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物资供应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煤矿物资管理实施方案

煤矿物资管理实施方案

煤矿物资管理实施方案一、前言。

煤矿作为我国能源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煤炭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对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物资管理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煤矿生产的正常运转和效益。

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煤矿物资管理实施方案对于提高煤矿生产效率和降低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二、管理目标。

1. 提高物资管理效率,降低物资管理成本;2. 确保煤矿生产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保障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3. 加强对物资采购、库存、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资源浪费和滥用。

三、管理内容。

1. 采购管理。

(1)建立健全的供应商管理制度,选择稳定、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2)建立科学的采购计划,合理安排采购时间和数量,避免因采购不当导致的物资积压或短缺;(3)严格控制采购成本,优化采购流程,降低采购成本。

2. 库存管理。

(1)建立科学的库存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库存量和安全库存量,避免因库存过多或过少导致的资源浪费或生产中断;(2)实行先进的库存管理技术,采用信息化手段对库存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提高库存周转率和利用率;(3)加强对易损耗、易腐烂、易过期物资的管理,及时清理和更新库存,避免因物资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

3. 使用管理。

(1)建立健全的物资领用制度,规范领用流程,严格控制物资使用权限,防止滥用和浪费;(2)加强对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物资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物资利用效率;(3)建立物资使用台账,做好物资使用记录和统计分析工作,为今后物资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四、管理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的物资管理工作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2. 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物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3. 强化信息化建设,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物资管理的精细化、智能化管理;4.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物资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确保物资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煤矿供应物资材料管理及回收办法

煤矿供应物资材料管理及回收办法

煤矿供应物资材料管理及回收办法为了加强我矿材料管理,明确职能部室和基层区队在材料管理方面的职责和分工,规范材料预算、采购、领用、运输、现场存储及使用、回收、库存等管理要求,以实现材料零浪费,达到节支降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之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1职责划分1I企管劳资部111负责矿井年度、季度、月度材料预算编制和各单位材料成本的考核通报和奖惩兑现。

1.1.2对全矿所有材料负综合管理责任。

1.2生产部1.2.1负责所分管其他材料(仅工字钢、锚索及锚索托盘)、木材、支护、建工等材料预算的编制和日常管理。

1.3机电部13.1负责所分管的其他材料(分管部分)、配件、油脂、大型材料、专用工具、自用煤等材料预算的编制和日常管理。

1.4安检部1.4.1负责所分管的安全费用、质量标准化工程(含各种牌版)等材料预算的编制和日常管理。

1.5调度室151负责所分管的其他材料(通讯、监测、监控)预算的编制和日常管理。

1.6通风部1.6.1负责所分管的瓦斯防治、消防器材等材料的预算编制和日常管理。

1.7综合办1.7.1综合办负责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的预算编制和日常管理。

1.8区队1.8.1负责本区队、各班组实现安全生产所需材料费的预算管理、日常管理及月末内部考核。

2材料预算管理2.1年初,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可控材料成本指标,结合本年度生产计划安排,由企管部牵头组织,各成本管理部室参加编排本年度详细的材料消耗预算,报矿领导审核后,分解下达执行。

2.2对于无法定额下到各区队的大型材料、专用工具、金属支架及特殊配件、其他材料等,均明确指标列入矿管费用,由管理部室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总体安排,逐月编制使用预算,用料单位按规定程序审批领用。

2.3月度生产计划排定后,由成本管理部室根据生产计划安排及年度材料指标情况,充分考虑月度的生产情况,编制材料预算,并分解到各用料单位;对矿管的大型材料、专用工具、金属支架及特殊配件、其他材料等,分管部室提出详细的材料消耗预算,列入矿统管材料预算,月中由分管部室控制发放。

煤矿企业供应科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供应科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供应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煤矿企业供应科的管理工作,提高供应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职责和权责1.供应科的职责:(1)负责煤矿企业的物资供应和采购工作;(2)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3)开展物资供应市场的调查研究,建立供应商的档案;(4)组织进行供应商的评估,并定期更新供应商的档案;(5)编制供应商的清单,并根据需要进行招标;(6)负责与供应商的谈判,达成供应合同;(7)确保供应的及时、准确和合规性;(8)协助财务部门开展物资结算和付款工作;(9)协调各部门之间的物资供应工作。

2.供应科的权限:(1)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和供应商的评估标准;(2)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和评估,并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3)与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并监督和管理供应的执行过程;(4)发放物资采购委托书和供应商准入证明;(5)编制供应商的清单,并根据需要进行招标;(6)审核物资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案;(7)审核和批准物资采购资金预算;(8)协助财务部门进行物资结算和付款。

三、管理工作流程1.供应计划(1)供应科根据各部门的需求情况,制定物资采购计划;(2)采购计划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批;(3)供应科组织实施采购计划,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和比价。

2.供应商资质评估(1)供应科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和评估,并建立供应商的档案;(2)供应商的资质审核和评估标准由供应科制定,并报相关领导批准;(3)供应商资质审核和评估结果需报告相关领导,并定期更新供应商的档案。

3.招标程序(1)根据需要,供应科编制招标文件,并进行宣传;(2)组织开标和评标过程,确保招标程序的公平、公正和公开;(3)对中标单位进行综合评估和资质审核,并达成供应合同。

4.合同签订(1)供应科负责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达成供应合同;(2)合同内容应明确物资的品种、数量、价格、交付时间和质量要求等;(3)供应合同需报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存档备查。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4篇)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4篇)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一、总则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煤矿物资管理工作,保证煤矿正常运营和生产,提高煤矿物资的利用率和管理效益。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的物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采购、入库、出库、库存盘点、报废等物资管理流程;2. 物资分类、规格、型号、编码等管理方法;3. 采购合同、送货单、收货单、库存账务等物资管理文书;4. 物资领用、借用、归还、保管等管理事项;5. 物资的保管措施、防火、防爆等安全管理规定。

三、物资管理流程1. 采购流程(1) 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并编制采购计划;(2) 部门向物资采购部门提供采购需求和计划;(3) 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需求和计划进行供应商选择、招标、谈判等采购准备工作;(4) 物资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提出相关支付要求;(5) 供应商按合同要求交付物资,并提供送货单和质量保证书;(6) 部门验收物资,确保数量和质量无误;(7) 物资采购部门审核验收结果,并进行付款。

2. 入库流程(1) 物资采购部门将验收合格的物资移交给库房管理员;(2) 库房管理员对物资进行入库登记,包括物资编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3) 库房管理员将物资储存在指定位置,并进行分类管理;(4) 入库登记单据和物资信息反馈给物资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

3. 出库流程(1) 部门提出物资领用需求,并填写领用申请单;(2) 部门向库房管理员提供领用申请单,并经过审核确认;(3) 库房管理员根据领用申请单准备物资,并记录出库信息;(4) 部门领取物资,并在领用单上签字确认;(5) 出库信息反馈给物资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

4. 库存盘点流程(1) 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量和实际数量一致;(2) 库房管理员按照盘点计划进行物资清点,并记录盘点数据;(3) 盘点结果反馈给物资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并进行调整。

5. 报废流程(1) 部门发现物资存在质量问题或无法继续使用时,编制报废申请单;(2) 部门提交报废申请单给库房管理员,并经过审核确认;(3) 库房管理员对报废物资进行处理,并记录报废信息;(4) 报废信息反馈给物资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

煤矿材料物资管理办法

煤矿材料物资管理办法

煤矿材料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材料物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煤矿的生产运营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材料物资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材料物资的采购、库存、使用和清算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类煤矿。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煤矿材料物资采购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

第五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材料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程序和责任人。

第六条煤矿材料物资采购应当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采购计划,确保库存的及时补充。

第七条煤矿材料物资采购应当坚持公开招标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八条采购合同应当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交付方式、数量、质量、价款等事项。

第九条煤矿材料物资采购应当建立供应商评估制度,对供应商的信用和综合能力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供应商名单。

第十条煤矿应当加强采购合同履约监督,确保采购合同的及时履行。

第三章库存管理第十一条煤矿应当建立材料物资库存管理制度,明确库存保管人员和仓库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煤矿材料物资库存应当根据生产计划和物资需求进行合理调配和安排,避免浪费和积压。

第十三条煤矿材料物资库存应当建立台账,记录物资的种类、数量、质量等信息,并进行定期清点和盘点。

第十四条煤矿材料物资库存应当加强保管和防护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和完好。

第十五条煤矿材料物资库存应当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管理,及时消耗过期物资。

第十六条煤矿材料物资库存应当定期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七条煤矿材料物资使用应当按照生产需要进行合理安排和使用。

第十八条煤矿材料物资使用应当遵循节约、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十九条煤矿材料物资使用应当建立明确的使用制度和流程,加强对使用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第二十条煤矿材料物资使用应当严格执行消耗定额和消耗量检测,避免浪费和滥用。

第二十一条煤矿应当及时处理和回收废旧材料物资,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煤矿集团物资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集团物资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集团物资管理,确保物资供应的及时、准确、高效,提高物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集团下属所有矿山、车间、部门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物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计划先行,供需平衡;(三)质量第一,节约使用;(四)信息化管理,提高效率。

第二章物资计划管理第四条物资计划应按照年度、季度、月度三个层次进行编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年度物资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生产、建设、技术改造等所需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二)物资采购、储备、消耗、报废等情况;(三)物资采购预算。

第六条季度物资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根据年度计划,结合实际生产、建设、技术改造等情况,编制季度物资需求计划;(二)根据季度需求计划,编制季度物资采购计划。

第七条月度物资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根据季度计划,结合实际生产、建设、技术改造等情况,编制月度物资需求计划;(二)根据月度需求计划,编制月度物资采购计划。

第三章物资采购管理第八条物资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及本制度执行。

第九条物资采购方式:(一)公开招标;(二)询价采购;(三)单一来源采购;(四)紧急采购。

第十条物资采购流程:(一)编制采购计划;(二)组织招标或询价;(三)确定供应商;(四)签订采购合同;(五)物资验收;(六)付款结算。

第十一条物资采购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一)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二)交货期限、地点;(三)售后服务;(四)违约责任。

第四章物资储备管理第十二条物资储备应根据生产、建设、技术改造等需求,合理确定储备量。

第十三条物资储备分为以下类别:(一)必备物资;(二)周转物资;(三)备用物资。

第十四条物资储备库房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鼠、防盗;(二)库房内物资摆放整齐,标识清晰;(三)配备必要的消防、安防设施。

第五章物资使用管理第十五条物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合理使用,节约消耗。

矿业集团物资供应管理规定

矿业集团物资供应管理规定

井陉矿业集团物资供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井矿集团物资供应管理工作;落实计划与采购、监督与检查、指导与协调、服务与管理职能;实现物资供应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目标..制定物资供应管理办法..第二条物资供应管理办法包括:计划管理、采购管理、仓库管理、消耗定额管理、废旧物资管理、低值易耗品管理、物资统计报表管理..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第三条管理体制一、实行集团公司、矿厂两级管理体制..执行对物资集中招标采购、分别派送、分别结算的管理模式..二、物资采购权归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对所有物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三、各矿厂供应部门负责采购计划的汇总上报;物资验收、仓储管理、发放及与基层有关的管理事项..第四条物资供应分公司;负责冀中能源集团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物资详见附件计划的审核、编报及相关事宜;接受冀中能源经贸分公司物资供应部的业务指导;确保相关政策的落实..第五条物资供应分公司负责本集团其它物资的采购..凡列入井矿集团招标采购目录范围内物资详见附件;按程序组织招标采购..对其它物资按照定点采购和比值比价的原则进行采购..集团公司对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并负责对各矿厂供应部门工作给予指导、管理、监督和检查..第六条集团公司物资仓储由各矿厂管理;物资供应分公司统一调剂集团公司各单位的库存物资..第七条特殊物资;经物资供应分公司审核批准;可委托基层供应部门自行采购..第八条物资供应分公司工作职责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物资供应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物资供应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二、负责编制集团公司的物资采购计划;组织物资招标采购工作..对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三、负责定期总结、布置、安排集团公司的物资供应管理工作..对集团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四、负责集团公司物资平衡调剂、废旧物资管理和仓库管理工作..积极推行物资代储代销..五、负责分管预算指标的落实;检查、分析吨煤材料费消耗指标完成情况;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确保完成各项指标..六、负责集团公司供应系统的业务培训工作..七、负责集团公司的物资统计报表和建立物资供应管理信息系统..八、完成集团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九条供应科工作职责一、接受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的业务指导;落实本单位物资供应管理工作..二、负责本单位物资需用计划的编制、汇总;并按时上报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三、负责本单位物资统计报表的编制;按时上报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建立和保管物资统计资料档案..四、加强仓库和现场管理;做好物资的验收、保管、保养、发放和使用;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物资调拨工作..五、负责制定、落实本单位的储备资金、消耗定额及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处理等项管理工作..六、负责本单位物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十条第十一条流程图说明一、区队、车间使用计划:根据月作业计划及材料消耗定额;由区队、车间材料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并报供应科..二、调整汇总:供应科对区队、车间上报的材料计划进行审核、调整并汇总..三、利库调整:供应科汇总区队、车间使用计划后;进行利库;对计划进行核对;形成汇总计划..四、需求计划:供应科对计划进行编制汇总;形成本单位的月需求计划..五、审批:本单位需求计划经供应科长、主管领导审批盖章后;上报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六、汇总:物资供应分公司对各矿、厂上报的需用计划进行汇总..七、平衡调剂:物资供应分公司汇总计划后;在集团内部进行平衡调剂..八、需求计划:平衡调剂完毕后;分别编制冀中能源和井矿集团需求计划..九、采购计划:需求计划上报后;物资供应分公司按照物资管理权限;确定物资采购方式..十、审批:物资需用计划;经集团领导审批后;由物资供应分公司组织实施招标采购..十一、签订合同: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标采购;各单位分别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十二、到货验收:到货后;由使用单位组织有关部门或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后;报财务部门按合同规定办理付款手续..十三、入库:验收完毕后;办理入库手续;登账上卡..十四、保管:按照不同物资的保管要求;对设备和材料进行保管..十五、出库:按区队、车间使用计划和物资发放的有关规定发放出库..第三章计划管理第十二条计划的编制一、计划编制的原则:实事求是、保障需用、统筹兼顾、经济有效..二、计划编制的依据:物资采购计划要根据年度消耗量、前期库存量含代储代销物资、合理储备、调剂滞留量确定..年度消耗量的确定要依据生产任务、生产条件、消耗定额、工程计划等综合要素测定;并与年度各矿厂生产成本、工程资金计划中有关预算指标相统一..第十三条计划的分类一、按计划提报单位层次可分为:一区队、车间物资需用计划二矿、厂物资需用计划三冀中能源招标采购计划四井矿集团招标采购计划二、按计划提报时间可分为:一年度物资需求计划含固定资产投资工程计划二半年度物资需求计划三月度物资需求计划四临时物资需求计划第十四条计划的审核各单位需求计划必须经各矿厂领导、主管矿厂领导、主管科长、计划员签字及单位盖章后;上报物资供应分公司;并负责组织实施..第十五条计划编制上报时间一、年度物资需求计划:使用单位于上年末11月25日前;上报物资供应分公司..二、半年度物资需求计划:使用单位于5月25日前;上报物资供应分公司..三、月度物资需求计划:使用单位于每月30 日前;上报物资供应分公司..第十六条物资采购供应计划的检查分析一、检查分析时间:计划执行过程完毕后;对计划进行检查分析..二、检查分析的主要内容:一物资采购供应计划执行情况分析;二物资采购质量与价格分析;三物资验收、发放情况分析;四物资储备量与资金占用量分析;五物资节约与综合利用情况分析..三、检查分析的主要手段是物资的核销..物资核销主要内容:一物资的品种:企业消耗的主要物资和消耗量大或易发生问题的物资..二物资的使用方向:按生产任务、建设项目等分别核销..三物资的消耗数量:主要看各项任务的消耗量与计划需用量是否相符;与消耗定额是否相符;差距有多大;是否合理;什么原因..四核销工作:由各矿厂供应部门组织各用料单位逐级审查汇总;同时做出简要文字说明..第十七条需求计划的确认..年、月度正常计划由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统一确认;统一纳入物资招标或其它采购范围;临时需求计划由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审核后制定采购预案;并实施招标或其它采购..对确认的需求计划;物资供应分公司必须全力组织采购;确保生产、工程建设需要..第十八条各矿厂供应部门要增强物资采购计划的准确性、严肃性;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无计划订货、无计划结算;供应部门严禁无计划发货;违者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四章采购管理第十九条采购原则物资采购遵循的原则是:透明、公开、公平、公正..第二十条采购权限一、凡属冀中能源集中招标采购物资;由物资供应分公司汇总上报物资需用计划;由冀中能源经贸分公司集中招标采购..物资供应分公司对其它所需采购物资;除国家规定的专卖物资、属卖方市场物资、无法形成批量物资、指定生产厂供货物资外;均应采取招标方式采购..三、对冀中能源经贸分公司招标采购物资和井矿集团招标采购物资;物资供应分公司要及时组织各单位分别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物资到货后;由各单位进行验收、付款..四、除冀中能源经贸分公司负责招标采购的物资外;其它物资均由物资供应分公司负责招标采购或比价采购..五、特殊情况;物资供应分公司可委托各矿厂供应部门进行采购..其它部门不得擅自采购..第二十一条采购方法及方式招标采购采取邀请招标、续标、议标或指定供应商等形式进行采购;招标形式由集团公司招标委员会确定..一、邀请招标..时间可由招标人选择若干供应商向其发出邀请;被邀请的供应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二、续标采购..是指纳入招标采购的物资品种因年度计划量中未列足;由采购人按照年度招标价格在中标供应商间补充订货的一种采购方式..三、议标..在采购方优势不强、采取招标采购难以达到预期价位、生产急需等情况下;可以采取议标方式采购..由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采购目的..四、指定供应商采购..对于煤矿专用设备中替代互换性较差、必须使用原厂配件、独家生产、行政管理机关指定产品等情况下的物资需求;可以采取指定供应商采购方式;采用指定供应商方式必须进行议标谈判;对于选用专用设备的;在采购设备报价时;供应商要连同配件价格一并报送..第二十二条对于集团公司内部所属企业生产的产品;要引入市场机制;在同等价格和质量情况下;必须使用内部资源..第二十三条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物资供销合同是规定和约束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本;可保护双方经济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纠纷;要求采购物资必须签订物资供销合同..一、签订物资供销合同的依据是物资采购计划;合同签订的供货人必须是邀请招标、续标、议标或指定供应商等形式;确定的供应商;合同价必须是招标、比价或定点采购确定的价格..二、供销合同采用国家标准合同和招标文件条款规定格式..要对合同条款认真填写;依照采购计划认真填写物资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等;避免填写失误造成进货错误..按照合同法认真填写涉及纠纷、赔偿、仲裁的条款;避免合同欺诈给企业带来损失..三、供销合同须经律师或法律顾问审核..供销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解除、变更、终止均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四、合同执行合同生效后;按合同交货进度;及时催促供应方按时发货..收到托运单据或提货凭单后;即前往提货点;按提货程序清点货物品种、质量、数量相符后签收..验收合格的货物及时运抵仓库;办理移交入库手续;并持有关发票和提货凭证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五、问题处理一如发现货物品种、数量或重量与合同不符的;经检测;质量与合同约定标准不符的;可拒绝接收或将货物退回供应方并及时告知供应方;就退货、经济补偿、赔偿和罚款事宜按合同规定进行谈判..二如发现缺货、供货延迟、货款诈骗等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处置;寻找替代品或变更生产计划..并保留追究经济赔偿的权力..六、合同存档各单位供应部门要妥善保管已签订的合同及其技术协议、调价文件或通知;要建立合同台账;按类别、日期进行整理和保管..定期将执行完毕的合同转交档案管理部门存档管理..第二十四条供应商管理根据本集团需用的物资要求;按照确定供应商标准;由物资供应分公司和基层单位共同推荐供应商..经物资供应分公司对供应商进行全面资质认定后;确定为筛选对象..一、被确定的筛选对象;经过招标;确定中标单位为集团供应商库成员..二、建立供应商管理库和供应商档案;对供应商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资质等级..三、建立对供应商考核制度..每月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每季度对存在质量问题、不能满足供货要求的供应商库成员进行质询、淘汰更换..对长期考核保持优良的可晋升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四、对供应商实行专业化管理;明确供应商的进货范围;取消“万能供应商”..五、本着“保护市场不保护落后”的原则;在同等价格和质量情况下;必须使用集团内部产品..第二十五条其它要求一、各单位供应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完成企业下达的降低采购成本的指标;或达到采购目标成本..二、应密切关注主要材料的市场供求、价格变动情况..三、分析主要物料的采购成本及构成..掌握出厂价、运输费、采购费用、在途损耗、保险费等在采购成本中的比重..四、选择运输方式..应考虑运输费用、途中损耗、快捷性、安全性、方便性等..五、会同财务部门确定结算方式..协商使用赊购、承兑汇票、先进货后付款;送货到厂的形式;减少采购和库存资金的占用..六、货款的支付程序以到货验收单、入库单、合同增值税票为原始凭证→验证核实→财务挂账→供应科提出付款申请→主管领导批准→付款记账..第二十六条物资供应分公司对各矿、厂供应科进行如下检查:一、采购目标成本完成情况二、采购合同履约率和违约情况三、计划兑现率和领用率四、是否按规定上报计划五、是否在确定的供应商范围内采购六、采购物资是否经物资供应分公司批准七、廉洁、遵纪守法和执行规章制度情况第五章仓库管理第二十七条仓库布局与建筑一、仓库平面布局和货物流程合理;仓库建筑坚固适用;符合采光、通风、防尘、防潮、防火要求;库区、料棚平整;道路畅通..二、库内设施齐全;有仓库管理五项基本制度;即:保管员岗位责任制度、物资验收制度、物资发放制度、防火制度及安全保卫制度;并悬挂张贴在明显位置..库房办公室要有储备资金动态牌板;按月填写物资分类储备资金占用情况..每个库内要设置四号定位图版..第二十八条物资验收一、物资验收依据物资入库验收就是依据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及供应商所附有关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技术图纸、装箱单、磅码单、发货明细表等;按有关验收标准对物资进行品名、规格、质量、数量、性能等指标的检验和确认..二、验收的准备工作一熟悉精通验收标准、验收凭证等验收资料..二配备、会用并经常保养好验收需用的器具..对所有的验收器具;必须事先检查、核对;保证准确..三对验收人员要定期进行物资验收知识的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应用..四确定好物资的存放地点、堆码形式及保管方法..三、物资验收的期限物资验收工作要求及时、准确;要求见物、见单后立即验收..一般材料最迟不超过三天;大宗材料和大型设备不超过七天..验收无误后;要及时签章、登卡、入账..机电设备需注明生产厂家和出厂日期..四、填写物资验收报告进行物资验收时;要做好验收记录;验收工作完毕;要及时填写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检验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应收数量;实收数量二入库时的包装情况三到库的日期与检验日期四供方提供证件情况五实物检验;如有短缺残损时;应写明残损程度与原因六抽验的数量和标号;抽查结果七供货单位名称八处理意见:验收记录应有验收人签章;并经仓库主管审核盖章后;方能生效..五、数量的验收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对到货入库物资的数量进行清查核实;确保数量准确..验收方法一般有:检斤、检尺、点数、复合验收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一抽样验收:所有物资到货;必须首先清点件数和数量..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采取抽样验收..1、证件齐全;数大、件多、包装完整无疑者;2、验收易损坏物资或包装破坏后不易恢复的物资;在抽样时;件数必须清点;以生产批次或运输批次抽样5—10%以鉴别质量性能是否合格;数量是否准确..二理论换算:按国家规定和合同要求换算方法;换算验收..三重量检斤:用国家规定的标准器具;称重验收..四检尺验收:用国家规定的标准器具;按国标规定的检测方法或合同要求进行验收..五点数计重:统一重量的包装物资如水泥、炸药可点数计重验收..六求积验收:砂石进货时;可过磅称重..但验收盘点时;可堆成一定形状后;丈量求积换算重量..七数量验收误差1、以个数为计量单位的不准有误差..2、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的准许有3‰误差;贵重金属不准有误差..3、以长度为计量单位的准许有1%误差;坑木木材以m3为计量单位的;准许有1%误差..4、一切物资验收;均需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验收;在规定误差范围内;按实发数量收账..超过上述误差者;则做为数量不符验收..六、规格质量的验收一规格的验收:根据技术特征或合同的规定;对验收物资要全部进行尺寸规格的检验..二质量的验收:根据物资种类和属性;按有关质量标准和合同要求;对到货入库物资进行外观和内在质量检验..1、进行质量验收首先要对物资外观质量验收;验收人员通过感观对物资的包装、外形是否损坏或污染等进行验收..2、对一些需要进行物理、化学性质进行检验的物资;验收人员可通过配备的检验设备进行检验;如不具备检验设备等工具;可送交具备资质的专门或指定的检验部门代为检验..七、物资验收责任的划分一一般性材料和小型设备;由仓库保管人员验收..二大型成套;技术性能较强的机电设备和物资含进口到货后;应由使用单位报请有关技术部门或国家商检部门按照本局机电设备管理办法或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验收..三验收人员对所有物资验收都要做验收记录;并应妥善保管备查..八、验收中发现问题的处理..一货物与凭证不符的不验收..二发现数量不符、质量不合格、短缺、损坏、无质量证明和技术资料不全的不验收..三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能动用..四对上述情况要认真填写记录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和供应商;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九、物资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或保管员在物资验收单上签字;填写品名、规格、型号、单价、数量、以及来料单位;编号后;登记入账..十、凡属工程项目建设用材料和设备的验收;均按照以上标准、规定、要求执行..第二十九条物资的保管保养一、物资进库;按不同类别;不同规格;及不同物资化学性质和存放时间长短;分别存放在相应条件的仓库内保管..在库内货架存放的;每项材料都要悬挂材料标签和材料卡片..二、物资摆放要整齐;上架物资按上轻下重;中间常动进行存放..堆放物资;垛与垛之间要留通风道;高度不能超过有关规定;做到定量包装;分类存放;五十成行;过目知数..材料库存摆放要整齐划一;“四号定位”;即:库号、架号、行号、列号..“五五摆放”;即:上架物资要五五成行、五五成列、五五成垛..便于清查核对..三、库存物资必须材质不混;品名、规格不错、不串;数量准确;做到无差错、无丢失、无损坏、无霉烂变质和账、物、卡、资金四相符..四、库内必须有干湿温度计;仓库管理人员根据库内温度变化;随时采取措施调整..必须做到“十不”;即:不锈、不潮、不冻、不腐、不霉、不变、不坏、不丢、不漏、不爆..五、对一些物资的保管要求:一钢材堆放要一头齐;存放环境应干燥;通风良好;场地干净无杂草、杂物;上盖下垫;避免受雨、露、霜、雪的侵蚀..二贵重物资要专柜加锁保管..火工产品、有毒、有害、高腐蚀产品的存放要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三化工产品要控制进货;定期检查;储存条件应满足化工产品的储存要求..四纤维材料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内;轴承也可以存放一起..五水泥码垛不能超过10层;要存放在通风干燥库内;按保质期内用量进货..六、生产基建及代保管物资;要分账保管;积压物资单独建账;单独存放;新旧物资要分库存放管理..第三十条仓库保管员的业务要求一、每个保管员要做到“四懂”;即:物资名称规格、物资性能用途、业务流程、业务保安规程..“五会”;即:会识货;会换算;会保管保养;会使用衡器、量具;会使用消防器材..“十过硬”;即:收发过硬、识货过硬、保管保养过硬、四对口五五化过硬、熟悉材料编号过硬、使用衡器和量具过硬、使用消防器材过硬、执行制度过硬、换算过硬、账目日清月结和编报报表过硬..二、账务处理规范化;做到“一坚持”; 即:坚持日清月结..“五不许”; 即:不许潦草、不许涂改、不许挖补、不许污损、不许丢失..“八准确”;即:时间、用料单位、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单价、数量、金额要准确..三、收、发等各种单据要按月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四、熟悉“四防”知识;即:防火、防汛、防盗、防破坏..仓库管理条例和本岗位责任制..第三十一条物资发放一、各矿厂供应科在对基层用料单位发放物资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生产维修所需主要材料按定额定量供应..二基本建设包括专项工程物资;按照工程项目、单位工程预算和工程进度供料..三大型材料、贵重仪表和主要工具等由有关部门归口管理;经主管部门和领导审批供应..四一般物资和零星用物资按资金限额控制供应..五对于机械制造、设备大修、零部件自制加工;可根据单台消耗定额或制造图纸计划供应..二、大宗物资的发放出库要求一核对出库凭证..保管人员在发货前必须审核印签是否齐全;数据是否清楚;核对无误后方可发货..。

煤矿物资供应管理办法

煤矿物资供应管理办法

煤矿物资供应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加强物资管理,增效降耗,提高我矿企业管理的整体水平。

根据《陕西省益秦集团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2、物资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编制物资采购计划、订购、运输、验收、保管、发放、使用管理、回收、修旧利废、废品处理等。

3、物资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保证供应,服务生产,以需订购、择优采购:节约资金,讲求效益;加速周转。

做好管、供、用相结合。

4、物资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做到长计划,短安排;充分利用地区差价和季节差价合理科学地进行采购;做到不断档、不积压,严把质量关、价格关。

5、全体管理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抵制腐败现象的侵蚀,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入库和生产物资外流,不得自己经销和介绍亲朋向矿推销货物。

二、组织领导1、管理方式:我矿对生产物资实行统一集中管理,统一计划,统一订购,统一分配,统一调度,严禁多头订购。

2、管理机构:以主管供应副矿长为龙头,供应、生产、机电相互协作,区队配合的物管体系;矿设总库,生产区设分库,并辅以相应的岗位经济责任制度,强化对生产物资的管理和消耗的控制。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台帐;岗位经济责任制。

核定大综材料的消耗定额,对常用物资实行重点管理(即ABC管理),编印本矿的材料目录。

4、对专职物管人员(核算员、计划员、采购员、保管员、领料员)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业务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以提高专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采购与计划1、对大宗材料,供应公司必须根据年度计划,消耗情况,库存情况,本着少批量多批次的原则,编制全年物资计划,并按规定逐级审批。

作好的计划一式三份;矿长一份、主管供应副矿长一份、供应公司留存一份。

2、对年度物资计划,供应公司要按季进行分解,并根据月生产计划和各用料单位当月所报的用料计划,详细编制矿当月的采购计划,经主管生产的副矿长审核,报主管供应副矿长审批后执行。

对生产急需的物资,经请示主管副矿长后,供应公司可先行采购,后补办审批手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矿物资供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分公司物资供应管理,确保采购物资质量和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采购范围
采购物资分总公司采购和分公司采购。

1、总公司采购范围包括:
A类大宗材料。

包括:木材、阻燃运输胶带、25mm2以上电缆、钢丝绳、矿灯、锚杆、钢材、油脂等。

B类专项费用。

包括:机电设备、通风设施、安全保护装置及系统等。

2、分公司采购范围包括:设备配件、铁精粉、民爆物品、劳动防护用品、五金交电、标准件及其它一般性消耗材料等。

第二章采购计划管理
第三条年度安全费用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安全副经理审核,专题会研究确定后,报公司安监部;折旧资金和维简费用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工程师审核,专题会研究确定后,报公司生产技术部。

第四条物资申购部门编制《用料计划明细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库管科。

第五条库管科根据《用料计划明细表》,核实库存情况后编制《望云煤矿计划进货申请单》,经库管科长、分管领导审核
1
批准后报供应科。

第六条供应科对《望云煤矿计划进货申请单》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编写《望云煤矿采购计划》,经供应科长、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

第七条生产或工程急需用料,使用单位应填写《用料计划明细表》,注明急需原因,经单位负责人、库管科长审核签字后报供应科,供应科组织采购。

第八条未纳入“三费”计划的设备采购,由使用单位申请,经分管领导、分公司经理签字后上报总公司。

第三章物资采购实施
第九条供应科对批复后的采购计划,按总公司规定的采购范围进行划分。

1、总公司采购范围的物资,供应科编制《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材料(设备)计划表》上报总公司供应处,由供应处安排采购。

2、分公司采购范围的物资,根据《望云煤矿分公司比质比价采购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第十条物资采购实行“谁采购、谁负责、一票一结制”。

采购员要严格把好采购物资的初检关,不得出现无计划或超计划物资采购。

第四章检验与入库
2
第十一条采购物资到货时,由供应科进行初检,验收项目为:
1、产品有关资质证明、资料是否齐全;
2、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计划要求相一致;
3、产品外观质量(包装、产品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4、危险化学品应提供MSDS(安全数据说明书)。

第十二条入库验收。

常用物资由供应科、库管科验收员、保管员进行验收;设备及配件由库管科组织供应科、使用部门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产品的验收应在物资到达后立即进行。

验收期一般不应超过入库后的三天。

危险物资和特别贵重物品应随到随验。

第十四条库管科在进行物资验收时,必须填写《进货验收单》、《维简费验收单》、《折旧费验收单》和《安全费验收单》,如验收发现数量短少,质量不符或残缺者,要在“检查情况”栏中注明并分析原因。

第十五条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望云煤矿分公司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经检验合格的常用物资,库管科应于当日办理入库手续;对于大型材料或必须在运转时方能检验质量的物资应在十日内办理入库手续。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