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与审批法律服务
70_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课件

取 ⑤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⑥主持人确认该应价后继续竞价;
得 ⑦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主持 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程 ⑧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序 竞买人不足三人,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底价 时,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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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二、实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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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土 一、概述—征地
地
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是国有土地使用
使 权证;通过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临时证件是建设用地批准
用 书。
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 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
的 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取
征地是指项目选址用地为集体土地,按照法定的程序报
取 作日);
得 ④缴纳征地管理费、复垦费、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2 个工作日);
程 ⑤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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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二、实施程序
地
(4)收费标准:征地管理费、复垦费、新增建设用地
使 使用费的收取标准参见附录六土地开发费用一览表。
用
(5)应注意的事项,划拨土地的范围仅限于:
取 牌开始日前 20 日发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公布招
得 标拍卖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 地点。
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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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二、实施程序
地
使 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用 ⑴ 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
⑵ 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
权 设计要求; ⑶ 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
(完整版)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所需文件

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所需文件
一、立项申请(市发改委需甲级资质,区发改委需有资质)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申报单位情况
2、拟建项目情况
3、拟选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
4、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6、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7、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产业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项目申报单位在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时,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附送相关部门出具的如下有效文件:
1、市发改委节能专篇批复(一式五份)
(1)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公共建筑项目;
(2)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居住建筑项目.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的意见;
3、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经营性项目,需要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需要进行交通影响分析评价的项目,应提供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交通影响评价文件的意见(边缘集团、卫星城及重点地区,建筑规模超过5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建项目及超过10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
6、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资质批复及资质证书;
7、资产负债表
8、工程技术人员名单(姓名、性别、技术职称、证书、编号)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0、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11、企业税务登记证书
12、建设单位出具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招标基本情况表
1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开发流程(详细版)

房地产开发流程(详细版)房地产开发流程(详细)第一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法律程序一、内资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设立1、公司设立准备2、申请资质等级审批3、申请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4、办理工商注册登记5、办理税务登记二、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6、申请批准项目建议书7、办理企业名称登记8、送审合资或合作合同、章程9、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10、办理企业登记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相关税费1、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费2、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费3、企业法人年度检验费4、补、换、领证照费第二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法律程序1、选定项目,签定合作意向书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3、申报规划要点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5、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6、申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关税费1、可行性研究费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第三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法律程序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1、申报选址定点2、申报规划设计条件3、委托作出规划设计方案4、办理人防审核5、办理消防审核6、审定规划设计方案7、住宅设计方案的专家组审查8、落实环保三废治理方案9、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批10、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11、委托地质勘探12、委托初步设计13、申报、审定初步设计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政配套14、征求主管部门审查意见15、落实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方案16、报审市政配套方案17、市政各管理部门提出市政配套意见18、市政管线综合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相关税费1、工程勘察(测量)费2、工程设计费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4、竣工档案保证金5、临时用地费6、临时建设工程费7、建设工程勘察招标管理费8、勘察设计监督管理费9、古建园林工程设计费第四步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程序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1、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办理建设用地委托钉桩3、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4、主管部门实地勘察5、土地估价报告的预审6、委托地价评估7、办理核定地价手续8、办理土地出让审批9、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0、领取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11、领取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返还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13、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申请14、主管部门现场勘察15、划拨用地申请的审核、报批16、取得划拨用地批准三、集体土地的征用17、征用集体土地用地申请18、到拟征地所在区(县)房地局立案19、签订征地协议20、签订补偿安置协议21、确定劳动力安置方案22、区(县)房地局审核各项协议23、市政府下文征地24、交纳菜田基金、耕地占用税等税费25、办理批地文件、批地图26、办理冻结户口27、调查户口核实劳动力28、办理农转工工作29、办理农转居工作30、办理超转人员安置工作31、地上物作价补偿工作32、征地结案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相关税费1、地价款(土地出让金)2、资金占用费3、滞纳金4、土地使用费5、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6、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7、土地闲置费8、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9、城镇土地使用税10、地价评估费11、出让土地预订金12、征地管理费13、土地补偿费14、青苗及树木补偿费15、地上物补偿费16、劳动力安置费17、超转人员安置费18、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19、耕地占用税第五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安置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阶段的法律程序1、委托进行拆迁工作2、办理拆迁申请3、审批、领取拆迁许可证4、签订房屋拆迁责任书5、办理拆迁公告与通知6、办理户口冻结7、暂停办理相关事项8、确定拆迁安置方案9、签订拆迁补偿书面协议10、召开拆迁动员会,进行拆迁安置11、发放运作拆迁补偿款12、拆迁施工现场防尘污染管理13、移交拆迁档案资料14、房屋拆迁纠纷的裁决15、强制拆迁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阶段的相关税费1、房屋拆迁补偿费2、搬家补助费3、提前搬家奖励费4、临时安置补助费(周转费)5、清理费6、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7、对从城区位置较好的地区迁往位置较差的地区或远郊区县的居民的补助费8、一次性异地安置补助费9、房屋拆迁管理费10、房屋拆迁服务费第六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工、建设、竣工阶段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的法律程序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1、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2、项目转入正式计划3、交纳煤气(天然气)厂建设费4、交纳自来水厂建设费5、交纳污水处理厂建设费6、交纳供热厂建设费7、交纳供电贴费及电源建设集资费8、土地有偿出让项目办理四源接用手续9、设计单位出报批图10、出施工图11、编制、报送工程档案资料,交纳档案保证金12、办理消防审核意见表13、审批人防工程、办理人防许可证1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领取开工审批表,办理开工登记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招投标16、办理招标登记、招标申请17、招标准备18、招标通告19、编制招标文件并核准20、编制招标工程标底21、标底送审合同预算审查处确认22、标底送市招标办核准,正式申请招标23、投标单位资格审批24、编制投标书并送达25、召开招标会,勘察现场26、召开开标会议,进行开标27、评标、决标28、发中标通知书29、签订工程承包合同30、工程承包合同的审查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31、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32、建设工程监理33、办理开工统计登记34、交纳实心黏土砖限制使用费35、办理开工前审计36、交纳投资方向调节税37、领取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38、报装施工用水、电、路39、协调街道环卫部门40、协调交通管理部门41、交纳绿化建设费,签订绿化协议42、领取建设工程开工证感谢您的阅读!。
房地产项目工程建设全程法律服务

房地产项目工程建设全程法律服务全程法律服务,顾名思义,就是从房地产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施工、竣工到交付使用等各个阶段,为项目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法律支持和服务。
作为一位多年从事幼儿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士,我将结合自己的经验和理解,为大家详细解析全程法律服务在房地产项目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
在项目的立项阶段,全程法律服务可以帮助开发商合理规避政策风险。
在这一阶段,律师会协助开发商进行项目的法律可行性研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规划许可、环保审查等方面。
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入研究,确保项目在法律层面上没有障碍,从而降低项目在后续运作中的法律风险。
在审批阶段,全程法律服务可以帮助开发商顺利取得各项审批手续。
在这一阶段,律师会协助开发商准备和提交相关审批文件,并跟进审批进度。
同时,律师还会对审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法律建议,确保项目审批的顺利进行。
在招投标阶段,全程法律服务可以帮助开发商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律师会协助开发商制定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合同条款等,并监督招投标过程,确保各环节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律师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中标单位的合法性。
在施工阶段,全程法律服务可以帮助开发商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类法律问题。
律师会审查施工合同,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同时,律师还会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例如,审查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在竣工阶段,全程法律服务可以帮助开发商顺利完成项目验收。
律师会协助开发商准备验收材料,并跟进验收进度。
同时,律师还会对验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法律建议,确保项目验收的顺利进行。
在交付使用阶段,全程法律服务可以帮助开发商处理业主的各类法律问题。
律师会协助开发商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确保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律师还会为业主提供售后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解答业主关于物业、合同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开发房地产项目流程及报批手续

开发房地产项目流程及报批手续1.前期准备阶段:在此阶段,开发商需通过市场调研、项目选址、评估等方式确定项目的可行性。
包括确定投资回报率、收益预测、市场需求等。
此外,还需要从该项目所在地的相关部门了解地方政策,以及土地使用手续等。
2.立项阶段:在此阶段,开发商需要提交项目立项申请,包括项目的建设规模、总体布局、投资估算等,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相关文件,如《项目建议书》。
3.规划设计阶段:在此阶段,开发商需要聘请设计单位进行项目的详细规划设计,包括项目总平面布局、建筑设计、土地利用等。
设计方案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划要求。
4.项目报批阶段:在此阶段,开发商需要将规划设计方案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报批手续包括环评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拆迁手续、用地性质转换等。
开发商需要将相关申请文件和报告提交给城市规划部门、土地部门、建设部门等。
5.开工建设阶段:在此阶段,开发商需要按照批准的规划和设计方案进行开工建设。
开工建设期间需要向相关部门报备施工计划、安全措施等。
6.竣工验收阶段:在此阶段,开发商需要按照相关标准完成建设工程,并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包括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环保验收等。
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销售交付。
7.销售交付阶段:在此阶段,开发商需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场需求进行房屋销售,签订买卖合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以及向业主交付房屋。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流程和报批手续可能会因地区、项目性质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在实际操作中,开发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此外,开发商还需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遵守各项法规和规定,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
房地产业务领域中可以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和范围

房地产业务领域中可以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和范围大成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部可以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全过程的法律管理及开发完成后实际经营中的延伸法律服务。
(一)房地产大成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部为房地产领域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涉及如下方面:土地一级开发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房地产企业与项目公司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的并购与重组房地产项目收购与转让房地产项目融资(包括境内外银行贷款、PE、信托、债券、基金、境内外上市等)房地产项目工程招标投标房地产项目工程规划设计、报建与施工房地产项目工程预、结算物业预售、销售、转让、租赁、招商与物业管理商业地产经营房地产纠纷争议调处与解决(二)建设工程大成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部为建设工程领域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涉及如下方面: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及合作模式的选择建设工程项目规划与立项报审建设工程招标与投标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与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监控、鉴定与验收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工程索赔与竣工结算建设工程项目保险与融资建设工程纠纷争议调处与解决(三)基础设施大成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部能够为基础设施领域提供法律服务,主要包括如下设施:能源设施:水电、火电、风电、核电工程电信:电信网络建设和服务、卫星通信供水与环保:供水、污水处理、海水淡化、垃圾焚烧及处理矿山设施:大型选厂、冶炼厂及其他矿产品加工厂工程交通与物流:铁路、高速公路、桥梁、地铁、港口、机场、码头石油与天然气管道:石油勘探、开采与提炼,液化气贮存、管道工程(四)酒店管理大成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部能够在酒店管理合同谈判及酒店资产管理领域提供法律服务,主要涉及如下方面:酒店委托管理和特许经营酒店管理项目谈判酒店管理履约专项咨询酒店管理合同终止及后续事务处理酒店(资产及股权)转让、收购法律服务酒店管理争议解决。
房地产开发流程以及审批技巧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及审批技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作为曾经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小混混以及现在的下海流浪人员,我看了其中与房地产开发报建有关的内容,有些感慨,在这里讲一讲。
涉及房地产管理的各大部门之间的恩怨由来已久,我想到哪里就讲到哪里吧。
下面基本上是按照报建的先后顺序来说。
1、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要点批复阶段土地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证,加上规划要点批复,是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前提.但是,这几样东西领取的先后顺序,非常的有学问。
有经验的同志,一看这几样东西的发出时间,基本上就可以判断出地块背后的故事。
这三样东西涉及到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旷日持久的权力斗争。
目前我国法律也没有很好的规范这个问题。
恩,简单的说一下,土地证由国土部门颁发,是土地权属证明,载明了土地用途及使用期限(只是载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规划部门颁发,是核定土地用途及用地界线的法律依据;规划要点批复由规划部门颁发,是确定土地使用强度指标的法律依据,如容积率啊建筑密度啊停车位配置要求啊这些指标都在这个批复里体现出来,包括现在的那个小户型比例限制要求,也会在这个文件里体现出来。
一般来说,一块地,必须要由规划部门核定规划要点,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地规证)之后,才能领取土地使用权证。
这绝对应该是必须的程序。
因为国土部门必须依据规划部门核定的土地功能及土地使用强度,才能计算出土地出让金,才能在土地证上载明土地用途及年限。
但是呢,在现实中呢,这个想法只能是理想状态。
因为首先,很多地方的国土部门在出让土地的时候,根本不考虑规划,直接就整块出让了。
然后给人家办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证。
这种让人无法理解的土地出让模式一度非常盛行。
然后受让了土地的开发商,再去规划部门软磨硬泡,无论是修改规划也好,还是根本没有规划都好,反正,我的土地出让金是已经交了,剩下的事情你规划部门得给我搞定。
我不是批评这种土地出让模式容易滋生腐败。
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完整版)

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完整版)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
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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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与审批的法律服务
第一节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的流程简介
房地产开发公司依法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后,投资者即获得了房地产开发的合法资格。
房地产开发的初期工作是筛选开发项目,在选定房地产项目后,便可以开展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包括初步开发方案的制订、项目初步可行性分析、规划方案初步论证等。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指具体实施开发建设项目前,对拟建项目在技术上、经济上、工程上的可行性进行论证研究及评价。
它的工作重点是研究项目是否可行,也就是通过调查研究,综合论证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先进,在经济上是否合理,在财务上是否盈利。
它也是开发公司进行投资决策,编制设计任务书,与各有关部门商谈合同、签订协议,进行工程设计、设备订货、施工准备,筹集资金、向银行申请贷款,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审查等项工作的依据。
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的法律流程涉及7项主要法律程序。
其中工作重点是房地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及《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的难点是《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及审批。
第二节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具体流程
一、初步开发方案的确定
(一)行政主管部门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委):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资建设项目的立项及计划主管机关,负责投资建设项目的计划审批和登记备案工作。
2、计划单列市与地级市发展与改革主管部门,在审批权限内负责本辖区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登记备案工作。
3、各区、县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在审批权限内负责本辖区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登记备案工作。
(二)确定初步方案的流程
1、选定项目:房地产开发公司寻找、筛选房地产项目。
根据项目性质洽谈合作或受让项目公司股权,确定投资条件。
2、了解情况: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对房地产项目用地进行现场勘查,初步了解房地产项目周边市政配套情况。
3、买图测绘:房地产开发公司到测绘主管部门购买项目用地地形图,对比确认项目用地实际情况。
如需重新测绘,应委托测绘单位进行重测或补测。
4、初步方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根据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开发意向,初步确定项目开发方案,进行初步方案设计。
二、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流程
1、房地产开发项目申报立项时一般分为两个步骤,即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申报和审批。
2、可行性研究的任务是根据国民经济长期规划和地区规划、行业规划的要求,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是否合理和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作多方案比较,提出评价,为项目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3、在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之前,必须对房地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经济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正确的房地产投资决策,从而取得最好的投资经济效益。
三、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备案和审批
(一)申请备案流程
根据国家和各地关于投资项目计划审批管理改革的相关规定,凡是规定范围以外的非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代可研)改为登记备案制度。
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登记备案按以下程序办理:
1、项目建议书(代可研)的申请:申请单位按规定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填报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立项登记备案申请表,提出登记备案申请。
2、项目建议书(代可研)的受理:备案主管机关对申请单位提出的备案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项目建议书(代可研)的备案:备案主管机关经审查,对符合标准的备案申请给予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发给相应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立项登记备案通知书》,加盖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立项登记备案专用章。
4、项目建议书(代可研)的变更:建设项目取得登记备案文件后,发生以下各项重大变更事项的,需向原备案主管机关重新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1)建设地点发生变更;
(2)建设内容发生变化或建筑面积超过备案面积50%的;
(3)投资单位发生变更。
5、建设项目的项目代码:建设项目在登记备案的同时取得项目代码,作为投资建设项目合法存在的依据。
(二)申请审批流程
根据规定,对于属于政府投资项目或规定范围内的非政府投资项目,一般按以下规定程序办理项目建设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手续:
1、项目建议书(代可研)的申请:申请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向审批主管机关提交各项文件、资料,提出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申请,审批主管机关经审查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
2、项目建议书(代可研)的征询:审批主管机关向规划、土地等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发出征求意见函,取得相关行政主管机关的回复意见。
3、项目建议书(代可研)的审核:审批主管机关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批,符合标准的根据审批程序进行复审及会签,提出会签意见。
4、项目建议书(代可研)的审定:审批主管机关的相关主管领导对上报的审批申请予以审定,提出审定意见。
5、项目建议书(代可研)的批准:审批主管机关对审查通过的项目建议书予以批准,向申请单位发放批准文书,内资房地产项目通知申请单位到市建委会签。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事项的说明
(一)说明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报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列明以下各项有关招标的内容:
1、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或者部分招标)。
2、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者自行招标);拟自行招标的,还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的规定报送书面材料。
3、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对采用邀请招标的理由作出说明。
4、其他有关内容。
(二)例外事项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但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须提出不招标申请,并说明不招标原因:
1、涉及国家安全或者有特殊保密要求的;
2、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3、承包商、供应商或者服务提供者少于3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4、其他原因不适宜招标的。
第三节本阶段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
1、就房产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进行法律论证,提供立项法律依据(出具可行性报告书)。
2、向开发企业提供房产开发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政策;
3、参与开发项目谈判,及时为企业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4、出具《房产开发项目投资法律意见书》,
5、提供房产投资阶段的整套合同范本及建设工程管理相关整套文本、表格等法律文件;
6、为项目开发提供资信调查,对合作伙伴资信进行律师专项调查,出具资信调查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