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文本资料
城建档案的整理及库房的管理(WORD9页)【范例】

城建档案的整理及库房的管理一、城建档案的整理:城建档案的整理统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城市建设档案分类大纲》的标准。
1、城建档案的分类:城建档案分类的目的:是为了进行城建档案实体的分类、整理、排架和组织馆藏,力求反映城建档案的专业特点,即适用于现有档案的实际需要,也为今后档案种类的增加和内容的发展留有扩充的余地,便于今后档案更好的利用。
《桂林市城建档案分类大纲》的编制是以建办档1993(103)号建设部办公厅文件《城市建设档案分类大纲》(修订稿)为依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来制定的,共分为18个大类,102个属类,分别是:A综合类:(5个属类)B城市勘测类(6个属类)C城市规划类(6个属类)D城市建设管理类(5个属类)E市政工程类(6个属类)F公共设施类(6个属类)G交通运输工程类(4个属类)H工业建筑类(11个属类)I民用建筑类(8个属类)J名胜古迹、园林绿化类(7个属类)K环境保护类(4个属类)L城市建设科学研究类(4个属类)M县(村)镇建设类(3个属类)N人防军事工程类(2个属类)O水利防灾类(3个属类)P工程设计类(8个属类)Q地下管线类(9个属类)R声像类(5个属类)所有档案以卷为单位,一卷一号,文字资料以1.5CM为一卷,图纸以3CM为一卷。
档号由大类号、属类号、项目号、工程号、案卷号构成。
大类号用英文字母表示,属类号、小类号、项目号、工程号、案卷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属类超过10个同位类目时,按计算机的管理模式采用10进制,项目号、工程号、案卷号之间用短横“-”分隔。
例如:民用建筑类住宅第3252个工程项目第二个工程第一卷的档号为:I0100 -003253 -002 -001↓↓↓↓↓大类号属类号项目号工程号案卷号建设档案的分类原则:遵循城市建设相对独立活动的完整职能范围,统一标准进行分类,既保持档案自然形成的形成规律础,又符合今后档案利用的习惯,要有广泛的适用性和包容性,便于保存、检索和利用。
城建档案整理方案范本

城建档案整理方案范本(原创版)目录一、引言二、城建档案整理的重要性三、城建档案整理方案的制定四、城建档案整理方案的具体内容五、城建档案整理方案的实施与监督六、结语正文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和整理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
城建档案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如何科学、规范地整理和管理城建档案,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城建档案整理的重要性城建档案整理工作是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科学、规范地整理城建档案,不仅可以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有效的依据,还可以为城市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市环境的保护提供重要的支持。
三、城建档案整理方案的制定为了规范城建档案的整理工作,深圳市档案局制定了《深圳市城建档案整理规范》,该规范结合了《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等标准规范,以及本市的实际情况。
四、城建档案整理方案的具体内容城建档案整理方案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整理范围:包括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和图表等。
2.整理标准:按照《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感理规范》等标准进行整理。
3.整理流程: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环节。
4.整理要求:要求档案的整理工作要科学、规范、及时、完整。
五、城建档案整理方案的实施与监督为了确保城建档案整理方案的顺利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档案整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档案整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能力。
六、结语城建档案整理工作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范文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范文城市建设档案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为了规范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制定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本文将就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范文进行探讨和撰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推动城市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建筑工程、市政设施等方面的档案。
第三条城市建设档案应当依法、准确、完整、安全、方便地保存、利用和管理。
第四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应当坚持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原则,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
第五条城市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构,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第二章档案的建立和归档第六条城市建设项目开始之前,相关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前期工作的调查、研究和规划。
其中涉及的重要资料和文件应当做好备案工作。
第七条前期工作的资料和文件应当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随时进行更新和完善,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城市建设项目完工后,相关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档案的整理、归档和备案工作。
第九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应当按照归档规定的文件类别和文件编号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和高效检索。
第十条档案的备案工作应当按照备案规定的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档案的保存和利用第十一条城市建设档案应当根据档案价值和保存期限,进行分类和分级保存。
第十二条档案的保存应当采取防火、防鸡鼠、防潮、防盗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城市建设档案的利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规范利用和服务功能的发挥。
第四章档案的管理和监督第十四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城建办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建办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建办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等。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二)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水平;(三)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环节;(四)保密管理:加强档案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城建办设立档案室,负责全办档案管理工作。
档案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办公室负责人兼任。
第五条档案室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和实施档案管理制度;(三)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工作;(四)负责档案的鉴定、修复和保护工作;(五)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六)负责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七)负责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各类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二)准确性: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三)及时性:及时收集档案,避免档案流失;(四)完整性:确保档案材料齐全、完整。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内容、形式、载体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立卷归档:按照档案的保存价值、历史关系等进行立卷归档;(三)编目索引:编制档案目录和索引,方便查阅;(四)标识清晰:档案标识清晰,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二)环境适宜:保持档案室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虫、防火、防盗;(三)技术保障: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档案保管水平;(四)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建设工程竣备后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及内容

建设工程竣备后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及内
容
城建档案管理是指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档案进行管理、整理、保存和利用的过程。
建设工程竣备后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及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竣工档案的整理和归档: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项目的
各类档案进行整理、编制目录,并按照规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归档保存。
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验收报告、竣工图册等相关资料。
2. 档案管理系统的建立和完善: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
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3. 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和电子化管理:建设单位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
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和电子化管理,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和安全性。
4. 档案的保管和安全:建设单位应当建立档案的安全保管制度和措施,确保档
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防止档案的遗失、损坏和篡改。
5. 档案的利用和开放:建设单位应当积极利用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为城市规划、管理和发展提供参考和支持,同时也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向社会公众开放部分档案信息。
总的来说,建设工程竣备后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及内容需要建立完善的档案
管理制度和规范,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管理和利用,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为城市建设和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建设单位应当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促进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可持续性和规范性。
城建档案管理员的工作总结范文

城建档案管理员的工作总结城建档案管理员是一个经常被人忽视但却极为重要的职务。
作为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者,城建档案管理员要负责所有与城市建设相关的档案的管理、保管、整理、使用和服务工作。
这项工作需要管理员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务实的工作态度,而他们所做的工作也一直处于默默无闻的状态之下。
今天,本文将走近城建档案管理员的工作生活,探究这个岗位的特点以及其工作内容与方法,并总结出成长经验和心得体会。
一、工作特点城建档案管理员的工作显然是一个重复性的体力活儿,也成为了许多人眼中的“无聊”工作。
工作中往往需要管理员忍受长时间的站立、翻阅档案、整理文件、打印文件等重复性的工作,这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而且由于档案数量多、文件种类繁多,管理员必须要具有高度的耐心和细致的观察能力,对每一份文件都要一丝不苟地处理。
作为城建档案的管理者,他们还需要配合外部单位或部门的工作进行档案更新,组织整理前置资料并提供服务、答复相关问题等。
这是职责上的重要一环,尤其是在部门之间需要密切协作的情况下,管理员必须耐心解答和负责调配工作。
二、工作内容1、档案管理城建档案管理员的工作重心就是档案管理。
档案是保留文化遗产的载体和记录人文历史的重要途径,对档案的管理和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
当管理员接收新档案进馆时,他们需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鉴定并编制档案目录,制作档案标签,规范档案编号,为档案设立存档位置,同时负责管理好档案室环境的卫生、空气流通等工作,让每份文件都得到合理的保护和充足的空间。
管理员还需要对档案室进行巡查,检查档案是否受潮、发霉、腐朽等情况,确保档案以保持完整性和准确性。
2、档案利用服务城建档案管理员除了管理档案外,还需要提供各种档案服务和咨询。
对于一些需要研究或资料的单位或个人,管理员需积极与之沟通,了解其研究内容、目的等信息,从档案室中找到合适的档案并提供给他们。
如果档案的原件被借出,管理员还需要保留备份件以备不时之需。
管理员的工作除了要注重档案管理本身,还要为需要调用档案的人提供必要的服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总则1.为了规范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保障城市建设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各级城市建设档案馆和部分相关单位。
3.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应遵循保密原则,依法严格进行保密管理。
二、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真实性原则:城市建设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城市建设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2.有序性原则:城市建设档案应当按照一定的原则和顺序进行组织和管理,保证档案的整体性和连续性。
3.便利性原则: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应当方便参与者查询和利用,提供必要的服务。
4.保密性原则:城市建设档案中的涉密信息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密管理。
5.审计性原则:城市建设档案应当具备审计的可行性和权威性,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审计工作。
三、档案管理的组织架构1.建立城市建设档案馆作为档案管理的主要机构,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服务工作。
2.建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具体的组织和实施。
3.建立档案管理人员队伍,按照相关要求,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档案管理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四、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全面地收集和整理城市建设活动的档案资料。
2.收集和整理的档案资料应当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目体系进行组织和管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检索的便利性。
3.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应当按照一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档案的保管与利用1.档案馆应当建立相应的档案保管设施和设备,确保城市建设档案的安全、完整和稳定性。
2.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档案及时交至档案馆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可追溯性和真实性。
3.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查询和利用的服务制度,提供必要的档案查询和利用服务。
4.档案利用需要经过审批,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运用,不得用于违法违规的活动。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3篇)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城市建设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城市建设档案包括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土地利用、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等相关档案。
第三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开、便捷的原则,坚持信息化管理和实体档案管理相结合,推行电子档案管理。
第四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体制,完善档案管理规范和制度,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
第五条所有涉及城市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档案管理义务,配合城市建设档案的保存、利用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网络和信息系统,提供便捷的档案查询和服务。
第二章城市建设档案的归档和整理第七条城市建设档案应按照内容、用途和形式分类归档,建立清晰的档案目录和档案库房。
第八条城市建设档案的整理应遵循整理原则和程序,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档案整理计划和进度安排,确保按时完成档案整理任务。
第十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档案鉴定和鉴定委员会,对重要的城市建设档案进行鉴定和评估。
第十一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档案检索和查阅制度,提供便捷的档案查询和服务。
第三章城市建设档案的保存和利用第十二条城市建设档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保存和利用。
第十三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档案的复制和备份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档案查询和利用服务。
第十五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创新服务方式,推广档案数字化和在线查询等技术手段,提高档案利用的便捷性。
第四章城市建设档案的保密和安全第十六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档案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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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一、城建档案整理工作的意义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它是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真实记录,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依据。
城建档案工作包括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等六项工作环节,每个环节在技术档案工作中有着不同的地位与作用,城建档案整理工作是城建档案工作的基础。
1、城建档案整理工作是城建档案业务建设的中心环节:城建档案六项工作环节中,收集是城建档案工作的起点,利用是目的,即通过利用工作充分发挥城建档案的作用。
要想使城建档案便于利用,必须对收集来的城建档案进行科学的整理,正确的鉴定,确切的统计,妥善的保管,在城建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中,整理是中心环节,是进行鉴定、统计、保管等工作的基础。
2、整理工作是城建档案能够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提供城建档案为规划、建设、管理服务是城建档案工作的目的。
从城建档案业务本身来说,整理工作是城建档案能够发挥作用的前提。
因为城建档案是我们为生产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服务的物质条件,我们的任务就是通过各种方式提供城建档案为利用者服务。
城建档案的好、坏,科学、不科学,将直接影响提供利用。
二、城建档案整理工作的内容城建档案整理工作,一般经过两个过程:即归档前城建文件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后城建档案的整理工作。
从理论上和认识上应该明确:两者既有密切联系又有互相区别,具体的工作内容各不相同。
1、归档前的整理工作。
即城建文件材料的形成者,尚未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之前所进行的整理工作,其主要内容和任务包括:(1)、对城建文件材料进行鉴别。
其内容包括:对城建文件材料完整性的鉴别,准确性的鉴别、属性的鉴别(区分城建专业文件材料、城建政务文件、城建资料)、保存价值和保管期限的鉴别等。
(2)、将城建文件材料组成保管单位。
保管单位也称案卷,案卷是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其形式有卷、册、袋、盒。
组成的保管单位应是一组具有有机联系的、有一定数量界限的、保存价值和秘密等级基本相同的城建文件材料。
(3)、对保管单位进行编目。
其内容包括:编张(页)号、填写案卷卷内目录、填写案卷审核备考表、填写案卷封面等。
2、归档后城建档案的整理工作。
即城建档案移交到城建档案馆(室)之后的整理工作。
其主要内容包括:对城建档案的保管单位进行检查、分类、编制档号和登记著录目录卡片等。
以上两个过程,符合城建文件材料及城建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也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档案部门如能及时协助与指导,就可达到整理的最佳效果,确保城建档案的质量。
但是,由于部分城建单位尚未把城建档案工作纳入技术工作程序,这两步工作由城建档案馆(室)一家承担了。
这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应该的。
在建馆初期由于城建单位业务不熟、人员不够,承担部分初期整理工作是可以理解的,但从长远考虑这两步工作应当分开,这样才有利于保证城建档案的质量。
三、城建档案整理的原则城建档案的整理,应依据《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89)、《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及《城市建设档案案卷质量规定》(建办[1995]697号)等规范或文件的规定进行。
城建档案整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遵循城建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和保持城建档案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分门别类,便于安全保管和提供利用。
1、第一步整理工作必须由城建档案文件材料形成单位来做。
因为城建档案是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城市建设专业很多,各专业既有其本身的客观运动规律和科学程序,也有直接形成者根据客观实际的发展和创造,真正掌握这个“自然形成”和“有机联系”的,只有直接形成者。
因此,由城建文件材料的直接形成者承担第一个过程才是科学的。
也就是说,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由建设单位收集整理,监理文件由监理单位收集整理、施工文件由施工单位收集整理。
2、第二步整理应由城建档案馆(室)来做。
这就要求档案工作人员学习档案管理理论和掌握城市建设各专业的活动规律和程序。
首先要对城建档案形成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其次,要拟订科学的分类方案和一系列的编目形式。
通过再整理,即第二个整理过程,达到安全保管和方便利用。
任何人为地、主观地拆散这种自然规律,都是违背科学、脱离实际的。
3、整理工作要有利于安全保管和方便利用。
安全保管和方便利用是整理工作达到的最终目的。
在整理过程中,要根据各类城建档案不同载体的特点,从有利于安全保管和方便利用出发,把需要不同保管条件的城建档案,分别加工整理、专门保管,而不能绝对地为联系而组合在一起。
一套城建档案在整理、编目时,应在保持联系的前提下,对其中的蓝图、底片、胶片、照片、模型等另编保管号,分别专门保管;对不同密级(秘密、机密、绝密)分别组卷,对机密以上案卷要专人专库保管,保证安全,避免发生泄密;整理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方便提供利用,所以不能“为联系而联系”,有利于安全保管和方便利用,才是整理工作的最终要求。
四、城建档案案卷的排列1、组成城建档案的案卷是由一组具有有机联系、价值大体相同的城建文件材料组合而成的一种档案保管单位。
就一个建设项目或一个科研课题的全部城建文件材料,可以组成一个案卷,也可根据材料的多少分别组成若干个案卷。
组织案卷应符合下列要求:(1)、案卷必须是有内在联系的城建文件组成,最大限度内保持卷内城建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性。
(2)、案卷最好是保存价值相同的文件材料,少量保存价值不同的文件材料要以方便利用出发,不要强行分开,在鉴定保存价值时保存价值小的服从保存价值大的。
(3)、绝密的文件材料如有可能单独组成案卷,少量密级不同的文件材料要从方便利用出发,不要强行分开,确定密级时,密级低的服从密级高的。
(4)、案卷内城建文件材料有一个相对的数量界线,凡是组成案卷必须便于保管,方便查找利用,力求整齐划一、美观。
经过长期实践和研究,案卷厚度以100-150张基本图幅厚度或3cm左右为宜,不要超过4cm。
2、组织案卷的主要方法:城建文件材料之间的联系是多方面的,因此组织案卷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通常的方法有:(1)、按单位工程组织案卷。
即一个小型单位工程形成的城建文件材料不多时,可组成一个案卷。
在群体大型建设项目中,也应按单位工程(子项)组织案卷,如一个单位工程城建文件材料较多时,可按其“有机联系”分成数卷,但一个单位工程的城建文件材料不能与另一个单位工程的城建文件材料混合组卷。
(2)、按专业组织案卷。
即按照城建文件材料所涉及的专业分别组织案卷。
如一个大型单位工程形成的图纸很多,可按其专业分别组成建筑、结构、暖卫、和燃气、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工艺等案卷。
(3)、按问题性质组织案卷。
即按照城建文件材料反映的不同性质的问题分别组织案卷。
如一个大型综合建设项目可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五部分,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按建设程序、专业、形成单位等组卷;监理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施工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竣工图可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4)、按地域(或图幅)——单位名称组织案卷。
这一方法在城市建设管理中应用广泛。
如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建设用地、测绘勘察管理等多采用行政区划或地形图幅进行城建文件材料的组卷。
(5)、其它还有按名称、时间、作者等特征,分别组织案卷。
总之,城建文件材料种类繁多,类型和载体复杂,在具体运用时,可根据城建文件材料的具体情况,选用既能保持城建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又便于城建档案管理和使用的方法。
3、案卷内城建文件材料的排列(1)、科研课题文件材料按形成时间排列,按准备阶段、研究实验阶段、总结鉴定阶段、成果申报奖励和推广应用等时间阶段排列。
(2)、建设工程文件材料大体按建设程序排列(3)、竣工图按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电气排列(4)、设备文件材料按依据性材料,设备开箱验收、设备安装调试、设备运转维修、随机图样排列,随机图样可单独组卷。
(5)、城建管理性文件材料按问题、时间、地区、重要程度排列(6)、其他排列:(a)按重要程度排列。
按城建文件材料重要程度的高低依次进行排列,重要的排在前面,次要的排在后面。
(b)按时间排列。
即按城建文字材料形成的时间或其内容反映的时间进行排列。
(c)按城建文字材料之间的逻辑关系排列。
这主要是指来文和复文,复文在前,来文在后;正文和附件,正文在前,附件在后;正本和原稿,正本在前,原稿在后。
(d)图文材料混合排列的一般文字在前,图纸在后。
五、城建档案组卷的要求1、组卷要遵循城建文件材料形成规律,保持案卷内城建文件材料的系统联系并便于保管利用。
2、城市规划、管理、建设工程科研项目文件材料应按专业性质,结构阶段等分别组卷。
3、报送市城建档案馆的材料必须是原件。
4、案卷内城建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并有完整的签章手续。
5、案卷内城建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反映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活动真实内容。
6、案卷内的文件制作材料和书写材料必须能长期保存。
应采用不易褪色的墨水书写,不得使用红色墨水、复写纸、铅笔和圆珠笔等。
7、案卷内文件材料书写字迹要工整,图样整洁、线条清晰。
六、案卷装订要求1、案卷可采用装订和不装订两种形式。
文字材料卷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
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装订结打在背后;装订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要符合210mm´297mm标准。
图样材料可不装订,将卷内封面、目录、卷内备考表三件用棉线在左上角斜面装订在一起,放在案卷之首。
案卷内小于A4幅面的文件要用A4纸衬托.2、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的要求折叠成A4幅面(210mm×297mm)为标准,折叠成手风琴式,图标栏外露,不装订。
3、案卷装订必须除掉金属物。
七、城建档案编目城建档案编目是通过一定的形式按照一定的要求,固定城建档案系统整理成果,揭示城建档案内容和成份的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1、编写案卷页号。
编页号(或张号),就是将案卷内每一张城建文件材料(不含封面、目录、备考表)都编上顺序号,目的在于固定排列次序,便于统计数量,便于保护查找。
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材料编写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材料,正面编在右下角,背面编在左下角。
折叠后的图纸,页号一律编写在右下角,采用阿拉伯数字“1”开始依次逐张编号。
某些成册城建文件材料,自成一卷,在形成时已有编号时,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可不另编页号,但出现不连贯时仍需重新编页号。
2、填写卷内目录。
卷内目录是每一份城建文件材料的明细表,对保管和使用案卷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