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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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关于定期发布《中国海洋环境年报》的通报

国家海洋局关于定期发布《中国海洋环境年报》的通报

国家海洋局关于定期发布《中国海洋环境年报》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海洋局•【公布日期】1990.04.20•【文号】国海管字[1990]196号•【施行日期】1990.04.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国家海洋局关于定期发布《中国海洋环境年报》的通报(1990年4月20日国海管字(1990)196号)国务院、军队有关部门,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各海洋产业部门:随着我国沿海经济建设、海上生产作业及国防建设事业的发展,海洋环境状况的变化及其发展趋势,特别是海洋灾害问题日益为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所关心与重视。

为顺应客观需要,开拓更为广泛的海洋公益服务领域,我局根据多年及当年的近海污染监测、近海标准断面监测、船舶测报、海洋浮标监测、沿海海洋台站观测,以及各类专项调查所获资料,结合海洋环境的研究、预报和警报等综合分析结果,于每年第一季度末发布上一年度的“中国海洋环境年报”,以便各部门及时了解、掌握这些情况,并对当年可能出现的异常与灾害及早作准备,以保障沿海及海上生产、开发活动的安全、海洋环境的保护、预防和减轻海洋灾害等工作的正常开展,并为海上执法管理提供依据。

在此基础上,还将编制内容更详细、信息量更大的三份专项公报或年报,即“中国海洋灾害公报”、“中国海平面公报”及“中国近海海域环境质量年报”。

这三份材料社会更为关心,定于每年五月份发布。

鉴于“年报”的使用范围较大,为不断改进并完善此项工作,望各部门及时将“年报”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反馈我局,同时还望各部门将自行开展的海洋环境研究、调查所获成果通报我局,以期使“年报”内容更充实、服务效果更好。

来函或材料请寄:天津市七十五号信箱国家海洋信息中心邮政编码:300171。

南海生态安全的法治保障探析

南海生态安全的法治保障探析

南海生态安全的法治保障探析摘要:南海生态安全面临着海洋环境灾害、陆源污染、生态恶化、战争及自然灾害等多种威胁;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虽然基本形成,但仍不够完善,立法内容应当充实和调整,效力等级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体制有改革之必要,生态安全保障机制亟需创新,南海生态安全保障专门立法属于空白;因此应当完善南海生态安全保障的法律体系,健全海洋生态补偿和损害赔偿制度,建立生态修复制度,完善南海生态灾害应急处理制度,修改生态安全保障的刑事法律,改革南海执法体制。

关键词:南海;生态安全;法律保障中图分类号:df46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074(2012)05010609海洋生态安全是海洋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关系到国家环境资源保护总体目标能否实现,也直接影响着海洋经济及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南海是我国最大的海域,北临广东、广西、福建和台湾四省,东南、西南及南边毗邻菲律宾、马来西亚、越南、印尼、文莱等东盟国家,面积大约356平方公里,主要由海南省管辖。

南海在我国海洋经济战略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也是我国通往印度洋、大西洋等海域的主要海上运输通道,因此,必须保证南海的生态安全。

但生态安全的保障本质上依赖于完善的法律制度,本文拟对南海生态安全的法律保障问题进行一些肤浅的探讨,以尽绵薄之力。

一、南海生态安全面临的主要威胁《2010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海洋公报》)指出,我国海洋环境质量总体维持在较好水平,主要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基本满足海域使用要求,赤潮和绿潮灾害有所减轻,但江河污染物入海量增加,溢油等突发环境事故灾害对海洋生态环境的损害严重。

近岸局部海域富营养化、海洋环境灾害频发和海岸带生境破坏是影响我国海洋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

[1]《2009年南海区海洋环境质量公报》(以下简称《南海公报》)披露:“南海区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为30 750平方公里,比2008年增加21.3%”;南海区海域近岸水体营养盐污染严重。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已经于2015年1月1日施行。

至此,这部中国环境领域的“基本法”,完成了25年来的首次修订。

这也让环保法律与时俱进,开始服务于公众对依法建设“美丽中国”的期待。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已经于2015年1月1日施行。

至此,这部中国环境领域的“基本法”,完成了25年来的首次修订。

这也让环保法律与时俱进,开始服务于公众对依法建设“美丽中国”的期待。

25年来的首次修订1出台过程因为环保法牵涉面甚广、争议较多,这次修法破例进行了第四次审议才得以通过。

由此,我们可以说,这是一部凝结了中国环保治理智慧,吸取了之前经验教训、能对症下药的成熟立法。

新《环境保护法》是一部“长牙齿”的法律,是一部能对民怨极大的污染现象打出硬拳头的法律。

2新增内容受限于原有的法律规定,长期以来,中国环保部门的处罚力度、执法手段都相当有限,相对于公安甚至税务和工商部门来说,环保部门一直都是一个“软衙门”,难以震慑日益猖獗的环境违法行为。

刚刚出台的新《环境保护法》,提供了一系列足以改变现状、有针对性的执法利器——一是新增“按日计罚”的制度,即对持续性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按日、连续的罚款。

这意味着,非法偷排、超标排放、逃避检测等行为,违反的时间越久,罚款越多。

之前法律规定的针对环境违法的罚款,是一个定数,数额并不大,导致违法成本较低,不少企业因而怠于治污。

新法施行“按日计罚”之后,罚款数额上不封顶,将倒逼违法企业迅速纠正污染行为。

二是新的《环境保护法》作为一部行政法律,罕见地规定了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对污染违法者将动用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手段。

新法规定:对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机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三是个别地方企业的污染行为之所以肆无忌惮,背后是当地官员基于畸形政绩观的默许纵容,对此新《环境保护法》将拿“保护伞”开刀。

我国海洋环境现状及治理

我国海洋环境现状及治理

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现状、成因及治理摘要:2012年,我国海洋环境质量状况总体维持在较好水平。

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约占我国管辖海域面积的94%,海洋沉积物质量良好。

海水、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的放射性水平和海洋大气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均处于本底范围内。

但近岸海域水体污染、生态受损、灾害多发等环境问题依然突出。

经河流排海的氮、磷入海量较上年明显增大,陆源入海排污口达标排放率依然较低。

一、我国近海环境污染现状1、我国海域海水环境质量近年来我国管辖海域海水环境状况总体较好,但近岸海域海水污染依然严重。

2012年我国近海海域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约占我国管辖海域面积的94%,符合第二类、第三类和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分别为46 910、30 030和24 700平方公里,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为67 880平方公里,较上年增加了24 080平方公里。

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分别增加了8 870、6 990、6 700和1 520平方公里。

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区域主要分布在黄海北部、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江苏沿岸、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的近岸海域。

3、入海口海域污染状况由于江河携带大量的陆源污染物入海,我国近岸的重点海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2012年72条主要江河携带入海的污染物总量约1705万吨,较上年有所增加。

辽河口、黄河口、长江口和珠江口等主要河口区环境状况受到明显影响。

同时我国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依然较差,水体富营养化是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的主要环境问题。

75%以上的排污口邻近海域水体呈富营养化状态,40%以上的排污口邻近海域为重度富营养化。

二、我国海洋污染的成因1、石油开发对海洋造成的污染海洋石油开发对海洋造成污染主要表现在;(1)生活废弃物、生产(工作)废弃物和含油污水排入海洋。

(2)意外漏油、溢油、井喷等事故的发生。

中美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估的比较研究

中美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估的比较研究

中美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估的比较研究王秋璐;许艳;杨璐;李潇;黄海燕【摘要】As increasing of communion and collaboration in international marine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the cognitive ability of monitoring condition and development could be strengthened� Through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Chinese and American marine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management, assessment method and index standard, the proposal can be put forward to better promote and perfect the marine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ssessment of our country.%随着国际间海洋环境监测交流合作的逐渐增加,需要我们增强对国际海洋环境监测现状和发展的认知。

文章对中美两国在海洋环境监测管理、海洋环境质量评价方法与评价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比较研究,提出了完善中国海洋环境监测评价的意见和建议。

【期刊名称】《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年(卷),期】2016(041)004【总页数】3页(P83-85)【关键词】监测管理;评价方法与标准;中国;美国;比较研究【作者】王秋璐;许艳;杨璐;李潇;黄海燕【作者单位】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天津 300171;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天津 300171;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天津 300171;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天津 300171;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天津 30017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211.1 美国海洋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美国负责国家海洋环境监测的直属机构是美国环境保护署(EPA)(以下简称“环保署”),环保署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一个独立行政机构,主要负责维护自然环境和保护人类健康不受环境危害影响;拟订重点海域污染防治规划;牵头协调重特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领导美国的国家环境科学、研究、教育和评估工作。

山东省海洋环境公报

山东省海洋环境公报

山东省海洋环境公报【篇一:海洋环境公报】近五年我国海洋环境状况对比报告我国是海洋大国,大陆海岸线1.8万公里,面积为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6 900余个,管辖海域总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包括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跨越暖温带、亚热带和热带三个气候带。

入海河流众多,流域范围广阔,有鸭绿江、辽河、海河、黄河、淮河、长江、珠江等1 500余条河流入海。

海洋生物多样性十分丰富,已记录的海洋生物22 629种,分布有红树林、珊瑚礁、滨海湿地、海草床、海岛、海湾、入海河口和上升流等多种类型海洋生态系统。

海洋资源环境为沿海经济社会和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全面掌握我国管辖海域环境状况,国家海洋局组织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海洋环境质量、海洋功能区、入海污染源及海洋环境灾害监测工作,推进了全海域海-气二氧化碳交换通量专项监测工作。

2010年,在我国管辖海域开展了海水环境质量监测。

各季节监测结果显示,我国管辖海域海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较好。

夏季全海域海水中营养盐、酸碱度、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和重金属等指标的监测结果显示,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约占我国管辖海域面积的94%。

2011年,我国海洋环境状况总体维持在较好水平。

全海域海水中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和化学需氧量等指标的综合评价结果显示,我国管辖海域海水环境状况总体较好,但近岸海域海水污染依然严重。

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约占我国管辖海域面积的95%。

2012年夏季,海水中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和化学需氧量等监测要素的综合评价结果显示,我国管辖海域海水环境状况总体较好,但近岸海域海水污染依然严重。

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约占我国管辖海域面积的94%。

2013年夏季,海水中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和化学需氧量等要素的监测结果显示,我国管辖海域海水环境状况总体较好,但近岸海域海水污染依然严重。

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约占我国管辖海域面积的95%。

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现状

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现状

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现状一、我国近海环境污染现状及评价(一)全海域环境质量状况1、我国海域海水环境质量90年代以来,我国海洋环境污染一直比较严重。

其中,我国近海水质劣于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面积,从1992年的10万平方公里,上升到1999年的最高值20.2万平方公里,平均每年以14.6%的速度增长。

1999年以后,我国的海洋环保工作初显成效,总体污染状况得到改善,污染加重的势头得到遏制,全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由1999年的20.2万平方公里,逐年下降到2004年的16.9万平方公里,减少了16.3%,环境污染状况得到了初步的改善。

但2004年的数据显示,全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16.9万平方公里,比2003年增加约2.7万平方公里,我国近岸中度和严重污染海域范围增加。

对于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四海区的2001—2004年海水环境污染状况研究表明:在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四个海区中,渤海和东海海水污染程度较重。

渤海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2.4万平方公里,约占渤海总面积的1/3,受污染程度较为严重;黄海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中大部分为较清洁和轻度污染,受污染程度相对较低;东海主要污染区域相对集中且污染程度较重,主要集中在长江口和杭州湾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中严重污染和中度污染比重相对较大;南海总体污染程度较低,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中大部分为较清洁和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海域主要集中在珠江口、汕头和湛江港近岸局部水域。

2、主要入海口海域污染状况20世纪末以来,由于江河携带大量陆源污染物入海,我国近岸2/3的重点海域受到营养盐污染。

其中,辽河口、大连湾、胶州湾、长江口、杭州湾、象山湾、三门湾、乐清湾、闽江口、珠江口等海域污染较重,且污染范围不断扩大,大部分河口、海湾以及大中城市邻近海域污染日趋严重。

对我国主要入海口海域污染状况研究表明:入海口海域独特的地理位置决定着其直接承受沿海、沿江居民排放的城市生活污水、食品工业废水及残渣、人畜粪便、造纸工业废物等富含有机物质及其他污染物,是污染物最为集中,密度最高的区域。

中国的环境问题到底有多严峻

中国的环境问题到底有多严峻

中国的环境问题到底有多严峻30多年来,在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中国的资源环境与人口关系日益紧张起来。

目前,这一紧张关系已经发展到了临界点。

在“人口高位运行”(笔者将中国人口在10亿-14亿之间运行定义为“人口高位运行”;将人口超过14亿的情况定义为“人口超高位运行”)条件下,中国的资源早已严重超载、透支,环境污染触目惊心且已经临近触发大范围环境危机的边缘(严重雾霾“突然”大面积爆发仅仅是开始);未来十年、十几年,这种紧张关系的发展方向将决定中华民族的未来。

这是目前中国最大最基本的国情。

一、严峻的环境污染形势笔者收集了国家统计局、国家环保部、国家海洋局、国土资源部以及包括中国工程院、中国地质环境检测院和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在内的众多研究机构及其研究人员的研究资料,其中的研究数据显示:(1)全国安全饮用水高度稀缺。

笔者根据《中国环境统计年鉴(2011)》数据计算,2010年,在七大流域,真正可以安全饮用的Ⅰ-Ⅱ类水仅有28.7%;在六大河流,仅有15.1%;在重点监测评价的湖泊水库,仅有30.2%。

本来,按照国家标准,Ⅲ类水可以用作居民集中饮用水源(需要处理后才能饮用),但是,2002年颁布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提高了Ⅲ-Ⅴ类水的门槛,饮用水专家认为,现在的Ⅲ类水还不如1999、1988年地表水质量标准的Ⅳ类水(见国家标准GB3838-88、GHZB1-1999)。

若修正还原数据(即按1988、1999标准将2002年的Ⅲ类水归为Ⅳ类水),2010年中国主要流域、河流、湖泊水库各类水质比例的真实情况是:七大流域的Ⅳ类(处理后也不能饮用)以上严重污染水质河长占评价总河长的71.3%,其中,不能用于农业灌溉的劣Ⅴ类水质河长占29.8%;六大河流的Ⅳ类以上严重污染河长占84.9%,其中,劣Ⅴ类水质占36.7%;重点监测评价的湖泊水库中,Ⅳ类以上水质占69.8%,其中,劣Ⅴ类水质占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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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2015-03-13)
2014年我国管辖海域水质等级分布示意图。

本网讯近日,国家海洋局发布《2014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

《公报》显示,2014年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基本稳定,但近岸局部海域污染严重,陆源排污压力巨大,海洋环境灾害多发等问题依然突出。

根据《公报》,2014年春季、夏季和秋季,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分别为5.2万平方公里、4.1万平方公里和5.7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长江口、杭州湾、浙江沿岸、珠江口等近岸海域,主要污染要素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

夏季重度富营养化海域面积约1.3万平方公里。

重点监测的44个海湾中,20个海湾春季、夏季和秋季均出现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

《公报》显示,2014年海洋浮游生物和底栖生物自然分布格局未发生显著变化,海草、红树等群落结构保持基本稳定。

国家级海洋保护区的海洋生物资源、自然遗迹和生物多样性等保护对象基本保持稳定。

但81%实施监测的近岸河口、海湾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处于亚健康和不健康状态,部分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下降。

环境污染、人为破坏、资源
不合理开发是造成典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较差的主要原因。

2014年,主要河流入海监测断面水质较差,枯水期、丰水期和平水期,72条河流入海监测断面水质劣于第五类地表水水质标准的比例均超过50%。

河流携带入海的污染物总量约1760万吨,较2013年增加5%。

但陆源入海排污口达标排放率仍然较低,445个陆源入海排污口全年达标排放次数仅占监测总次数的52%。

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较差,91%的排污口邻近海域水质无法满足所在海域海洋功能区的环境保护要求。

根据《公报》,2014年海洋倾倒区环境状况基本保持稳定。

油气区及邻近海域环境状况基本符合海洋功能区的环境保护要求。

海水增养殖区环境质量状况基本满足增养殖活动要求。

在游泳季节和旅游时段,23个重点海水浴场和17个滨海旅游度假区环境状况总体良好。

2014年全海域发现赤潮56次,累计面积7290平方公里,赤潮次数和累计面积均较2013年有所增加;黄海沿岸海域浒苔绿潮影响范围为近5年来最大。

2014年,国家海洋局继续对2011年发生的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和2010年发生的大连新港油污染事件实施跟踪监测。

监测数据表明,事发海域海洋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但其生态环境影响依然存在。

来源:中国海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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