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之资产类 [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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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会计科目类别及余额方向

新准则会计科目类别及余额方向

新准则会计科目类别及余额方向根据新准则,会计科目可分为以下几个类别,每个类别有不同的余额方向。

1.资产类科目:资产类科目用于记录企业拥有的资源和对外所欠的债务。

资产类科目的余额方向是借方。

常见的资产类科目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

2.负债类科目:3.权益类科目:权益类科目用于记录企业的净资产,包括所有者权益和利润分配等。

权益类科目的余额方向是贷方。

常见的权益类科目包括:实收资本、其他权益工具、盈余公积等。

4.成本类科目:成本类科目用于记录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成本支出。

成本类科目的余额方向是借方。

常见的成本类科目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制造费用、研发费用等。

5.损益类科目:损益类科目用于记录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收入和支出,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等。

损益类科目的余额方向是借方或贷方,根据收入或支出的性质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科目类别和余额方向仅为一般情况下的规定,具体情况可能会根据不同企业和行业的特点而有所不同。

企业在建立会计制度时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科目设置和余额方向的确定,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和可靠性。

补充内容:根据新准则,会计科目除了按照类别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权益类、成本类和损益类科目之外,还可以按照业务性质进行分类。

常见的业务性质分类包括:应收账款类科目、应付账款类科目、现金类科目、固定资产类科目、流动资产类科目、流动负债类科目、长期负债类科目等。

这种分类方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方便地进行会计信息的管理和分析。

在建立会计科目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特点,设立相应的分类科目,以便更好地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而对于每个分类科目,其余额方向仍然遵循资产类、负债类、权益类、成本类和损益类科目的余额方向规定。

新准则会计科目类别及余额方向

新准则会计科目类别及余额方向

新准则会计科目类别及余额方向根据新准则,会计科目的分类和余额方向相对于旧准则有一些变化。

在新准则下,会计科目被分为五大类别,分别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损益和现金流量。

1.资产类会计科目:资产类会计科目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这些科目的余额方向是借方,即增加方向是借方减少方向是贷方。

2.负债类会计科目:负债类会计科目包括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这些科目的余额方向是贷方,即增加方向是贷方,减少方向是借方。

3.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等。

这些科目的余额方向是贷方,即增加方向是贷方,减少方向是借方。

4.损益类会计科目:损益类会计科目包括收入、成本、费用、税金等。

这些科目的余额方向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例如,收入类科目的余额方向是贷方,而成本、费用类科目的余额方向是借方。

5.现金流量类会计科目:现金流量类会计科目包括现金流入类科目和现金流出类科目。

现金流入类科目的余额方向是借方,增加方向是借方,减少方向是贷方。

现金流出类科目的余额方向是贷方,增加方向是贷方,减少方向是借方。

新准则下的会计科目分类和余额方向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损益类科目和现金流量类科目上。

在旧准则下,损益类科目的余额方向一般都是借方,而现金流量类科目只有现金项的余额方向是借方,非现金项的余额方向是贷方。

而在新准则下,损益类科目的余额方向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而现金流量类科目的余额方向也有明确规定,分别是现金流入类和现金流出类。

总的来说,新准则下的会计科目分类和余额方向更加灵活和具体,更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活动。

但是,企业在实施新准则时需要根据准则要求及经济业务的特点,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和处理。

新旧准则会计科目的衔接【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新旧准则会计科目的衔接【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并且在活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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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应将“长期股权 投资”科目直接转至新账, 也可沿用旧账。
企业应当将上述三类投资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金额自“长 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转入“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并且能够可靠计 量其公允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 应当根据新准则的划分标准重新划分为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其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自 “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 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原账面价值与首次执行 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金 额。
(七)“长期债权投资”科目 新准则没有设置“长期债权投资”科目, 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 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调账时, 企业 应当按照新准则的划分标准, 将原制度中的长期债权投资重新划分为交 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部分, 按照其首次执行 日的公允价值自“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转入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原账面价 值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 利润”科目金额。
新准则没有设置“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 而设置了“长期应收款” 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另外对租赁企业专设了“融资租赁资产” 科目。调账时, 应将“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的余额转入“长期应收 款”科目;一般企业将“融资租赁资产”科目的余额转入“固定资产清 理”科目, 租赁企业则将“融资租赁资产”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 也可沿用旧账;将“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 也可 沿用旧账。

会计实务:新旧会计科目转换技巧-(2)

会计实务:新旧会计科目转换技巧-(2)

新旧会计科目转换技巧新旧会计科目转换技巧 (一)直接转至新科目 1.对于与《制度》中名称、核算内容基本相同的科目,可将《制度》中的科目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

《制度》中多数科目属于这种情况,如资产类科目中的流动资产科目、负债类科中的流动负债科目以及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2.《制度》与《准则》科目的名称相同,但部分内容的核算方法与《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对核算方法未变的内容可将《制度》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内容,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一首次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政部发布的新准则转换的相关规定处理,如预计负债在调账时,应将“预计负债”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

对于首次执行日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且该日之前尚未计入资产成本的弃置费用,应计入预计负债,并增加资产成本。

 3.《制度》与《准则》科目的名称不同,但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制度》完全相同。

在转换时只需把原账户的金额直接转至新账户即可。

例如《制度》中规定的“现金”科目与《准则》中规定的“库存现金”账户的转换。

 (二)将《制度》科目分解归入《准则》科目 1.《准则》没有设置该科目,但设置了与其相关的科目,并且《准则》科目核算的范围小于《制度》科目。

可将《制度》科目余额根据新准则的划分标准并入《准则》科目中,如: (1)《准则》将《制度》中的“短期投资”科目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应将“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2)《制度》中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部分,按照其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值自“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企业新旧会计准则衔接转换工作指引

企业新旧会计准则衔接转换工作指引

企业新旧会计准则衔接转换工作指引如何进行新旧制度转换和衔接的会计处理——写在《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转换为准则的新旧科目转换规定(一)会计科目余额的结转和比较财务报表的编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所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从2013年1月1日,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对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所附《小企业会计制度与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转换对照表》,将企业各个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的余额直接结转至本准则所规定会计科目的会计账户之中即可,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根据本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但是,以下几个会计科目余额的结转应进行特别处理:(1)考虑到本准则规定资产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这三个会计科目的余额应结转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小企业执行本准则后不再设置这几个会计科目。

(2)“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这两个会计科目的余额继续保留,按照原先规定的期限分摊或使用完毕后,不应再有发生额。

小企业执行本准则后,如果小企业认为还需要使用这两个会计科目,也可以使用,但是在编制年度资产负债表时不得有余额,如有余额应结转至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会计科目。

(3)“待转资产价值”会计科目如有余额,应与税务机关进行积极沟通协调,如果应当在2013年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则将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其余额结转至“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如果应当在2013年及以后年度交纳企业所得税,则将其全部余额结转至“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以后年度通过纳税调整交纳企业所得税,不再保留本科目。

(4)考虑到本准则对相关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作了改变,应将“资本公积”会计科目的明细科目“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和“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的余额结转至“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该明细科目仅在新旧转换时使用,科目余额视同资本溢价使用。

新旧准则科目衔接及新科目账务处理

新旧准则科目衔接及新科目账务处理

第一部分新收入准则施工企业科目衔接会计处理1.施工企业预收的工程款,应该调整至“合同负债”科目。

调整分录如下:借:预收账款贷:合同负债案例1:2020年12月31日某建筑施工企业预收账款余额90万,调整分录:借:预收账款90万贷:合同负债90万2.质保金从“应收账款”科目中调整至“合同资产”科目,质保期满调整到“应收账款”科目。

案例2:2020年12月31日某建筑施工企业质保金余额60万,调整分录:借:合同资产——质保金 60万贷:应收账款——质保金60万—合同毛利”借方余额减去“工程结算”贷方余额大于零,则账务调整如下:借:工程结算合同结算—收入结转(已完工未结算)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合同毛利案例3:某建筑施工企业2020年12月31日,相关账户余额资料:“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账户为220万元(借方),“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账户为50万元(借方),“工程结算”账户为210万元(贷方)。

由于现有的60万元差额(220+50-210)代表的是已完工尚未结算款,属于施工方为履约而发生的成本中尚未结算的部分,因此,应做如下调整: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60工程结算 210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220——合同毛利 50—合同毛利”借方余额减去“工程结算”贷方余额小于零,则账务调整如下:借:工程结算贷:合同结算—收入结转(已结算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合同毛利案例4:某建筑施工企业2020年12月31日,相关账户余额资料:“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账户为220万元(借方),“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账户为50万元(借方),“工程结算”账户为300万元(贷方)。

由于现有的-30万元差额(220+50-300)代表的是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属于已结算但施工方尚未发生的履约成本,因此,应做如下调整:借:工程结算300贷:合同结算—收入结转30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220——合同毛利 505.新旧准则在采用完工进度或履约进度所确认收入基本一致,因此在新旧准则转换衔接时一般无需调整收入。

新旧会计准则科目转换、账户余额结转操作指南

新旧会计准则科目转换、账户余额结转操作指南

新旧会计准则衔接操作手册第一章前言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9月,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企业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银监通[2007]22号),要求“政策性企业、中国农业企业、非上市的股份制企业、中国邮政储蓄企业、城市商业企业、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外资企业等从2008年起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

”。

为保证某企业顺利实施新旧会计准则科目转换、完成账户余额结转,我们编写了本手册,以协助行总部及各分行的新准则首次执行工作。

实施新会计准则总体上需要依次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新会计准则前的准备工作1、会计政策的选择。

2、会计科目和账薄的选择与设置。

3、进行全面的财产清查,包括盘点工作的安排及盘点结果的处理。

二、企业2007年12月31日科目转换和账户余额结转1、编制新旧会计准则科目对照表。

2、将原准则会计数据重新分类。

3、编制调整分录。

4、编制调整工作底稿。

5、编制新准则下的科目余额表和试算平衡表。

三、编制2008年1月1日新准则下资产负债和“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四、编制2007年度执行新准则备考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二章新旧会计准则科目转换、账户余额结转操作指南一、释义:新准则:指财政部第33号令、财会(2006)3号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原制度:指现行准则和某企业目前执行的《城市商业企业、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二、首次执行日:指2008年1月1日三、需追溯调整事项涉及38号准则中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调整2008年期初留存收益,除此之外的事项不予调整。

涉及某企业主要为:1、在首次执行日前存在的各分行内退计划、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计划,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按未来应付补偿金额折现现值调整留存收益,未来应付补偿金额总额和折现现值差额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2、将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重组义务、亏损性合同,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调整留存收益。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账务处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经济体制的改革,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提高。

在这个过程中,会计科目的变化、调整和转换是不可避免的。

而在新旧会计科目转换或调整的过程中,会计科目余额转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针对事业单位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账务处理进行分析和总结,以便为财务会计人员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完善,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和完善。

从原来的单一会计制度向新会计制度转变,原来的会计科目结构和编制规范也需要进行调整和变更。

由此导致了原有的会计科目余额需要转移和继承到新的会计科目中,这就需要对会计科目余额进行转账处理。

二、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定义会计科目余额转账是指以旧会计科目的余额为基础,根据财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将旧会计科目的余额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转移并继承至新会计科目中的一种处理方式。

其目的是为了保持会计科目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确保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1. 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对象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对象是指所有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余额的会计科目,不限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等科目,在新旧会计科目转换或调整过程中,都需要进行余额的转账处理。

2. 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范围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范围包括会计凭证、账户余额、财务报表等,需要对余额进行逐笔审核和核对,确保余额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 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程序(1)审核会计科目余额:首先需要对旧会计科目的余额进行逐笔审核和核对,确保余额的真实和准确。

(2)编制余额转账凭证:根据新旧会计科目的对应关系,编制相应的余额转账凭证,明确转移和继承的金额和科目。

(3)复核和审批:对余额转账凭证进行复核和审批,确保凭证的准确和合规。

(4)记账处理:根据余额转账凭证,进行记账处理,将旧会计科目的余额转移到新会计科目中。

(5)制作相关报表:根据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处理结果,制作相关的财务报表和资料,确保财务数据的完整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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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类价值文档精品发布!新准则下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之资产类 [会计实务,会计实
操]
1.“现金” 、“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中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

新账中相应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2.“应收及暂付款”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应收及暂付款” 科目,但设置了“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科目,这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中上述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应收及暂付款”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属于新制度规定应收账款的余额转入新账中“应收账款” 科目; 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其他应收款”科目。

3.“材料”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材料”科目,但设置了“存货”科目,其核算范围包括原账中上述科目的核算内容。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材料”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4.“对勤工俭学项目投资” 、“其他对外投资”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对勤工俭学项目投资” 、“其他对外投资”科目,而是将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的对外投资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相应设置了“短期投资” 、“长期投资”两个科目,这两个科目的核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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