AEJH 002-2016猪用配合饲料点击此处添加标准英文译名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文稿版次选择2019-11-01发布2019-11-01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产品分类 (2)4 要求 (2)4.1 感官指标 (2)4.2 水分 (3)4.3 加工质量指标 (3)4.4 卫生指标 (3)4.5 产品成分指标 (3)4.6 饲料添加剂使用要求 (3)4.7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3)5 试验方法 (4)5.1 感官检测 (5)5.2 水分检测 (5)5.3 加工质量检测 (5)5.4 卫生指标 (5)5.5 产品成分检测 (5)5.6 净含量检测 (5)6 检验规则 (5)6.1 饲料采样 (5)6.2 组批 (6)6.3 检验分类 (6)6.4 出厂检验 (6)6.5 定期检验 (6)6.6 判定规则 (6)7 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保质期 (6)7.1 标签 (6)7.2 产品包装、运输与贮存 (6)7.3 保质期 (6)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
本标准对Q/AEJH 002-2017进行了修订,与原标准相比较主要修订内容是:――增加新产品本标准由嘉吉饲料(长沙)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玲。
本标准其复审周期为三年。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是:Q/AEJH 002-2016。
猪用配合饲料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猪用配合饲料的产品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猪用配合饲料的生产、销售和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_HHZD 001-2019猪、鸡、牛、鱼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

3.4 适用期代号
猪:0-乳猪 1-仔猪 2-小猪 3-中猪 4-大猪 5-普通生长猪 6-怀孕母猪 7-哺乳母猪
鸡:0、1-雏鸡、中鸡 2-育成鸡 3-大鸡 4-产蛋鸡 5-公鸡
牛:0-犊牛 1-育成牛 2-成年乳牛、肉牛
鱼:1-鱼苗 2-幼鱼 3-中鱼 4-成鱼
3.5 特殊代号
S-优质 L-普通 BR- 蛋种鸡料
I
Q/HHZD 001-2019
猪、鸡、牛、鱼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以玉米、豆粕等饲料原料按饲料配方经工业生产的配合饲料;以蛋白质饲料、 矿物质饲料、微量元素、维生素、非营养性添加剂等按一定比例均匀混合的浓缩饲料;为补充以粗饲料、 青饲料、青贮饲料为基础的牛营养而用多种饲料原料按一定比例配制的精料补充料。
1
Q/HHZD 001-2019
LS/T 3409 奶牛精料补充料 LS/T 3410 生长鸭、产蛋鸭、肉用仔鸭配合饲料 SC/T 1077 渔用配合饲料通用技术要求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饲料原料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012 年第 1773 号公告发布、农牧办[2013]11 号通知、 农业部公告 2013 年第 2038 号、2014 年第 2133 号、2015 年 2249 号、2017 年 2634 号修订
Q_LAXW 01-2017畜禽配合饲料

Q/LAXW
六安东方希望动物营养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LAXW 01—2017
代替 Q/LAXW 01-2016
畜禽配合饲料
2020-01-05 发布
2020-01-08 实施
六安东方希望动物营养有限公司 发 布
Q/LAXW 01—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替代Q/LAXW 01-2017《畜禽配合饲料》。 本标准与Q/LAXW 01-2017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本标准调整了肉用仔鹅后期配合饲料(6999填鹅料,用于填鹅肝)营养指标。 本标准由六安东方希望动物营养有限公司技术部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杰、戚名琼。 本标准于2010年01月16日首次发布,于2012年09月20日第一次修订,2013年03月25日第二次修订, 于2014年7月01日第三次修订,于2016年9月10日第四次修订,于2017年4月20日进行第五次修订,于2018 年4月20日进行第六次修订,于2018年8月20日进行第七次修订,于2018年11月7日进行第八次修订,于 2019年04月04日进行第九次修订,于2019年04月18日进行第十次修订。
优质肉鸡前期配合饲料
8610、810H、110H
优质肉鸡中期配合饲料
8611、811H、111H
优质肉鸡后期配合饲料
8612、812H、112H
优质肉鸡育肥期配合饲料
8613
蛋鸡育雏期配合饲料
120
产蛋鸡前期配合饲料
121
产蛋鸡前期配合饲料
820、6318
产蛋鸡中期配合饲料
821、6315、122
产蛋鸡产蛋前期配合饲料
Q_DMZC01-2017乳猪、仔猪、生长肥育猪配合饲料

指标 水分% 粗蛋白质% 粗灰分% 粗纤维%
钙%
产品代号
≤
≥
≤
≤
康美乳猪宝 14.0 20.0
7.0
5.0 0.60-0.90
康美 551
14.0
20.0
8.0
8.0 0.50-1.20
新 552H
14.0 16.5
10.0 10.0 0.50-1.20
总磷% ≥
食盐% 赖氨酸% ≥
0.60 0.30-0.80 1.30
饲料中粗蛋白测定方法
GB/T6434 - 2006
饲料中粗纤维测定Biblioteka 法GB/T6435 - 2006
饲料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6436 - 2002
饲料中钙的测定方法
GB/T6437 - 2002
饲料中总磷量的测定方法 光度法
GB/T6438 - 2007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方法
GB/T6439 - 2007
饲料中水溶性氯化物的测定方法
GB10648- 2013
饲料标签
GB13078- 2001
饲料卫生标准
GB/T14699.1-2005
饲料采样方法
GB/T18868–2002
饲料中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脂肪、赖氨酸、蛋氨酸快速测定 近
红外光谱法
乳猪、仔猪、生长肥育猪、母猪配合饲料代号、名称见表 1
0.90
Q/DMZC 01—2017
c) 停产后再恢复生产时; d) 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检验要求时。 6.5 判断规则 检验如有不合格项,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仍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卫生指 标不允许复检。 监测与仲载判定各项指标合格与否,必须考虑分析允许误差,蛋氨酸+胱氨酸的分析允许误差为 试验测定值双试验相对偏差的 2 倍,其他项目可按照附录 A 执行。 7 标志、包装、运输、贮藏 7.1 标志 应符合 GB 10648 及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7.2 包装 饲料使用内衬无毒塑料薄膜的编织袋包装,出厂时所有包装袋必须干净无污染,不破、不得有 饲料漏出,包装净含量偏差为(40±0.05)kg;(10±0.05)kg;(5±0.05)kg。 7.3 运输 饲料不得使用装过化学药品、煤炭、石灰等未经清理或淋湿未经处理的运输工具装运,运输途 中(包括在车站、码头上)应堆放整齐,有通风并能防止日晒、雨淋、及虫、鼠的措施。 7.4 贮藏 7.4.1 产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的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同储。 7.4.2 饲料袋应离开墙壁堆放,下面有垫板使之离开地面。 7.4.3 码堆不能超过 20 层,堆与堆之间应隔开以便通风,每堆在 1000 包以内。 7.5 在上述贮存条件下,保质期:(6、7、8 月份)45 天,(1、2、3、4、5、9、10、11、12 月份) 60 天。
Q_DLH002-2017畜禽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2
Q/DLH 002-2017 Nhomakorabea4.3.1.2 猪、鹅、牛浓缩饲料全部通过 2.25 mm 编织筛,1.25 mm 编织筛筛上物不得大于 15%。 4.3.1.3 浓缩饲料全部通过 2.50mm 编织筛, 1.25mm 编织筛筛上物不得大于 15%。 4.3.2 配合饲料 4.3.2.1 鸡配合饲料应符合 GB/T 5916 规定。 4.3.2.2 猪配合饲料应符合 GB/T 5915 规定。 4.3.2.3 配合饲料应 99%通过 2.80mm 编织筛,但不得有整粒谷物,1.40mm 编织筛筛上物不得大于 15% 4.3.3 精料补充料
3 术语和定义
3.1 浓缩饲料 由蛋白饲料、矿物质饲料、微量元素、维生素和非营养性添加剂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按
一定比例掺入能量饲料后,能满足畜禽主要营养需要。 3.2 配合饲料
根据动物生长、生产的营养需求,将能量饲料、蛋白饲料、矿物质饲料、微量元素和非营养性添加 剂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可直接饲喂动物。 3.3 精料补充料
精料补充料 99%通过 2.80mm 编织筛,但不得有整粒谷物,1.40mm 编织筛筛上物不得大于 15%。 4.3.4 混合均匀度 4.3.4.1 浓缩饲料混合应均匀, 其混合均匀度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 7%。 4.3.4.2 配合饲料混合应均匀, 其混合均匀度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 7%。 4.3.4.3 精料补充料混合应均匀,其混合均匀度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 7%。 4.4 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 4.4.1 配合饲料常规营养成分应符合表 1~表 3 规定。
Q_JHS 001-2017畜禽毛皮动物饲料

饲料标签 饲料卫生标准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 两层筛筛分法 饲料产品混合均匀度的测定 饲料中粗蛋白的测定方法 饲料中粗脂肪的测定 饲料中粗纤维的含量测定 过滤法 饲料中水分和其他挥发性物质含量的测定 饲料中钙的测定 饲料中总磷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 饲料中水溶性氯化物的测定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饲料中铅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饲料中汞的测定 饲料中镉的测定方法 饲料中氟的测定 离子选择性电极法 饲料中氰化物的测定 饲料中亚硝酸盐的测定 比色法 饲料中游离棉酚的测定方法 饲料中异硫氰酸酯的测定方法 饲料中铬的测定 饲料中恶唑烷硫酮的测定方法 饲料中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检测方法
Q/JHS 001—2017
I
Q/JHS 001—2017
畜、禽、毛皮动物饲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饲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动植物蛋白原料为主,辅以矿物质饲料、维生素、微量元素等按一定比例加工而成 的畜、禽、毛皮动物浓缩饲料以及以动植物蛋白、能量原料为主,辅以矿物质饲料、维生素、微量元素 等按一定比例加工而成的畜、禽、毛皮动物配合饲料。
锦州禾兴饲料有限公司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规定编写。 本标准于2017年09月10日发布,2017年10月10日实施。 本标准替代Q/JHS 001-2014。 本标准为锦州禾兴饲料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由锦州禾兴饲料有限公司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再兴、李铁良。
2
Q/JHS 001—2017 3.2.5 狐狸幼子期配合饲料、狐狸生长期配合饲料、狐狸冬毛期浓缩饲料、狐狸妊娠期配合饲料、 狐狸哺乳期配合饲料、貉幼子期配合饲料、貉生长期配合饲料、貉冬毛期配合饲料、貉妊娠期配合饲料、 貉哺乳期配合饲料、貂幼子期配合饲料、貂生长期配合饲料、貂冬毛期配合饲料、貂妊娠期配合饲料、 貂哺乳期配合饲料、毛皮动物通用配合饲料、狐貉开口期配合饲料。 3.2.6 兔生长育肥期、兔生长期、兔妊娠期、兔泌乳期。
Q_JBSK 002-2017猪用配合饲料

Q/JBSK 岳阳九鼎农牧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BSK 002—2017代替Q/JBSK 002-2013猪用配合饲料2017-12-22发布2018-01-01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产品分类 (2)4 要求 (4)5 试验方法 (6)6 检验规则 (7)7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8)前言本标准根据禽类的营养需要和营养价值表及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结构和编写规则》标准编写。
本标准代替Q/JBSK 002-2013。
本标准由岳阳九鼎农牧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岳阳九鼎农牧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志锋、汪超。
本标准报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本标准于2010年首次发布,2013年7月第一次修订,2015年5月第二次修订,2017年第三次修订。
本标准有效期3年,到期复审。
猪用配合饲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猪用配合饲料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产品代号(商品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销售的猪用配合饲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0648 饲料标签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8.1饲料中亚硝酸盐允许量(适用于猪、家禽、牛羊配合饲料)GB 13078.2饲料中赭曲霉毒素A和玉米赤霉烯酮的允许量GB 13078.3 配合饲料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允许量GB/T 14699.1饲料采样GB/T 20195动物饲料试样的制备GB/T 6435 饲料中水分和其他挥发性物质含量的测定GB/T 6436 饲料中钙的测定GB/T 6437 饲料中总磷的测定分光光度法GB/T 5917.1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两层筛筛分法GB/T 5918 饲料产品混合均度的测定GB/T 6432 饲料中粗蛋白测定方法GB/T 6434 饲料中粗纤维的含量测定过滤法GB/T 6438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GB/T 6439 饲料水溶性氯化物的测定GB/T 8381 饲料中黄曲霉素B1的测定方法GB/T 13091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检验方法GB/T 18246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GB/T 18823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GB/T 18868 饲料中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脂肪、赖氨酸、蛋氨酸快速测定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测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68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45号《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09)第1224号《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3 产品分类产品名称、产品代号、饲喂阶段和添加比例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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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Q/HDHL 邯郸汇龙饲料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DHL01-2017
猪用配合饲料
2017- 04-26发布2017-04-30实施
前言
本标准根据畜禽的营养需要和营养价值表及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结构和编写规则》标准编写。
本标准由邯郸汇龙饲料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波、韩杰、范钦奇。
猪用配合饲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邯郸汇龙饲料有限公司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玉米、小麦、豆粕等原料中加入多种维生素、氨基酸、微量元素经均匀混合制得的猪用配合饲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17.1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方法两层筛筛分法
GB/T 5918 配合饲料混合均匀度的测定
GB/T 6432 饲料中粗蛋白测定方法
GB/T 6434 饲料中粗纤维的含量测定过滤法
GB/T 6435 饲料中水分和其他挥发性物质含量的测定
GB/T 64362 饲料中钙的测定
GB/T 6437 饲料中总磷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GB/T 6438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
GB/T 6439 饲料中水溶性氯化物的测定
GB 10648 饲料标签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4699.1饲料采样
GB/T 16765 颗粒饲料通用技术条件
GB/T 18246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
GB/T 18868 饲料中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脂肪、赖氨酸、蛋氨酸快速测定近红外光谱法GB/T 18634 饲用植酸酶活性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GB/T 18823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GB/T 20195 动物饲料试样的制备
《中国兽药典》(2010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68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45号《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224号《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产品分类
猪配合饲料产品分类见表1。
表1
4 要求
4.1 感官
色泽均匀一致,无霉变、结块及异味、异嗅。
4.2 水分
常喂好II型不高于40%;其它产品4-9月份不高于13.0%,10-次年3月份不高于14.0%。
4.3 加工质量
4.3.1 粒度
粉料:颗粒大小应均匀,99%通过2.80mm分析筛,但不得有整粒谷物;1.40mm分析筛上物不得大于15.0%。
颗粒饲料:应符合GB/T 16765的要求。
4.3.2 混合均匀度
混合均匀度(变异系数)不大于7.0 %。
4.4营养成分指标
产品营养成分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4.5 卫生指标
应符合GB 13078的要求。
4.6 饲料药物添加剂的使用
饲料中添加药物添加剂时,应符合《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的规定,不应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和《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中的药品及化合物。
4.7 营养性添加剂和一般添加剂的使用
饲料中添加营养性添加剂和一般添加剂时,应依据《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规定,使用国家许可生产和经营的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
4.8 净含量
应符合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感官
在正常光线下,感官检测。
5.2 水分
按GB/T 6435或GB/T 18868的规定进行。
5.3 成品粒度
按GB/T 5917.1的规定执行。
5.4 混合均匀度
按GB/T 5918的规定执行。
5.5 粗蛋白质
按GB/T 6432或GB/T 18868的规定执行。
5.6 粗纤维
按GB/T 6434或GB/T 18868的规定执行。
5.7 钙
按GB/T 6436的规定执行。
5.8 总磷
按GB/T 6437的规定执行。
5.9 粗灰分
按GB/T 6438的规定执行。
5.10 水溶性氯化物
按GB/T 6439的规定执行。
5.11 赖氨酸
按GB/T 18246或GB/T 18868的规定执行。
5.12 蛋氨酸
按GB/T 18246或GB/T 18868的规定执行。
5.13 植酸酶
按GB/T 18634的规定执行。
5.14 卫生指标
按照GB/T 13078的规定执行。
5.15 药物饲料添加剂
按《中国兽药典》(2010版)的规定执行。
5.16 检查误差
按GB/T 18823的规定执行。
5.17 净含量
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批次
以一个班次生产的同一批配方产品为一检验批,每批产品均应由公司检验部门按检验规定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6.2 采样
按GB/T 14699.1的规定执行。
6.3 试样制备
按GB/T 20195的规定进行。
6.4 留样
每批样品必须留样,填写留样记录,并至少保存到保质期后1个月。
6.5 检验分类
产品应进行检验,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定期检验、型式检验。
6.5.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观指标、粗蛋白质、水分等。
6.5.2 定期检验
依据《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要求,每周从生产的产品中至少抽取5个批次的产品自行检验主成分指标,检验项目为:粗蛋白质、粗灰分、钙、总磷。
6.5.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全项指标内容。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选取一个代表产品进行型式检验:
a)初次生产时;
b)主要设备、工艺、原料、配方改变时;
c)正常生产每一年或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 检验规则
以本标准的有关试验方法和要求为依据。
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加
倍抽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如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各项成分指标判定
合格或验收的界限根据GB/T 18823执行。
卫生指标不得复检。
如型式检验不合格,应立即停止生产至
查明原因。
8 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保质期
8.1 标签
按GB 10648的规定执行。
8.2 包装
产品外包装采用聚丙烯编织袋或聚丙烯压膜编织袋,内包装用聚乙烯等无毒塑料袋,尼纶线缝口,每袋净含量为20千克、40千克。
8.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
长途运输的车、船应有遮盖、防晒、防雨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运。
8.4 贮存
产品不得露天堆放,不准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不准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存,包装袋与墙之间距离应保持20cm以上。
库房应干燥、遮阴、通风。
8.5 保质期
在遵守本标准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4月-9月保质期为45天,10月-次年3月份保质期为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