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扬尘污染治理费用审批稿
扬尘防治事项的申诉函件

扬尘防治事项的申诉函件
尊敬的政府部门:
我是居住在(X地址)的居民,我写此信是为了向您申诉有关扬
尘防治事项的问题。
近期,我发现周围建筑工地的施工扬尘问题严重,给我们居民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健康隐患。
首先,建筑工地的扬尘直接影响了我们居民的正常生活。
由于施工现场没有有效的尘土控制措施,每天大量的扬尘飞散到我们的居民区,导致我们的居住环境变得恶劣不堪。
尘土进入我们的住宅,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使得我们无法正常呼吸,给我们的身体健康带来了威胁。
其次,这些施工工地的扬尘也对我们的车辆和道路交通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扬尘堆积在道路上,降低了司机的视线,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
同时,扬尘对我们的车辆也带来了损害,尘土进入发动机和车身细缝中,加速了车辆的磨损,增加了维修费用。
最后,扬尘也给我们的社区环境造成了污染。
大量的扬尘飘散到花草树木上,导致植被死亡,破坏了我们的绿化环境。
同时,扬尘也进入了城市排水系统,加剧了水体污染的问题,影响了我们的生态环境。
基于以上问题,我恳请您能够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这一扬尘问题。
建议政府部门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监管,确保其按照相关环境保护法规进行施工,并切实履行扬尘防治的责
任。
同时,也希望政府能够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对于扬尘防治的认识和意识,共同营造一个清洁、健康的居住环境。
我相信在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的社区能够迅速解决这一问题,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问题的关注和支持,并衷心希望能够得到积极的反馈和处理。
谢谢!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责任单位不认真履职给予批评的通报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责任单位不认真履职给予批评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8.12•【字号】兰政发〔2015〕112号•【施行日期】2015.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责任单位不认真履职给予批评的通报兰政发〔2015〕1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根据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关于当前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督查报告》中的督查内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上存在下滑趋势,相关职能部门存在推诿扯皮、职责不明确的现象,工作状态普遍松懈。
城关区政府未有效履行《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责任规定》(以下简称监管责任规定)第四条第四款的要求,对辖区内扬尘污染源缺乏日常监督管理,碧桂园削山造地存在野蛮施工行为,扬尘问题突出,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皋兰县政府未有效履行《监管责任规定》第四条第四款的要求,对辖区内扬尘污染源缺乏日常监督管理,造成九和镇、忠和镇无序挖山问题突出,削山造地工程形成大面积裸地,严重破坏原有生态环境的同时,致使扬尘波及市区,严重影响空气质量。
市环保局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牵头部门,未有效履行《监管责任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十五款的规定要求,对今年前四个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未能进行有效的综合分析和研判,在沙尘天气持续污染的情况下没有及时研究问题并有效应对,在新旧指标出现整体下滑的情况下没有做出分析和预判,没有发挥好指挥部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和建立起各部门间统筹联动、积极作为的工作格局,未能形成治污合力,致使工作效果大打折扣。
市环保局局长闫子江,作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综合研判、指挥调度不力,致使工作没有形成合力,应对特殊天气措施不足,负有领导责任。
市城管委作为全市扬尘污染防治的牵头责任部门,未能有效履行《监管责任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要求,对兰州城区各建设工地及低丘缓坡沟壑等未利用地开发项目土方开挖等扬尘防治和现场监管不到位,土方作业和渣土运输管理方面工作不足,导致二次扬尘难以抑制。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政府环境审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兰政发〔2015〕73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政府环境审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政府环境审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兰政发〔2015〕7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政府环境审计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6月3日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政府环境审计试点工作方案贯彻落实2015年2月15日环保部印发《关于开展政府环境审计试点的通知》(环办函〔2015〕240号)精神,全面部署和开展兰州市政府环境审计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对《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3-2017年度)》及《兰州市2013-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开展政府环境审计,发现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升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效率和环境管理水平,探索建立政府环境审计制度的可行路径,为全国建立和完善政府环境审计制度框架提供支持。
二、范围界定主要对《兰州市2013-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涉及的行政辖区和责任主体有关责任落实情况实施政府环境审计。
三、审计内容对《兰州市2013-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进行全面的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针对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工业及生活燃煤锅炉改造、空气清新工程、扬尘管控、黄标车淘汰等五个方面的重点项目进行绩效和财务审计。
相关内容界定如下:合规性审计:按照《行动方案》对各类主体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的界定和考核要求,对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按照环境立法、工业减排、燃煤减量、机动车尾气达标、扬尘管控、林业生态增容减污、空气清新工程、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八大工程进行细化分解和审计鉴证(见附件1)。
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台账

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台账扬尘污染是指在施工、运输、堆放等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悬浮在空气中形成的污染现象。
为了有效防治扬尘污染,需要投入相应的费用用于防治措施的实施及监督。
下面是一个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的台账,共计1200字。
一、项目背景1.政府拨款。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政府会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资金支持和拨款。
2.企业自筹。
相关企业需要根据自身产业特点和经营状况,自行筹措资金用于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3.外部投资。
有些项目可能会吸引外部投资,用于扬尘污染防治的费用。
三、费用使用计划1.投入建设项目。
将一定的费用投入到工程项目中,用于采购、安装和维护扬尘污染防治设备,如扬尘防治设备、喷雾系统等。
根据项目的规模和工期,合理安排费用的使用计划,并明确资金的使用周期和节点。
2.日常运维费用。
扬尘污染防治设备的日常运维非常重要,需要一定的费用用于设备的维护、检修和更换。
在费用使用计划中,需要明确各项费用的具体金额和使用周期,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宣传费用。
宣传工作对于扬尘污染防治非常重要,需要一定的费用用于宣传材料的制作、发布和宣传活动的开展。
费用使用计划中需要明确宣传费用的投入金额和使用方式。
4.监测费用。
对于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监测也是非常重要的,需要费用用于购买监测设备、培训监测人员和维护监测系统等方面。
在费用使用计划中需要明确监测费用的投入和使用情况。
四、费用使用管理与监控2.财务管理。
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费用进行预算、审批、核算和结算,确保费用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进度管理。
按照项目的进度计划,监控费用的使用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费用的使用计划。
4.绩效评估。
根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效果,对费用使用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后续费用使用计划的参考依据。
五、费用使用计划的调整与优化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情况需要调整费用使用计划,以提高扬尘污染防治的效果和效率。
需要制定相关的调整方案,并进行合理的费用优化。
关于要求计取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的报告

关于要求计取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的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
为有效防治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防治工作经费投入,国家、省、市各级政府相继出台有关法律、法规。
根据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六造字(2014)09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司承建的……………………工程实际,特报告贵公司:
一、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的计取要求按省总站造价(2014)1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工程开工时,要求按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的50%预付;房屋建筑工程结构封顶,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支付到80%;工程完工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支付到100%。
三、我公司保证做到扬尘防治费用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清单,以备后查。
四、我公司编制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计划,确保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合理,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特此报告,盼复。
…………………………
日期:2014年7月31日。
扬尘治理情况汇报稿

扬尘治理情况汇报稿近年来,我市加大了对扬尘治理工作的力度,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和举措,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以下将就我市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我市加强了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和管理。
针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我市加大了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扬尘治理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同时,我市还建立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问题的举报渠道,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形成了全社会共同治理的局面。
其次,我市加强了道路扬尘治理工作。
针对道路扬尘污染的问题,我市对主要道路进行了洒水降尘、铺设抑尘材料等工作,有效减少了道路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同时,我市还对运输车辆进行了严格管理,对超标排放的车辆进行了处罚,有效遏制了道路扬尘污染问题。
此外,我市还加强了对工业企业的扬尘治理工作。
通过加大对工业企业的排污治理力度,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进行了严厉处罚,督促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有效减少了工业企业对周边环境的扬尘污染。
最后,我市还加强了对农村地区的扬尘治理工作。
通过加强对农村地区的宣传教育,推广清洁能源,鼓励农村地区采用清洁能源取代传统能源,有效减少了农村地区的扬尘污染问题。
总的来看,我市在扬尘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任重道远。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对扬尘治理工作的投入,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道路、工业企业和农村地区的扬尘治理工作,努力打造一个清洁、整洁、宜居的城市环境。
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能够为建设美丽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呵护我们的家园,共同营造一个清新、舒适的生活环境。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扬尘治理工作,我们在路上,让我们携手前行,共同打造美丽家园!。
兰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兰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兰州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的防治与管理活动。
第三条扬尘污染防治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制定扬尘污染防治计划。
第二章防治责任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第七条运输单位在运输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时,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防护措施,防止物料散落造成扬尘污染。
第三章防治措施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设置围挡,防止扬尘扩散;(二)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措施,减少裸露地面扬尘;(三)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防止车辆带泥上路。
第九条道路保洁应当采用机械化清扫、洒水降尘等低尘作业方式。
第十条裸露土地应当进行覆盖或者绿化,减少扬尘污染。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扬尘污染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举报,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一)未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或者未按照方案施工的;(二)未采取有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三)运输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防护措施的。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兰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兰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05•【字号】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13]第10号•【施行日期】2014.02.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13〕第10号)《兰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1月15日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袁占亭2013年12月5日兰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有效控制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道路清扫保洁、固体物料运输和堆放、未利用地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园林绿化等活动中或者裸露泥地等场地中产生的空气颗粒物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
本办法所称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是指煤炭、砂石、灰土、灰浆、灰膏、水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空气颗粒物的物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扬尘污染防治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是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的综合协调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督促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制定本辖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和道路清扫保洁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扬尘污染的环境监测、监督检查并定期公布扬尘污染状况的环境信息,负责工业企业和锅炉房堆煤场、渣场等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城市道路临时挖掘占用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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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扬尘污染治理费
用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兰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费用计算方法
一、执行日期:2014年10月1日
二、主要内容:
1、适用于兰州市中心城区内(不包括远郊三县一区及兰州新区)执行甘肃省现行计价
依据的房建、大型土石方、市政(不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仿古、抗震加固及维修工程。
2、扬尘污染治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负责实施。
3、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兰州市建筑施工工地治理扬尘污染要求的“六个百分百”标
准: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4、甘肃省现行计价依据中文明施工费及环境保护费包含:现场围挡设置、地面硬
化、场地洒水、裸露地面覆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覆盖、废弃物封闭式管道或容器运输、施工架外侧密目网搭设措施项目费。
以上费用为综合考虑,不再另行公布。
新增费用包括:
(1)施工现场采用砼浇筑洗车台,采用高压冲洗设备的,冲洗设施新建费用为5万元/套(包括沉淀池);
(2)车辆冲洗费用为冲洗车辆数乘以7元/车?次;
(3)排渣费按市执法、环保部门的规定计取;
(4)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费:工程建设期间,施工现场必须安装实时视频监控、粉尘传感器等设备,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5)上述新增扬尘污染治理费不再计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