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创意设计产业联盟章程
2023年产业联合体合作章程

产业联合体合作章程产业联合体合作章程第一条联盟名称及性质:联盟名称:国际文化创意产业联盟(下称联盟),英文名称为。
联盟的性质:联盟是在成立的国际间基于发展创意产业联盟为目标的协作组织。
联盟以网络为平台,支持各类创意产业的经营主体发展,包括国际交流考察、著作权申报审批、品牌顾问在内的多项经营项目,以加强其创意业务与各产业之间的联系。
平台由专业文化创意产业机构、媒体、法律专业机构、创意产业经营者等发起。
联盟将成为创意产业各领域活动的服务网络,更将成为实现跨国交流合作的平台。
联盟平台将发挥其自身优势,保持理事、成员单位以及成员个人之间的良好沟通和联系。
联盟平台将成为一个展示创意理念、创意实力以及通过协作达成的计划、项目,在给予建设性专业意见的同时,打造富于创造性的交往和互动的平台,构建文化领域与经济领域之间的桥梁。
第二条联盟的主旨文化创意产业是指以创新思想、技巧和先进技术知识与智力密集型要素为核心,通过一系列活动,引起生产和消费环节价值的增值,为社会创造财富和提供广泛就业机会的产业,是现代文化产业的高端和前沿。
作为__省文化产业的创新先锋力量,联盟将通过不同领域的人们的相互协作,以创意产业为核心,形成最广泛的产业合作联合体和国际合作平台。
发掘世界各民族伟大创造力传统的当代价值,促进国际创意产业力量间的共同理解与合作,促进创意经济在各个国家的深入发展,是我们创意产业从业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了更好地促进及中国其他城市创意产业与国际创意产业力量之间的合作,落实__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__省国际文化创意产业联盟将秉承自愿、友好、公平、开放的原则,以之推动及中国其他城市与全球文化创意产业资源的深度交流和有效合作为目标,极力整合创意文化产业力量,构建中国创意产业各领域活动的服务网络,最终成为文化领域与经济领域之间的桥梁。
作为国际文化创意产业联盟,我们将以联盟网站为依托,旨在整合文化创意产业力量、构筑创意产业集群、园区及创新空间发展合作平台,推动及全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东莞市创意设计产业联盟运作策划案策划书

东莞市创意设计产业联盟运作策划简案目录1 创意设计产业分析 (4)1.1 创意设计产业的概念 (4)1.1.1 什么是创意 (4)1.1.2 什么是设计 (4)1.1.3 什么是创意设计 (5)1.1.4 什么是创意设计产业 (5)1.2 创意设计产业在各国的现状和发展 (6)1.3 中国创意设计产业状况和趋势 (7)1.3.1 中国创意设计产业的现状 (7)1.3.2 中国创意设计产业的趋势 (8)2 东莞创意设计产业分析 (10)2.1 东莞创意设计产业现状 (10)2.1.1 创意设计意识 (10)2.1.2 创意设计产业 (11)2.1.3 创意设计人才 (11)2.2 东莞创意设计产业优劣势分析 (11)2.2.1 优势分析 (11)2.2.2 劣势分析 (12)2.3 东莞创意设计产业目标人群分析 (12)2.3.1 目标客户定位 (12)2.3.2 目标人群的创意设计心理 (13)2.3.3 目标人群描述 (13)3 东莞市创意设计产业联盟运作描述 (13)3.1 东莞市创意设计产业联盟的定位 (14)3.1.1 总体定位 (14)3.1.2 价值定位 (14)3.1.3 价格定位 (15)3.2 东莞市创意设计产业联盟的创建 (16)3.2.1 联盟组建与登记 (16)3.2.2 组织机构 (17)3.2.3 会员组成与发展 (19)3.3 东莞市创意设计产业联盟的运营 (21)3.3.1 业务范围与活动开展 (21)3.3.2 盈利分析 (22)3.3.3 发展规划 (23)4 东莞市创意设计产业联盟推广计划 (23)4.1 传播定位与主题 (23)4.1.1 传播定位 (23)4.1.2 传播主题口号 (24)4.1.3 传播口号说明 (24)4.2 传播推广内容与目标 (24)4.2.1 卖点分析 (24)4.2.2 传播推广的总目录 (25)4.2.3 传播推广的总目标 (25)4.3 传播策略 (25)4.3.1 总体思路 (25)4.3.2 传播布局 (25)4.3.3 阶段规划 (26)4.3.4 阶段诉求 (26)4.4 传播表现 (26)4.4.1 媒体投放 (26)4.4.2 媒体推广的思考 (26)5 东莞市创意设计产业联盟章程 (27)东莞市创意设计产业联盟运作策划简案1 创意设计产业分析创意设计产业的根本观念是通过在全社会推动创造性发展,来促进社会机制的改革创新,是一种在全球化的消费社会的背景中发展起来的,推崇创新、创造力对经济的支持与推动的新兴的理念、思潮和经济实践。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创意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创意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08•【字号】东府办〔2015〕56号•【施行日期】2015.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创意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5〕5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创意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8日东莞市创意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创意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发展建设,根据我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经认定后的园区,接受本办法的管理与监督。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创意产业园区是指集聚了一定数量具备自主创意研发能力的创意企业,能够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技术及服务平台,对区域文化创意及相关产业发展起示范、带动作用的创意产业集聚区。
第三条对申请认定的创意产业园区实施产业准入目录管理,园区进驻企业须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产业准入目录。
产业准入目录包括创意产业类和配套服务类两部分。
(一)创意产业类根据现阶段我市产业升级需要,集中发展三大领域创意产业:1、设计研发。
重点发展与工业生产和计算机软件领域相关的设计研发行业,包括工业设计、产品研发、软件开发设计、模具设计、时尚设计、建筑(家居)与环境设计等。
2、文化创作。
包括出版发行、工艺美术、表演艺术、广播影视、广告、动漫游戏、网络文化、新媒体、摄影摄像等。
3、咨询策划。
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各类型商业、投资、教育、生活、消费等方面咨询策划服务的创意活动,包括专业咨询、专业服务、信息服务、市场调查等。
(二)配套服务类1、产业辅助配套。
包括:经纪、代理、检测、评估、鉴定、推介、咨询、拍卖等的中介服务机构,以及衍生品开发转化、电商服务、收藏展示等为创意产业提供支撑辅助的配套产业。
文创联盟章程

文创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文创联盟是由一群具有文化创意相关背景和产业经验的自愿结合而成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社团组织。
第二条文创联盟以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推动文化与经济的融合、提升行业声誉和维护成员合法权益为宗旨;自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展各项活动,为会员和产业发展服务。
第三条文创联盟的名称为:中国文创联盟(Creative China Alliance)。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会员第四条文创联盟实行会员制,由自愿加入的文化创意产业从业者、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媒体组织等单位和相关社会团体组成。
会员分为创始会员、常务理事、理事、监事和普通会员等。
第五条创始会员为文创联盟的首批成员,由创始组织提名和联盟成员通过选举产生,占会员总数10%以内。
第六条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周期三年,选举前应当报备组织者不少于三人。
第七条理事由文创联盟会员推荐或选举产生。
理事会定期召开,选举周期三年。
第八条监事由文创联盟会员推荐或选举产生,监督文创联盟各项工作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
第九条普通会员是符合文创联盟入会条件的应加入却未能被选为理事或监事的单位或个人。
普通会员享有提议、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参加联盟管理和决策。
第十条文创联盟作为文化创意领域的社团组织,应当为不同类型的会员提供不同的服务内容和优惠政策,鼓励会员之间进行交流合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权第十一条文创联盟设立理事会、秘书处和监事会。
理事会是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秘书处是联盟执行机构,监事会是联盟监督机构。
第十二条理事会由文创联盟常务理事、理事、监事组成,负责联盟的决策和工作计划的制定,审核和监督秘书处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秘书处是文创联盟的执行机构,负责协调会员、落实理事会的决策、推进各项活动,约束会员行为,维护联盟和会员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负责监督联盟的经济活动和工作运行。
第十五条理事、常务理事、监事的产生和工作职权,视情况进行明确规定并不断完善。
全国工业设计产业创新联盟启动仪式流程

全国工业设计产业创新联盟启动仪式流程深圳设计之都【字号:大中小】在2009年的岁末,我们又相聚在第二届中国国际工业设计节。
此次工业设计节,是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工业设计分会、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宝安区人民政府、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主办;由香港设计中心、台湾创意设计中心、深圳创意文化中心和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协办;由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和深圳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具体承办。
在座的很多领导和嘉宾都参与了开幕式,在12月1日宝安宝利来国际大酒店举行的本届工业设计节开幕式上,来自世界各地的工业设计界同仁,共肉中国工业设计的发展大计,深圳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还与台湾创意中心签订了《深圳台湾海峡两岸设计战略合作协议》,12月2日香港设计中心和深圳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联合举办的2009香港设计营商周深圳工业设计论坛在福田马可波罗酒店取得圆满成功,来自全球各地的顶级工业设计大师为我们献上了一场关于设计与文化的视听盛宴。
今天筹备了一年之久的全国工业设计产业创新联盟要在这里举行隆重的启动和成立大会。
我们不仅邀请了来自丹麦、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广有声誉、经验丰富的设计大师们和设计界的管理大师。
现在我非常荣幸地介绍出席今天开幕式的国内外嘉宾,他们是中国工程院常务副院长、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兼工业设计分会主任委员潘云鹤院士;中国工业设计协会理事长朱焘先生;朱焘先生也非常关心深圳设计界的成长,对我们倾注了很多关注之情,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治华先生;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国强先生;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局长陈威先生;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副局长尹昌龙先生;宝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蔡颖女士;昆明理工大学教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工业设计分会常务副理事长胡志勇先生;深圳市创意中心主任王小明女士;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工程设计分会秘书长周立钢先生;上汽集团上海汽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国新先生;上海国际工业设计中心总经理张善晋先生;上海设计创意中心秘书长沈瑜先生;深圳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会长刘志雄先生;温州市创意设计中心副主任何晓东先生;青岛市工业设计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王海宁先生;宁波市工业设计联合会主席林勇先生;顺工业设计协会秘书长徐和平先生;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马兴正先生;深圳市工业设计协会秘书长封昌红女士。
东莞创意园改造设计方案

东莞创意园改造设计方案介绍东莞是中国创新中心之一,拥有众多创意企业和创业者。
然而,由于城市发展的快速扩张,东莞的创意园已经显得有些滞后。
为了提升东莞的创新实力和竞争力,我们制定了一项东莞创意园改造设计方案。
目标1. 提供优质的办公和创业环境,吸引更多优秀的企业和创业者。
2. 促进创意和创新的交流与合作,激发更多创新项目的诞生。
3. 建立一个包容、共享和可持续发展的创意生态系统。
设计方案1. 空间规划我们将对创意园的空间进行优化和重新规划。
重点包括:- 新建低密度建筑,提供宽敞明亮的办公空间。
- 设立共享工作区和创客空间,方便企业和个人合作和交流。
- 建造休闲娱乐场所,提供放松和创意思考的环境。
- 规划绿化景观,提升整体环境质量,增加自然元素。
2. 设施配套为了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服务,我们将提升创意园的设施配套。
包括:- 提供高速稳定的互联网接入,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便捷的网络服务。
- 增设会议室和培训室,方便创意和知识的交流与传播。
- 提供公共设施,如餐厅、咖啡厅、健身房等,满足员工的日常需求。
- 建立孵化平台,为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导师辅导和市场资源。
3. 创业支持我们将建立完善的创业支持体系,帮助企业和个人实现创业梦想。
具体包括:- 提供创业培训课程和指导,帮助创业者提升创业能力。
- 建立投资基金,为有潜力的创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 吸引创业导师和专家,提供专业的创业导师服务。
- 和政府、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搭建创业产业链,促进资源共享与整合。
4. 创意文化我们将注重培养创意文化,激发创新的潜能。
具体措施包括:- 举办创意展览和艺术活动,提高人们对创意的认知和兴趣。
- 鼓励员工参与创意竞赛和项目,提高创造力和创新能力。
- 打造创意音乐、影像和媒体产业,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快速发展。
- 建立创新研究中心和实验室,培育研究型企业和高科技企业。
5. 可持续发展我们将注重创意园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资源。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7.30•【字号】东府办[2013]119号•【施行日期】2013.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3〕11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7月30日东莞市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方案为贯彻《关于优先扶持产业转移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发展的意见》(粤府〔2011〕100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合作共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函〔2011〕198号),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东莞(韶关)、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简称莞韶、莞惠产业转移园)开发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推动“双转移”创新发展、提质增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产业转移园合作共建机制,根据莞韶、莞惠产业转移园的不同发展阶段和工作重点,多策并举,多管齐下,走特色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发展路子,推动园区建设取得新突破,实现东莞与韶关、惠州两市深度合作、互利共赢。
同时,要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合并对口帮扶关系的通知》(粤办函〔2013〕118号)精神和省即将出台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时调整共建关系、目标任务和工作重心,展开东莞与揭阳市的园区共建工作。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兼顾原则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坚定信心、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打造承接平台,实现产业梯度转移和产业布局的优化。
创意设计产业联盟运作策划方案

创意设计产业联盟运作策划方案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创意设计产业成为了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
然而,由于行业竞争激烈,资源分散以及缺乏有效的合作平台,创意设计从业人员面临着一系列挑战。
为了提升创意设计产业的整体竞争力,促进行业内的资源共享与合作,我们计划建立一个创意设计产业联盟。
目标和愿景我们的目标是打造一个团结协作、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创意设计产业联盟。
通过联盟的运作,我们希望能够提供一个交流合作的平台,促进创意设计从业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推动创新与发展,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
联盟成员为了实现联盟的目标,我们将邀请以下类型的机构和个人加入联盟:1.创意设计公司:包括广告公司、平面设计公司、工业设计公司等。
2.创意设计师与创意从业人员:以个人身份从事创意设计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3.创意设计院校和研究机构:为培养创意设计人才和推进创新研究的教育机构和研究机构。
4.政府相关部门和组织:为创意设计产业提供政策支持和组织协调的政府机构和产业组织。
运作机制1. 网络平台建设为了方便联盟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我们将建立一个在线网络平台。
该平台将提供以下功能:•成员注册与管理:联盟成员可以通过平台进行注册,并管理自己的个人或机构信息。
•项目发布与合作:成员可以发布自己的创意设计项目,并邀请其他成员参与合作。
•资源共享:成员可以分享自己的设计资源和经验,促进创意设计行业的共同发展。
•论坛和讨论区:成员可以在平台上进行交流和讨论,分享行业动态和经验。
2. 定期活动和会议为了促进成员之间的面对面交流和合作,我们将定期组织创意设计相关的活动和会议。
这些活动和会议将包括但不限于:•主题讲座和研讨会:邀请行业内的专家和知名设计师进行分享和交流。
•创意设计大赛:举办创意设计大赛,鼓励创新和创造力的发展。
•展览和展示:组织联盟成员的作品展览和展示活动,提升其知名度和影响力。
•商务洽谈会:为成员提供商务合作和交流的机会,促进项目的落地和合作关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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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创意设计产业联
盟章程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LINDA on December 15, 2012.
东莞市创意设计产业联盟章程
(草案)
一、总则
东莞市创意设计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英文名称为“DongGuan Originality Design Industry Association”(简称DGODIA)。
联盟是由东莞市相关行业协会(玩具协会、服装协会、家具协会、家电协会、软件协会等)和行业龙头企业及创意设计专家等按照“自愿、平等、合作”的原则自发组织的互利共同体,是围绕创意设计产业链相关知识、技术、产品、解决方案、运营和服务,开展联合研发、设计、推广应用、标准产业化、产业链建设等工作的行业性、非赢利性企业联盟。
联盟由东莞市工业设计协会管理,受东莞市经济贸易局、中小企业局、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指导。
1.1“联盟”的宗旨:
广泛联合东莞各界,在政府的指导下,遵循“联合、自律、维权、协调、服务”的方针,面向东莞创意设计相关产业领域,构建创意设计合作平台,加强会员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及时交流行业发展动态,提高创意设计意识,不断开拓和创新创意设计应用和服务内容,促进创意设计行业标准、政策、法规体系的完善,推动和加快东莞创意设计产业发展进程,发展适合东莞、连接国际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市场。
联盟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开展相关行业的交流活动,为会员服务。
1.2“联盟”的目标:
联盟将致力于为东莞创意设计产业搭建一个开放的发展平台,从全产业发展的高度,汇聚软件设计、服装设计、玩具设计、家具设计、家电及其它工业品设计等核心的重要企业,共同探讨规范创意设计市场,推动东莞创意设计的应用普及与市场拓展。
1.3“联盟”的职责范围:
(一)围绕创意设计产业发展,促进会员之间资源共享和互惠互利,推动政府制定有利于创意设计产业发展重大方针、政策,协调社会资源,提升会员群体竞争力;
(二)积极引导会员单位参与创意设计产业发展,协助会员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创意设计产品和技术研究开发;
(三)协助会员单位参与创意设计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制定,促进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产品、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和发展。
协调、发展与国内外标准、知识产权等相关组织的关系,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
(四)促进会员单位参与创意设计相关产品、技术、解决方案、服务的提供和运营,协调会员之间相互配合,形成良性的产业链和产业发展环境;
(五)协助政府对创意设计产业发展实行监督和管理,发挥行业渠道优势,向政府反映会员的意愿和要求,提出促进产业发展的建设性意见,为政府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提供依据,争取、运用政府项目资金;
(六)搭建会员之间共享信息、培训、交流、合作的平台,促进产业资源有效利用,协助会员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结构
联盟由联盟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顾问委员会、相关服务机构以及根据产品、技术、标准、应用和运营等创意设计产业链分别成立的多个专业或行业部门共同构成。
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联盟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或由联盟理事会根据需要要求召开。
联盟会员大会由会长主持,在大会上将对联盟运作计划方案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和讨论,年终的总结汇报以及其他需要在代表大会上讨论的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年一届,在联盟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经理事会或半数以上会员提议,可召开联盟会员大会临时会议。
联盟理事会是联盟的领导机构,由理事会员单位组成,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常务理事若干名,每届任期二年,可以连任,由联盟理事会员推举产生。
理事会是联盟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
在闭会期领导本联盟开展日常工作,对联盟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须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单位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单位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信形式召开。
联盟日常工作机构为秘书处,由理事会任命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多名,每届任期二年,可以连任。
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联盟设立顾问委员会,其会员由创意设计资深专家和主管创意设计相关科研、设计、技术、产品、标准和产业化的领导、负责人和专家构成,负责“联盟”会员单位间、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等方面的协调和咨询工作;
联盟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由东莞市工业设计协会负责,包括会费收取,资金使用审批等。
各部门开展工作过程中应充分听取相关会员单位意见,争取对相关的工作形成统一的意见。
对于有争议的事宜,可以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对于重大决议也可直接报请理事会裁决;会员单位认为委员会或存在不公正操作的行为,可向理事会反映问题及向东莞市工业设计协会投诉。
三、联盟会员
联盟按照开放合作的原则,由创意设计相关企业、机构、院校、联盟、协会等共同组成,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创意设计相关内容的东莞企业和机构均可申请。
3.1会员类别
“东莞创意设计产业联盟”会员分为理事会员、普通会员、观察会员三类,理事会员可申请成为常务理事。
凡是合法注册的东莞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均可自愿提出申请,经联盟秘书处批准成为观察会员。
凡是合法注册、承认并遵守联盟章程的东莞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均可自愿提出申请,经联盟秘书处批准成为普通会员。
凡是合法注册、承认并遵守联盟章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均可自愿提出申请,经由联盟理事会审议批准后可成为理事会员。
凡是理事会员均可自愿提出申请,经由联盟理事会审议批准后可成为常务理事会员。
3.2会员权利义务
联盟会员:
相关权利理事会员普通会员观察会员联盟组织及运营决策权√
理事会员提名权√
√
优先获得相关专业机构负责单位被选举
权
优先获得推荐参与创意设计重大规划、
√
试点、标准等方案制定
优先获得推荐参与创意设计重大科研、
√
试点、基础建设
选举权√√
其它市场活动。
联盟会员需要履行如下的义务:
遵守“联盟”章程,积极支持并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维护本联盟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完成本联盟交办的工作,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充分尊重联盟会员间的知识产权;
联盟会员要平等、诚实、守信、不得欺诈;
对联盟会员间提供的相关的市场、价格、授权规定等情况,不得泄露给他人;
积极参与制定联盟的相关规定及联盟章程;
按规定缴纳联盟会费。
3.3会员的加入退出
联盟加入的流程如下图所示:
在联盟官方网站上
将申请表和营业执照副本
联盟退出:
退出“联盟”的会员需要书面通知理事会,过期没有支付的会费需要补齐;
“联盟”理事会可以对不履行义务的会员单位做出取消其会员单位资格的决定;
不论联盟会员因为何种原因退出联盟或失去联盟会员资格,联盟将没有责任返还已经支付的费用。
四、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4.1“联盟”活动经费主要来自各会员单位年费以及各种咨询服务、人员培训、捐赠、政府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其它合法收入;
4.2“联盟”的经费全部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主要包括聘请专家费用、会议活动经费、技术或市场考察费用、政府沟通费用、
秘书处工作人员费用、联盟日常运作开支、网站建设和维护费用、会刊编辑与出版费用、资料和宣传费用等及其它有关开支;
4.3“联盟”经费由秘书处专人负责管理,理事会进行监督。
经费的预决算由理事会审定,秘书处执行。
财务组应定期向理事会提交经费收支报告,并接受东莞市工业设计协会和有关部门的财务审查。
五、联盟会费标准
5.1 联盟会费标准为:理事会员:¥50,000元/年,普通会员:¥20,000元/年,观察会员:¥5,000元/年。
正式收费标准须由会员大会讨论并通过,经东莞市工业设计协会批准执行。
六、附则
6.1本章程经会员大会讨论通过,由东莞市工业设计协会批准后生效;
6.2各下设专业委员会根据本章程制定具体工作准则,报理事会批准后实施;
6.3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东莞创意设计产业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