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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工伤保险法律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PPT课件

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
道交通、客运轮船、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保险认定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 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
二、劳动能力鉴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 劳动功能鉴定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 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 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二、劳动能力鉴定
(三)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1. 初次鉴定 2. 再次鉴定 3. 复查鉴定
第四节 我国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认定程序
(三)工伤认定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
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 工伤决定书”。
二、劳动能力鉴定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含义及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针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 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 卫生行政等部门制定。 我国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鉴 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机构。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
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
伤害的
二、工伤保险认定
(一)我国认定工伤的情形 4.患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
道交通、客运轮船、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保险认定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 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
二、劳动能力鉴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 劳动功能鉴定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 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 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二、劳动能力鉴定
(三)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1. 初次鉴定 2. 再次鉴定 3. 复查鉴定
第四节 我国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认定程序
(三)工伤认定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
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 工伤决定书”。
二、劳动能力鉴定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含义及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针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 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 卫生行政等部门制定。 我国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鉴 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机构。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
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
伤害的
二、工伤保险认定
(一)我国认定工伤的情形 4.患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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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从主体是否具有团体性的角度,可以 分为个别劳动法律关系和集体劳动法律关 系。
• (3)从劳动法律关系个数的角度,可分为 单一和多重劳动法律关系。 • (4)还可分为国内和涉外劳动法律关系。 • 此外,还可分为正规用工和非正规用工, 还可以按职业划分等。
上编 •劳动法
第一章 劳动法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 • 一、劳动法产生的社会背景 • 1802年,英国通过了《学徒健康和道德 法》,标志着劳动法的产生。 •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社会背景:
• (一)圈地运动促成了雇主和雇员的分化 • (二)签订契约过程中对实质平等的要求 • (三)新兴的工厂需要大批劳动力,形成 新的劳动关系 • (四)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引发了很多社 会问题
• (2)结社自由与团体自治; • 劳动者的结社权表现为组建和参加、退出 工会组织的自由。 • 而团体自治表现为: • 一是工会团体的人格独立;——独立于政 府和用人单位。(判决黄狗契约为非法) • 二是工会团体的行动自治; • 包括和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工资谈判、 罢工等不受政府和外来力量的干涉。
• 三、外国劳动立法的成熟阶段(20世纪后 半期至今) • (1)各国宪法对公民劳动权作出明确规定; • (2)反就业歧视立法的出现,平等权等宪 法基本权利得到保护; • (3)就业促进立法的出现和发展; • (4)劳动法的体系日益完备,适用范围更 加扩大。
美国有世界上最严厉的反就业歧视立法
美国雇主在招聘时 被禁止询问求职者的问题
• • • •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前提条件不同; (2)内容不同; (3)性质不同。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分类和构成要素
•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分类 • (1)从用人单位外部形态的角度,可以把 劳动法律关系划分为: • 企业的劳动法律关系 •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劳动法律关系 • 国家机关的劳动法律关系 • 事业单位的劳动法律关系 • 社会团体的劳动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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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最低工资应考虑的因素 • 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 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 3)劳动生产率 • 4)就业状况 • 5)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 • 一般而言,最低工资标准应高于社会救济金和失业
保险金标准,低于当地的平均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 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 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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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账户形式 1、社会统筹账户 2、个人账户
(1)不得提前支取 (2)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3)免征利息税 (4)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5)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时,个人账户储 蓄额一次性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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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期:3—24个月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
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
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
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 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 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 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 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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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 1、岗位限制: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岗位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 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程序限制:用人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 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 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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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
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 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禁止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思考题
1、什么是劳动法律关系?它与劳动关系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2、简述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
第三章 劳动就业
一、劳动就业概述 劳动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宪法》42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 改善劳动条件,并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提高劳动者报酬和福利。 (一)劳动就业的定义 广义: 狭义:
(二)劳动就业的特征
1、劳动者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 公民;
2、劳动者必须有就业愿望; 3、必须从事法律允许的社会职业,即是合法劳动。 4、劳动者所从事的社会职业是有一定的劳动报酬
或经营收入,能够用以维持劳动者本人及其赡养 一定的家庭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 5、劳动者必须有劳动行为。
D、劳动关系的存在,必须以劳动为目的,内容以 劳动力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为核心
即其目的在于实现劳动过程,为社会生产或社会产 品提供服务-------劳动关系兼具人身关系属性和 财产关系属性。
E、劳动关系必须具有有偿性特征 F、劳动关系既具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实现
这种关系的隶属性。 G、劳动关系的范围上多种所有制性质的劳动关系
六、劳动合同的内容
必备条款:
合同期限(不违法前提下,可自行约定)
工作内容
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 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禁止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思考题
1、什么是劳动法律关系?它与劳动关系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2、简述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
第三章 劳动就业
一、劳动就业概述 劳动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宪法》42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 改善劳动条件,并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提高劳动者报酬和福利。 (一)劳动就业的定义 广义: 狭义:
(二)劳动就业的特征
1、劳动者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 公民;
2、劳动者必须有就业愿望; 3、必须从事法律允许的社会职业,即是合法劳动。 4、劳动者所从事的社会职业是有一定的劳动报酬
或经营收入,能够用以维持劳动者本人及其赡养 一定的家庭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 5、劳动者必须有劳动行为。
D、劳动关系的存在,必须以劳动为目的,内容以 劳动力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为核心
即其目的在于实现劳动过程,为社会生产或社会产 品提供服务-------劳动关系兼具人身关系属性和 财产关系属性。
E、劳动关系必须具有有偿性特征 F、劳动关系既具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实现
这种关系的隶属性。 G、劳动关系的范围上多种所有制性质的劳动关系
六、劳动合同的内容
必备条款:
合同期限(不违法前提下,可自行约定)
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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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3
3
(一)劳动合同概述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 关系,经过平等协商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 务的书面协议,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
1、特征
*主体的特定性*隶属性*属于诺成、有偿、 双务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
2、种类
(1)依劳动者一方人数的不同,分为个人劳 动合同和集体劳动合同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
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案例
20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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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 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 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 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 行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
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 诉讼四种
(一)调解
主持机关:本单位劳动争议调 解委员会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021/3/3
期间: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 被侵害之日起 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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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受案范围:(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
职工撤职、自动离职发生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
授2021/课3/3 时数:1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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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 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劳动用工制度
内容
劳动安全与保护
劳动争议解决
劳动监察制度
社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社会保障项目主要有社会保险、社会救 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具有强制 性、社会性、福利性和人道性等特征。
第四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PPT课件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 二、劳动合同的形式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条款 劳动合同的期限 试用期 违约金条款 竞业禁止条款
(一)劳动合同的条款
1、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所在,通 过履行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实现各自的合同目的。
(一)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已经生 效的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和实现各自的权利的法律行为。
(二)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
实际履行的原则 亲自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的原则
第六节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一、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一、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是指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与接受派遣 的单位(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由用人单位按照用工单 位的用工需求招聘劳动者,并把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劳动的一种特 殊的用工方式。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 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一)合法原则
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几项要求: 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必须合法
(二)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
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基 础上经过平等友好的协商而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不易产生劳动纠 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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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要求不 断改善劳动条件,从而使劳动者在生产力系 统的运行中能正常的发挥作用。
(5)劳动法要求合理组织劳动过程,巩固劳动 纪律,从而为提高生产力系统的运行效率创 造组织条件。
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劳动法的地位得到进 一步的加强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优秀
第三节劳动法的地位与作用
3.通过实行按劳分配和其他激励制度,充分调 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
4.通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并要求用人单位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通过要求合理组织劳动过程,巩固劳动纪律。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优秀
(三)规范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保 障体系
1.确认劳动者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明 确劳动关系供求双方及市场中介机构的法律 地位。
(3)未纳入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中的非合同劳动关 系(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下的劳动关系),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的劳动关系,以及现役军人、家庭保姆、 自然人用工等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优秀
5.全球化对中国劳动关系的影响。 (1)劳动关系的运行更加市场化。 (2)劳动关系的范围逐步趋于国际化。 (3)劳动关系的主体呈现单极化。 (4)劳动关系的冲突表现社会化。
劳动法中所称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 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 系(狭义的劳动关系)。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优秀
2.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劳动力所 有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力使用者)。
(2)劳动关系与劳动有着密切的联系,即劳动关 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过程是人与物、 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作用的过程。
(5)劳动法要求合理组织劳动过程,巩固劳动 纪律,从而为提高生产力系统的运行效率创 造组织条件。
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劳动法的地位得到进 一步的加强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优秀
第三节劳动法的地位与作用
3.通过实行按劳分配和其他激励制度,充分调 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
4.通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并要求用人单位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通过要求合理组织劳动过程,巩固劳动纪律。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优秀
(三)规范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保 障体系
1.确认劳动者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明 确劳动关系供求双方及市场中介机构的法律 地位。
(3)未纳入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中的非合同劳动关 系(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下的劳动关系),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的劳动关系,以及现役军人、家庭保姆、 自然人用工等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优秀
5.全球化对中国劳动关系的影响。 (1)劳动关系的运行更加市场化。 (2)劳动关系的范围逐步趋于国际化。 (3)劳动关系的主体呈现单极化。 (4)劳动关系的冲突表现社会化。
劳动法中所称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 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 系(狭义的劳动关系)。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优秀
2.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劳动力所 有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力使用者)。
(2)劳动关系与劳动有着密切的联系,即劳动关 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过程是人与物、 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作用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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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双方未约定工作终止日期,除非符合法定条件,否则合同 一直有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合同期限,任务完成合同即终 止。
集体合同
劳动者集体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关于劳动条件、劳动报酬 等事项的协议。
试用期合同
用人单位与新员工签订的,用于考察员工是否符合岗位要 求的短期合同。
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01
02
03
用人单位违约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 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 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 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劳动者违约
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或者 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承 担违约责任。
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解除合 同时,符合法定条件的,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Part
03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工资法
工资法的基本原则
仲裁的特点
仲裁具有专业性、保密性和裁决的强制执行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争议解决方式。
调解与仲裁的关系
调解和仲裁是两种相互补充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争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进行处理。在仲裁过程中,调解也是一种常见的处理方式,通过调解能够促使双方当事人 达成和解协议,化解争议。
THANKS
医疗保险的管理与运营
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标准和待遇水平根据不 同地区和保险种类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 ,缴费越高,待遇越好。
医疗保险基金由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和运 营,以确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
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制度概 述
工伤保险制度旨在保障 因工作遭受事故或患职 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 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 复的权利。
中国劳动法的发展
双方未约定工作终止日期,除非符合法定条件,否则合同 一直有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合同期限,任务完成合同即终 止。
集体合同
劳动者集体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关于劳动条件、劳动报酬 等事项的协议。
试用期合同
用人单位与新员工签订的,用于考察员工是否符合岗位要 求的短期合同。
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01
02
03
用人单位违约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 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 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 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劳动者违约
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或者 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承 担违约责任。
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解除合 同时,符合法定条件的,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Part
03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工资法
工资法的基本原则
仲裁的特点
仲裁具有专业性、保密性和裁决的强制执行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争议解决方式。
调解与仲裁的关系
调解和仲裁是两种相互补充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争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进行处理。在仲裁过程中,调解也是一种常见的处理方式,通过调解能够促使双方当事人 达成和解协议,化解争议。
THANKS
医疗保险的管理与运营
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标准和待遇水平根据不 同地区和保险种类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 ,缴费越高,待遇越好。
医疗保险基金由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和运 营,以确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
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制度概 述
工伤保险制度旨在保障 因工作遭受事故或患职 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 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 复的权利。
中国劳动法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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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时间的,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 ❖ D.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
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而且一般不得超过1小时 ❖ 答案:ACD(《劳动法》第36、38、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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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工作时间的延长及其法律责任
延长工作时间的补偿
1、补偿方式及其适用顺序 (1)补休; (2)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小时→3小时→36小时/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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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工作时间的延长及其法律责任
《劳动法》第4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 时间不受本法第41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 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 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对于法定节假日以外延长工时,应当优 先采用补休的形式。
2、发放加班加点工资的范围 (1)企业中不适用事假照发工资制度的职工, 在休息日加班加点后不能安排补休的; (2)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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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工作时间的延长及其法律责任
《劳动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 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 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 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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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非全日制用工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规则
(三)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70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 不得约定试用期”。
(四)双方当事人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并不支付经济补 偿 《劳动合同法》第71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 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 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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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试真题 ❖ 2007年 ❖ 26.在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应受到《劳动法》有关限制性规定的约束? ❖ A.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
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 B.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
时抢修的 ❖ C.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
标准工作时间
亦称标准工时,是 指法定的在正常情 况下普遍适用的, 按照正常作息办法 安排的工作日和 工作周。
非标准工作时间
亦称非标准工时, 是指法定的在特殊 条件下实行的工时 长度和作息办法都 不同于标准工作时 间的工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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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工作日
缩短工作日
特殊岗位、夜班、 哺乳期工作的女职工、 未成年工、怀孕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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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非全日制用工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规则
(五)工资标准与支付周期 《劳动合同法》第72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 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 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 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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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 基准篇
1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2 工资
计件工作时间
不定时工作日(需批准)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① 高管、外勤、推销 部分值班人员; ②长途运输、出租车 司机和部分装卸人员 ③其他
综合计算 工作时间(需批准)
①交通、铁路、邮电、 水运、航空、渔业;
②地质及资源勘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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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最高工时标准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 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 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 度。” -《劳动法》36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 工作4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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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试真题 ❖ (2004年) ❖ 28.王某的日工资为80元。2004年5月1日至7日,根据政
府规定放假7天,其中3天属于法定假日,4天属于前后两 周的周末公休日。公司安排王某在这7天加班。根据劳动 法的规定,公司除应向王某支付每日80元的工资外,还 应当向王某支付多少加班费? ❖ A.560元 ❖ B.800元 ❖ C.1120元 ❖ D.1360元 ❖ 答案:B
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 D.用人单位取得大量订单,为了在短期内完成交货,
必须组织突击生产的 ❖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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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试真题 ❖ 2005年 ❖ 66.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工作时间的说法,哪些
是正确的? ❖ A.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
每周主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制度 ❖ B.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休息2日 ❖ C.用人单位不能实行法定工作时间,需要实行其他工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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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非全日制用工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含义
《劳动合同法》第68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 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 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 时的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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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非全日制用工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规则
(一)可以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69条第2款:“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 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 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 合同的履行”。 (二)可不签订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69条第1款:“非全日制用工双方 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3 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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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知识结构
工作 时间
休息 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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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工作时间
亦称法定工作时间, 是指劳动者为履行 劳动义务,在法定 限度内应当从事劳 动或工作的 时间。
休息时间
亦称法定休息时 间,是指劳动者 得以免于履行劳 动给付义务而自 行支配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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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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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休息休假
❖ 1、工间休息:午休和吃饭的时间一般为1—2 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少于半小时。工间操时间 应算作职工的工作时间,通常不得超过20分钟。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 时间的规定》第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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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工作时间的延长及其法律责任
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1、人员范围的限制(除外范围) (1)未成年工; (2)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工; (3)哺乳期未满周岁的女工。 2、一般情况下延长工时的条件、程序和时间 (1)延长工时的条件:生产经营需要 (2)延长工时的程序:征得工会的同意 (3)延长工时的长度(劳动法41条)
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而且一般不得超过1小时 ❖ 答案:ACD(《劳动法》第36、38、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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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工作时间的延长及其法律责任
延长工作时间的补偿
1、补偿方式及其适用顺序 (1)补休; (2)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小时→3小时→36小时/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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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工作时间的延长及其法律责任
《劳动法》第4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 时间不受本法第41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 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 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对于法定节假日以外延长工时,应当优 先采用补休的形式。
2、发放加班加点工资的范围 (1)企业中不适用事假照发工资制度的职工, 在休息日加班加点后不能安排补休的; (2)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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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工作时间的延长及其法律责任
《劳动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 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 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 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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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非全日制用工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规则
(三)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70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 不得约定试用期”。
(四)双方当事人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并不支付经济补 偿 《劳动合同法》第71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 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 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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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试真题 ❖ 2007年 ❖ 26.在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应受到《劳动法》有关限制性规定的约束? ❖ A.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
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 B.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
时抢修的 ❖ C.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
标准工作时间
亦称标准工时,是 指法定的在正常情 况下普遍适用的, 按照正常作息办法 安排的工作日和 工作周。
非标准工作时间
亦称非标准工时, 是指法定的在特殊 条件下实行的工时 长度和作息办法都 不同于标准工作时 间的工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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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工作日
缩短工作日
特殊岗位、夜班、 哺乳期工作的女职工、 未成年工、怀孕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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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非全日制用工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规则
(五)工资标准与支付周期 《劳动合同法》第72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 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 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 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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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 基准篇
1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2 工资
计件工作时间
不定时工作日(需批准)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① 高管、外勤、推销 部分值班人员; ②长途运输、出租车 司机和部分装卸人员 ③其他
综合计算 工作时间(需批准)
①交通、铁路、邮电、 水运、航空、渔业;
②地质及资源勘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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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最高工时标准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 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 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 度。” -《劳动法》36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 工作4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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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试真题 ❖ (2004年) ❖ 28.王某的日工资为80元。2004年5月1日至7日,根据政
府规定放假7天,其中3天属于法定假日,4天属于前后两 周的周末公休日。公司安排王某在这7天加班。根据劳动 法的规定,公司除应向王某支付每日80元的工资外,还 应当向王某支付多少加班费? ❖ A.560元 ❖ B.800元 ❖ C.1120元 ❖ D.1360元 ❖ 答案:B
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 D.用人单位取得大量订单,为了在短期内完成交货,
必须组织突击生产的 ❖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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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试真题 ❖ 2005年 ❖ 66.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工作时间的说法,哪些
是正确的? ❖ A.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
每周主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制度 ❖ B.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休息2日 ❖ C.用人单位不能实行法定工作时间,需要实行其他工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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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非全日制用工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含义
《劳动合同法》第68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 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 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 时的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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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非全日制用工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规则
(一)可以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69条第2款:“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 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 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 合同的履行”。 (二)可不签订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69条第1款:“非全日制用工双方 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3 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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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知识结构
工作 时间
休息 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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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工作时间
亦称法定工作时间, 是指劳动者为履行 劳动义务,在法定 限度内应当从事劳 动或工作的 时间。
休息时间
亦称法定休息时 间,是指劳动者 得以免于履行劳 动给付义务而自 行支配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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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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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休息休假
❖ 1、工间休息:午休和吃饭的时间一般为1—2 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少于半小时。工间操时间 应算作职工的工作时间,通常不得超过20分钟。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 时间的规定》第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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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工作时间的延长及其法律责任
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1、人员范围的限制(除外范围) (1)未成年工; (2)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工; (3)哺乳期未满周岁的女工。 2、一般情况下延长工时的条件、程序和时间 (1)延长工时的条件:生产经营需要 (2)延长工时的程序:征得工会的同意 (3)延长工时的长度(劳动法4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