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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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停车场收费标准

郑州停车场收费标准

郑州停车场收费标准郑州市是我国中部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壮大,车辆数量也在逐年增加。

因此,停车场收费标准成为了市民和车主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为了更好地规范停车场收费,郑州市交通管理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停车场收费标准,以便更好地满足市民和车主们的停车需求。

首先,对于路边停车场的收费标准,郑州市规定了不同时间段的收费标准。

工作日的白天时间段(8:00-20:00)为每小时5元,夜间时间段(20:00-8:00)为每小时3元。

而周末和节假日的收费标准则为每小时4元,夜间时间段为每小时2元。

对于停车时间超过24小时的车辆,将按照每天100元的标准收费。

这些收费标准的制定,旨在平衡停车场资源的利用,保障市民和车主们的停车权益。

其次,对于地下停车场的收费标准,郑州市也有明确规定。

根据地下停车场的位置和场地面积不同,收费标准也有所差异。

一般而言,地下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6元,但对于一些高档商业区域的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可能会稍高一些。

此外,对于地下停车场的长期停车用户,也可以选择购买月票或年票,以获得更加优惠的停车费用。

最后,对于一些特殊停车场的收费标准,郑州市也有相关规定。

比如机场停车场、火车站停车场等,由于停车场的规模和服务水平不同,收费标准也会有所差异。

一般而言,这些特殊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会相对较高,但也会提供更加便捷的停车服务,比如代客泊车、VIP停车等。

总的来说,郑州市的停车场收费标准在保障市民和车主停车需求的同时,也在不断完善和调整中。

市民和车主们在使用停车场时,应当遵守相关的收费规定,以维护停车场秩序和公共利益。

同时,市交通管理部门也将继续密切关注停车场收费情况,不断优化和调整收费标准,为市民和车主们提供更加便捷、合理的停车服务。

希望市民和车主们在享受停车便利的同时,也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停车,共同营造良好的停车环境。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续执行市内城区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存放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续执行市内城区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存放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续执行市内城区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存放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6.23
•【字号】郑政文[2014]111号
•【施行日期】2014.06.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续执行市内城区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存
放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的通知
(郑政文〔2014〕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续执行市内城区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存放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的通知》(郑政文〔2013〕63号)文件执行期已满,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加强对市内城区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的管理,经研究,在新的政策出台之前,此收费标准延续执行。

2014年6月23日。

2021年郑州市停车管理规定

2021年郑州市停车管理规定

Any qualitative change in performance comes from the accumulation of quantitative changes.同学互助一起进步(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郑州市停车管理规定原标题:郑州停车场收费乱象调查:路边停车场缘何成了“唐僧肉”新华网郑州9月22日电(记者张兴军)记者近日接到投诉称,郑州市内路边临时停车场收费存在诸多乱象。

随后展开的调查显示,在停车难的大背景下,作为公共资源的路边停车场,竟然成了一些部门甚至私人眼里的“唐僧肉”。

“P字牌”下收费乱象纷呈在建业路商城路口附近的一家饭店,市民张先生吃完饭出来准备驾车离开,一位身穿土黄色制服的中年妇女走过来,一边指挥倒车一边提醒:“把停车费缴一下,4块钱。

”收钱后,中年妇女并未给付票据。

张先生驾车沿路走了一遍,除了一块“严禁摆摊设点”的告示外,未见任何停车场收费标识。

这是郑州市停车场乱收费的一个缩影。

郑州市物价局收费处工作人员介绍,城区按照交通拥堵程度分为一二三类区域,为提高停车位周转率,除前20分钟免费外,不同区域、时段机动车存放实行差别化收费。

“从接到投诉举报来看,涉及路边临时停车场乱收费的较多,主要包括停车先收费、高收费、收费不给票等。

”按照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等单位规定,市内正规停车场,需要有明晰的公示牌即“P字牌”和白色的停车泊位线,公示牌要标明收费标准、停车位数量;收费人员统一着装,佩戴统一印制的上岗证,按标准收费后统一给付票据。

对照规定,记者在郑州多处路边停车场采访发现,仅“P字牌”的设立就是五花八门,有的没有收费标准,有的除了“P”字外什么内容都没有,多数“P字牌”并未公示停车数量。

因为诸多的不规范,停车收费过程中不时发生纠纷。

市民王先生质疑:“停车时没有人,离开时不知从哪冒出来了,没工装没证件上来就要钱,这跟拦路抢劫有什么区别?”临时停车场划定有“猫腻”根据郑州市规划院交通规划所的`研究,当前郑州停车难最突出的时段在晚上。

《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停车场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停车场所。

停车场分为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

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车辆有偿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专用停车场是指为本单位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不含上街区)范围内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停车场必须符合城市规划,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第五条市公安机关主管本市停车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依照本办法规定具体负责停车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规划、建设、市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交通、工商行政和价格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六条停车场建设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市政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

第七条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停车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

提倡建设立体停车场。

第八条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建设公共停车场可享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政策。

第九条公共停车场的规划选址、设计施工图在依法报经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审查时,应征得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

单位配建、自建的专用停车场,及城市公共交通调度场、站,应报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条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广场设置停车场。

确需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广场设置停车场的,应经市市政管理部门和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

停车场经营者应按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向市市政管理部门交纳占道费,并取得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停车场许可证》后,方可设置。

占道费必须统一交入市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会堂、体育场馆、影剧院、商业场所、医院以及50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区等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应按规定同时配建停车场,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

郑州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置导则

郑州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置导则

郑州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置导则一、总则(一)为规范郑州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置行为,引导机动车规范有序停放,改善停车秩序和道路通行效率,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郑州本地实际,制定本导则。

(二)本导则适用于郑州市城区道路临时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设置。

(三)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应当本着“科学合理、能划尽划,解决困难、方便市民”的原则,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施划停车泊位,有效的缓解停车难问题。

(四)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需经市政府联审联批会议批准后方能施划,设置情况必须向社会公示,并纳入全市统一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系统内规范管理。

(五)经批准在郑州市城区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要严格按照本导则的要求和标准执行。

(六)郑州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行动态性管理,每年由市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评估论证,根据评估论证结果保留或取缔停车泊位。

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或撤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七)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应当在老旧小区、商场、医院周边停车资源严重不足、停车需求大的区域优先、大量设置,停车资源充分的区域不应当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逐步减少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设置数量。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5768.3-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4.12:停车位标线;GB50138-2015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5.12:停车位标志;GA/T 850-2009《城市道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1271-2015《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管理设施应用指南》。

三、设置要求(一)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双向行车道设置条件:宽度12米以上的双向行车道,可在道路一侧或双侧设置,宽度在8米以上,12米以下的可在道路一侧设置;2.单行道设置条件:宽度在9米以上的单行道,可在道路一侧或双侧设置,宽度在6米以上,9米以下的可在道路一侧设置;3.步行道设置条件:设置后人行步道通行宽度不低于2米的,大型商场、文化中心、车站、码头不低于3米的。

2023修正版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2023修正版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一、综述随着汽车数量的快速增长,停车需求的增加也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问题之一。

为了有效管理和调控停车资源,提高停车场的利用率和管理水平,郑州市制定了《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内容和主要规定。

二、停车场的分类根据功能和管理体系的不同,郑州市停车场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公共停车场:主要服务于城市居民和访客,由政府或授权管理单位负责管理。

2. 商业停车场:位于商业区和购物中心附近,主要服务于商业活动的停车需求。

3. 居民停车场:位于住宅区域,主要服务于小区居民的停车需求。

三、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为了满足不同区域的停车需求,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对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进行了具体要求:1. 停车场规划要充分考虑道路交通流量、周边区域的功能和需求。

2. 停车场建设要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确保停车位的数量和质量。

3. 停车场应设置必要的标识和指示牌,方便车主辨别并引导车辆停放。

四、停车场的管理和运营为了提高停车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对停车场的管理和运营进行了明确规定:1. 停车场管理单位应定期维护和检查停车场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2. 停车场应提供便利的缴费方式,如现金、移动支付等,并明示收费标准和时间段。

3. 停车场应设置充电桩、自行车停放区等配套设施,满足不同出行方式的需求。

4. 停车场管理单位应加强巡查和安全监控,保障停车场的秩序和车辆的安全。

五、停车场的收费标准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对停车场的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1. 公共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由政府制定,并在明显位置公示。

2. 商业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应合理公正,不得恶意哄抬价格。

3. 居民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共同商议确定。

六、违规停车和处罚根据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对违规停车将进行相应处罚:1. 在禁止停车区域停车的,将被罚款并移车。

郑州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停车场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规范停车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停车场定义】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在城市道路外,为社会公众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和建设工程配建的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的公共停车场。

专用停车场,是指在城市道路外,为本单位、本居住区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建筑物配建专用停车场、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施划的停车位等。

临时停车场,是指在城市道路外,利用待建土地、存量建设用地、建筑区划内业主共有部分等设置的短期内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城市道路上施划设置的临时停车泊位。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公共客运停车场所、道路客货运输场站及其配套停车场(设施)管理,适用国家和省、市其他有关规定。

第四条【遵循原则】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多方参与、需求调节、高效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逐步缓解停车矛盾,改善城市交通秩序。

第五条【市级职责】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统一规划,按照“市级统筹、各区主责、市场化运用”的原则实施。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全市停车场的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停车场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停车场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编制、调整、公布、实施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置规划;(二)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建设城市交通枢纽配建的公共停车场;(三)牵头组织对全市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工作的督导、考核、标准制定等工作。

(四)建立健全停车场的基础数据库和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系统;(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郑州市车辆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郑州市车辆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0]933号)、《河南省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豫发改收费[2005]1881号)、《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市政府97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的公共停车场(机场、车站、码头、实行政府定价的游览参观点、占用市政设施及财政投资的公共服务单位开办的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非自然垄断经营的停车场(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三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存放实行分类收费。

机动车划分为摩托车、小型车、大型车三个类别,非机动车划分为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含残疾人专用车、电动自行车)两个类别,分别执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第四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在停车场停车20分钟以内,免收一切费用。

军警等特种车辆按规定免收费用。

第五条背街小巷设置平行式停车位,晚上21:00至次日早7:00时段向周边居民免费开放。

第六条公办医院院内公共停车场,患者可凭就诊票据,免缴停车费用。

为政府机关办事大厅服务的停车场收费,执行市政府有关工作时间免费的规定。

第七条实行物业管理的单位、住宅小区等停车场依法到停车场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按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停车场经营者依法到停车场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其中占用市政设施的临时停车泊位由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和有关部门共同划定具体停车车位数量,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停车,并符合停车场管理的具体要求。

第九条机动车辆因交通违法或事故等原因被公安部门拖曳至指定停车场产生的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停车场对委托人收费,超过一个月减半,超过三个月以后的停车免收费用。

第十条停车场经核准可采用计次或计时收取存放服务费,实行分区域差别停车收费标准。

停车场应当提供能够准确记录车辆牌号、进入时间的存放凭证;车辆驶离停车场凭存放凭证缴纳存放服务费,领取税务部门监制的停车场收费定额发票;车辆在存放期间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停车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公共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郑价费[2004]30号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公共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公共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郑价费〔2004〕30号)市内各区物价局、市停车场管理中心:根据郑州市物价局、公安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郑州市车辆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郑价费[2004]2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郑州市市区公共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见附表),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二ΟΟ四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附:郑州市市区公共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标准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附表:郑州市市区公共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标准单位:元/车次(小时)标准类型时间计费单位人力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及各种机动三轮车小轿车、吉普车、20座及以下客车、2吨及以下货车20座以上客车、2吨以上货车备注道路两侧停车场白天次0.10.52.004.00--自行车无锁无钢印无牌照加收一倍夜间次0.21.02.005.00--公共场所院内停车场次0.10.51.003.006.00夜间次0.21.02.005.0010.00火车站广场停车场一小时以内每小时----2.008.0010.00不满1小时按1小时计一小时后每小时----1.005.00不满1小时不另收费黄河风景区次0.10.51.006.0010.00咪表停车场白天每小时------3.00--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每半小时------1.50--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

夜间次------5.00--强制停车场白天次----2.005.008.00超过一个月减半收费,超过三个月后免收费夜间次----3.007.0010.00——结束——。

郑州市停车收费标准

郑州市停车收费标准随着城市交通的不断发展,停车问题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大难题。

尤其是在郑州这样一个人口密集、车辆多的城市,停车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郑州市停车收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市民和游客了解相关规定,便于合理安排停车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首先,郑州市停车收费标准主要分为道路停车和停车场停车两种情况。

对于道路停车,按照车辆类型和停车时间计费。

一般来说,小型车每小时收费3元,大型车每小时收费5元,摩托车每小时收费1元。

而对于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则根据停车场所在区域、设施设备和服务水平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会在入口处明确标示,市民和游客在停车前可先了解相关收费信息,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其次,对于居民停车和临时停车也有不同的收费标准。

居民停车一般指的是在自己小区内的停车,通常会有月租制度,收费标准会根据小区位置、停车位数量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而临时停车则是指在商业区、景点等公共停车场停车,按照停车时间计费。

市民和游客在选择停车地点时,可根据自身需求和停车时长选择合适的停车方式,以便节约停车成本。

此外,对于违规停车的处罚也是需要了解的。

在郑州市,违规停车一般会被贴罚单,罚款金额根据具体违规情况而定。

因此,市民和游客在停车时务必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违规停车带来的不必要麻烦和经济损失。

总的来说,郑州市停车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城市停车秩序,方便市民和游客出行。

希望市民和游客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合理安排停车,共同维护城市的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遵守交通规则,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一个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市民和游客能够更加了解郑州市停车收费标准,做到心中有数,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让我们共同努力,让城市的交通更加便利,让生活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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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郑州市开始实施新修订的《郑州市车辆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机动车、非机动车在公共停车场停车20分钟以内,免收一切费用。

该办法实施以来,公共停车场20分钟如何计时却烦扰着不少有车一族和停车场收费人员。

郑州车牌自动识别系统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统一印发了“郑州市停车场收费计时卡”,上面可标明车牌号、入场时间、出场时间等内容,通过此举保护司机的停车权益,
避免由此引发纠纷。

深圳中飞宏达有限公司,是国内最早研制生产高速公路专用智能道闸、停车场系统、停车场智能道闸,车牌自动识别系统,非接触式IC/ID卡停车场管理系统,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的专业化高科技公司。

在车辆管理与交通收费领域已发展十余年,具有完整的生产、销售、服务体系,公司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生产出性能优于国外产品而价格只有其一半的适合中国特色的各类交通收费的智能化产品,产品在性能、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都优越于国内其它同行,公司在全国各大城市都设有办事处或代理机构。

主要产品有:
停车场智能道闸;
高速公路专用智能道闸;
非接触式IC/ID卡停车场管理系统;
长距离射频卡停车场收费系统;
车牌自动识别型停车场收费系统;
开放式公路收费系统;
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系统;
高速公路不停车场自动收费系统;
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
车牌自动识别型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等其他配套设备及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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