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例题与讲解
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考点:稀释每股收益一点通科目一

【答案】ABD需要披露的重
8、下列各项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拒绝出具验资报告并解除业务约定的有( )。
A.被审验单位及其出资者未对非货币财产进行资产评估或价值鉴定并办理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
B.被审验单位减少注册资本时,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债务清偿或提供债务担保
A.甲公司应该追溯调整2012年的报表,调整增加管理费用20万元
B.甲公司应该追溯调整2012年的报表,调整增加资产减值损失30万元
C.甲公司应该追溯调整2012年的报表,调整减少盈余公积5万元
D.甲公司应该追溯调整2012年的报表,调整减少未分配利润50万元
【正确答案】D
C.销售发票的金额
D.销售发票的付款人
【答案】B
17、在归档审计工作底稿时,下列有关归档期限的要求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正确的是( )。
A.在审计报告日后六十天内完成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工作
B.在审计报告日后九十天内完成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工作
C.在审计报告公布日后六十天内完成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工作
【答案解析】则甲公司此设备的入账价值=600×6.5+120+10+50=4080(万元人民币)
13、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在确定重要性及评价错报时,A注册会计师遇到下列事项,请代为作出正确的专业判断。
4.在运用重要性概念时,下列各项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考虑包括在内的有( )。
A.甲公司管理层应当允许A注册会计师查阅与编制财务报表相关的所有文件
B.甲公司管理层应当负责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例题与讲解三篇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例题与讲解三篇篇一: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例题与讲解(20XX年计算分析题):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XX年至20XX年的有关资料如下:①20XX年1月1日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82 000万股。
②20XX年5月31日,经股东大会同意并经相关监管部门核准,甲公司以20XX 年5月20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1.5份认股权证,共计发放12 300万份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20XX年5月31日按照每股6元的价格认购1股甲公司普通股。
20XX年5月31日,认股权证持有人全部行权,甲公司收到认股权证持有人交纳的股款73 800万元。
20XX年6月1日,甲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将注册资本变更为94 300万元。
③20XX年9月25日,经股东大会批准,甲公司以20XX年6月30日股份94 3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股股票股利。
④甲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XX年度为36 000万元,20XX年度为54 000万元,20XX年度为40 000万元。
⑤甲公司股票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0元,20XX年1月至20XX年5月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2元。
本题假定不存在其他股份变动因素。
要求:(1)计算甲公司20XX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2)计算甲公司20XX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3)计算甲公司20XX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以及经重新计算的比较数据。
解析:(1)A=36 000(万元),B=82 000(万股),甲公司20XX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36 000/82 000=0.44(元/股)。
20XX年5月20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1.5份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具有稀释效应的期间是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则市场均价应选择每股10元,增加的无对价的股数=12 300-12 300XX/10=4 920(万股)。
中级会计师《财务管理》复习支招: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步骤和方法

中级会计师《财务管理》复习支招: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步骤和方法
为了方便备战2013中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中华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师考试《财务管理》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1.判断潜在普通股是否具有稀释性:分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股份期权两种情况判断。
2.判断有稀释性的话,计算稀释每股收益:也分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股份期权两种情况计算——均在原基本每股收益的分子、分母之上调整计算。
可转债引起的稀释每股收益=(原净利润+转换增加的净利润)/(原股数+转换增加的普通股加权数)。
转换增加的净利润=可转债转换节约的利息x(1-所得税税率)。
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引起的稀释每股收益=原净利润/(原股数+行权后增加的普通股加权数)。
行权后增加的普通股的股数=拟行权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增加的普通股的股数x行权价)/当期普通股的平均市场价。
完全稀释股权的计算方法

完全稀释股权的计算方法
随着公司的发展,股权稀释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现象。
股权稀释会影响公司的股东利益和财务指标,因此需要计算稀释效应,以便更好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股权结构。
完全稀释股权的计算方法是指考虑公司所有可能的股权稀释因
素后,计算出每股股权的价值所采用的一种方法。
这些因素包括股票期权、可转债、认股证等。
计算方法如下:
1. 计算稀释前每股股权价值。
稀释前每股股权价值=公司总市值 / 普通股股数
2. 计算股票期权的稀释效应。
股票期权的稀释效应=(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当前股价)/ 当前股价*股票期权数量
3. 计算可转债的稀释效应。
可转债的稀释效应=可转债转股价值/当前股价*可转债数量
4. 计算认股证的稀释效应。
认股证的稀释效应=(认股证行权价格-当前股价)/ 当前股价*认股证数量
5. 计算稀释后每股股权价值。
稀释后每股股权价值=(公司总市值+股票期权稀释效应+可转债稀释效应+认股证稀释效应)/ 普通股股数
通过以上计算,我们可以得到完全稀释股权后的每股股权价值,从而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股权结构。
这对于投资者和管理
层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课程资料:第164讲_稀释每股收益(2),每股收益的列报

第三节稀释每股收益四、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采取授予限制性股票方式进行股权激励的,在其等待期内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每股收益。
(一)等待期内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基本每股收益仅考虑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限制性股票由于未来可能被回购,性质上属于或有可发行股票,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不应当包括在内。
上市公司在等待期内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应视其发放的现金股利是否可撤销采用不同的方法:1.现金股利可撤销即一旦未到达解锁条件,被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持有者将无法获得其在等待期内应收的现金股利。
等待期内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子应扣除当期分配给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分母不应包含限制性股票的股数。
2.现金股利不可撤销等待期内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子应扣除归属于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净利润;分母不应包含限制性股票的股数。
(属于同普通股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的其他权益工具)(二)等待期内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等待期内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视解锁条件不同采取不同的方法:1.解锁条件仅为服务期限条件公司应假设资产负债表日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于当期期初(或晚于期初的授予日)全部解锁,并参照每股收益准则中股份期权的有关规定考虑限制性股票的稀释性。
行权价格低于公司当期普通股平价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其中,行权价格为限制性股票的发行价格加上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取得职工服务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有关规定计算确定的公允价值。
解锁期内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应加回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分子时已扣除的当期分配给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或归属于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净利润。
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发行价格+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取得的职工服务的公允价值稀释每股收益=当期净利润÷(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调整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当期净利润÷[普通股加权平均数+(限制性股票股数-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注:限制性股票若为当期发行的,则还需考虑时间权数计算加权平均数。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例题

1.甲上市公司2×14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5 500万元,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7 900万股,3月31日定向增发3 000万股普通股,9月30日自公开市场回购600万股拟用于高层管理人员股权激励。
2×14年1月1日,甲公司按面值发行40 000万元的三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为2%,利息自发行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即每年12月31日为付息日。
假设不具备转换选择权的类似债券的市场利率为3%。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负债成分公允价值=(40 000×2%)/(1+3%)+(40 000×2%)/(1+3%)2+(40 000+40 000×2%)/(1+3%)3 =38 (万元)转换所增加的净利润=38 ×3%×(1-25%)=(万元)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40 000/10 =4 000(万股)则甲公司2×14年度稀释每股收益=(25 500+)/(10 000+4 000×12/12)=(元/股)。
2.该批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后12个月以后即可转换为本公司股票,即转股期为发行12个月后至债券到期日止的期间。
转股价格为每股10元,即每100元债券可转换为10股面值为1元的普通股。
债券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正确答案:(1)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7 900+3 000×9/12-600×3/12=10 000(万股)2×14年基本每股收益=25 500/10 000=(元/股)(2)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负债成分公允价值=(40 000×2%)/(1+3%)+(40 000×2%)/(1+3%)2+(40 000+40 000×2%)/(1+3%)3 =38 (万元)假设转换所增加的净利润=38 ×3%×(1-25%)=(万元)假设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40 000/10 =4 000(万股)则甲公司2×14年度稀释每股收益=(25 500+)/(10 000+4 000×12/12)=(元/股)。
第A109讲_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二十八章每股收益考情分析本章主要介绍了每股收益的计算,属于次重点内容。
近三年平均分值为2分。
第一节每股收益的基本概念每股收益是指普通股股东每持有1股普通股所能享有的企业净利润或需承担的企业净亏损。
每股收益包括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两类。
第二节基本每股收益一、分子的确定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子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即企业当期实现的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净利润或应由普通股股东分担的净亏损金额。
【提示】(1)发生亏损的企业,每股收益以负数列示。
(2)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的每股收益,分子应当是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合并净利润,即扣减少数股东损益后的余额。
(3)与合并财务报表一同提供的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企业自行选择列报每股收益的,以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的每股收益,分子应当是归属于母公司全部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二、分母的确定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母为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算术加权平均数,即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根据当期新发行或回购的普通股股数与相应时间权数的乘积进行调整后的股数。
【提示】库存股不属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且无权参与利润分配,应当在计算分母时扣除。
基本每股收益=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提示】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当年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拆股、并股和送股不需要考虑时间权重。
【例28-1】某公司20×7年期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30 000万股;4月30日新发行普通股16 200万股;12月1日回购普通股7 200万股以备将来奖励职工之用。
该公司当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6 250万元。
假定该公司按月数计算每股收益的时间权重。
20×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如下:【答案】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30 000×12/12+16 200 ×8/12-7 200 ×1/12=40 200(万股)或: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30 000×4/12+46 200 ×7/12+ 39 000×1/12=40 200(万股)基本每股收益=16 250/40 200=0.4(元/股)【2017·单选题】甲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
稀释每股收益

第三节稀释每股收益三、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只影响股数,只调分母)1.基本概念①对于盈利企业,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具有稀释性。
②对于亏损企业,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的假设行权一般不影响净亏损,但增加普通股股数,从而导致每股亏损金额的减少,实际上产生了反稀释的作用,因此,这种情况下,不应当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2.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步骤对于稀释性认股权证、股份期权,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一般无需调整分子净利润金额,只需要按照下列步骤对分母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进行调整:(共4步:只调分母)(1)假设这些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在当期期初(或发行日)已经行权,计算按约定行权价格发行普通股将取得的股款金额。
(收到的钱数)(2)假设按照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发行股票,计算需发行多少普通股能够带来上述相同的股款金额。
(换算为按市价发行的股数)(3)比较行使股份期权、认股权证将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与按照平均市场价格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差额部分相当于无对价发行的普通股,作为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的净增加。
(比较两个股数)(4)将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乘以其假设发行在外的时间权数,据此调整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分母数。
举例:比如企业股票市价8元,行权价7元,行权股数1 000股,则假设7×1 000=8 × X则X=875万股(按市价可以购买的股数)即把得到的1 000股分为两部分:875万股和125万股(1 000-875)也就是说,认股权证、股份期权行权时发行的普通股可以视为两部分:①一部分是按照平均市场价格发行的普通股,这部分普通股由于是按照市价发行,导致企业经济资源流入与普通股股数同比例增加,既没有稀释作用也没有反稀释作用,不影响每股收益金额;②另一部分是无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这部分普通股由于是无对价发行,企业可利用的经济资源没有增加,但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增加,因此具有稀释性,应当计入稀释每股收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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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例
题与讲解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例3(2009年计算分析题):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6年至20×8年的有关资料如下:①20×6年1月1日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82 000万股。
②20×6年5月31日,经股东大会同意并经相关监管部门核准,甲公司以20×6年5月20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份认股权证,共计发放12 300万份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20×7年5月31日按照每股6元的价格认购1股甲公司普通股。
20×7年5月31日,认股权证持有人全部行权,甲公司收到认股权证持有人交纳的股款73 800万元。
20×7年6月1日,甲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将注册资本变更为94 300万元。
③20×8年9月25日,经股东大会批准,甲公司以20×8年6月30日股份94 3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股股票股利。
④甲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6年度为36 000万元,20×7年度为54 000万元,20×8年度为40 000万元。
⑤甲公司股票20×6年6月至20×6年12月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0元,20×7年1月至20×7年5月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2元。
本题假定不存在其他股份变动因素。
要求:
(1)计算甲公司20×6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2)计算甲公司20×7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3)计算甲公司20×8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以及经重新计算的比较数据。
解析:(1)A=36 000(万元),B=82 000(万股),甲公司
20×6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36 000/82 000=(元/股)。
20×6年5月20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份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具有稀释效应的期间是20×6年6月至20×6年12月,则市场均价应选择每股10元,增加
的无对价的股数=12 300-12 300×6/10=4 920(万股)。
由于稀释期间为6月1日至12月31日,则增加的无对价加权股数=4 920×7/12=2 870 (万股),
稀释每股收益=36 000/(82 000+2 870)=(元/股)。
(2)A=54 000(万元),B=82 000+12 300×7/12=89 175(万股),P公司20×7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54 000/89 175=(元/股)。
由于认股权证在行权前对基本每股收益具有稀释效应,认股权证具有稀释效应的期间是20×7年1月至20×7年5月,则市场均价应选择每股12元,增加的无对价的股数=12 300-12 300×6/12=6 150(万股)。
由于稀释期间为1月1日至5月31日,则增加的无对价加权股数=6 150×5/12=2 (万股),稀释每股收益=54 000/(82 000+12 300×7/12+2 )=(元/股)。
(3)A=40 000(万元),B=(82 000+12 300)×=113 160(万股),甲公司20×8年基本每股收益=40 000/113 160=(元/股)。
由于不存在稀释因素,则20×8年稀释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因为是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的股票股利派发,则重新计算的调整系数=1+=,故经重新计算的20×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经重新计算的20×7年度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潜在普通股主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
一、计算原则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采用假设转换法判断其稀释性,并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要领:计算增量每股收益。
首先,假设这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当期期初(或发行日)即已转换成普通股,从而一方面增加了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另一方面节约了公司债券的利息费用,增加了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其次,用增加的净利润除以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得出增量股的每股收益,与原来的每股收益比较。
如果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原每股收益,则说明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应当计入稀释每股收益。
三、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1.含义:
认股权证:是指公司发行的、约定持有人有权在履约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按约定价格向本公司购买新股的有价证券。
股份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持有人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股份期权持有人对于其享有的股份期权,可以行权,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
2.注意事项:
(1)对于盈利企业,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具有稀释性。
(2)对于亏损企业,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的假设行权一般不影响净亏损,但增加普通股股数,从而导致每股亏损金额的减少,实际上产生了反稀释的作用,因此,这种情况下,不应当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3.计算步骤:对于认股权证、股份期权,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一般无需调整分子净利润金额,只需要按照下列步骤对分母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进行调整:
(1)假设这些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在当期期初(或发行日)已经行权,计算按约定行权价格发行普通股将取得的股款金额。
(2)假设按照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发行股票,计算需发行多少普通股能够带来上述相同的股款金额。
(3)比较行使股份期权、认股权证将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与按照平均市场价格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差额部分相当于无对价发行的普通股,作为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的净增加。
(4)将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乘以其假设发行在外的时间权数,据此调整稀释每股收益的分母。
计算公式: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其中,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的计算,理论上应当包括该普通股每次交易的价格,但实务操作中通常对每周或每月具有代表性的股票交易价格进行简单算术平均即可。
当期发行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应当自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发行日起计算。
四、企业承诺将回购其股份的合同
回购价>平均市价:稀释;
回购价<平均市价:反稀释。
企业承诺将回购其股份的合同中规定的回购价格高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与前面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的计算思路恰好相反,具体步骤为:
(1)假设企业于期初按照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发行普通股,以募集足够的资金来履行回购合同;合同日晚于期初的,则假设企业于合同日按照自合同日至期末的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发行足量的普通股。
在该假设前提下,由于是按照市价发行普通股,导致企业经济资源流入与普通股股数同比例增加,每股收益金额不变。
(2)假设回购合同已于当期期初(或合同日)履行,按照约定的行权价格回购本企业股票。
(3)比较假设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与假设回购的普通股股数,差额部分作为净增加的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再乘以相应的时间权重,据此调整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分母。
计算公式: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回购价格×承诺回购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一承诺回购的普通股股数
五、多项潜在普通股
1.基本原理:
企业对外发行不同潜在普通股的,单独考察其中某潜在普通股可能具有稀释作用,但如果和其他潜在普通股一并考察时可能恰恰变为反稀释作用。
为了反映潜在普通股最大的稀释作用,应当按照各潜在普通股的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2.计算特点及步骤:
稀释程度根据增量股的每股收益衡量,即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普通股的情况下,将增加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金额。
企业每次发行的潜在普通股应当视作不同的潜在普通股,分别判断其稀释性,而不能将其作为一个总体考虑。
通常情况下,股份期权和认股权证排在前面计算,因为其假设行权一般不影响净利润。
六、子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行的潜在普通股
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发行能够转换成其普通股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不仅应当包括在其稀释每股收益计算中,而且还应当包括在合并稀释每股收益以及投资者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