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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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惠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惠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一、总则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和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惠州市机
动车停放服务需求日益增加。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机动车的停放,提供高效便捷的停车服务,惠州市政府制定了《惠州市机动车停放
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该办法旨在规范停车收费,提升停车服务质量,促进城市交通秩序的有序发展。

二、收费标准
根据不同区域和停车场的设施和管理服务水平,惠州市机动车
停放服务收费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执行:
1. 主城区停车场:按小时收费,每小时5元,日间最高收费50元,夜间(20:00-8:00)最高收费30元。

2. 市区停车场:按小时收费,每小时3元,日间最高收费30元,夜间(20:00-8:00)最高收费20元。

3. 市外停车场:按小时收费,每小时2元,日间最高收费20元,夜间(20:00-8:00)最高收费10元。

停车场管理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收费进行适当调整,但需提前
向市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三、收费方式
1. 现金支付:停车场设有收费亭,通过现金支付给停车场工作
人员进行收费。

2. 电子支付:支持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手机支付工具进行支付。

3. 一卡通支付:停车场管理方可自行引进一卡通系统,用户可
通过办理停车卡进行收费支付。

停车场管理方需确保收费方式便捷快速,并提供相应的发票。

四、停车管理
1. 停车位分配:停车场管理方应合理设置停车位,并按照先到
先得原则进行分配。

2. 停车信息登记:停车场管理方应建立电子停车位管理系统,
记录每辆车辆的停车时间和收费信息。

停车时,车主需提供车牌号码,以便管理方进行登记。

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办法

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办法

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办法为了规范停车场的管理与收费行为,保障车主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办法。

一、基本规定1.停车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城市规划要求,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建设与运营。

2.停车场收费应进行合法注册并遵循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

3.停车场经营者应根据不同地段和时段的不同情况,设置合理的收费标准,并将收费标准及时通知车主。

4.停车场应配备完善的监控设施,并保证停车场的安全性。

二、收费标准1.停车场收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

2.停车场应对VIP用户、商业客户等特殊车主进行优惠政策。

3.停车场收费应明码标价,并在突出位置张贴,《索赔表》以及车主应知应会常见问题。

三、收费方式1.停车场应该提供多种方式的收费,如现金、刷卡、微信支付等。

2.收费方式应明确标识,并在车主停车前通知其收费方式。

3.收费员要向车主提供收据,并保留相应的账目记录,以便核对。

四、停车过程1.在车主停车前,停车场应当告知车主车位数量、位置等信息。

2.车主应按照指导路线有序停车,若需要特殊服务,如取车时遇到困难,可向停车场管理人员寻求帮助。

3.停车场不得额外收取行李寄存等费用。

五、保险服务1.停车场应提供保险服务,但保险范围不应包括车辆财产损失等风险。

2.停车场应合理设定其保险费率,并在车主进入停车场时告知车主该保险服务的收费标准和保险条款。

六、服务质量1.停车场应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并设立咨询台、投诉热线等渠道,接受车主的意见和建议。

2.停车场应定期对设施和服务进行检测和维护,并及时解决停车场运营中出现的问题。

七、法律责任1.停车场经营者应确保停车场所有设施、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出现违法情况,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对于影响车主的收费行为、服务质量等问题,停车场经营者应及时处理,并给予车主合理的赔偿措施。

八、总则1.停车场经营者应遵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并依法经营。

2.若出现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收费行为、服务不规范等情况,停车场经营者应及时纠正,做出合理的赔偿处理,并消除不良影响。

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范文

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范文

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保障公共停车资源的合理利用,便利交通出行,维护城市交通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停车场管理第二条停车场应当符合规划、施工和使用的要求,确保停车场建设安全、有效。

第三条停车场应当明确停车位数量,并配备相应的停车标识,保证车辆顺利停放。

第四条停车场应当建立完善的收费系统,包括道闸、收费机等设备。

第五条停车场应当设立相应的停车场管理员,负责管理停车场的日常运营和维护。

第三章收费标准第六条停车场应当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的价格制定收费标准,并严格执行。

第七条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公正,不得歧视任何车辆或个人。

第八条停车场应当明确不同时间段的收费标准,并在明显位置公示,以便车主知悉。

第四章收费方式第九条停车场应当提供多种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刷卡支付、移动支付等。

第十条停车场可以采用预付费或后付费的方式进行收费,但应当明确告知车主并公示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停车场应当配备合适的收费设备,确保收费过程顺利进行。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车主未按规定支付停车费用的,停车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如限制车辆出入、暂扣车辆等。

第十三条停车场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诉举报机制,接受车主的投诉并及时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停车场管理者,由相关部门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停车场管理者应当对停车场的经营情况进行定期自查,确保管理规范。

第十六条停车场管理者应当依法纳税,按时向国家财政部门缴纳停车场相关税费。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定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部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范本

总部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范本

总部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范本一、收费标准及计费方式1. 停车场收费标准按照车辆类型、停车时长等因素进行划分,并公示在停车场入口处。

2. 普通轿车停车费用按照每小时收费计算,最低计费单位为一小时,在计费后不满一小时不向用户收费。

3. 不同车型的停车费用区别对待,如小型车、大型车、摩托车等按照不同的收费标准收费。

4. 对于临时停放不满30分钟的车辆,不收取任何停车费用。

5. 对于长时间停放的车辆,停车费用按照特定计费标准进行收费,用户需提前与停车场管理方进行协商及缴费。

6. 停车费用可通过现金支付、刷卡支付、移动支付等方式进行结算,停车场应提供相应的支付设施和服务。

二、缴费方式及时间1. 用户可以选择现金缴费或使用电子支付方式缴费。

2. 现金缴费可通过停车场自动出口缴费机或人工收费窗口进行。

3. 电子支付方式包括刷卡支付、移动支付等,用户在停车场缴费机上刷卡或使用手机扫码支付即可完成支付。

4. 用户在停车场内停车期间,可以随时缴费,无论是长时间停放还是临时停放,均需及时完成支付。

5. 对于未缴费的车辆,停车场管理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如锁车、拖车等,直至用户完成支付。

三、发票开具1. 用户可以申请停车费发票,需提供有效的个人或公司信息以及发票明细所需信息。

2. 发票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开具。

3. 用户可以选择在停车场缴费时开具发票,或者在之后提供相关信息进行开票。

四、优惠政策1. 对于常规用户,停车场可以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如购买停车套票、办理月卡等。

2. 对于残疾人、军人、老人以及其他特殊群体,停车场应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减免一定停车费用。

3. 优惠政策应明确公示,并在停车场给予明确的指导和服务。

五、违规处理1. 对于未按规定缴纳停车费用的车辆,停车场管理方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拖车、罚款等。

2. 对于乱停乱放、占用他人车位或其他不文明行为的车辆,停车场管理方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驱赶、罚款等。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维护停车秩序和市容环境,提高停车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范围包括道路停车位、停车场、停车楼等公共停车设施。

停车服务收费分为路侧停车和停车场收费两种形式。

第三条路侧停车服务收费应遵循以下原则:1.设置合理的收费标准,根据路侧停车位的位置、交通流量、停车需求等因素,确定每小时或每次停车的收费金额。

2.收费时间段应明确,一般可以根据不同时段的交通压力和需求情况划分高峰期和非高峰期,高峰期收费标准相对较高。

3.收费方式应多样化,可以采用现金支付、电子支付等方式,方便停车用户缴费。

第四条停车场收费应遵循以下原则:1.设置合理的收费标准,根据停车场的地理位置、停车位数、设施设备、管理水平等因素,确定每小时或每次停车的收费金额。

2.收费时间段应明确,根据停车场所在区域的经营特点和需求情况,合理划分营业时间。

3.收费方式应多样化,可以采用停车卡、电子支付等方式,提供便捷的缴费方式给停车用户。

第五条停车场收费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停车场应设置明确的停车位标识,并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停车用户有序停放。

2.停车场应配备停车管理人员,负责停车秩序的维护和收费工作的管理。

3.停车场应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安全可靠。

4.停车场应定期进行收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六条停车服务收费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收费标准和收费政策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收费的公正合理。

第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停车服务收费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停车服务收费管理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停车场管理及收费制度模版(二篇)

停车场管理及收费制度模版(二篇)

停车场管理及收费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停车场的管理及收费制度,保障车主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及收费制度模版。

第二条本管理及收费制度适用于XXX停车场及其管理人员。

第三条停车场包括室内和室外停车场,提供临时停车和长期租赁停车服务。

第四条停车场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关的资质证书,工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

第五条停车场应具备公共安全设施和管理设备。

第二章停车场使用规定第六条车主在进入停车场之前应阅读并接受本管理及收费制度。

第七条车辆进入停车场应按照指示驶入指定车位,不得随意停放、阻塞通道或其他车位。

第八条任何车辆不得在停车场内进行非法活动,不得乱涂乱写、吐痰、乱扔垃圾等。

第九条每辆车只能占用一个车位,禁止占用他人车位。

第十条车辆禁止在停车场内进行维修、更换零件等非正常停车行为。

第十一条车辆禁止在停车场内进行任何商业宣传或销售行为。

第十二条车主应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停车场不对车内财物安全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车主应遵守停车场内的指示和警示标志,有序、安全地驶入和驶出停车场。

第十四条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按照停车场岗亭的指示支付停车费,临时停车费用按照停车场规定收取。

第十五条车主应准确提供自己的联系方式,以便停车场管理人员与其联系。

第三章收费规定第十六条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应公示在显著位置,以便车主查看。

第十七条停车费按照车辆停放的时间计算,超过规定的免费停放时间,按照逾期时间收取超时费用。

第十八条停车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同的收费标准,如按小时、按天等计费方式。

第十九条车主应按照停车场的收费方式支付停车费,可选择现金、刷卡等方式支付。

第二十条停车场应提供发票或收据给车主,并在发票上注明车主的车牌号码、停放时间等相关信息。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停车场应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保证停车场的安全和秩序。

第二十二条停车场应设立相关的管理岗位,负责停车场的巡视、安全、维护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停车场应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紧急报警装置、监控摄像等。

停车场收费亭规章制度

停车场收费亭规章制度第一条收费标准1.停车场收费标准按车型分类,分为小型车、中型车、大型车等三个分类,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小型车(轿车、SUV等):每小时10元中型车(商务车、中型客车等):每小时15元大型车(大货车、大巴车等):每小时20元2.特殊车型停车费用另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管理方制定并公示。

3.长期停车的车辆将享受优惠价格,具体优惠政策由停车场管理方制定。

第二条收费时间1.停车场的收费时间为每天24小时,不设节假日。

2.停车时长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的按实际停车时长计费。

3.临时停车的车辆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停车费用,停车场有权对其进行拖车处理。

第三条停车规定1.停车场内车辆需按规定停放在指定车位,不能随意占用他人车位。

2.禁止随意停放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及其他非停车位处,一经发现将进行告诫并处罚。

3.车辆严禁超载停放,一经发现将请车主调整车辆位置或者驶离停车场。

第四条其他规定1.停车场内禁止吸烟、酗酒等影响他人的行为,如有违规行为将进行劝阻并报警处理。

2.禁止在停车场内进行违法乱纪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报警处理。

3.停车场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行驶、闯红灯等危险行为。

第五条违规处罚1.对于不遵守停车场规定的车辆,停车场管理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暂扣停车证等。

2.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将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包括罚款、拘留等。

以上为停车场收费亭规章制度,车主在停车场内需严格遵守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希望广大车主自觉遵守规则,共同维护停车场秩序,确保停车场安全顺畅运营。

南京市停车服务费管理办法

南京市停车服务费管理办法
根据南京市停车管理办法,停车服务费管理办法如下:
1. 收费标准:停车服务费的收费标准由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或
相关授权部门制定并公布,根据不同地区和停车场的位置、等级、
时段等因素进行分类收费。

2. 收费方式:停车服务费可采用人工收费或自动收费系统收费,停车场应明示收费标准,并配备收费人员或自助缴费设备。

3. 计价方式:停车服务费的计价方式一般采用按时计费,根据
停车的时长进行收费,也可根据车辆类型(如小型车、大型车等)
进行分类收费。

4. 收费时段:停车服务费的收费时段应明确规定,包括白天、
夜间、节假日等各个时段的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

5. 免费停车:部分停车场可设定一定的免费停车时长,如前
30分钟免费停车或消费满一定金额后免费停车等。

6. 特殊车辆收费:对于残疾人车辆、军警车辆等特殊车辆,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优惠或免费停车。

7. 支付方式:停车服务费可以采用现金支付、电子支付、预付费卡等多种支付方式。

8. 监管和罚则: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停车场收费情况的监管和检查,对收费标准、设备运营等方面进行监督,对违规收费等行为进行处罚,并接受公众举报和投诉。

以上是南京市停车服务费管理办法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能会根据市场需求和管理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模版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模版1. 目的和范围本规定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管理,保障停车服务的公平性和便利性。

本规定适用于各地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场所。

2. 收费标准2.1 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各地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定期进行调整。

2.2 收费标准应合理公平,不得存在价格歧视行为,并应公布在停车场入口或其他显著位置,以便车主查阅。

2.3 收费标准应根据停车场的地理位置、使用率、服务配套设施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3. 收费方式3.1 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方式可以采用计时收费、包时收费或其他合理形式。

3.2 计时收费的单价应按照规定时间段内的收费标准计算,超出规定时间段的部分则按照超时费率计算。

3.3 包时收费的收费标准应合理确定,并提供购买不同时间段内停车服务的选项供车主选择。

4. 收费管理4.1 停车场的收费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收费管理系统,确保收费的准确性和便捷性。

4.2 停车场应设立收费员或自助收费系统进行收费,收费员或系统应具备相应的计费设备和收费软件,并保证收费过程的安全性。

4.3 收费员在收费过程中应准确计算停车费用,并及时向车主提供有效的收费凭证。

4.4 停车场应安装监控摄像设备,记录停车场内的停车情况,并确保收费数据的真实性。

5. 收费异议处理5.1 如车主对停车费用有异议,应在停车后及时向停车场管理人员提出。

5.2 停车场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核实停车费用,并向车主提供合理解释。

5.3 如车主仍对停车费用有异议,可以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投诉,并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6. 法律责任6.1 对于未按照规定收取停车费用的停车场,交通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可能处以相应的罚款。

6.2 收费员如存在收费不准确、收费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6.3 对于故意占用停车位、非法收取停车费用等违规行为的车主,交通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罚。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文本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停车收费管理行为,维护停车秩序,保障公共停车资源的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市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停车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从事停车收费管理工作。

第三条停车场应当向市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依法获得相应的营业执照。

第四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停车收费管理单位和人员的监督检查,确保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公平、合法性。

第二章停车收费管理机构第五条市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停车管理处,负责市内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区交通管理部门、停车场经营单位等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停车收费管理人员,负责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实施和落实。

第七条各区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停车收费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停车收费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停车收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三章停车收费管理规定第九条停车场应当合理设置停车收费标准,公示在明显位置,便于停车用户查看。

第十条停车收费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计费,不得擅自变更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停车收费管理人员应当保持收费工作的秩序和效率,做到快捷、准确。

第十二条停车收费管理人员应当礼貌待人,不得对停车用户进行歧视和侮辱。

第十三条停车收费管理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好停车收费机器和相关工具,防止发生损坏和丢失。

第十四条停车场应当加强对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四章停车收费管理措施第十五条停车场应当配备足够的停车收费人员,确保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六条停车收费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有关培训和考核,提高停车收费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停车场应当配备必要的停车收费设施和设备,确保停车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停车场应当配备足够的停车位,确保停车用户的需求。

第十九条对于恶意拖欠停车费用的停车用户,停车场有权拒绝其停车,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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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规范停车场的管理,明确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更有效地监督停车场收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项目停车场收费岗。

3、职责:
4、方法和控制过程:
4.1发票领用
4.1.1 收费员负责到公司统计处按编号领取、交纳停车场发票、费用,并对数量进行登
记、核销,在收费员的《票据领用/核销登记表》上登记;
4.1.2停车场发票要有连续编号,收银员每日领取发票按回缴费用数量签领,节假日由
收银员负责领取一定数量发票备用,收费岗位存放的发票不超过10本;严禁转交接班人员之外的人;
4.2现金要求
4.2.1停车场收费岗人民币存底金额300元整,作为收费备用金及应对突发事件;
4. 2.2停车场收银员须连同发票存根上缴到收银费处,由收费员核对并登记票据和存根,
并填写《票据领用/核销登记表》当事人签名认可;
4.2.3收银员值班期内原则上不得带个人私款,如有带款须在值班前上缴领班代保管;
4.3临时停车收费
4.3.1收银员必须遵循收款给票的原则,收费不给发票属贪污行为,并受严厉处理;车
辆驶出小区时,收银员凭停车场电脑收费系统确认的收费金额或车辆出入凭证上记载的时间计算的金额收取停车费。

4.3.2停车场按照政府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进行收取服务费用,因特殊原因未收车辆停
放服务费应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上作详细记录,并请车主或上级签名确认;
4.3.3执行公务的警车、军车给予方便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对于按政府、集团、公司
的相关规定,符合免收停车费条件的车辆,须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中记录并由车辆驾驶人员签名确认。

记录表应记载而不限于以下内容:车辆、出入时间、单位等。

4.3.4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时对不愿收取发票的车主,应明示公司的规定,请车主投入
废票箱或自行处理,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处按贪污票款严肃处理;4.3.5收费岗要严格按照岗位操作程序进行收费开票,注意使用礼貌用语,收票“请”字
当头,给票“谢”字不离口。

4.4交接管理控制
4.4.1收银员换岗或下班,应通过《车辆临时停放费用、票据交接登记表》将票款移交给
下一班收银员,并记录交接情况;
4.4.2每个收费岗均有相对固定的经财务管理中心备案的收银员,人数满足换岗要求。

相对固定的收银员不在岗期间(吃饭或上洗手间)由其他经财务管理中心备案的收银员担当职责;
4.4.3收银员返回岗位时必须立刻办理交接,清点票款,对该岗位票款负责。

4.4.4所有涉及交接票款的环节均需做好记录,并定期存档。

5.1固定车位租金(或非固定月租)
5.1.1收费人员按规定标准收费,并开具停车定额发票,发票上应注明车牌号和缴费所
属期间
5.1.2向公司统计领用停车费定额发票,收费经理或服务中心收费员应在《票据领用/核
销登记表》上登记领用情况。

5.1.3收费人员或专职办卡人员按收费金额派发相应固定收费金额的停车月卡、季卡、
年卡交付款人任何人不得修改收费系统中的收费金额、期限。

办理月保的车主需签定《车位服务协议》,并登记清单,同时登记《智能卡发放登记表》,表中应包括而不限于房间号、车牌号、缴费所属期间和收费金额,并请客户签收确认。

6.1.1 丢卡处理
6.1.1.1要求对IC卡丢失车辆的车主出示“三证”,即《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
司机《身份证》,详细登记、核实身份;如车主已购买月保,放行并要求其尽快到服务中心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如车主使用的是临保卡,按最低24小时收费。

要求对IC卡丢失车辆的车主进行登记身份证号码,并交纳30元工本费。

6.1.2 闸机出现故障
6.1.2.1收银员到达现场检查故障情况,并第一时间上报收费经理,收费经理通知工程
部相关责任人到场维修。

6.1.2.2迅速关闭卡、闸机电源,取出手动摇柄,将杆升起,并在车道中间设置障碍防
止冲卡。

并做好相关记录。

6.1.3 电脑、收费系统突发故障
6.1.3.1收费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收费,经收费经理同意后,使用手动计费并通知
工程部前来处理系统故障。

7.1停车场收费监管
7.1.1服务中心收费员应至少每周对停车场各收费岗进行一次突击检查,核实当班收银员
手中的现金、票据、车辆出入凭证或电脑收费系统等金额是否相符。

并填写《项目车场收费管理检查记录表》。

7.1.2使用停车场电脑收费系统的项目,收费经理应至少两周一次根据系统中的收费数据,
与当月各收银员上缴的款项总额核对一致。

并填写《项目车场收费管理检查记录表》服务中心收费员每周不少于1次抽查各岗位的检查记录,并核对费用是否相符。

8.1收银员管理制度
◎收款过程中快、准、不错收、不漏收,对于各种钞票必须验明真伪。

工作时间不得携带私人款项上岗,每日收入现金,必须切实执行“长缴短补”的规定,不得以长补短。

备用金,必须班班交接,天天核对,并在班前班后准备足够零钞。

不得将公款挪作私用。

◎收费亭门应保持关闭,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收费亭,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收费亭须作登记,小心保管现金,防止罪案发生;对使用收费亭电话之人员做详细登记,禁止长
时间使用公司电话。

◎严格遵守收费的操作规范,若发现有违规行为,按等同于贪污舞弊处理,并按照公司十不准奖罚条例进行处罚。

◎严格按照作废发票的操作规范,若发现有违规行为,按等同于贪污舞弊处理,并按照公司十不准奖罚条例进行处罚。

(注:对司机遗弃的发票,应马上在该票的正面盖
上“作废”章,并同时投入废票箱。


◎收银员入职上岗前须签订“收银员违规协议书”,并按协议书的要求自觉遵守相关工作准则、规范和制度。

◎禁止在收费岗亭吃饭,禁止一切影响职业、企业形象的行为。

5.相关文件
LHWY/WI/7.5.1-AQ-07 《停车场管理办法》
LHWY/WI/7.5.1-KH-27 《智能卡管理办法》
LHWY/QP/7.5.1-AQ-03 《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LHWY/WI/7.5.1-AQ-12 《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6.质量记录和表格
LHWY/WI/7.5.1-AQ-07-F2 《驶出车辆异常情况登记表》
LHWY/WI/7.5.1-KH-26-F1 《未收费车辆登记表》
LHWY/WI/7.5.1-KH-26-F3 《车场收费系统检查记录表》
LHWY/WI/7.5.1-KH-26-F2 《车辆临时停放费用、票据交接登记表》
LHWY/WI/7.5.1-KH-26-F4 《车位服务协议书》
《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
车位服务协议
编号:版本:A/1 序号:
甲方: ( 房号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为便于乙方为甲方提供车位服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
一、该车位位于:;建筑面积为:;属于(□产权□租赁)车位。

二、该车位服务费为人民币元/月。

如协议期内政府主管部门调整停车场收费标准,乙方相应调整该车位收费标准并公示,甲方应按调整后的标准交纳车位服务费。

三、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所停放车辆的详细档案:
车牌号码:颜色:车辆品牌:车型:
车主姓名(或单位名称):
经常驾驶此车人士:
上述资料如有变更,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重新签订车位服务协议;若甲方未按约定办理变更手续,乙方有权拒绝为非本协议指定的车辆提供车位服务。

四、甲方车位仅作为甲方停泊车辆之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在该车位停放非本协议指定车辆。

甲方与乙方形成车位有偿服务关系,乙方负责妥善打理车场设施,维持车场秩序,制止违章行为。

甲方须对所停放车辆做好防盗措施,车辆及车辆内的重要物品须自行妥善保管,
乙方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险与保管责任。

五、车位服务费自车位买卖(或租赁)约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计收,首月按实际天数计收车位服务费(首月按30天计算),以后月份按自然月计收车位服务费。

六、车位服务费由甲方按(月/季度/半年/年度)向乙方交纳,交费方式选择以下种方式:
A、交纳现金:甲方于每个交费周期首日前向乙方交纳现金(注: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交纳现金,乙方有权从甲方提供的管理服务费托收银行帐户中按月托收车位服务费,如甲方有滞纳金未缴清乙方将一并收取)。

B、银行托收:乙方按月从甲方提供的管理服务费托收银行帐户中托收车位服务费。

七、甲方应于每个交费周期首日前向乙方足额交纳当期的车位服务费,逾期交费乙方有权按日加收所欠车位服务费总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甲方逾期15日仍未交纳车位服务费的,乙方将视为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乙方有权停止提供车位服务,并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缴甲方所欠车位服务费及滞纳金。

八、甲方有义务主动配合停车场服务人员的工作,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维护停车场道路交通和车辆停放次序,出入停车场时应自觉刷卡(或出示停车凭证)。

九、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车场卡号:经手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未收费车辆登记表
车辆临时停放费用、票据交接登记表
车场收费系统检查记录表
编号:版本:A/1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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