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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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5180-2003.doc(最新整理)

2019《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5180-2003.doc(最新整理)

1 工程设计《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 5180-20035.0.1 水电枢纽工程(包括抽水蓄能电站)的工程等别,根据其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性,按照其水库总库容和装机容量划分为五等,应按表5.0.1确定。

5.0.3 水工建筑物级别,根据工程等别及建筑物在工程中的作用和重要性划分为5级,应按表5.0.3确定。

临时性建筑物规模按表5.0.9确定。

注: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系指仅在枢纽工程施工期使用的建筑物,如围堰、导流洞以及导流明渠、临时挡墙等。

本标准中,临时性水工建筑物限于临时挡水和泄水建筑物。

6.0.4 山区、丘陵区水电枢纽工程(包括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永久性壅水、泄水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应按表6.0.4确定。

注:PMF 为可能最大洪水。

6.0.7 抽水蓄能电站当装机容量较大,而上、下水库库容较小,工程失事后对下游危害不大时,挡水、泄水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可根据电站厂房的级别按表6.0.9的规定确定;若失事后果严重、会长期影响电站效益,则上、下水库挡水、泄水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宜根据表6.0.4规定的下限确定。

6.0.8 山区、丘陵区水电枢纽工程消能防冲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可低于相应泄水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应根据泄水建筑物的级别按表6.0.8确定。

在低于正常运用洪水时,泄水建筑物消能防冲,应避免出现不利的冲刷和淤积;在遭遇超正常运用洪水时,允许消能防冲建筑物出现可修复的局部破坏,并不危及大坝和其他主要建筑物的安全。

当消能防冲建筑物的局部破坏有可能危及壅水建筑物安全时,应研究采用正常运用洪水或非常运用洪水进行校核。

6.0.9 山区、丘陵区水电站厂房的洪水设计标准,应根据厂房的级别按表6.0.9确定。

河床式水电站厂房的洪水设计标准,应与其壅水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一致。

水电站副厂房、主变场地、开关站、出线场和进厂交通洞等附属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应与水电站厂房的洪水设计标准相同。

6.0.10平原地区水电枢纽工程永久性壅水、泄水建筑物和水电站厂房的洪水设计标准,应按表6.0.10确定。

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

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

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1.报告编制的依据: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参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现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报告编制。

2.报告编制的目的: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目的是对工程施工、运营期间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工程的安全施工和运营。

3.报告编制的内容: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项目的背景和概况;
(2) 工程的安全风险评估;
(3) 工程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4) 工程安全管理组织和措施;
(5) 工程的应急救援措施;
(6) 工程的安全管理责任和监督机制;
(7) 工程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措施;
(8) 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编制依据和参考资料。

4.报告编制的程序:报告的编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收集和整理项目相关资料;
(2) 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研究;
(3) 撰写报告初稿,并进行内部审查和修改;
(4) 报告最终稿的编制,并进行外部审查;
(5) 报告的最终确认和发布。

5.报告的编制单位和人员资质:报告的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工程安全评价资质和丰富的技术经验。

编制报告的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工程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且在工程安全预评价方面具备一定的经验和能力。

以上是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的一般规定,实际编制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操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执行。

水利工程安全预评价导则

水利工程安全预评价导则

附件1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指导意见一、总则(一)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水规计〔2012〕112号),为规范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工作,明确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的程序、内容、方法、报告编制要求等,提出本指导意见。

(二)本指导意见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河流、湖泊上新建的大型水利水电枢纽。

(三)安全预评价对象为生产设备、作业环境、监控设备、安全设施等有关工程安全、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项目,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拟建工程推荐的设计方案进行分析,预测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设计和安全管理的建议。

(四)安全预评价依据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水利部和国务院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和有关行业技术标准,以及评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安全预评价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收集资料、划分评价单元、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等。

(六)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应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对评价对象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明确安全预评价结论。

二、资料收集及现场查勘(一)应全面收集评价对象的基础资料,包括项目前期审查及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专题报告及技术审查意见,安全预评价所需的其他资料和数据,以及其他类比工程资料。

(二)可收集类似工程资料及相关事故案例。

(三)安全评价机构可组织相关安全评价人员对评价项目的地形地质、工程总布置、施工环境等进行必要的现场查勘。

三、评价单元划分(一)应根据评价对象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大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的特点和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价单元划分。

(二)安全预评价应从自然条件、建筑物功能和位置、道路交通、设施设备、施工布置和方案、运行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分布及状况、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分析,阐述评价单元划分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将整个工程项目分为若干相对独立、具有明显特征界限的评价单元。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加强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河流、湖泊上新建的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

大型水利枢纽应按照本办法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其他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逐步推广实行.第三条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分为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

有关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应按照本办法开展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并可根据需要开展安全现状评价。

第四条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对象为生产设备、作业环境、监控设备、安全设施等有关工程安全、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项目.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的行业管理。

2.第二章安全预评价第六条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拟建工程推荐的设计方案进行分析,预测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设计和安全管理的建议,作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安全设施设计和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监督的主要依据。

第七条承担安全预评价工作的机构应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工程设计方案,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根据危险发生频率、危害程度、已提出的防范措施,以及有关规程、规范和工程实践,确定危险等级和排序,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为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安全篇和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及安全监督提供科学依据。

第八条安全预评价工作应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完成。

安全预评价报告是初步设计报告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专篇的编制依据。

第三章安全验收评价第九条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工程完工后,通过对该项目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进行检测、考察,查找该建设项目投产后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合理可靠的安全技术调整方案和安全管理对策.第十条承担安全验收评价工作的机构应在分析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提交的安全自检报告和监测资料分析报告的基础上,现场检查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落实情况;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检查生产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制度运作状况;深入调查建设项目设施、设备、装置的实际运行状况、管理状况、监控状况,查找尚存的危险、有害因素,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确定其危险程度并提出安全对策和建议;对项目运行状况及安全管理做出总体评判,为生产管理单位制订防范措施和修编管理制度提供科学依据。

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

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

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1. 引言水电建设工程是重大工程项目,涉及到大量的建设和运营工作,决不能忽视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水电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安全运营,需要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

本文将介绍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编制规定。

2. 目的和背景安全预评价是在工程项目建设前,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预测,以确定可能的安全问题和风险,为项目组织制定安全措施和管理方案提供依据。

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的目的是:•确定水电建设工程的安全风险;•预测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管理方案。

3. 编制要求3.1. 报告格式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应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标题:包含项目名称、报告名称、报告日期;•摘要:概述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的目的和内容;•内容:按照以下内容进行编写:–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的基本信息、建设规模、预计工期等;–评价方法:说明安全预评价所采用的方法;–安全风险评估:对水电建设工程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给出评估结果;–安全问题预测: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预测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安全措施和管理方案:针对预测的安全问题,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管理方案;–报告结论:总结安全预评价的结果和建议;•附件:包括相关数据、图表、检测报告等。

3.2. 报告内容3.2.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明确水电建设工程的项目名称;•项目背景:简要介绍项目的背景和建设目的;•建设规模:描述工程的规模、容量等关键参数;•预计工期:估计工程项目的建设工期;•相关方:列出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各方及其职责。

3.2.2. 评价方法评价方法部分应说明安全预评价所采用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法:•统计分析法: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分析,判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专家访谈法: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通过专家访谈的方式获取安全风险信息;•文献研究法:通过对相关文献的研究,获取安全风险的信息等。

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

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

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水电建设工程的安全运行和生产,加强事前安全防范,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而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承当的水电建设工程的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第三条定义1.水电建设工程:指我公司承当的水利、水电、水资源开发、水环境整治等工程项目。

2.安全预评价报告:指对水电建设工程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评估和评价,提出防备和掌控措施的报告。

第二章报告编制流程第四条报告编制责任1.项目经理负责引导和监督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2.安全专员负责具体组织、编制和供应必需的数据和信息。

第五条报告编制步骤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分为以下步骤:1.收集资料和信息:安全专员负责收集与水电建设工程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包含工程设计图纸、工程规划、料子供应商信息等。

2.风险评估:基于收集到的资料和信息,安全专员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

3.风险评价:依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安全专员进行风险评价,评估可能导致的事故发生概率和事故后果。

4.提出防备和掌控措施:依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安全专员提出相应的防备和掌控措施,包含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措施等。

5.编写报告:安全专员依据以上步骤的结果编写安全预评价报告,报告应包含风险评估和评价结果、防备和掌控措施、报告编制人员等信息。

第六条报告审核和批准1.安全专员将编写好的报告提交给项目经理审核。

2.项目经理对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内容准确、完整。

3.审核通过后,项目经理进行批准,并下发给相关人员。

第七条报告修改和更新1.如发现报告中存在错误或不合理的地方,需要及时修改。

修改由安全专员负责,并及时通知项目经理。

2.报告应定期更新,依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进行内容的修订和增补。

第三章报告使用和保管第八条报告使用1.报告应用于水电建设工程的生产过程,相关人员应依照报告中的措施要求进行操作和管理。

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

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

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为了保证水电建设工程的安全性,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安全风险,相关部门出台了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

以下是该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编制目的二、报告编制单位三、报告编制流程1.确立编制组织机构:负责报告编制的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各项工作。

2.收集资料:收集工程建设所需的各类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勘察资料等。

3.进行现场勘察:对工程建设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工程周边环境、地质条件等情况,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

4.安全风险评估:根据勘察结果,对工程建设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分析,确定风险程度及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

5.制定安全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提出针对性的建设方案优化建议,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性。

6.编制报告:在以上工作基础上,编制完整的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包括评估报告和建议报告两部分。

8.报告备案:报告通过审核后,报告编制单位应将报告备案,并提交相关主管部门,以备工程建设启动前的审批和监督。

四、报告内容要求1.简介:包括报告编制单位的基本情况、编制目的和依据等。

2.工程概况:对工程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包括工程名称、规模、位置等。

3.安全风险评估:对工程建设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分析,包括潜在安全隐患的发现和评估,事故可能性和损失评估等。

4.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性。

5.建议报告:针对安全评估结果,提出改善工程安全性的建议和优化方案。

6.结论和建议:对整个安全预评价报告进行总结,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以上是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的主要内容,该规定的实施可以提高水电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和可行性,降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风险和事故的发生概率。

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3篇)

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3篇)

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是为了确保水电建设工程的安全性,提前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风险问题,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和人员的生命安全,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如下:1. 报告编制责任:水电建设工程的责任方负责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

2. 编制时间: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在工程规划和设计阶段完成。

3. 报告内容: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包括工程的基本情况,风险评估,安全管理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

4. 风险评估:对工程项目存在的潜在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施工期间、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灾害,并进行相应的分析和评估。

5. 安全管理措施:报告中应提出合理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人员培训等。

6. 应急预案:报告中应包括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灾害进行应急处理和应对措施的规划。

7. 审批程序:安全预评价报告应经相关部门的审查和审批,确保报告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8.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对安全预评价报告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安全预评价的有效实施。

以上是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的一些常见内容,具体要求还可以根据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2)一、前言水电建设工程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之一,其规模庞大,涉及复杂的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同时也具有较高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水电建设工程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制定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以科学、规范的方式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

二、编制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水电建设工程的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三、报告编制内容1. 项目背景对水电建设工程的背景进行介绍,包括工程规模、项目地理位置、工程进展情况等。

2. 安全评价目的明确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目的和重要性,如减少事故发生概率、提高工程安全水平、保障工程的可持续性等。

3. 安全评价范围明确安全预评价的范围,主要包括工程的建设阶段、投运阶段和运维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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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编制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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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1.1 为了规范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内容和深度要求, 确保安全预评价报告质量, 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 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编制。

2 安全预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
安全预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概述(含评价目的、评价范围、评价依据、建设项目概况等)、危险及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评价单元划分和评价方法选择、定性定量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建议、评价结论等。

2.1 编制说明
1)评价目的和评价范围
明确评价目的和评价范围。

一般以设计文件包括的范围作为评价范围。

由于客观条件限制, 也可把合同规定的范围作为评价范围, 但不得将重要危险、有害因素排除在评价范围之外。

2)评价依据
编制预评价报告依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资料、批准文件、预评价工作合同书, 较详尽地列举预评价依据的国家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政府部门规章、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安全生产行业技术标准、水电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行业管理规定、参考资料等。

3)建设单位简介
对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组成、业务范围等做简单概述。

2.2 建设项目概况
介绍建设项目的任务、水文泥沙、工程地质、工程规模、工程布置及建筑物、机电及金属结构、消防设计、施工组织、工程主要设备等概况。

2.3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对建设项目在工程选址和枢纽总体布置、主要生产建(构)筑物及设备事故、生产过程中和生产作业场所等方面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分析, 列出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的依据, 确定危险、有害因素存在部位、方式, 以及发生作用的途径和变化规律, 明确预评价中要评价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识别危险、有害因素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性
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是分辨、识别确定系统内存在的危险, 而不是研究防止事故发生或控制事故发生的实际措施。

它是预测安全状态和事故发生途径的一种手段, 必须要有科学的安全理论作指导, 使之能真正揭示系统安全
状况、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方式、事故发生的途径及其变化规律, 并予以准确描述。

2)系统性
危险、有害因素存在于生产活动的各个方面, 因此, 要对系统进行全面、详细的剖析, 研究系统及子系统之间的相关和约束关系;分清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相关的危险、有害性。

3)全面性
识别危险、有害因素时, 不要发生遗漏, 以免留下隐患。

要从场址、自然条件、建(构)筑物、工艺过程、生产设备、设施、装置、特种设备、公用工程、安全管理体系、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辨识;不仅要分析设备正常生产运转、操作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还要分析、辨识设备启动、停运、检修和设备受到破坏及操作失误情况下的危险、有害后果。

通过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诱导原因进行重点分析, 为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基础。

4)预测性
对于危险、有害因素, 还要分析其触发事件, 亦即危险、有害因素出现的条件或设想的事故模式。

2.4 评价单元划分和评价方法选择
依据水电建设工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考虑安全预评价的特点, 结合水电行业特点和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 说明划分评价单元的原则及确定的评价单元。

水电建设工程习惯上评价单元划分为:枢纽总布置单元、水库近坝
库岸单元、挡水建筑物单元、泄水建筑物单元、引水建筑物单元、厂房及生产设备单元(水轮机、发电机、主变压器、其它电气设备、水电厂自动装置、监控系统等)、安全监测系统单元、作业环境单元等。

根据评价的目的、要求和水电建设工程的特点, 选择科学、合理、适用的安全评价方法;对于不同的评价单元, 可根据评价的需要和单元特征选择不同的评价方法。

选定的评价方法应做简单介绍, 并阐述选定此方法的原因。

评价方法是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的工具, 选用哪一种方法要根据分析对象的性质、特点、寿命的不同阶段和分析人员的知识、经验和习惯来定。

2.5 定性、定量评价
根据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的结果和确定的评价单元, 参照有关资料和数据, 用选定的评价方法对各评价单元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进行评价, 真实、准确地确定事故可能发生的部位、频次、严重程度的等级及相关结果, 并对得出的评价结果进行分析。

2.6 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依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与定性、定量评价结果, 遵循针对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的原则, 提出消除或减弱危险危害的技术和管理对策措施建议。

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应具体详实、具有可操作性;按照针对性和重要性的不同, 措施建议可分为应采纳和宜采纳两种类型。

为保障水电建设工程建成后能安全运行, 安全对策措施应包括:从水电建设工程的总图布置、功能分布、工艺流程、设施、设备、装置等方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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