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秋季学期《刑事辩护实务》开课说明
第七章 刑事诉讼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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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秦某带着 8 岁的儿子买肉时,与摊主发生争 执,继而互殴。秦某被摊主用刀背打击造成面部 骨折,脑体受损。如该案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秦 某的儿子属于哪类诉讼参与人?(2008年四川延 考试题,单选) A. 被害人 B.证人 C. 见证人 D.既是被害人,又是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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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下列哪些证据属于书证?(2005年,多选) A.某强奸案,在犯罪嫌疑人住处收集的笔记本, 其中记载着其作案经过及对被害人的描述 B.某贪污案,为查明账册涂改人而进行鉴定的 笔迹 C.某故意伤害案,证人书写的书面证词 D.某走私淫秽物品案,犯罪嫌疑人非法携带的 淫秽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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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补强证据规则,指为了防止误认事实或者发生其 他危险性,而在运用某些证明力显然薄弱的证据 认定案情时,必须有其他证据补强其证明力,才 能被法庭采信为定案依据。【例】只有被告人口 供不能单独定案。 7.最佳证据规则,又称原始证据规则,是指以文字、 符号、图像等方式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情时,其 原件才是最佳的证据。【例】最高院解释53 条, 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原件取得困 难时,才是副本或者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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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在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 死者女儿高某(小学生,9岁)的证言。高某证称, 杨某系其表哥,案发当晚,她看到杨某举刀杀害其 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单选) A.因高某年幼,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 B.因高某对所证事实具有辨别能力,其证言以作 为证据出示 C.高某必须到庭作证,否则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 出示 D. 高某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因此其证言不可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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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实务操作技能与执业风险防范

刑事辩护实务操作技能刑事辩护实务是指律师在刑事案件中为被告进行辩护的实际操作过程。
以下将介绍几个刑事辩护实务操作技能,并用易于理解的术语解释它们。
1. 刑事案件分析能力刑事案件分析能力是指律师对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条文进行综合分析的能力。
律师需要仔细研读案件材料,了解案情,理解控辩双方的主要论点,并结合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分析,以制定出合适的辩护策略。
2. 证据收集与调查能力证据收集与调查能力是指律师能够有效搜集和调查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律师需要通过各种途径,如调查取证、询问、勘验等方法,获取有利于被告的证据。
同时,律师还需要分析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并将其整理成为有力的辩护材料。
3. 辩论和辩护技巧辩论和辩护技巧是指律师在庭审过程中运用的技巧和策略。
律师需要具备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能够清晰、有条理地陈述观点,并能够灵活运用辩护技巧,如反驳、质询、辩证等,以达到最佳的辩护效果。
4. 法律知识和理论水平法律知识和理论水平是律师进行刑事辩护必备的基本能力。
律师需要熟悉刑事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判例,清楚了解刑事诉讼程序和法庭规则,以便能准确运用法律知识进行辩护。
执业风险防范执业风险防范是指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预防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的能力。
以下将介绍几个执业风险防范的方法和技巧。
1. 合规管理律师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确保自己的执业活动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尽量避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律师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合规审查、风险评估、合规培训等,以确保自己的执业活动合法合规。
2. 风险预警和应对能力律师需要具备良好的风险预警和应对能力,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执业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对策进行应对。
律师可以通过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关注行业动态和案例研究等方式来提高自己的风险预警和应对能力。
3. 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是保证执业风险防范的重要因素。
律师应始终以客户利益为重,坚守职业操守,遵守保密义务,严守诚信原则,确保自己的执业行为符合职业道德规范,并承担起应有的职业责任。
《刑事辩护实务》课件

目 录
• 刑事辩护概述 • 刑事辩护实务流程 • 常见刑事辩护策略 • 刑事辩护技巧与注意事项 • 案例分析与实践
01
刑事辩护概述
刑事辩护的定义
总结词
刑事辩护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告方的指控,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反驳和辩 解,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一种诉讼活动。
准备辩护提纲,撰写辩护词。 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文件。
整理证据材料,准备质证意见。
出庭辩护
在庭前会议上与法官沟通辩护观 点。
在庭审过程中进行举证、质证和 辩论。
针对公诉方的指控提出反驳,维 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后续工作
庭审结束后,律师撰写辩护总 结。
根据判决结果,与当事人商讨 上诉或申诉事宜。
详细描述
刑事辩护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依法进行的反驳和辩解活动。辩护人代表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的利益,针对控告方的指控,提出证据和理由,进行反驳和辩解,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合法权益。
刑事辩护的重要性
要点一
总结词
刑事辩护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防止冤假错案等 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有效沟通
明确表达辩护观点,注意 倾听公诉人、法官的意见 ,寻找共同点,争取达成 共识。
灵活应变
根据公诉人、法官的反应 ,灵活调整辩护策略,提 高辩护效果。
防止辩护失误的注意事项
熟悉法律法规
确保熟悉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 ,避免因法律适用不当而导致辩
护失误。
全面了解案情
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 避免遗漏重要信息或误解案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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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

《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Criminal Procedural Law)一、课程的地位、性质和任务本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程。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三大程序法之一,它是规定刑事诉讼程序的部门法。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是法科学生必修的专业课之一。
本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程序。
教学中主要侧重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今后从事司法工作或法律服务工作奠定基础。
二、本课程与其他专业课程的关系(本课程学习所必备的知识)《刑事诉讼法》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与其它两大诉讼法有着密切的联系。
要求学生具备相应的刑法学知识,对我国的诉讼法体制有所了解。
三、教学内容、学时安排和基本要求(一)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2学时)1、基本要求(1)理解与熟练掌握: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不同历史类型的刑事诉讼模式;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2)了解与掌握:刑事诉讼法与其他部门法律的关系。
2、重点、难点重点:重点: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弹劾式诉讼、纠问式诉讼、当事人主义诉讼、职权主义诉讼难点:弹劾式诉讼、纠问式诉讼、当事人主义诉讼、职权主义诉讼3、说明:(对教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及作业布置要求的具体说明)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思考题(1)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2)弹劾式、纠问式、混合式诉讼的特点。
(3)刑事诉讼法的多种价值。
(4)刑事诉讼法的宗旨和任务(二) 刑事诉讼主体(3学时)1、基本要求理解与熟练掌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组织体系及其职权;理解与熟练掌握: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及其权利义务。
2、重点、难点:重点:刑事诉讼中专门机关的性质和职权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难点:3、说明教学方法:讲授法、模拟实践法思考题(1)刑事诉讼中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性质。
内幕交易的控与辩《刑事辩护实务》暨《北大刑辩讲堂》第三次课程综述

内幕交易的控与辩《刑事辩护实务》暨《北大刑辩讲堂》第三次课程综述内幕交易的控与辩|《刑事辩护实务》暨《北大刑辩讲堂》第三次课程综述课程:《北京大学刑辩讲堂》第三次课时间:2015年9月28日周一讨论案件:内幕交易罪案件授课律师:常俊峰授课老师:白建军综述人:陈尔彦2015年9月28日晚上六点半,由北京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市律师协会合作开设的《刑事辩护实务》暨北京市律师协会阳光小班《北京大学刑辩讲堂》第三次课,在北京大学二教319教室顺利开展。
本次课程讨论的是一个经济犯罪案例,涉及的罪名是内幕交易罪,授课律师为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俊峰律师,授课教师为北京大学法学院白建军教授。
本次课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由各组代表发言并进行法庭辩论;第二个阶段由授课律师结合办案经历讲授辩护经验;第三个阶段由北大教师进行分析总结。
在课程的第一个阶段,第三组同学作为公诉人、第一组和第五组同学作为李小华的辩护人、第二组和第四组同学作为冯小玉的辩护人,各自发表了其起诉书和辩护意见。
首先上台发言的是第三组的陶然同学和张璐同学,他们作为本次案件的公诉方,代表本组宣读了起诉书。
根据起诉书的指控,被告人李小华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被告人冯小玉为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该二人无视国家法律,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交易相关股票,其交易额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内幕交易罪追究被告人李小华的刑事责任,以内幕交易罪追究被告人冯小玉的刑事责任。
李小华、冯小玉成立共同犯罪,且二人均为主犯。
随后上台发言的是第一组的刘鸣赫同学和王鹏飞律师,他们担任的是被告人李小华的辩护人。
该组认为,“灵山公司资产重组事项”不属于“内幕信息”,也不存在敏感期;《证监会认定函》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李小华买卖股票获利与其知悉所谓的“内幕信息”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李小华并不存在内幕交易的主观故意;控方认定李小华买卖股票获利金额不当。
《刑事诉讼法》实训指导书

《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实训指导书
课程代码:13232090
适用对象:2012级法律事务专业;2012法律文秘专业。
实训目的:通过实训,使学生熟练掌握刑事诉讼审判活动的程序,通过组织模拟法庭活动,使部分同学亲身体验和感受法庭审判过程。
实施方案:
一、组织2012级法律事务专业,2012法律文秘专业到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2次刑事案件旁听。
要求同学做好庭审笔录。
二、2次旁听后总结。
目的让同学们进一步熟悉审判流程,注意控、辩、审三方角色各自任务。
三、组织开展模拟法庭
1、案例来源本地区2014年真实案件。
2、介绍案情让学生熟悉案情。
3、明确分工分别由不同的学生模拟公诉人3人、法官3人,辩护人4人,被告人4人,证人2人。
要求不同的角色熟悉自己在模拟案件中的任务。
4、分别指导不同角色,应当注意的问题。
5、进行模拟法庭演练。
6、总结。
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

(三)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二、律师代理民事诉讼的主要工作 (一)原告代理律师的主要工作 1、接受委托 2、了解案情,调查收集证据,全面掌握案
件事实 3、确定起诉事项,撰写起诉状 4、立案 5、依法办理诉前财产保全 6、根据法庭安排,做好庭前证据交换工作
(1)企业全称、注册号可以查询其工商登记备案情 况。
(2)住所往往与法院管辖权联系在一起,如当事人 无特别约定或无专属管辖情形,一般是原告就被告。
(3)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法定代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人不一 定是董事长,有可能由经理担任,故可写上职务。
3、鉴于条款 目的在于简略介绍签约背景等基本情况,
罪应当从无
第三节 一审程序中的罪轻辩护与轻罪辩护
一、罪轻辩护 二、轻罪辩护 三、无罪辩护、轻罪辩护与罪轻辩护的选
择
第四节 一审程序中的量刑辩护
一、量刑辩护概述 量刑辩护与罪轻辩护、轻罪辩护的区别。 二、从轻处罚的辩护 法定应当从轻的情节:未成年人犯罪;从
犯。 三、减轻处罚的辩护 法定应当减轻的情节:防卫过当,避险过
怎么理解上述法条?
一、历史沿革 1、雅典共和国时期的辩护士。 2、罗马时代的“阿多克梯斯” 3、资产阶级启蒙运动
二、当代律师制度 (一)英国 (1)大律师(barrister) (2)小律师(solicitor) (3)律师管理组织
(二)美国
1、美国律师的业务和地位
(二)一审辩护律师出庭辩护的主要工作 1、向被告人发问
2、向控方及其他证据进行质证 3、向法庭举证 4、参加法庭辩论 五、刑事诉讼中代理律师的主要工作 (一)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律师 1、诉讼代理人产生的依据 2、诉讼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3、诉讼代理人的具体职责 4、被害人诉讼代理人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 人的诉讼代理人的关系
审判实务教学大纲

附件:《审判实务》教学大纲课程中文名称:审判实务课程英文名称:Trial Practice课程号:课程属性:专业选修课开课学期:秋总学时:32学时(课堂授课学时:32学时;实验学时:0学时)学分:2先修课程: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法、刑法总论、刑法分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面向对象:法学专业学生开课院/部(室/所):比较法学研究院比较法研究所一、课程教学目标: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程。
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是:1、让学生学习法学理论与培养实践动手能力在校园内同步完成;2、彻底克服学校与实务部门的距离障碍、突破法治人才培养的体制壁垒,有效整合汇聚优质法院司法资源;3、充分展示和利用差异化的地方庭审特色和经验,实现实践教学和国情教育两位一体。
开设本课程,旨在通过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训练,使学生掌握裁判的基础知识、认定案件事实的原理、适用法律的原理,了解法律解释的概念,为学生步入司法职业培养必要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
二、课程教学内容与学习目标(一)理论教学:32学时知识单元1:法律解释方法参考学时:2学时学习内容:1.法律解释的方法: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立法解释、扩张解释、限缩解释、当然解释、目的解释、合宪性解释、比较法解释、社会学解释。
2.不同解释方法的综合运用。
学习目标:1.了解什么是法律解释。
2.掌握法官裁判的逻辑。
作业:1.不同的解释方法有无优劣先后之分?知识单元2:法律漏洞填补方法参考学时:2学时学习内容:2.依习惯补充法律漏洞的方法。
3.类推适用。
4.目的性扩张。
5.目的性限缩。
6.反对解释。
7.比较法方法。
8.直接适用诚实信用原则。
9.法官直接创设法律规则。
学习目标:1.了解法律漏洞的含义。
2.掌握法律漏洞补充的方法。
作业:1.法官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直接创设法律规则?知识单元3:法律概念参考学时:2学时学习内容:1.如何准确理解法律规定有定义的法律概念和法律未规定有定义的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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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秋季学期《刑事辩护实务》开课说明
杀人、强奸、抢劫、诈骗、受贿、贪污、渎职、操纵市场、非法集资……五花八门、光怪陆离的十余起真实案件,等着你来品尝人间百态。
浩繁复杂、漫无头绪的数千页卷宗材料,等着你来化繁为简、钩玄提要。
十几位著名刑辩律师身经百战的技术和感悟,等着你来汲取精华、循式演练……2015年9月,北京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市律师协会合作开课《刑事辩护实务》,希望为你展现出一幅碧波万顷的中国当代刑事辩护图景。
“江上往来人,但爱鲈鱼美。
君看一叶舟,出没风波里”。
总在楼上吃鱼吟诗有什么意思,来吧,来船上体会一下颠簸的快感和渔夫的沧海一声笑吧!
一、开课目的
开课目的之一,是让学生接触中国的刑事辩护现状,结合刑法理论研习刑事辩护实践的理念和方法,树立法治信念和理想,培养卓越的法律人品格。
刑事辩护制度是现代法治国家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国的刑事辩护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表明了该国政府、法律共同体以及民众对待生命、自由和基本权利的态度,因而可视作是一国法治木桶的最短板。
当前中国刑事辩护领域正在发生一些重大变化。
辩护的实质作用增强,案件的曝光率升高,在传统的刑事业务之外,诸如金融犯罪、环境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这些紧密附随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领域里的辩护业务,正在逐渐被挖掘和扩展。
这些变化,都对刑事辩护的专业水准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也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有信念、有追求的律师投身刑辩。
“为人辨冤白谤是第一天理”。
刑事辩护是各国律师业务中最坚韧最闪光的部分。
对北大的毕业生而言,即使未来从事的是办公室里的非诉业务,但是,心理和见识上,却不应该是温室里的花朵。
他们至少应当了解刑事辩护的这个现实的法治最短板,才可能成为对中国法治前景有责任感和建设性的一群人。
从教学的角度出发,如果能够让学生在校期间接触到中国刑事辩护的现状,查阅真实的刑事案件卷宗材料,实际操练辩护意见,即使将来不从事刑辩业务,也算是接受过一个完整的法学教育。
这对学生、对教学、甚至对法治都是有意义的。
开课目的之二,是训练学生面对真实的刑事案件材料,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之前开设的《刑法案例研习》,是以教师自己设计剪裁的教学案例为主,案件事实较为清楚,法律争点较为明显,主要是训练学生的法学素养和基本功,即有体系有逻辑地表达法律意见,以及面对争点正反说理的互搏能力。
新开的《刑事辩护实务》,则是以授课律师亲办的真实案件为主,案件事实复杂,证据错综杂乱,法律争点模糊,其教学目的在于,训练学生在海量的原始案件材料中,发现真问题,区分问题的重要性,找到最有效的辩点,提出最妥当的辩护意见。
二、授课方式
1、本课程同时面向本科生和研究生开放。
选课人数初步拟定为25人。
同时通过北京市律协,接纳部分青年律师参与,与本校学生结成小组,共同讨论案件。
2、每周讨论讲授一个案例。
一学期共讨论15个案例左右。
所有案例均系授课律师亲自办理过的真实案件,附带大量原始卷宗材料。
3、按照经济犯罪、环境犯罪、人身犯罪、财产犯罪、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等挑选案件,每种案例类型包括2-3个具体案件,形成体系性的授课流程。
4、案件材料提前发放,每周课上以小组为单位发表辩护意见,再由办案律师进行点评,结合办案经历讲授个案和同类犯罪的辩护经验,以及会见、阅卷、质证等各个环节的突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经验,最后由教师进行分析总结。
三、授课师资
本课程由车浩教授与刘卫东律师、王兆峰律师共同主持。
经与北京市律师协会商定,初步确定邀请下列刑辩律师授课。
(一)课程主持人
车浩。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刘卫东。
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兆峰。
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二)授课律师团队(根据课时安排,从中邀请13位左右律师授课)
刘卫东。
北京市律协副会长。
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兆峰。
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高子程。
北京市律协会长。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许兰亭。
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钱列阳。
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杨矿生。
北京市律协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主任。
韩嘉毅。
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秘书长。
张青松。
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焦鹏。
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李法宝。
北京市律协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市德赛律师事务所主任。
赵运恒。
北京市律协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
常俊峰。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主管。
陈雄飞。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韩冰。
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主任。
郝春莉。
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主任。
石红英。
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副主任。
温新明。
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毛洪涛。
北京市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
常铮。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