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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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性炭吸附去除VOCs工艺技术要求

活性炭吸附去除VOCs工艺技术要求

活性炭吸附去除VOCs工艺技术要求一、重点控制的VOCs物质2019年6月26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有明确重点行业需重点控制的VOCs物质。

类 别重点控制的VOCs物质O3前体物 间/对二甲苯、乙烯、丙烯、甲醛、甲苯、乙醛、1,3-丁二烯、三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等PM2.5前体物 甲苯、正十二烷、间/对二甲苯、苯乙烯、正十一烷、正癸烷、乙苯、邻二甲苯、1,3-丁二烯、甲基环己烷、正壬烷等恶臭物质 甲胺类、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二硫化碳、苯乙烯、异丙苯、苯酚、丙烯酸酯类等高毒害物质 苯、甲醛、氯乙烯、三氯乙烯、丙烯腈、丙烯酰胺、环氧乙烷、1,2-二氯乙烷、异氰酸酯类等二、活性炭吸附去除VOCs工艺技术要求项 目工艺技术要求废气收集风速 2019年6月26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

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

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2020年6月23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印发<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 米/秒,达不到要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风机、增设烟道风机、增加垂帘等方式及时改造。

2021年5月25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征求<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便函〔2021〕217号): 检查废气收集系统是否在负压状态下运行、输送管道是否有可见的漏风情况,若处于正压状态,应对输送管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

2022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北京

2022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北京

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的产品分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标准的实施。

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桥梁和护栏的涂料与胶粘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25 色漆、清漆和塑料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GB/T 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GB/T 6750 色漆和清漆密度的测定比重瓶法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 18582—2020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T 20740 胶粘剂取样GB/T 23985—2009 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差值法GB/T 23986—2009 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 33372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T 34682—2017 含有活性稀释剂的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建筑物 building用建筑材料构筑的空间和实体,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各种活动的场所。

[来源:GB/T 50504—2009,2.1.4]注:例如,住宅、办公大楼、厂房、仓库、商场、体育馆、展览馆、图书馆、医院、学校、机场、车站、剧院、教堂等。

3.2构筑物 construction为某种使用目的而建造的、人们一般不直接在其内部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工程实体或附属建筑设施。

[来源:GB/T 50504—2009,2.1.5]注:例如,桥梁、铁塔、碑塔、电视塔、护栏、电力设施、石化设施、近海设施等结构。

3.3建筑类涂料 architectural coatings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桥梁和护栏,起保护、装饰作用的涂料。

T_CECS10039-2019《绿色建材评价-墙面涂料》标准解读——基于评价认证活动的指标与要求

T_CECS10039-2019《绿色建材评价-墙面涂料》标准解读——基于评价认证活动的指标与要求

T/CECS10039-2019《绿色建材评价-墙面涂料》标准解读——基于评价认证活动的指标与要求发布时间:2022-10-09T03:48:15.697Z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2年6月第11期作者:汤潇[导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汤潇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上海 210108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建材工业的节能降耗要求不断提高,对生产过程中的资源能源控制,环保要求达标等进行了更加严格的控制,建材行业正在走上绿色转型之路。

为促进我国绿色建材标准体系发展,推动绿色建材认证实施,发布绿色建材评价系列标准发布实施51项,且已作为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技术依据指导绿色建材认证评价活动。

T/CECS 10039-2019《绿色建材评价-墙面涂料》标准,就是绿色建材评价系列标准化标准中的一项重要标准。

关键词:绿色建材评级墙面涂料认证环境属性资源属性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建立的国推认证制度,是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据绿色建材的内涵要求,绿色建材产品指标选取遵循“全生命周期理念+代表性+适用性+兼容性+绿色高端引领+分级评价”的原则,围绕行业转型升级、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民生消费热点需求等,重点关注产品的资源、能源、环境、品质等四大属性,实现了生命周期多要素指标的有机融合。

正是基于这种生命周期协同,也更好地挖掘了产品生命周期减碳潜力,具有显著的低碳属性。

我国的涂料产业在上下游产业的推动下日益壮大,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率。

我国房地产行业、建筑装修业的发展,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对建筑涂料的需求。

同时,伴随着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筑涂料市场在城市和农村均有很大规模的发展空间。

正因为这样,生产产品质量更好、资源能源节约、环境污染少的高附加值产品,是目前涂料行业的最主要的趋势,因此获得绿色建材分级产品认证证书正成为涂料行业的主流需求。

《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sz

《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sz

深圳市经济特区技术规范《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送审稿)编制说明《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起草工作组二O一六年十二月目录1 工作简况 (1)1.1 任务来源 (1)1.2 工作过程 (1)2 规范制定的意义 (2)3 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3)3.1编制原则 (3)3.2 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 (3)4 行业概况 (3)4.1 涂料产品市场发展概况 (3)4.2 深圳市工业涂料使用产业的调研 (4)5 国内外涂料产品VOC限量标准现状 (7)6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9)6.1 标准适用范围 (9)6.2 标准结构框架 (9)6.3 术语和定义 (9)6.4 技术要求指标的确定 (9)6.5 试验方法 (11)6.6 测试数据的验证 (12)7 实施本标准的可行性及社会环境效益分析 (13)7.1 技术可行性分析 (13)7.2实施本标准的社会环境效益分析 (13)8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 (14)9 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14)10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14)11 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15)12 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15)13 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15)14 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15)1 工作简况1.1 任务来源2013年深圳市第一次挥发性有机物(V 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VOC)污染普查报告结果显示,深圳市2013年VOC年排放总量为12.2万吨左右。

其中,有机溶剂使用是我市VOC排放的首要来源,排放量占比达53.9%;主要贡献行业为家具制造、电子制造(含印制电路版制造)、塑胶制品和印刷业,其VOC 排放量分别为1.1万吨、1.0万吨、1.0万吨和0.9万吨,约占有机溶剂使用源VOC 排放总量的60%以上。

一方面,《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深府办[2013]19号)第三十条要求,2015年6月底前,研究制定涂料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特区技术规范,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第三部分第(四)项15条要求禁止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在新、改、扩建工业涂装项目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另一方面,2016年我国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第四十六条规定“工业涂装企业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但其中没有对“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进行定义。

广东省重点VOCs行业分级规则

广东省重点VOCs行业分级规则

附件1广东省重点VOCs行业分级规则(征求意见稿)一、炼油与石化(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C2511)、其他原油制造(C2519)、有机化学原料制造(C2614)、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C2651)、合成橡胶(C2652)及合成纤维(聚合)体制造(C2653)工业企业。

1(二)绩效分级指标表5-1 炼油与石化行业绩效分级指标差异化指标 A 级企业 B 级企业 C 级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严格按照《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2015)和《广东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技术规范》开展LDAR工作,按要求完成周期性泄漏检测与修复,建立LDAR信息管理平台。

企业LDAR建档结果经专业机构评估并通过验收,企业历史检测数据和维修数据、质量控制数据经环境管理部门抽查合格。

严格按照《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和《广东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技术规范》开展LDAR工作,按要求完成周期性泄漏检测与修复。

未达到A、B级要求。

工艺有机废气1、工艺有机废气全部收集并引至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并采用燃烧工艺(包括直接燃烧、催化燃烧和蓄热燃烧)进行最终处理,或送工艺加热炉、锅炉、焚烧炉直接燃烧处理。

2、符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排放限值要求。

1、工艺有机废气全部收集并引至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2、符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排放限值要求。

2020年工业涂装行业VOC排放控制指导手册

2020年工业涂装行业VOC排放控制指导手册

2020年⼯业涂装⾏业VOC排放控制指导⼿册2020年⼯业涂装⾏业VOC排放控制指导⼿册2020年6⽉⽬录第1部分其他⼯业涂装V OCs 排放控制技术指南 (1)⼀、源头削减 (1)(⼀)含VOCs 原辅材料 (1)(⼆)喷涂⼯艺 (2)⼆、过程控制 (2)(⼀)储存 (2)(⼆)转移和输送 (3)(三)调配 (3)(四)喷涂 (3)(五)流平 (4)(六)⼲燥 (4)(七)清洗 (4)(⼋)回收 (4)(九)⾮正常⼯况 (5)三、末端治理 (5)(⼀)喷涂、晾(风)⼲ (5)(⼆)烘⼲ (5)(三)调配、流平(含闪⼲) (6)(四)清洗 (6)(五)⾮正常⼯况 (6)四、排放限值 (6)五、监测监控 (6)六、台账记录 (7)(⼀)⽣产设施运⾏管理信息 (7)(⼆)污染治理设施运⾏管理信息 (7)附件:常见有机化学品25℃下的饱和蒸⽓压参考表 (8)第2 部分VOCs 相关标准内容要点 (11)⼀、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内容要点 (11)(⼀)标准 (11)(⼆)内容要点 (11)⼆、⽆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解释说明 (16)第3 部分VOCs 末端治理技术选择与运⾏维护要求 (23)⼀、治理技术适⽤范围 (23)⼆、治理设施运⾏维护 (29)三、治理设施台账记录 (37)(⼀)设施运⾏管理信息 (37)(⼆)⾮正常⼯况信息 (38)(三)⽇常维护信息 (39)第4部分重点⾏业V OCs 排放监测技术指南 (40)⼀、监测内容、指标、频次的确定 (40)(⼀)监测内容的确定 (40)(⼆)监测指标的确定 (41)(三)监测频次的确定 (41)1、排污单位⾃⾏监测的频次 (41)2、监督帮扶抽查监测的频次 (41)⼆、排污⼝规范化设置要求 (42)(⼀)排污⼝规范化设置的通⽤要求 (42)(⼆)采样位置要求 (43)(三)采样平台要求 (44)(四)采样平台通道要求 (44)(五)采样孔要求 (45)三、监测要求 (46)(⼀)⼿⼯监测要求 (46)(⼆)⾃动监测要求 (48)1、⾃动监测的安装等管理要求 (48)2、⾃动监测的关键技术要求 (49)四、监测记录 (50)(⼀)⼿⼯监测的记录要求 (50)(⼆)⾃动监测的记录要求 (50)第1 部分其他⼯业涂装VOCs 排放控制技术指南⼯业涂装是指为保护或装饰加⼯对象,在加⼯对象表⾯覆以涂料膜层的⽣产过程。

水性涂料中有机挥发分(VOC)测定方法

水性涂料中有机挥发分(VOC)测定方法

水性涂料中有机挥发分(VOC)测定方法摘要论述了国家标准(GB 18582—2001)、行业标准(HBC 12—2002)在VOC含量的计算以及测试方法的差异,VOC的测定偏差,标准的适用范围。

介绍国外检测低VOC涂料的方法标准,并利用ISO,DIN标准方法对低VOC含量的涂料进行测试比较。

VOC值作为限制某类产品对环境污染,保护环境的一项指标,在许多标准中列为被检项目之一。

2001年我国对内墙涂料的VOC含量制定了强制性限量标准(GB 18582—2001),国家标准的实施推动了内墙涂料朝着无害化方向发展。

但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市场上出现越来越多的低VOC含量的水性涂料,按现有标准检测VOC其结果误差很大。

因此如何选择合适的测试方法来准确地表征水性涂料VOC含量是目前要解决的问题。

现就国家标准(GB 18582—2001)、行业标准(HBC 12—2002)在检测中所遇到的问题,V0(3的测定偏差以及标准的适用范围作如下讨论。

1 不同的标准由于VOC定义不同而引起V0C值的差异内墙涂料的国家标准(GB 18582—2001室内装饰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与行业标准HBC 12—200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由于其对VOC含量的定义不同,同样的产品因采用不同的标准计算出的VOC含量相差很大,消费者无法从中判别那一种产品厦有利于人身安全及环保。

它们的差别体现在VOC含量的计算公式上,国标GB 18582—2001及GB 50325—2001对内墙涂料VOC含量的计算公式为VOC=(V—VH2O)×ρ样×103,此种方法的VOC含量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与样品体积的比值。

而国家环保103,这种方法与美国ASTM D 3960—0l 对VOC含量的定义和计算方法相同,均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与扣除水份后的样品体积的比值。

供应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 管控说明(2020新要求)

供应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 管控说明(2020新要求)
溶剂型胶粘剂:以挥发性有机溶剂为主体分散介质的胶粘剂。根 据 GB 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的定义。
清漆:透明的涂料。根据 GB/T 5206-2015《色漆和清漆 — 术语 和定义》的定义。
水基型胶粘剂:以水为主体分散介质的胶粘剂。根据 GB 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的定义。
•印刷油墨(GB38507-2020)将于2021年4 月1 开始执 行
4.受管控的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使 用者要求
1.组建能够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合规性要求 负责的团队
2.人员要求 a资深行政领导/助 理: 厂级经理
b 团队: 产品一致性/管理员,环境健康安全, 品质, 工程人员
5.受管控的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库 存台账
供应商 挥发性有机 化合物 (VOC) 管控说明
1.受管控的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材 料
•涂料和油漆 •印刷油墨 •胶粘剂 •清洗剂。
1.受管控的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材 料定义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
GB 30981-2020《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将VOC 定义为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 机化合物。
9.受管控的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 试报告要求
供应商提交的检测报告必须是在提交日期之前的两年内生成的报告。检 测的材料必须是均质材料。
GB 38507-2020《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s) 含量的限 值》将 VOC 定义为在 101.3 kPa 标准压力下,任何初沸点低于 或等于 250℃ 的有机化合物。
GB 38508-2020《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将 VOC 定义为在 101.3 kPa 标准压力下,任何初沸点低于或等于 250℃,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 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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