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规章制度管理规定模版.
中央企业规章制度清单模板

中央企业规章制度清单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央企业运行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清单。
第二条中央企业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秉承市场化运作、法治化管理、政府监管、社会责任的原则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中央企业及其子公司。
第四条中央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中央企业应当加强党的建设,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中央企业应当建立科学、健全的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和管理机制。
第七条中央企业应当建立高效的领导班子,确保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第八条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防范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中央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升员工素质和能力。
第十条中央企业应当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决策能力。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中央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企业资产安全和经营稳定。
第十三条中央企业应当加强对市场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做出科学决策。
第十四条中央企业应当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第十五条中央企业应当加强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共同发展。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十六条中央企业应当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及时发现、评估和应对各类风险。
第十七条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反腐倡廉制度,拒绝腐败行为。
第十八条中央企业应当关注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员工的身心健康。
第十九条中央企业应当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二十条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二十一条中央企业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二十二条中央企业应当定期评估经营业绩,优化经营结构。
第二十三条中央企业应当公开经营数据,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中央企业及其员工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五条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中央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国家相关部门进行法律监督。
国有公司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国有公司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公司,是指国家出资设立或者国家控股的公司。
第三条国有公司应当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注重效益的原则,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四条国有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职责,确保公司决策科学、运营规范。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国有公司应当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各自履行相应的职责。
第六条股东会主要负责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公司经营管理。
第七条董事会主要负责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日常管理,执行股东会的决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第八条监事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股东会。
第九条经营管理层主要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策,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出资与股份第十条国有公司出资人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公司的债务和责任。
第十一条国有公司股份转让应当遵循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二条国有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股份管理制度,明确股份的发行、转让、回购等程序和条件。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国有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人事、生产、销售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国有公司应当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遵守国家财务法律法规,确保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第十五条国有公司应当注重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第十六条国有公司应当加强市场营销,拓展业务领域,提高市场份额。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国有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
第十八条国有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司运营合规。
第十九条国有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管理工作进行评价。
第六章信息披露与透明度第二十条国有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众披露公司信息。
公司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模板范文10篇

公司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模板范文10篇公司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模板精选篇1为了适应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本公司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增强江西分公司的总体素质,加强企业的管理体系,为今后江西分公司能适应组建行业集团公司开拓性的发展需要,体现企业制度管理和自我约束力,根据江西分公司的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制本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出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的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自身的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6.公司实行“绩效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
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与奖励。
7.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1.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拟稿,文件形成后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
2. 业务文件已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经理审核签发。
3. 以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4.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送结果。
国企规章制度文案范本简短

国企规章制度文案范本简短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管理和运作,提高经济效益,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其制定、修改和解释由企业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加强内部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员工的权益,促进企业稳健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国有企业应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营管理模式。
第六条董事会负责企业的决策和管理工作,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的监督,职工代表大会负责代表职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第七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五年,连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八条监事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和监事组成,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连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由企业职工选举产生,代表职工参与企业重大事项决策,任期为三年,连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确保企业的经济效益稳步提升。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确保企业资金安全。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实行市场化经营,注重品质提升,提高产品竞争力。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加强技术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对企业经济状况进行监控。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盈利能力,确保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依法纳税,履行社会责任,维护企业形象。
第五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应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技能水平,激发员工工作热情。
第十九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和谐。
第六章纪律管理第二十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纪律管理制度,强化员工纪律教育,提高员工自律意识。
国有企业规章制度

国有企业规章制度【篇一:国有公司(企业)基本管理制度】国有公司(企业)基本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一、为适应公司全方位规范化科学管理,做好公司文件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文件是传达方针政策,发布公司行政规章制度、指示、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信息的重要工具。
因此,必须认真做好文件的管理工作,有效地为公司发展服务。
三、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发扬深入调查、联系群众、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文件质量和处理效率。
四、文件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
公司文件由总经办统一发放、传递、用印、保管和立卷归档。
第二节文件分类一、规定。
发布重要的行政规章制度,采取重大的强制性行政措施,用“规定”。
二、决定、决议。
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定”。
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的事项,用“决议”。
三、通知。
转发上级机关文件,批转下级文件,要求下级办理和需要共同执行的事项,用“通知”。
四、通报。
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信息,用“通报”。
五、请示、报告。
向上级请求批示与批准,用“请示”。
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六、批复。
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七、函。
商洽工作、询问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用“函”。
八、会议纪要。
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与会者共同遵守的,用“会议纪要”。
档案管理制度档案是全面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各项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实现今后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依据。
特制定本方法,各部门必须按本制度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一节档案范围公司各种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软件、图片、音像、实物等都必须立卷、归档。
其中,文件包括:规划、计划、技术资料、工程资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会议纪要、项目方案、合同协议、内外行文等。
第二节档案分类及编号一、档案按其内容及关联部门可分为六大类:1 、行政类2 、财务类3、人事类4 、业务类5 、工程类6 、拓展类二、机要档案须在档案编号后注明:绝密、机密、秘密。
国企规章制度模板范本大全

国企规章制度模板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确保企业正常运作,提高企业经营效益,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国有企业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章程和相关制度,维护企业形象和利益。
第三条国有企业员工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的工作原则。
第四条国有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应当积极主动,团结协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国有企业员工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与企业发展保持同步。
第六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尊重上级领导和同事,坚决执行领导的决定和安排。
第七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维护公司的机密性,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重要信息。
第八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挪用、私分和损坏公司的资产。
第九条国有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应当独立思考,勇于创新,提出合理建议和改进方案。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国有企业总经理办公室所有。
第二章人事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员工应通过正规程序录用,不得采取任人唯亲或其他不正当手段。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员工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
第十三条若国有企业员工有辞退、开除或降职等处理情况,须由企业人事部门审核并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按时完成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否则将被视为违纪。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制度和纪律,不得擅自请假或旷工。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无故缺岗或私自离职。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不得擅自脱岗或擅自调整工作职责。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岗位职责,不得违规私营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九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
第二十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积极参与企业内部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国有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者,将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国企规章制度墙画模板

国企规章制度墙画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企员工的行为,维护国企的正常运作秩序,提高国企的整体素质和形象,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企所有员工。
第三条国企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得违反。
第四条国企员工应当遵守职业操守,恪尽职守,忠诚履行职责,维护国企的利益。
第五条国企员工应当保守国企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国企的商业机密。
第六条国企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七条国企员工应当爱护国企的财产,不得私自挪用国企资金。
第八条国企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不断提升综合素质。
第九条国企员工应当相互尊重,团结协作,共同推动国企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岗位责任第十条国企员工应当按照国企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第十一条国企员工应当保持岗位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
第十二条国企员工应当保持工作效率,不得拖延工作,不得偷懒刁难。
第十三条国企员工应当保持工作质量,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国企员工应当遵守国企的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国企员工应当遵守国企的保密制度,不得私自泄露国企的商业机密。
第十六条国企员工应当遵守国企的纪律规定,不得违反纪律,不得私自行为。
第三章工作秩序第十七条国企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不得无故缺勤,不得旷工旷课。
第十八条国企员工应当遵守国企的考勤制度,确保自己的考勤记录真实有效。
第十九条国企员工应当遵守国企的假期制度,不得擅自请假,应当按照规定请假。
第二十条国企员工应当遵守国企的加班制度,不得擅自加班,应当按照规定加班。
第二十一条国企员工应当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卫生,不得擅自乱扔垃圾。
第二十二条国企员工应当遵守国企的文明礼仪,不得言语粗鲁,不得打闹嬉戏。
第四章纪律处分第二十三条国企员工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国企的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第二十四条纪律处分的形式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级、合同解除等。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_规章制度_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xx年10月28日通过,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第三条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第四条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其他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五条本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第六条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七条国家采取措施,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
第八条国家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体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第九条国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
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制定。
第十条国有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二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第十一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