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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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无形资产的管理,保护医院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医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二、无形资产的取得(一)医院取得无形资产应当符合医院的发展规划和业务需求,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当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

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外购无形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入账价值。

购买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四)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五)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分别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无形资产的核算(一)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二)医院应当设置“无形资产”科目,核算无形资产的取得、摊销和处置等情况。

(三)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范文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无形资产管理,提高无形资产使用效益,防范无形资产流失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医院所拥有的、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或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商誉等。

第三条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二、无形资产分类及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无形资产分为以下类别:(一)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

(二)商标权:包括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等。

(三)专有技术:包括技术秘密、配方、工艺流程等。

(四)著作权:包括文学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

(五)土地使用权:包括租赁、购买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六)特许经营权:包括医疗服务、药品销售、医疗器械销售等。

(七)商誉:包括医院品牌、知名度、美誉度等。

第五条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工作由以下部门负责:(一)财务部:负责无形资产登记、核算、报告等工作。

(二)科技部:负责专利、专有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申请、维护、保护等工作。

(三)市场部:负责商标、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申请、维护、保护等工作。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三、无形资产取得、使用及处置第六条医院无形资产的取得、使用及处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取得、使用及处置无形资产,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定。

(二)合理利用:充分发挥无形资产的使用价值,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

(三)保护权益:维护医院及员工在无形资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医院无形资产的取得、使用及处置,应当履行以下程序:(一)取得:各部门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应向财务部提交相关资料,由财务部进行登记、核算。

(二)使用:各部门在使用无形资产时,应按照规定进行登记、使用,并确保其合法权益。

(三)处置:各部门在处置无形资产时,应向财务部提交相关资料,由财务部进行审核、处置。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新版制度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新版制度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一)无形资产旳内部控制避免并及时发现和纠正无形资产业务中旳多种差错和舞弊,保护无形资产旳安全并维护其价值,提高无形资产旳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无形资产是指医院拥有或者控制旳没有实物形态旳可辨认非货币资产,即可以从医院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可以单独或者与有关合同合同、资产、负债一起用于发售、转移、授权许可或其她法律权利旳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涉及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三)无形资产业务波及旳风险1.无形资产业务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也许遭受外部惩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2.无形资产业务未经合适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也许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3.无形资产购买决策失误,也许导致不必要旳成本支出。

4.无形资产使用和管理不善,也许导致损失和挥霍。

5.无形资产处置决策和执行不当,也许导致医院权益受损。

6.无形资产旳会计解决和有关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也许导致医院资产账实不符或资产损失。

(四)在建立与实行无形资产内部控制中,重点对下列核心方面或者核心环节进行控制1.职责分工、权限范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2.无形资产获得根据应当充足合适,决策过程应当科学规范。

3.无形资产获得、自行开发并获得、使用及保护、处置报废等环节旳控制流程应当清晰严密。

4.无形资产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符合基层医疗机构会计制度旳规定。

二、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一)建立无形资产业务旳岗位责任制,明确有关部门和岗位旳职责、权限,保证办理无形资产业务旳不相容岗位互相分离、制约和监督。

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无形资产业务旳全过程。

无形资产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涉及:1.无形资产投资预算旳编制与审批。

2.无形资产投资预算旳审批与执行。

3.无形资产获得、验收与款项支付。

4.无形资产处置旳审批与执行。

5.无形资产获得与处置业务旳执行与有关会计记录。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无形资产的管理,保护无形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无形资产的利用效率,促进医院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拥有的、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无形资产的管理。

二、无形资产的定义和分类(一)无形资产的定义无形资产是指医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二)无形资产的分类1、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

2、特许权类无形资产如医疗服务特许权、经营特许权等。

3、土地使用权4、其他无形资产如医院的声誉、品牌价值等。

三、无形资产的取得(一)无形资产的取得方式1、自行开发医院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应当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

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一定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2、外购外购无形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入账价值。

3、投资者投入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捐赠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捐赠方提供的有关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没有凭据可供参照的,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

(二)无形资产取得的审批程序1、需求部门提出申请,说明无形资产的用途、预计效益等情况。

2、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3、财务部门进行资金预算和效益评估。

4、院领导审批。

四、无形资产的计价(一)无形资产的计价原则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2、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计价。

3、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捐赠方提供的凭据或者同类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计价。

4、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价。

医院无形资产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无形资产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无形资产的管理,提高无形资产的利用效率,确保医院无形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法》、《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无形资产的范围本制度所指的无形资产是指医院所拥有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商誉等;2. 医疗技术、医疗设备研发成果、医疗管理制度、医疗服务标准等;3. 医院品牌、企业形象、企业文化等;4. 医院拥有的其他具有经济价值、使用价值、管理价值等方面的无形资产。

三、无形资产的管理职责1. 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制定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无形资产管理工作,对无形资产进行分类、登记、评估、处置等;2. 相关科室负责本部门无形资产的管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保护、维护等工作进行监督;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的签订和审核工作;4. 审计部门负责对医院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进行审计监督。

四、无形资产的管理流程1. 无形资产的登记与分类:对医院拥有的无形资产进行登记,按照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著作权等类别进行分类;2. 无形资产的评估: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3. 无形资产的使用与保护:明确无形资产的使用范围、使用期限和保护措施,确保无形资产的安全与完整;4. 无形资产的处置:对不再使用的无形资产,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置;5. 无形资产的审计监督:审计部门对医院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监督。

五、无形资产的管理要求1. 加强无形资产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对无形资产的认识和保护意识;2. 严格执行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确保无形资产的安全与完整;3. 加强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提高无形资产的利用效率;4. 加强无形资产的审计监督,确保无形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无形资产是指医院具有所有权或使用权,但不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软件资产、商誉等。

医院为了保障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为其发挥最大价值,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无形资产的管理主体和责任1.医院管理层:负责制定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相关部门:负责医院无形资产的申报、登记、归档、管理和维护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制度规定,合理利用、保护无形资产。

3.医务人员:应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保护意识,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无形资产。

三、无形资产管理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无形资产的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简明实用原则: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应简洁明了,易于操作,能够实际运用。

3.综合管理原则:无形资产管理应结合全院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充分发挥资源优势。

四、无形资产的申报和登记1.无形资产的申报(1)无形资产的申报应由相关部门负责,申请人应提供无形资产的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时应明确无形资产的名称、类别、所有权或使用权情况,以及其他必要的信息。

(3)医院管理层应审核申报材料,确认申报的无形资产确实属于医院,并确定无形资产的管理责任单位。

2.无形资产的登记(1)无形资产登记应由专门的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

(2)登记时应将无形资产的详细信息记录入册,包括资产编号、名称、所有权或使用权情况、取得方式、折旧或摊销情况等。

(3)无形资产登记后,应颁发相应的证明文件,作为无形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凭证。

五、无形资产的保护和维护1.无形资产的保密(1)无形资产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加强保密管理,防止泄漏。

(2)未经授权,不得将无形资产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外部人员或机构。

2.无形资产的授权管理(1)医院无形资产的使用和授权应遵循相关规定。

(2)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无形资产,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3.无形资产的定期评估(1)对无形资产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其价值的准确反映和合理利用。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医院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医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无形资产管理,确保医院无形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财务制度》,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医院拥有或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为医院带来经济利益或潜在经济利益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商誉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及全体员工。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各科室的职责权限。

第五条坚持权责一致、奖惩分明原则,对无形资产管理实行责任制。

第六条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操作原则,确保无形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医院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解释和实施本制度。

第八条医院财务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财务核算、评估和监督。

第九条医院技术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研发、引进和推广应用。

第十条医院行政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登记、备案和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医院各科室负责本科室无形资产的使用和管理。

第四章无形资产取得与处置第十二条无形资产的取得,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确保取得过程的合法性。

第十三条无形资产的处置,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处置过程的合规性。

第十四条无形资产的取得与处置,需经医院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五章无形资产评估与核算第十五条医院应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六条医院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医院相关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无形资产台账,确保无形资产信息的准确、完整。

第六章无形资产使用与保护第十八条医院应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使用管理,确保其发挥最大效益。

第十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无形资产保护制度,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第二十条医院应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保密管理,防止技术泄露。

第七章监督与考核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监督机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一、引言医院作为一家服务于患者的机构,其资产管理是一个关键的环节。

除了物质资产外,医院还拥有大量的无形资产,如品牌价值、声誉、专利权等。

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和保值这些无形资产,制定一套科学的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概述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确保无形资产的价值最大化,并降低相关风险。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医院内部及相关合作方,以确保所有人对无形资产的认识和行为符合规定。

1. 无形资产分类管理无形资产根据其性质和价值可以分为多个类别,如品牌资产、知识产权、技术专利等。

医院需对各类无形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并明确责任人和管理流程。

2. 无形资产评估与保值医院应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以了解其价值及变化趋势。

同时,采取措施确保无形资产的保值,如加强品牌管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技术水平等。

3. 无形资产权益保护医院应建立相关的制度和流程,保护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对于产生的知识产权,应及时申请专利、商标等保护措施,并监测和维护其合法权益。

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侵权行为,建立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

4. 无形资产运营与监控医院需要建立有效的无形资产运营模式,确保无形资产的利益最大化。

同时,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监控,通过数据分析等手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具体措施1. 加强无形资产管理意识医院管理层应加强对无形资产管理意识的培训,确保各级员工充分认识到无形资产的重要性及其管理方式。

2. 设立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医院可以设立专门的无形资产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

该部门或机构负责无形资产评估、保值、权益保护等工作。

3. 建立无形资产台账医院应建立无形资产台账,详细记录和管理每一项无形资产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类别、价值、权益等。

4. 完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医院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明确无形资产的归属、使用、处置等方面的规定,以规范相关活动。

5. 健全监督与考核机制医院应设立监督与考核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估无形资产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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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随着近年来医院的改革发展,积极引进高科技设备,同时相应配备新技术、引进科技含量较高的软件,为加强我院对无形资产的购入、使用、转让等环节的管理,从而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订)》(财政部令第68号)、《医院财务制度》(财社【2010】306号)、《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卫规财发【2006】227号)相关制度
要求,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医院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医院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

无形资产没有物质实体,但具有经济价值,使单位获得收益。

第二条无形资产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第一,不存在实物形态;第二,在较长时期(一年以上)内使用单位拥有较强的获得能力;第三,价值较大,且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三条医院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医院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及其他财产权利等。

第四条本院无形资产的管理,采用财务科统一建账管理,信息科配合的原则。

第二章确认
第五条无形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医院才能加以确认:(1)该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医院;(2)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六条医院应能够控制无形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比如,医院拥有无形资产的法定所有权,或医院与他人签订了协议,使得医院的相关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

第七条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医院时,医院管理部门应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存在的各种因素做出稳健的估计。

第八条医院自创商誉不能加以确认。

第三章计价
第九条购入的无形资产按下列规定计价:
1、购入无形资产的计价:以取得的成本入账,包括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的计价:医院自行研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而形成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支出计价。

开发过程中的研究开发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3、接受捐赠无形资产的计价:按捐赠方提供的资料或同类无形资产估计计价。

第四章财务处理
第十条医院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分期平均摊销。

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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