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完整版)
2024年劳动合同经典版(二篇)

2024年劳动合同经典版关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参考标准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详细信息;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以及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号码;3. 劳动合同的具体期限;4. 明确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 工作时间、休息及休假的安排;6. 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7. 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以及职业危害防护措施;9.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必要事项。
二、劳动合同其他条款1. 试用期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仅可约定一次试用期。
-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应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 服务期条款:-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
-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支付违约金,但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 约定服务期不影响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的正常工资调整。
3. 保密条款: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4. 竞业禁止条款:-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支付违约金。
-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双方约定,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

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1《劳动合同法》规定:(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注意:(一)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四)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2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的规定如下:《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对于这一规定,不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并不完全理解,因而在约定试用期时违反有关规定。
那么,什么是试用期,它有什么作用,劳动合同中如何才能正确的约定试用期呢?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可以二字表明,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约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但是,只要协商约定试用期,就必须遵守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完整版)

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完整版)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完整版)一、背景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用于规范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在签订劳动合,试用期是一项常见的规定,用于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适应能力。
这份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完整版旨在明确双方在试用期内的权益和责任。
二、试用期的定义1. 试用期是指员工正式开始工作之前,由企业对员工进行综合评估和培训的一段时间。
2. 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为三个月,国家法律、行业规定或双方协议可以对试用期的期限进行调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3. 试用期内员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三、试用期的权益和义务1. 企业的权益和义务- 企业有权在试用期内对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适应性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 企业应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培训,帮助员工快速适应工作岗位。
- 企业应向员工提供相关的工作指导和反馈,帮助员工改进工作表现。
2. 员工的权益和义务- 员工应按照合同约定和企业规定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并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 员工应积极参与企业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岗位素质。
- 员工应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试用期期满的处理1. 若在试用期期满前,企业认为员工在工作表现上符合要求,企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正式聘用,并签订正式的三年劳动合同。
2. 若在试用期期满前,企业认为员工在工作表现上存在问题,企业可以延长试用期,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原试用期的一半。
3. 若在试用期期满前,企业认为员工的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企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不予聘用,并终止劳动合同。
4. 试用期满后,无论企业是否决定正式聘用员工,员工均享有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的福利和保险待遇。
五、解除试用期合同的情况1. 在试用期内,若员工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或企业规定,严重损害企业利益的,企业可以立即解除试用期合同。
2. 在试用期内,若员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严重影响工作效果的,企业可以立即解除试用期合同。
劳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规定

劳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试用期和见习期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的试用期和见习期管理。
第三条劳动合同试用期和见习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过程中,为了相互了解、适应和评估而设定的特定阶段。
第二章试用期规定第四条劳动合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用于相互了解、适应和评估的期限。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五条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六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见习期规定第八条见习期是用人单位为了培养新入职劳动者的工作技能、业务知识和综合素质而设定的期限。
见习期期限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九条见习期内的劳动者应当接受用人单位的培训和指导,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见习期劳动者的表现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培训计划和工作安排,确保见习期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第四章试用期和见习期的终止与解除第十一条试用期和见习期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和见习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务聘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

一、试用期定义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正式聘用合同签订前,为了相互了解、适应而约定的考察期限。
试用期一般包括在正式聘用合同期限内。
二、试用期规定1. 试用期期限(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 试用期工资(1)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试用期工资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范围内。
3. 试用期考核(1)用人单位应当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2)试用期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用员工的依据。
4. 试用期解除合同(1)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劳动者;(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试用期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a. 患有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b.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c. 本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部分丧失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d. 劳动者正在接受本单位安排的培训、学习、实习或者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
5. 试用期延长(1)在试用期内,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延长试用期;(2)延长试用期不得超过原试用期的二倍;(3)延长试用期仍需符合上述试用期期限规定。
三、试用期相关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四、注意事项1.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确定试用期期限,不得随意延长试用期;2.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试用期期限、工资待遇等事项;3.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因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侵犯劳动者权益。
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劳动法对于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每一个员工都经历过试用期,所以很多员工都需要了解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推荐的劳动法对于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法试用期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3个月,无试用期。
1年>劳动合同>=3个月,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1个月;3年>劳动合同>=1年,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3年,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动法试用期解除合同规定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法针对滥用试用期的规定(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
具体规定是: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
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的规定新

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的规定新一、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期限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来说:1.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此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内员工的工资标准也有明确的规定,具体来说:1.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高于用人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百分之八十或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条件,或者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情形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解除合同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来说:1.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应当提前三日通知劳动者,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未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规定除了以上提到的试用期期限、工资和解除合同的规定外,劳动合同法还对试用期的一些其他方面做出了规定:1.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如果用人单位多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多次约定试用期,那么试用期条款只适用一次,不能反复使用。
2.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这是因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时间比较短,不需要约定试用期来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该工作。
劳动合同法2023年完整版【最新】(2023范文免修改)

劳动合同法2023年完整版【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法律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境内的劳动关系。
第二条法定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三条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尊重劳动者的人权和基本权利,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权益。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重要条款。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可以以口头、书面、形式定,但应当以书面形式存档。
第六条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可以因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辞职或解雇等原因终止。
第二章工时第八条工时标准工时标准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每日工作时间、每周工作时间、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安排。
第九条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对超过法定工时的工作进行加班费补偿。
第十条弹性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并经过双方同意,设立弹性工作时间制度。
第三章休假第十一条年休假劳动者每工作满一年,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十二条带薪病假劳动者因病需要请假的,享受带薪病假。
第十三条婚假、产假和陪产假劳动者结婚、生育子女的,享受带薪婚假、产假或者陪产假。
第十四条丧假劳动者因直系亲属或者配偶的去世,享受带薪丧假。
第四章劳动报酬第十五条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六条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七条工资保密用人单位应当保护劳动者工资的保密,并在劳动合同中对工资保密条款进行约定。
第五章劳动保护第十八条安全生产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安全保护设施。
第十九条职业病防护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病侵害。
第二十条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投保工伤保险,对因工伤造成的劳动者伤残、死亡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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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米米上班族〗)两种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这是因为违约金有担保的性质,只适用于财产关系而不适用于劳动关系所属的人身关系。
供稿:天津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芦海蕾第四篇:毕业生实习期试用期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规定毕业生实习期试用期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08年颁布了新的劳动法,里面并没有“见习期”一词,条文采用的是“试用期”,最长是六个月。
见习期是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转为国家干部编制前而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计划经济时期人事制度下的做法。
但必须明确的是见习期制度只适用于国家分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适用通过双向选择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我们国家自50年代起以行政规章的形式开始实行见习期制度。
如1981年10月4日国家教委、计委、劳动人事部联合发布的《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其中的第26条规定:“毕业生分配到达工作岗位后,实行一年见习的制度。
见习期满后,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的转正定级。
考核不合格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延长见习期仍不合格的,按定级工资标准低一级待遇”。
1987年7月22日发布的《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分配工作后,原则上都要安排到基层见习。
见习期为一年。
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有关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
有些行业的人才,需要更长时间的实际锻炼,可以在见习期满后自行安排。
”因此从性质上看,见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
国家规定,原为教龄在一年以上的民办教师;考取高等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仍从事教师工作的,可不实行见习期;原为工龄在一年以上的全民或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考取高等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可不实行见习期;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到企事业单位工作,不实行见习期。
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为该毕业生填写《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转为正式干部申报表》,向人事部门办理干部身份转正手续,确定行政级别,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聘任相应职务。
如果见习期满,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可予以辞退,由学校重新分配工作。
随着时间的推移,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式发生很大的变化,1997年3月24日国家教委发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毕业生就业实行“供需见面及双向选择”,原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同时废止。
有关原见习期制度的《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暂行办法》等已经失去了有效性。
事实上,由原国家教委和原劳动人事部制定的关于高校毕业生见习期的制度,明确针对的都是毕业后由国家或者政府分配工作的毕业生。
原劳动部在1996年的复函也重申了见习期的问题,但针对的也是分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虽然国家有关部门并没有明文废止见习期制度,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的建立形式发生着变革,高校毕业生由国家分配工作的制度已经基本消亡,因此高校毕业生见习期制度也失去了立足的根基,已形同虚设。
在我国现阶段,已经不实行高校毕业生分配工作的制度,因此原来的见习期制度已基本不适用。
高校毕业生(劳动者)与企业通过市场招聘等双向选择而建立的劳动关系,则其行为受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障政策调整,用人单位不应以见习期制度为由来设法规避劳动法(广义的)规定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当前许多的国有企业仍旧要求毕业生执行见习期制度,由于这类企业一路由计划经济时期走来,被计划经济时期政策的束缚也较多。
但是不论如何,见习期制度明确只适用于国家分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而不适用通过双向选择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在当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毕业生就业政策明确的情况下,企业如仍以实行见习期为名要求通过市场招聘形式而录用的毕业生实行长达1年的试用期,是混淆概念、变相延长试用期的违法行为。
参考资料: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201X年1月17日对见习期制度的答复性解释编者认为,即便最长,也只能是毕业证前算实习期,发毕业证后签劳动合同,按试用期最长6个月算,6个月后,必须决定是否转正。
第五篇: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甲方聘用乙方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试用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__________________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二、在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治理规定及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发放。
四、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五、乙方在试用期内,不享有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
六、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5日左右发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个月时,按月工资比例折合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若工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日顺延发放。
七、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将根据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论处。
九、在试用期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或计件工资总额),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
十、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规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
乙方应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全额的赔偿责任。
十一、在试用期内,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十二、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当月内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且缴纳五险一金。
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予以解雇。
十三、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起生效。
十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日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附送:劳动合同辞职报告劳动合同辞职报告第一篇:希望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辞职报告尊敬的各位领导:本人申请提前解除与住六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感谢公司五年多以来对我的培养,本人自xx年8月来公司以后,自认工作勤勤恳恳,积极努力,服从领导安排,但是五年来的工作未能够得到领导的充分肯定,至今仍是一名普通科员,为此本人深感自责。
自本人成家以后,尤其感到收入低微,不足以维持家用,年近30的我深感压力重大。
另外,我家住房山区,距离单位50余公里,因此不得不每天早上6点出门坐车,晚上7点半才能到家,加之现岗位工作强度大,既要经常跑现场、查安全,又要审核设备资料、及时完成设备的登记备案工作,使我感到身心俱疲,实在是力不从心,加之睡眠不足,身体处于严重的亚健康状态。
现本人的劳动合同即将于201X年8月6日到期,鉴于以上情况,本人希望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望领导能理解我的实际困难,予以批准,万分感谢。
第二篇:合同到期后辞职报告合同到期后辞职报告尊敬的公司领导:您好,我个人的上一份合同已经于201X年12月份到期,在此,我怀着复杂的心情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不准备再续签下一份合同。
希望公司能允许我在两到三周内离职。
我于xx年年从学校毕业就来到了公司,在此期间学到了很多的东西,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在此,我对在公司得到的一切帮助和进步深表感激!转眼三年多过去了,我一直很喜欢公司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氛围,也很珍惜同事之间的友谊。
但是现在,由于我个人的一些原因,我不得不怀着复杂的心情下定决心,准备离开公司。
可能一个新的环境能够让我在工作上更进一步,也或者我目前的学识水平不足以达到更高的平台,我需要再次到学校寻求深造。
总之,以目前我手上的工作和公司的状况来看,现在离职,目前对我和公司来说,可能都是一个比较的好的机会。
希望公司领导能都仔细考虑我的申请并同意。
第三篇:合同到期后辞职报告范文尊敬的公司领导:您好,我个人的上一份合同已经于201X年12月份到期,在此,我怀着复杂的心情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不准备再续签下一份合同,合同到期后辞职报告范文。
希望公司能允许我在两到三周内离职。
· 我于201X年从学校毕业就来到了公司,在此期间学到了很多的东西,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在此,我对在公司得到的一切帮助和进步深表感激!转眼三年多过去了,我一直很喜欢公司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氛围,也很珍惜同事之间的友谊,辞职报告《合同到期后辞职报告范文》。
但是现在,由于我个人的一些原因,我不得不怀着复杂的心情下定决心,准备离开公司。
可能一个新的环境能够让我在工作上更进一步,也或者我目前的学识水平不足以达到更高的平台,我需要再次到学校寻求深造。
总之,以目前我手上的工作和公司的状况来看,现在离职,目前对我和公司来说,可能都是一个比较的好的机会。
希望公司领导能都仔细考虑我的申请并同意。
感谢您阅读合同到期后辞职报告这篇文章,如果您对本文有什么建议,可以在下面点击,同时您也可以查看其他朋友的评论。
本栏目右方有其他更多辞职报告范文。
第四篇:合同到期后通用辞职报告尊敬的公司领导:您好,我个人的上一份合同已经于201X年7月份到期,在此,我怀着复杂的心情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不准备再续签下一份合同,合同到期后通用辞职报告。
希望公司能允许我在两到三周内离职。
我于xx年从学校毕业就来到了公司,在此期间学到了很多的东西,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辞职报告《合同到期后通用辞职报告》。
在此,我对在公司得到的一切帮助和进步深表感激!转眼三年多过去了,我一直很喜欢公司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氛围,也很珍惜同事之间的友谊。
但是现在,由于我个人的一些原因,我不得不怀着复杂的心情下定决心,准备离开公司。
可能一个新的环境能够让我在工作上更进一步,也或者我目前的学识水平不足以达到更高的平台,我需要再次到学校寻求深造。
总之,以目前我手上的工作和公司的状况来看,现在离职,目前对我和公司来说,可能都是一个比较的好的机会。
希望公司领导能都仔细考虑我的申请并同意。
第五篇:到期不续订劳动合同即视为辞职的通知到期不续订劳动合同即视为你辞职的通知书先生女士:您与我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我司已通知你维持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但你至今不与公司续订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