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编号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编号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编号一、目的为规范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生产成本,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的出厂检验记录管理。

三、责任部门1. 质量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2. 生产部门负责根据制度要求,提供出厂产品的检验记录;3. 仓储部门负责存档和管理出厂检验记录。

四、记录的内容1. 产品名称和型号;2. 出厂日期;3. 检验项目和结果;4. 检验人员签名和日期;5. 缺陷处理记录和结果;6. 其他相关内容。

五、出厂检验记录的存储1. 检验记录必须按照产品型号和出厂日期进行归档;2. 确保检验记录完整、清晰、准确;3. 对于重要的检验记录,必须进行备份存档。

六、出厂检验记录的保密1. 出厂检验记录属于公司机密,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擅自查阅或复制;2. 对于需要提供给客户或监管部门查看的检验记录,必须经过审批。

七、出厂检验记录的检查和审批1. 质量部门负责对出厂检验记录的合格性进行检查;2. 对于不合格的出厂检验记录,必须进行缺陷处理,直至符合标准要求为止;3. 出厂检验记录必须由质量部门进行审批,确保其合法合规。

八、出厂检验记录的查阅和使用1. 出厂检验记录的查阅必须经过审批,确保查阅人员具有相应的权限;2. 出厂检验记录的使用必须符合管理制度的要求,不能随意篡改或删除。

九、出厂检验记录的归档周期1. 出厂检验记录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留相应的时限;2. 对于没有特定要求的出厂检验记录,根据公司内部规定进行存档。

十、出厂检验记录的销毁1. 对于已经过期或无需保留的出厂检验记录,必须进行及时销毁;2. 对于需要销毁的出厂检验记录,必须进行合规、安全的销毁处理。

十一、出厂检验记录的追溯1. 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客户要求追溯,必须能够迅速找到相应的出厂检验记录;2. 对于需要进行追溯的出厂检验记录,必须进行及时、准确的提供。

十二、制度的修改和审批1. 对于本制度的修改,必须经过公司质量部门的审批;2. 经过审批的修改,必须及时告知所有相关部门,并进行培训、沟通。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产品出厂检验工作,提高公司产品质量,保障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企业内部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的产品的出厂检验工作。

第二章工作责任第三条公司产品出厂检验工作由质量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负责人由质量部经理任命。

第四条质量部门的职责:1. 负责编制产品出厂检验计划,并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2. 合理安排检验人员的工作任务,并指导和监督检验工作的进行;3. 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提出合理的改进措施;4. 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5. 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产品质量情况和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6. 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

第三章产品出厂检验计划第五条产品出厂检验计划根据产品种类、数量、生产工艺、技术要求等因素制定,由质量部门编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产品出厂检验计划包括以下内容:1. 被检产品的种类、型号、名称和数量;2. 检验的基本规定和方法;3. 检验的标准和要求;4. 检验的时间和地点;5. 检验的人员和责任;6. 检验的记录和报告。

第四章产品出厂检验人员第七条产品出厂检验人员由质量部门根据具体需要调派,主要由质量检验员和质量工程师组成。

第八条产品出厂检验人员的基本要求:1. 熟悉产品质量检验的相关知识和技术;2. 具备一定的判定力和问题解决能力;3. 严格按照检验计划和检验标准进行工作;4. 保持检验工作的秘密性;5. 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水平。

第五章产品出厂检验方法和标准第九条产品出厂检验方法和标准根据产品的特点和技术要求确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外观检验:通过目测或使用相关仪器检验产品的外观质量,如表面光滑度、颜色、形状等;2. 尺寸检验:使用相应的测量工具检验产品的尺寸是否符合要求;3. 功能检验:通过模拟产品的正常使用条件,测试其功能是否正常;4. 材料检验:对产品所使用的材料进行化验、测定物理性能等;5. 环境试验:对产品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进行测试,如温度、湿度、振动等。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厂检验工作,保障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的出厂检验工作。

第三条出厂检验是指对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最后一道工序完成后,进行的检验工作。

其目的是确保产品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并能够达到客户的期望。

第四条出厂检验工作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第五条出厂检验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六条出厂检验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产品技术和质量信息。

第七条出厂检验应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检验结果可追溯和可证明。

第八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质量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出厂检验的组织和任务第九条出厂检验的组织和任务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定出厂检验计划,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依据等。

(二)确定出厂检验人员,包括检验员和检验工程师。

检验员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和经验,检验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建立出厂检验档案和记录,包括检验报告、检验记录、检验数据等。

(四)监督和指导出厂检验工作,确保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评估出厂检验结果,提出产品改进和整改意见。

第十条出厂检验的任务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所有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包括检查外观、尺寸、材料、工艺等。

(二)对重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包括检测性能、功能、可靠性等。

(三)对特殊产品进行特殊检验,包括环境适应性、安全性、可持续性等。

(四)对有疑点的产品进行复检,包括重新进行检查、测试等。

(五)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置,包括返工、报废、退货等。

(六)对检验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分析产品质量问题的原因和责任。

第三章出厂检验的流程和方法第十一条出厂检验的流程包括以下环节:(一)接收产品:由仓储部门接收产品,并将其送至检验区域。

(二)检查外观:对产品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颜色、形状、表面等。

(三)测量尺寸:对产品的尺寸进行测量,包括长度、宽度、高度等。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1 目的及适用范围为了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对最终产品的检验。

2 职责2.1质检部化验室负责出厂产品的质量检验。

2.2成品库负责人入库产品的质量、数量的验收和出厂产品的记录管理。

3 产品出厂检验及记录3.1 质检部必须按照《浓香型白酒》GB/T10781.1-2021《固液法白酒》GB/T20822-2007等国家标准、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并符合以下规定:(1)化验室具备白酒企业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依法经检定合格或校准,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完好,齐备并在有效期内;(2)化验室检验人员需具备相应检验能力,经国家职业技能检定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3.2 质量管理部化验室对公司出厂的每批产品进行出厂质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与白酒标准规定的相关检验项目一致。

3.3每一次检验出厂产品质量检验,质量检验员都应做好检验记录,记录及时、完整、清晰、并能准确的反映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

质检部化验室应保存好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出厂检验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检验员等。

3.4质检部化验完成后及时上报检验结果,如判定不合格,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4 产品出厂记录4.1成品库管理员按照《仓库管理制度》对成品酒进行外观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对成品酒的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进行标识。

4.2库房管理员严格按照销售部开具的出库单上的品种、数量进行发货。

4.3库房管理员按规定在产品出库记录上记录购货销售日期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品种、数量、生产日期/批号、生产车间、出库日期等内容。

4.4成品库应保证产品出库记录的及时、完整、清晰,并认真保管,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确保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9000标准系列)、《设备检验规范》等国家标准、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具体要求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参与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

三、责任主体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订,组织对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监督和审核。

2.设备部门负责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填写、整理和归档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最终责任。

四、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内容设备出厂检验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备名称、型号及出厂编号2.出厂日期3.检验日期4.检验结果5.检验人员签名6.领导审核意见五、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和归档流程1.填写设备部门工程师根据设备出厂检验记录表,对设备进行检验,并填写设备出厂检验记录。

2.审核设备部门主管对设备出厂检验记录进行审核,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归档设备出厂检验记录按照设备出厂编号顺序归档,并在每份记录上标注文件编号和生效日期。

4.存档设备部门将设备出厂检验记录存档,并有条件的应制作电子化档案备份。

六、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保管和查询1.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保管设备出厂检验记录存放至设备部门的档案室内,并应严格保密。

2.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查询设备部门应负责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查询工作,任何部门和个人需查询设备出厂检验记录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设备部门同意后,方可查阅。

七、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审核设备部门应每年对设备出厂检验记录进行一次综合性审核,确保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八、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设备部门应对全体员工进行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和遵守本制度。

九、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监督和实施公司内部审核小组应对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工作,提高公司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特制订《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各类产品的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检验记录的登记、保管、归档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出厂检验记录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检验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以便于质量管理和追溯。

第四条本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出厂检验记录的登记、保管、归档、报表统计等方面要求,并规定了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和管理要求。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加强检验记录管理的监督和检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公司管理水平。

第二章出厂检验记录的登记第六条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由专人负责登记,确保每一次检验都能够及时、准确地记录到检验结果。

第七条出厂检验记录的登记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批号、检验日期、检验结果、检验员签名等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第八条出厂检验记录应当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登记,确保各项信息清晰、完整,便于后续的管理和追溯。

第九条登记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随意更改、删除检验记录,确保每一次检验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出厂检验记录的登记应当及时进行,确保产品质量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避免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失。

第三章出厂检验记录的保管第十一条出厂检验记录应当妥善保管,确保记录不遗漏、不遗失,便于随时查询和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检验记录的保管工作,建立完善的保管制度和措施,确保记录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保管人员应当定期对检验记录进行整理和归档,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便于记录的分类、检索和管理。

第十四条出厂检验记录的妥善保管是公司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必须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私自毁坏或丢失记录。

第十五条出厂检验记录的保管应当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确保记录能够长期保存,便于审计和追溯。

第四章出厂检验记录的归档第十六条出厂检验记录应当根据时间顺序进行归档,按照产品型号、批号等信息进行分类管理,便于查询和管理。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模版(三篇)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模版(三篇)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模版第一部分: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出厂前产品的检验工作,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合格率。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出厂前检验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等。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2.1 安全原则检验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确保检验人员的人身安全。

2.2 精确原则检验工作必须准确无误,数据必须真实可靠。

2.3 公正原则检验工作要公平公正,不得有悖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三部分:制度内容3.1 出厂检验安排3.1.1 检验工作由质量部门负责安排,根据产品类型和检验要求制定检验计划,并及时通知相关生产部门和供应商。

3.1.2 检验时间应尽量与生产时间相配合,确保检验能够及时进行。

3.2 出厂检验过程3.2.1 检验工作应由专门的检验人员进行,确保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3.2.2 检验人员应详细阅读产品的技术标准和检验要求,了解需要检验的项目和方法。

3.2.3 检验过程中应准确记录检验数据和结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外观、尺寸、性能等。

3.3 检验报告编制3.3.1 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应及时编制出厂检验报告,并签字确认。

3.3.2 检验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产品信息、检验项目、检验结果、不合格项的处理方法等。

3.3.3 检验报告应保存在电子文件中,并及时归档,方便查阅和查询。

3.4 检验记录的保密原则3.4.1 检验记录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要求进行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向外部人员透露。

3.4.2 检验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并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

第四部分:制度执行4.1 制度宣贯公司质量部门应定期宣传制度内容,确保员工了解和理解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4.2 培训和考核公司质量部门应对检验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4.3 督促执行公司质量部门应定期进行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一、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出厂检验记录是指产品在生产加工完成后,在出厂前进行的全检或抽检项目的检验记录。

出厂检验记录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着产品的质量和生产企业信誉的良好,所以必须建立规范的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二、出厂检验记录的要求1. 出厂检验记录应准确、完整、真实。

记录的内容要真实反映产品的检验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或误报。

2. 出厂检验记录应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记录,包含产品的基本信息、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等内容。

3. 出厂检验记录应按时完成和归档,确保记录的及时性和可查性。

4. 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应有专人负责,负责记录的整理、存储、查询等工作。

三、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内容1. 建立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责任制,明确出厂检验记录的相关责任人和职责。

2. 制定统一的出厂检验记录格式,要求详细、全面,包含必要的检验项目和结果。

3. 出厂检验记录应及时整理、归档,确保记录的保密性和可查性。

4. 出厂检验记录的存档应分门别类,按照产品的类别和时间进行归类,方便后续的查询和使用。

5. 建立出厂检验记录的查询制度,明确查询权限,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 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出厂检验记录的相关要求和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7. 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确保出厂检验记录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执行1.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执行要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不得擅自变更或私自操作。

2.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有疏漏或违规行为。

3. 出厂检验记录的归档和查询要及时、准确,并保证记录的保存完整性。

4. 针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出厂检验记录管理的效果和水平。

五、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监督1.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监督应有专人负责,对出厂检验记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出产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包括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以及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节原则
第一条企业应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一)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
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
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
等记录内容;
(二)企业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
(三)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检查受
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四)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
一致;
(五)企业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
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六)企业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
立并保存比对记录;(七)企业应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


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
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节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第二条出厂检验要求
1、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设置产品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本企业产品出厂检验。

2、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验,抽检所有产品生产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质量指标,保证产品合格率为100%。

3、成品必须做到批批检验,如实填写检验记录、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合格后,由质量检验部门加盖合格签章后方能出厂。

食品生产者不得凭空捏造、涂改食品出厂检验记录。

4、严格出车间产品合格证加贴的管理,对不合格产品,当班检验人员不得发放合格证。

5、对当班检验或复检过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及时报告,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条检验人员要求
企业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检验人员的检验工作须不受任何行政的和其他外界的干扰,确保出具的检验报告客观、公正。

第四条检验记录控制
1、企业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2、质量检验部门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

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归档保存2年以上。

第五条委托检验要求
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第三节检验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第六条企业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使用。

第七条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采购,新购进的检验、测量、试验设备必须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所有检验、测量、试验设备,
由技术研发部建立台帐,统一编号,制定检定计划、操作规程等管理文
件,按检定计划组织委托检定,按期进行内校工作并作好相应记录,按规定
周期进行检定、校准。

本公司不能检定校准的,应送交法定计量检定
部门检定。

第八条属于自校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品控中心应每天做好自校记录,包括设备型号、编号、地点、检验周期、检验方法、验收
准则及发现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第九条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有校准状态标识或经批准的识别记录。

第十条如发现测量过程中失准或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相应部门应检验、测量的结束评定其有效性,并做记录。

对失准的检测设备
及时报技术研发部,有企管部组织维修,维修后需重新检定,合格后方
可使用。

第十一条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
进行正确操作;若新进人员在未参加培训前不准使用仪器检测。

贵重精
密仪器设备要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使用,未经培训或未掌握操作技术
者及未经允许者不得使用。

单位名称:微山县光跃中天食品有限公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