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如何理解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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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23条如何理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23条如何理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3条如何理解合并财务报表是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重要反映。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中的23条规定,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以下将详细解读这23条规定,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基本要求1.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应以企业集团为整体,全面反映企业集团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遵循一致性原则,确保同一企业集团在不同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具有可比性。

3.合并财务报表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二、合并范围4.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包括母公司及其全部子公司。

5.对于不满足控制定义的子公司,如参股公司、联营企业等,应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6.母公司应对子公司进行实质性控制,包括对子公司的经营政策、财务决策等方面具有决定权。

三、合并程序7.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采用购买法或权益结合法进行合并。

8.购买法下,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发行股份的公允价值、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等。

9.权益结合法下,合并双方的净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调整后合并。

四、合并抵销10.合并财务报表应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内部交易和债权债务。

11.内部交易包括内部销售、内部投资、内部借款等,其收入、成本、利润等应予以抵销。

12.抵销分录应确保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五、特殊事项处理13.对于企业集团内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特殊事项,应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进行适当处理。

14.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披露特殊事项的性质、原因、金额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列报15.合并财务报表应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

16.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项数据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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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按评估价值调整后的净资产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或作为自身的资产和负债。企业合并准则中对于 按照购买法核算的合并事项,要求按公允价值作 为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基础。 3.原兼并办法中对于企业兼并以后,无论被 兼并企业是否保留法人资格,均要求其按照兼并 过程中评估确定的资产、负债价值重新调整其账 面价值,导致在企业持续经营的情况下要改计有 关资产的计价基础。不符合通常意义的会计处理 原则。企业合并准则中要求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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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准则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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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合并的定义和类型 1、企业合并的定义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 业合并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2、企业合并的类型 按照合并双方是否处于同一控制下,分为处 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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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定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 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合并。 实施最终控制的一方,通常是指企业集团中 的母公司或者有关主管单位。实施最终控制的一 方为有关主管单位的,企业合并是指在某一主管 单位主导下进行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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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业务合并 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 的组合,该组合一般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 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 收入,但不构成独立法人资格的部分。例如,企 业的分公司、独立的生产车间、不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分部等。
一个企业对另一企业某分公司、分部或具有独 立生产能力的生产车间的并购均属于业务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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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费用
(a)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 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 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二、企业合并的类型
企业合并准则中将企业合并划分为两大基本类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企业合并的类型划分不同,所遵循的会计 处理原则也不同。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 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是非暂时性的。 判断某一企业合并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把握以下要点: 1.能够对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一方通常指企业集团的 母公司。但是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的合并,不应仅仅因为参与合并 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国家控制而将其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能够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相同多方,是指根据 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拥有最终决定参与合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从中 获取利益的投资者群体。
2.合并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及合并费用的处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合并方一般应在合并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合 并日的合并财务报表存在困难的,应于当期期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报 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吸收合并,原子公司注销的情况不需要编制,因为 合并单位的个别资产负债表已经包括了被合并子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合 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注意事项:1、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 2、对于被合 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 合并方的部分,应自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 分配利润” )。这笔调整分录目的在于能够在合并报表中真实反映被合并子 公司的留存收益情况。如果合并方的资本公积余额不足,被合并方在合并前 实现的留存收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予全额恢复的,合并方应当在会计报 表附注中对这一情况进行说明。 合并日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与合并利润表的编制原则相同,都是合并 当期期初至合并日数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企业合并》及其指南、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企业合并》及其指南、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合并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第三条涉及业务的合并比照本准则规定处理。

第四条本准则不涉及下列企业合并:(一)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形成合营企业的企业合并。

(二)仅通过合同而不是所有权份额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企业合并。

第二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第五条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第六条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第七条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的,合并方在合并日应当按照本企业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

第八条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应当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应当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第九条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各项资产、负债,应当按其账面价值计量。

新会计准则下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探讨

新会计准则下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探讨

的编制时 , 必须根据 比例合并法来实施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 对于
企业所参 与的合营企业 , 也 必须进行相应 的编人。但在新颁 布的会 计 准则下 , 充分体现 了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 控制观” , 即原先 比例合并的 要求进行 了废除 , 合营企业 的期末核算开始采用权益法进行处理 , 有关 资产权益也在权益法下进行追溯 核算 。 三、 新 旧会计准则下合并财务报表编 制方法及程序对 比
财会研究
新会 计准则下 的企业合并财务报 表 的探讨
重庆两江新 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 曾毅
摘要: 新会计 准则 中对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做 出了一定程度 的修 改 , 这一 方面是为更进一 步规 范我 国的会计行 业 , 同时也是通过特 殊的手 段, 来实现对我 国经济的一定调整 。对新 的会计准则进行从新 认识是 行 等金融行业母公 司课 不把其子公 司并 人到 自身 的合并财务 报表中 , 对 于那些子公 司销售 收入 、 资产数额 、 销售利润 为超过母公 司总额十分 之 一的子公司 , 也 可以不将其并入母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 。在新颁布 的
来, 少数 股东和多数股 东必须看 成是 同等的地位 , 且母公 司也应该控制 子公司的所有价值 , 这样企业合并 财务报表 中所体现 的权益应 当包括 所有的股东 。再 以该理论为依据 进行 企业合并财务报表 编制时 , 其 主 要过程包 括 , 整个集 团内部 的交 易中 , 未 实现 的损 益应 当全 都进行抵 消, 这样可有有效的防止企业集团内部通过交易实现利润造假 ; 母公 司 计量子公 司的有 关净资产 时必 须使用公允价值来进行 ; 子公司期末 当 期损益 中归 属于少数股东 的损 益 , 应当在企业合 并财务报表进行一定 的披露说明 ;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 , 应该作为少 数股东权益 , 还需 要在企业合并财务报表 中进行披露说明。 二、 新旧会计 准则 下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对比 新旧会计准则 对于企业合并 财务报表编制范 围的确定大体一致 , 由于新会计 准则 是建立在 “ 控 制观” 的理论下 , 因此特别强调 了控制 的 地位。 比如在新会计准则下有规定 , 当不存在特殊情况时 , 母 公司必须 对子公司 中全部 的资产都进行 合并 , 母公 司对 于所属子公司 的控制不 仅仅体现法律层 面的意义 , 同时表现为实 际经 营中的全方位控制 。 比 如如果一个公 司的章程 中指 出其 对应的子公 司不形 成实际控股 , 但 形 式上该子公 司是 被控制 的, 此 时该企业就不能讲 其纳人到 自己企业 合 并财务报表的范围以内。 新会计准则 和旧会计准则对 比还存在着一些 不同 , 新会计 准则 对 部分规模较 小的公司实施合并 , 或者对部分行业 性质较特别 的公 司实 施合并都纳入到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内。旧会计准则中强调 , 保险 、 银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理解分析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理解分析
后 不 受 同一 方或 相 同 的多 方 最 终控 制 的企 业 合 并 。 ( ) 范 了 合 并 方 和 购 买 方 的处 理 。 原 规 定 同 时规 定 了 二 规
和非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 , 合并方法主要有控股合并 、 吸收 合并和新设合并。税法则规定 , 被合并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
从对企业纳税影 响的角度对 《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企 业合 0
并》 以下简称新准则 ) ( 进行分析研究。

资产非 货币资产或其他资产 ) 为企 业合并征税 的基础 , 作 只要
企业 资产所 有权 转移 , 并且取得 了确 定的交换价值 , 就应确认 有关资产 的转 让所得 和损失。但 由于企业合并对 企业 股东而 言, 一般是 以不同 的形式继续投 资 , 只是投资 的内容发生了变 化, 因此税法规定对一部分企业合并予 以免税。只有在投资者 取得现金交换价值 ,实现资 产变现时才确认资产 的转让所得
者 的 差异 主要 表 现 在 :

) 明确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 。原规定未涉及 同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新准则区分了 同一控制下 的业合并
和非同一控 制下 的企业合并 , 并规定 了不 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 同一控 制下 的企业合并是 指参与合并 的企业在合并 前后 均受 同一 方或相 同的多方最终控 制且该控制并非暂 时性 的企 业合 并 ,非 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 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 并前
维普资讯
关矛《 业会 企 企 业合 并
华 池 君
企 业 合 并 是 指 两 个 或 两 个 以上 的 企 业 依 照 法 定 的 条 件 和
看, 交易 的净资产也没 有发生实质性 变化, 对资 产的确认计量 应采取遏制企业利用关联交 易进行 利润操纵行为的会计处理

浅谈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合并两种模式的异同

浅谈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合并两种模式的异同
从 理论上说 ,企业 合并 是指两个 或者 两个 以上单 独 的
( ) 合并 费 用 。在 该模 式 下 ,合 并 方 为进 行 合并 而 3 发 生 的各项 相 关 费用 ,例 如 在 合 并 过 程 中所 支 付 的 审计
费 、评估 费 、法 律咨 询费等 ,都应 在合并 发生 时计人 其 当
要 的调 整 。
应按购 买 日 持有 投资公 允价值 与其 账 面价 值 的差 额 ,加 所 上购买 日所付 出资产 、承担 负债 或发行 权益 性证券 的公 允 价值与账 面价 值 的差 额 ,一并计 入 当期 损益 。
3 两 种合并模 式会 计披 露 的异 同
在合并 发生 的 当期期末 ,企业 应在会 计报表 附注 中对 参与 合并 企业 的基本 情 况 、合并 日或购 买 日的确 定 依据 、
定 情况 下形 成商誉 ,而合 并类别 可分 为控股 合并 、吸收 合 并 及新设 合并 三种形 式 。
控制下 的企业 合并通 常发生 在 同一企业 或集 团 内部 ,例如 母公 司将 全 资子公 司的净 资产转 移至另 一子公 司或转 移至 母公 司本 身 ,其 具有 如下特 点 :第 一 ,就 最终实 施控 制方
( )合并 成 本 。在 该模 式 下 ,合并 方 在 企 业 合 并 中 2 所取 得 的资产和 负债 ,应 按照合 并 日被合并 方 的账 面价 值 对其进 行相关 确认 和计量 。而对 于合并 方所取 得净 资产账 面价值 与所 支付 合 并 对 价 账 面价 值 ( 或发 行 股 票 面 值 总 额)间的差额,应对其进行资本公 积的调整 ;在 资本公
新 会计 准则规定 ,若参 与合 并 的企 业在合 并前后 均 受 同一 方或相 同 的多方最 终 控 制 ,且 该 控 制并 非 暂 时性 的 ,

企业合并与收购会计处理:理解合并会计准则

企业合并与收购会计处理:理解合并会计准则

企业合并与收购会计处理:理解合并会计准则企业合并与收购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常见的一种战略选择。

在合并与收购过程中,会计处理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

合并与收购会计处理涉及到合并会计准则的应用与理解。

下面将详细讨论合并与收购会计处理的步骤和相关准则。

一、合并与收购会计处理的步骤1. 准备工作:在进行合并与收购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需要确定合并与收购的目标和目的。

其次,需要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包括财务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商业模式等方面的调查。

2. 合并与收购的类型:合并与收购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即合并和收购。

合并是指两个或更多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合并后的企业享有共同的权益。

而收购是指一个企业收购另一个企业的股权或资产。

3. 确定交易价格:在进行合并与收购时,需要确定交易的价格。

交易价格可以根据多种方法确定,如市场价值、净资产价值、收益能力等。

4. 公司合并与收购的会计处理:在合并与收购中,需要进行一系列的会计处理。

首先,需要确认合并会计日。

合并会计日是指合并生效时的日期,从该日开始计算合并企业的财务数据。

其次,需要进行合并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调整。

调整的目的是将合并企业的资产、负债和利润合并到母公司的财务报表中。

5. 公司收购的会计处理:在收购中,需要进行一系列的会计处理。

首先,需要确定收购方法。

收购方法包括购买方法和合并方法。

购买方法是指以购买资产的方式进行收购,合并方法是指以合并企业的方式进行收购。

其次,需要确定收购价值。

根据收购价值,可以计算出购买方在收购中的商誉。

6. 财务报表的合并:在合并与收购完成后,需要进行财务报表的合并。

财务报表的合并是指将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到一起。

合并后的财务报表需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二、合并会计准则的应用与理解1. 美国的合并会计准则:在美国,合并会计准则主要依据美国通用会计准则(GAAP)。

根据GAAP,合并要求进行购买会计法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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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下如何理解企业合并
准则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两类。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的是权益结合法。

但并未规定采用这一合并方法下严格的限制条件,这是充分考虑了我国企业现阶段实际情况的,为企业的做大做强预留了空间.
如何理解企业合并
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梁春邢蒙
中国财经报
2月15日财政部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发布会。

新颁布的39个企业会计准则筑就了我国较为完整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在全面考虑我国现阶段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充分协调,得到国际会计界的肯定和赞誉。

学习新准则、理解新准则、贯彻执行新准则成为我们广大财务工作者下一阶段的首要任务。

准则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两类。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的是权益结合法。

但并未规定采用这一合并方法下严格的限制条件,如合并方必须持有被合并方股权90%以上。

这是充分考虑了我国企业现阶段实际情况的,为企业的做大做强预留了空间。

同时也对采用这种合并方法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合并方应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份额或被合并方账面价值(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作为长期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或账面价值,长期股权资初始投资成本或账面价值与合并方支付的资产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或支付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的,合并方应按照本企业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并按合并日调整后的占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或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加以确认。

这就避免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个别企业滥用公允价值和合并日进而调节利润和所有者权益行为。

采用权益法进行企业合并时,合并方应当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各项资产、负债应按账面价值进行计量;合并利润表中包括了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所发生的收入、费用和利润。

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包括了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现金流量。

尽管权益结合法自身存在许多不足,但若取消权益结合法,势必影响我国企业发展壮大的进程,这也许正是企业会计准则的制订者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阶段发展的必然选择。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的是购买法,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加上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在权益结合法下,除发行债券和权益性证券所发生的费用按相关规定处理外,其他与企业合并相关的各项直接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再加上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做出约定的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的金额(要符合准则所规定的确认标准)。

当合并成本大于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时,账面差额应确认为商誉。

确认后的商誉不再进行摊销,但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要求,定期对账面价值进行测试以确定其是否应计提减值准备。

当合并成本小于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时,首先应当对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及合并成本进行复核。

复核的目的是要确认参与合并各方可辨认相关资产、负债金额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会计和审计人员在自身力所不能及时,应聘请相关专业人员或机构来协助完成此项工作。

这里涉及一个财会人员容易产生的误区,即根据公允价值确认的结果是评估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的责任。

而事实是一经会计确认,财会人员也同样负有责任。

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在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的情形下(即不形成母子公司关系),指的是按规定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或有负债及商誉或应计入当期损益金额的过程。

而不是《高级财务会计》(注册会计师专门化系列教材)中将负商誉分摊到除长期有价证券之外的非流动资产的过程,这一点应特别注意。

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关系的,由于子公司属于存续企业,应按历史成本计量,不得按企业合并所确认的公允价值调账,并且子公司也不一定都是全资子公司,只要达到控制的条件即实现了控股合并。

在控股企业合并的情形下,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是以被购买方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决定的,而购买方只是获得其所购买的股份所对应的那部分可辨认净资产的份额。

在这种情况下,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是指以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将合并成本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并认定和记录在购买方的备查账簿中。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备查簿中所记载的事项和金额及公司所确认的会计政策,将已销售、已折耗的金额调整母公司的投资成本和子公司的相关利润表项目。

这种处理方法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不会产生股权投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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