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的法律知识.doc

人身安全的法律知识.doc
人身安全的法律知识.doc

人身安全的法律知识

人身安全法律知识一、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问题

1.关于交通工具的使用除步行以外,我们平时使用的交通工具大致有自行车、自动自行车、摩托车和汽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自行车必须是12周岁以上;自动自行车16周岁;摩托车和汽车18周岁以上。法律规定是一刀切的,不管个性差异,不要以为自己个子高、聪明能干就违法使用,否则由此发生交通事故,你就会受到处罚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骑自行车的注意事项,禁止穿滑轮鞋上路。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注意的事项:保护现场,积极施救。

2.关于过马路的问题走马路行人靠右走,穿过无红绿灯的路口要左右看清确认安全后通过,即所谓一停二看三通过,穿过有红绿灯的路口绿灯亮后快速通过。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穿过人行道的路口必须减速慢行,如遇有行人必须停车让人。这一规定千万不要助长车不敢撞人的观念,有时由于车的惯性,司机想让也无能为力,(40码的速度,从发现到停车,刹车距离18米)。杜绝中国式过马路集体闯红灯。

我们义乌经济发达,车辆特别多。道路上车辆、行车川流不息。不能随意地在道路上玩耍、追逐,把它当成游戏场。禁止在马路上一边行走一边打手机,禁止翻越护栏和隔离带。

人身安全高于私有财产权-

在中国有一句误传,认为“在美国私有财产权利高于一切”,其实不然。孔先生的经历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

孔先生在美国的农场主大伯父撒手西去,立下遗嘱把在爱荷华州的三百亩地传给孔先生继承。

这三百亩农场土地平坦肥沃,用水方便。农场上还有一处房子,里面居家设施齐全。他把这三百亩地出租给别人耕种,自己按时收租金,过上了真正农场主的日子。靠着出租田地的收入,孔先生在唐人街购置了房产和生意,一年到头大部分时间在芝加哥度过。只是有件事让孔先生放心不下。原来,孔先生虽然把农田租出去,却保留了农场上的房子供自己偶尔居住。一到冬季,农场上的房子便经常闹贼。孔先生虽然几番报警,但此地离城镇较远,警察不可能天天来此巡逻。

孔先生决定自己动手,教训一下这些无法无天的贼人。在回到芝加哥以前,孔先生在农场的房子设好机关。他在房门内侧上方架上一根碗口粗的木头,只要门一开木头便会落下来。但这只是一个警告。如果贼人不听这个警告,进入卧室,则有猎枪伺候,猎枪的扳机则与卧室门用铁丝相连。只要卧室门一开,猎枪便会发射。

孔先生回到芝加哥两个星期后,收到一封来自爱荷华州的挂号信,打开一看,是法院的传票。原告是一位叫格林的人,他告孔先生伤害致重伤,并索赔十万美元。孔先生想来想去,除了

格林童话以外,记不得自己曾经听说过任何叫格林的人。但孔先生对法庭的传票不敢怠慢,赶紧找律师调查事情的缘由。原来,这起官司正是起于孔先生在爱荷华农场的杰作。

这位格林先生本是居无定所的流浪汉,一年到头,云游四方。晴天打零工,阴天做乞讨,下雨天则做些小偷小摸的勾当。孔先生架设机关后的第三天,正好碰上阴雨绵绵,格林先生来到农场。虽然地上立着一块“私人土地,不得侵占”的牌子,但看到土地荒芜,房屋破败,格林先生便料定没有人居住,三下两下就打开了门锁。推门进屋尚未立定,便被头上落下的滚木砸了个跟头。格林惊魂初定,本来想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但转念一想,设下这个机关正好说明农场主人不在。

当格林先生打开卧室门时,启动了猎枪的机关。砰然一声,格林应声倒下,当他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发现身上的裤子已经被散弹打成了蜂窝状,血从弹孔里渗出来,好不恐怖。格林在医院里躺了一个多月,虽然最终没有截肢,走路却不再像以前那么利索。于是,格林出院后找律师把孔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猎枪陷阱给他造成的损失。

孔先生一听事情的缘由气就不打一处来。他想,保护自己的财产有何不对,而且格林本是侵入别人的土地,在上面中了猎枪陷阱自是活该。但最终法庭的判决却出乎孔先生的意料。法庭

判孔先生赔偿格林枪伤造成的损失8万美元。法庭认为,孔先生有权保护自己的财产,但使用的手段必须适当。架设猎枪陷阱以期对入侵者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显然是不适当的手段。而且,孔先生并没有在农场的显著位置警告入侵者,房子里面有致命危险。如果孔先生在房子外面设立一块牌子,上面写上“私有财产,不得侵入,否则有猎枪伺候”,可能判决的结果就会不一样了。

在美国的法律中,尊重生命和人身安全是一项最高原则。虽然美国的宪法以及汗牛充栋的联邦法和各州法律均保护私有财产权,但私有财产权并不像生命和人身安全的权利那样神圣不可侵犯。事实上,法庭在判案的时候经常遵循生命和人身安全高于财产权的原则。在此原则之下,法律并不允许私有财产的所有者以严重伤害入侵者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财产。当然,如果私有财产所有者的生命和人身安全在受到威胁时,则另当别论。比如说,孔先生正在农场的房子里架设机关时,格林破门而入,被孔先生一枪击中,孔先生的举动便可能属于自卫了。

[法律要点]

●正当防卫是侵权行为的合理辩护之一,分为对人身的防卫和对财产的防卫。防卫的原则是,防卫的手段要与侵权行为相当。

●因此仅当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威胁到本人的生命时,受害人才可以使用致命性手段防卫。但如果侵权人仅仅威胁到财产的占有和完整性,受害人不允许使用致命性的防卫手段。

美国张哲瑞律师事务所

农业法律法规知识试题大全

农业法律法规知识试题大全 一、单项选择题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变更或者终止集体资产所有权,其集体资产较大的,须经其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在集体资产所有权取得、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 C )日内,向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机构备案。 A、7 B、15 C、30 D、60 2、《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面积的( B )。 A、3% B、5% C、7% D、10% 3、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 D )承包,应当事先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A、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 B、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家庭 C、本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的乡镇企业 D、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4、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的筹资筹劳由( B )讨论决定后,向本村村民筹集。 A、村民委员会会议 B、村民会议 C、村党支部会议 D、村民代表会议 5、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向农民筹集的资金,由( C )负责管理、使用。 A、县农经管理部门 B、乡、镇政府 C、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 D、乡、镇财政部门 6、下列行为不属于农村审计机关权限的是( D ) A、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财务报表等有关资料 B、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和资产 C、制止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财经法纪、损害集体和农民利益的行为,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D、废止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制定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财务收支规定 7、邮寄、承运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必须凭( A )收寄、承运。 A、有效的植物检疫证书正本 B、植物检疫证书副本 C、邮寄、承运合同 D、付款收据 8、调运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时( C ) A、本省内不必办理植物检疫手续 B、非疫区办不办植物检疫手续均可 C、应当办理植物检疫手续 D、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必须经过检疫,未列入的,不用检疫 9、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国家禁止进境的除外)实行( A )审批。 A、农业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两级 B、农业部 C、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 D、市农业主管部门 10、农业有害生物预报信息和气象信息( A ) A、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气象主管机构共享 B、分别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气象部门独享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知识点汇总

高考《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精编版 一、民事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1、实现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责任包括民事侵权责任和民事违约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跟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民法对诉讼时效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时起算。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 1、生命健康权: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或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丧葬费等。 2、姓名权: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依法改变自己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3、肖像权:公民享有肖像权,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4、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5、隐私权:公民享有隐私权,侵害隐私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三)依法行使财产权 1、所用权: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享有其利益。 ①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②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 ③机动车、航空器、船舶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适用条件:第三人不知情;价格合理;不是赃物或遗失物) 2、用益物权: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3、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就是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四)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1、著作权 (1)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分为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表演权、出租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电影权、放映权能等。著作权人对上述权利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著作财产权并获得报酬,还可以将著作财产权转让他人。 (2)著作人身权的发表权只有一次;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永久保护。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果著作权是法人,保护期为作品发表后50年。保护期一旦届满,则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2、专利权 (1)专利法规定,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其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 (2)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 (3)专利规定了专利的保护期:发明专利20年,使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10年,均从申请日开始起算。 3、商标权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国民、国旗、国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产品的通用名称等不能用作商标。 (2)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也不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日常生活安全防范小常识

日常生活安全防小常识 防扒窃 无论是集体外出还是举家外出,出行前除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外,尽量将零钱、整钱、贵重物品(如手机、商务通、寻呼机)等 与其他物品分开来放,或将面值较大的(人民币、信用卡)放在贴 身衣兜,贵重物品不轻易外露,行走时尽可能的不背“后背包”, 同时避开人多、拥挤的地方行走,参观时尽量将随身携带物品放于 胸前或抱于怀中。 防被骗 骗子的伎俩随着人们防意识的增强在不断变化。都说“贪心是 被骗的根源”,有时不贪心也会被骗,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好奇、不参与”,不轻易将自己的小孩、物品交与陌生人看管,手机不轻 易借给不认识的人用。 防拎包 拎包贼大多数是团伙作案,有男有女,三五成群,装束不一, 分工明确,作案时相互掩护,一旦得手从不逗留。防最好的方法是 把自己的物品放在眼睛直观的地方,或放于物品寄存处,开车外出 尽量将贵重物品放于车后备箱,遇有情况在没有弄清事情真相前, 尽量不要下车,确须离开车时,前提是保管好自己所带的东西,其

次是锁好车门。 防被抢 无论结伴还是单独外出,尽量将携带的书包、手包放于旅行包,旅游购票和购物时,不轻易把钱物外露,因为售票处、收款台等地方,是犯罪分子寻找“对象”的最佳地方。走路时最好不要使用手机、商务通等贵重物品,更不要轻易与不相识的人闲聊。如遇到可 疑的状况,尽量保持镇静。 怎样打火警? (1)火警打通后,应讲清楚着火单位,所在区县、街道、门 牌等详细地址; (2)要讲清什么东西着火,火势情况; (3)要讲清是平房还是楼房,最好能讲清起火部位,燃烧物 质和燃烧情况; (4)报警人要讲清自己、所在单位和; (5)报警后要派专人在路口等候消防车的到来,指引消防车 去火场的道路,以便迅速、准确到达起火地点。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这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假报火警是行为 《中华人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

农村法规基本知识

农村法规基本知识 一关于农业法 1.农业法的概念 广义的农业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和颁布的规范农业经济主体行为和调控农业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狭义的农业法即农业法典,即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对农业领域中的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双层经营体制:集体统一经营、农民承包经营。 3.农业法的基本原则 1)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将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首位。 2)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3)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保护农民利益。

4)“科教兴农”原则。 5)农业可持续发展原则。 4.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概念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是对农业生产过程的决策以及组织这些决策实施的基本组织制度和形式,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生产经营主体和经营形式。 5.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农民或者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二农村土地承包法 1.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 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2.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条件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应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1、法的最基本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共同意志; 2、社会主义法以国家意志形式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 3、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在某些问题上适用于他本国的法律; 4、《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公布,2002年11月1日起生效; 5、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6、安全生产执法基本原则:合法、公正、公开,联合执法,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在同一类问题上,特殊法优于一般法; 8、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 9、地方性法规由省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10、《安全生产法》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社会监督、综合治理; 11、《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加强管理、防止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 12、《安全生产法》调整范围:除香港、澳门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13、《安全生产法》排除适用:已发现的,特殊法中未做出规定的问题; 1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1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6、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17、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19、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执业标准; 20、安全资金投入应以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21、高危行业(无论有多少从业人员)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2、300人以上的非高危行业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3、300人以下的非高危行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委

中学生安全防范常识

增强中学生安全防范常识 中小学生正处在一个特殊成长时期,阅历简单,社会经验少,辨别事非水平不够,比较容易受到意外事故和社会不法行为的侵害。我们城关派出所根据多年办案经验,整理了部分安全防范常识,以提升广大中小学生的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望广大中小学生认真学习。一、怎样识别坏人 坏人作案,多先在小学上下学的途中、中午家中没有家长,以及学生傍晚单独外出玩耍时。而侵犯女生的违法犯罪分子则往往选择在清晨、黄昏或深更半夜,有时也会趁白天家中无人,尾随入室。入室盗窃、抢劫等往往选择父母上班时间或白天家中无人时。 坏人作案前,善于伪装。实施不同的侵害,方法也不尽相同,大致有以下几种:1、谎称孩子的家人受伤、生病住院或者称是家长同事、朋友,有紧急情况,代替其来接孩子。2、假装学校教师、警察或其他执法管理人员,声称中小学生违反校规、犯法等,强行带走,实行绑架,或抢劫学生钱财,对女生非礼等。3、伪称是推销员、送货员、水电工、修理人员等要求孩子开门。4、故意施以小恩小惠,以糖果、食品、玩具、钱物以及做游戏等名义来诈骗中小学生,请你顺便搭车或带你出去玩等趁机拐走。 二、如何做好防范 1、避免陌生人闯入家中,平时一人在家,要锁好院门、房门、防盗门、防护栏。出去玩耍要关好门窗,千万别忘记锁门,防止盗贼潜入。钥匙要保管好,小学生还要把钥匙挂在脖子上,要注意放在衣服里面,不要露在外面,以防坏人跟随入室。 2、当有人敲门时,一定要问明来意,对不熟悉不理解的人,不要开门。如陌生人以修理工、推销员的身份要求开门时说明家中不需要,请其走开或寻找一些借口,请其还要打扰。当坏人欲强行闯入时,可到窗口、阳台等向外高声喊叫,或称去打报警电话吓跑坏人。 3、外出游玩时,要征得家长同意并将行程去处告诉父母或其他家人,说明大概返家时间。 4、不搭陌生人的便车,不接受陌生人的物品馈赠。 5、晚上、清晨外出时要走灯火明亮、宽敞的街道,不独自通过狭窄街巷、昏暗地下道,不独自去偏远的公司、无人管理的公厕。 6、不在要外人或朋友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财富。陌生人佯称家中有紧急事情时,可立即报告老师、并与父母取得联系,以确认是否属实。 7、为避免路上被劫,尽可能与同学、朋友结伴同行。 8、交朋友要慎重,不要参加任何帮派组织,不要深夜在外游荡。在公共场所要讲究社会公德,不可旁若无人地高声讲话、嘻闹,以免引起他人反感而导致争吵斗殴。 9、遇到精神病患者,要尽快远离、躲避,不要围观,更不要挑逗、取笑、戏弄、刺激他们。 三、学法、守法,同不法行为作斗争 1、不阅读带有色情与暴力内容的报刊杂志。 2、注意网络安全,反“黄”、反“暴”,提倡绿色上网,不要随便与网友见面。 3、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远离邪教。 4、学生应了解并掌握毒品的相关知识,深刻理解毒品的危害性,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5、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经营性网吧及娱乐场所。 6、当遇到高年级学生或社会不良青年的敲诈勒索或遇到其他不法侵害时,要即时告诉家长或老师,并到公安机关报案,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农民工必备法律知识

农民工法律知识之一----农民外出务工的准备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制作 当您准备进城务工时,要将外出务工需要的一些证件、材料准备齐全。要弄清楚需要携带什么证件,哪些证件在哪里可以办理,办理有关证件时需要哪些材料,以及外出旅途中注意的事项。 1、农民外出务工时需携带哪些证件、材料? (1)居民身份证。农民外出务工时,一定要携带能证明自己身份的居民身份证。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该证明是由县(区)计划生育部门制作颁发的,用以记载本人计划生育情况的证明。 (3)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该卡是由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关制作颁发的,准备外出务工的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即可前往办理。 此外,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应携带其所取得的职业技能培训证明,以便于进城后增加就业务工的机会和提高工资待遇。 2、农民外出务工在务工地需要办理哪些证件手续? (1)暂住证。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 暂住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地的务工人员,由单位或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申领者本人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暂住证为一人一证。除公安机关依照规定可以收缴或者吊销暂住证以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公民的暂住证。 随着我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目前有许多地区已在逐步改革暂住证的管理和申领规定。外出务工农民要注意向务工地公安派出所了解有关暂住证的新规定。

(2)外来人员就业证。外来人员到达务工地后,需要持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及当地的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等,到务工就业所在地的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关,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用人单位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将要求外来务工人员出示外来人员就业登记证。 3、居民身份证有何用处? 居民身份证是证明我国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凡是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都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公民在办理下列事务、需要证明身份时,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1)选民登记;(2)户口登记;(3)兵役登记;(4)婚姻登记、收养登记;(5)入学、就业;(6)办理公证事务;(7)前往边境管理区;(8)办理申请出境手续;(9)参与诉讼活动;(10)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11)办理个体营业执照;(12)办理个人信贷事务;(13)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14)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15)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16)提取汇款、邮件;(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它情形。 4、公安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查验公民的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在下列情况下,有权查验公民的居民身份证,被查验的公民不得拒绝。(1)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2)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3)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4)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它情形。 公安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需要查验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时,应当首先出示自己的执法证件。 除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其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扣押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或者作为抵押。 5、居民身份证如果丢失怎么办?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知识大全

法律知识大全 第一节法理学 一、法的渊源 1.宪法 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法规 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6.规章 规章通常称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某一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 上述各种法的渊源都具有法的效力,但它们的效力等级又是有差别的。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专题一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法的本质、特点 (1)法的本质: 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统治阶级所承认的公平、正义。法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体系。 A、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所以,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归根到底要符合一定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不可能永恒不变。 B、经济以外的其他因素对法的产生和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对于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还要联系经济以外的其他社会因素去理解。 C、我国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的体现。在我国,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是绝大多数人公认的公平、正义,是真正体现社会进步的公平、正义。 (2)法的特点: A、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 B、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2、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①“有法可依”要求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律可遵循。立法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活动。形成符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比较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②“有法必依”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都严格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③“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公正地执法和司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尽职尽责地打击和制裁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核心考点1) 1、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民事主体既可以是公民(自然人),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具体的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比如:年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权的客体是人格利益。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等价有偿和对待互利的。 2、人身权

法律知识汇总文档

法律知识汇总(选择题、情境探究) 7.1 特殊保护 一、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法律的作用;规范和保护作用) 1、法律的显著特征:第一,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第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最本质特征)第三,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显著特征) 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 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呢? (1)未成年人处于人生发展进程中的幼弱时期,生理、心理尚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是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群体。(2)家庭、学校、社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现象。(3)由于种种原因,未成年人犯罪逐渐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三、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的制定与实施 (2)两部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7.2 处处保护(从实施主体、保护内容、保护母的上区分) 一、家庭保护 1、家庭保护的作用: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家庭保护的作用是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 2、家庭保护的基本内容:①家长要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②尊重、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 3、家庭保护的要求:①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和残疾未成年人;②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③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和订婚等。 二、学校保护 学校保护的基本内容:①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②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③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④保护未成年人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等。 三、社会保护 社会保护的基本内容:①保护未成年人身体的安全与健康;②保护未成年人的思想和心灵健康。

注意安全防范常识

安全防范常识 一、遇到抢劫怎么办? 当你遇到抢劫时迅速到公安机关报案或拨打电话110报警。报警时应说明相关情况:1、被抢劫的具体时间地点、不法分子的人数、使用的凶器和交通工具。如果是汽车还应供应记住车的车型、车号、颜色及特殊标记等;如果是自行车,还应提供车子的型号、颜色和特征。 2、所能记住的不法分子的特征、包括性别、大致年龄、体态胖瘦、身高、相貌体征(五官、脸型、发型等),口音(区别是否是当地人)、衣着(衣服颜色类型、新旧程度等)、以及其他一些较为明显的特征。 二、如何防范抢夺? 防范抢夺的主要方法是:1、藏财不露;2、贴身紧固;3、结伴出行;4、前后环顾;5慎防晨暮。 三、发现家中被盗怎么办? 当你发现家中被盗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马上拨打电话“110”报警;2、报警时要注意保护好现场;3不要翻动、触摸、查看屋内的任何物品,等候民警的到来;4、报警时还要注意说清楚自己家的地址、自己的名字,必要时还应在路口等候民警。 四、如何防范子女被拐卖? 防范子女被拐卖需注意以下事项:1、不要将孩子单独留在家中或店铺里;2、不要将孩子交给陌生人看管或带走;3、无暇照顾孩子时,把孩子交给可信赖的亲朋好友;4、不要让孩子单独在门外玩耍;5、与邻居和睦相处,遇事彼此照应;6、教会孩子遇事拨打110电话求助;7、教会孩子辨认警察、军人、保安等穿制服的人员;8、注意孩子身上一些明显的体表特征、如黑痣、胎记、伤疤等;9、时常提醒教育保姆和家人提高防范意识等。 五、如果你想外出找工作,如何防范自己被拐卖? 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找工作应当到正规的中介机构,通过合法的途径,或通过信得过的亲戚、朋友介绍;2、不要盲目外出打工,不要轻信非法小报和随处张贴的招牌广告;3、外出打工最好结伴而行;不要轻信以介绍工作、帮忙找住宿或代替你的亲友接站等理由,跟随你不熟悉的人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4、遇到汽车涨、火车站旁及其他场所的拉客行为,应坚决拒绝;5、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外出证明及其他重要文件,不要把原件随便给任何人,包括雇主。 六、如果发现自己被拐卖,那该怎么办? 1若在公共场合发现受骗,立即向人多的地方靠近,并大呼求救;2、如发现自己已被控制人身自由,保持镇静,设法了解买主或所处场所的真实地址(省、市、县、乡镇、村、组)及基本情况;3、向人贩子、买主以及相关人员宣讲国家法律,告知严重后果,伺机向外求援或逃走;4、采取写小纸条等方式向周围人暗示你的处境,请求外人帮助设法与外界取得联系;5、不要放弃,想方设法,寻找机会向公安机关报案,拨打电话、发送短信或通过网络等一切可与外界联系的方式尽快报警,说明你所在的地方、买主(雇主)姓名或联系电话。 七、被绑架后如何自救? 绑架是一种较为严重的恶性犯罪,往往采用暴力手段,极易造成伤害。被人绑架后,应尽量保持情绪稳定,冷静思考对策,观察周围环境,看是否有逃脱的可能,或寻找时机向公安机关报警。 八、什么是毒品?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

法律基础知识点汇总

法律基础知识点汇总 法的概念和本质: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①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促进、保障、制约作用。 ②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①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②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情况(优选.)

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基本法律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2)行政法律法规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知识。 《信访条例》的相关知识。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相关知识。 《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知识。 (3)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常识: 公安部等有关部委制定的相关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中相关内容。(4)其他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中与保安业务有关的内容。

保安专业知识基础理论知识 (1)保安服务业的产生和发展。 (2)保安服务的概念、性质。 (3)保安服务组织的职责及组建条件。(4)保安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5)保安人员的基本素质及行为规范。 专业基础知识 (1)保安勤务知识。 (2)安防技术与设施知识。 (3)消防安全知识。 (4)现场保护知识。 (5)现场救助常识。 (6)内务管理知识。 (7)保安礼仪常识。 (8)安全管理知识。 (9)交通安全知识。 (10)防卫术知识。 (11)人际沟通技巧 保安勤务知识和技能要求 门卫 出入口守卫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技能要求

1.能查验出入人员和车辆的证件 2.能按照规定登记车辆及物品,接待来访人员 3.能指挥、疏导人员与车辆 4.能发现证件、出入人员、车辆及携带物品等异常情况并及时报告 5.能识别报警信号,并使用对讲机、电话、有线和无线按钮、键盘等常 用报警设备报警相关知识 1.门卫操作规程与标准 2.查验证件和货物的基本方法 3.指挥疏导人员、车辆的基本手段和方法 4.常用报警设施和通讯器材的使用方法 5.接待来访人员的规范 6.报告和报警的程序和方法 一、上岗前的准备 担任门卫任务的保安员要按规定着装,携带经公安机关批准使用的防 护用具。根据需要携带对讲机。备有门卫勤务登记簿。 二、门卫勤务的实施 1验证 1)逐个查证。在一般情况下,当来人距门卫2m~3m时,保安员应请其止步并出示证件,接过证件后先看证件的封

农村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农村法律法规知识问答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农村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二) 11.村民会议有哪些职权? 答: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村民会议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职权:(1)村内重大事项的决策权。(2)建章立制权。(3)监督权。(4)其他权利。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12.村民代表会议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 答: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它向村民会议负责,在村民会议闭会期间,可以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之前,村民委员会应将所讨论的事项在村内公告。村民代表要在所代表的村民当中,广泛征求意见。开会时,村民代表要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客观真实地加以反映,从而达到直接民主的目的。 13.村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等,应坚持公开。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当前,要将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应公开。 14.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答:各地农村应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15.哪些事项应实行民主决策? 答: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等,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后,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集体经济已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要按照改革后的有关要求进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村级民主决策的事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基本法律知识学习_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大全.doc

基本法律知识学习_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大全基本法律知识学习_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大全 知法、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素质。学习啦法律法规知识学习频道搜集了一些日常生活中基本法律知识和法律常识供你参考。 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阅读更多...... 如何放弃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遗产继承权指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父母死亡后,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的法定权利,但放弃继承权的... 遗赠与遗嘱有什么区别 遗赠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备其遗产的一种方式,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但是有的人不是... 盗窃罪从犯会判多长时间 从犯主犯的对称,共犯种类之一,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分子。作为从犯,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往往就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那么盗窃罪从犯会判... 有关法务工作的法律知识:企 学习啦:公司是现代市场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经济主体,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处理法律事务的需要,目前,很多公司都成立了专门的法务部或者法律部。下面给大家...

有关合同订立的典型案例:建 学习啦:在建设工程类合同订立阶段我们该注意些什么呢?下面给大家分享了有关合同订立阶段法务风控的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引言由于很多朋友对基本的法务... 有关明股实债的法律知识:“ 学习啦:由于我国现行法律缺乏对明股实债的相关规定,使得明股实债的纠纷解决较多的依赖法院的司法审判实践。下面给大家分享了明股实债的相关法律知识,一起... 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还可以规范我们自身的行为。下面是整理的学习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分享给大家! 中学生学习法律心得体... 学习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 学习法律知识对于日常生活也是很有帮助,能够有利于保护自身财产,避免被骗。下面是整理的学习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分享给大家!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一种道... 如何放弃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遗产继承权指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父母死亡后,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的法定权利,但放弃继承权的行使要符合法律规定,不仅要在法定期间内行使,形式上也要符合规 ... 遗赠与遗嘱有什么区别 遗赠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备其遗产的一种方式,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但是有的人不是了解遗赠与遗嘱的区别,那么下面就和一起来看看它们的区别在

保安法律知识培训讲课教案

一、保安相关的法律: (一)、国家大法:宪法 (二)、基本法: 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三)、行政法律、条例或地方规章: 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信访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三、保安法律素质的基本要求: (一)、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 依法办事,才能为公司提供良好的服务。 1、法律至上: 法律是社会最重要的行为规范,全体公民要确立和坚定法律信仰,增强法律至上观念,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接受法律制度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人权保障观念: 人身自由及信仰自由权。 3、依法服务观念: 以法律为准绳,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来行使管理职能,依法做好保平安的工作。(二)、熟练掌握法律知识:只有掌握必要的法律基础理论和法律、法规、才能正确理解法律精神,做到依法办事。 1、熟练掌握法学基础理论; 2、熟练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弄清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了解把握

宪法的基本知识,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从而有利于增强保安的权利义务意识,提高法制观念。 3、熟练掌握与保安服务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1)刑法:保安应掌握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法律知识,充分运用刑法赋予的权利打击犯罪、伸张正义;有助于保安增强守法意识,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不使自己闯入禁区。 (2)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保安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需要掌握的,可以让保安懂得什么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以及这些行为怎样处罚 (3)基他法律:消防法、交通法、民法、保密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4、熟练掌握其他地方性法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三)、严格做到依法办事:有法律意识,而未付绪行动、未体现在实践中,那也是空谈。 1、自觉守法不违纪乱法:支持合法的行为,制止违法行为,不可因个人私利纵容或庇护违法者; 2、勇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 (四)、培养坚强的法律意志:坚强法制意识,坚守原则,坚决抵制人情、利益的诱惑 四、保安的工作性质: 1、依法从事社会安全防范工作,并为公司提供各种服务的专业人员; 2、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主力军,是一支重要的辅助力量;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一: 一、群众应学习和掌握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要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特别是关于家庭联产承包、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中央1号文件)的同时,结合农村实际学习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1)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收养法、义务教育法、末成年人保护法等。 (2)农业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森林法等 (3)关于经济方面的法规 如: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担保法等。 (4)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刑法、预防末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信访条例等。 二、农民到城镇务工经商要办哪些手续?

目前,对农民到城镇务工经商,全国并无统一的规定。但在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对外来人员务工经商有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对外来人员执行三证制度。一是实行《暂住证》制度。规定外来人员到达后,必须按照户籍管理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和其他合法有效证明,育龄妇女需同时持婚姻状况证明,到暂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核发《暂住证》。末取得《暂住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提供经营场所,劳动行政机关不予核发《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证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二是实行《婚育证》制度。外来人员中的育龄妇女,在办理暂住登记之后,应当到暂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婚育证》,末办理《婚育证》的,劳动机关不予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证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者提供经营场所。三是实行《外来人员就业证》制度。外来人员必须持《暂住证》和其他有关证明向当地劳动行证机关申请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作为在当地务工的有效证件。三证齐全以后,经劳动行证机关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就业手续。外来人员到乡(镇)村企业务工,也应当执行上述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三、农民进城打工,遇用人单位(老板)不愿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怎么办? 在农民蜂拥进城打工,劳务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下,有些用人单位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主(老板),往往会找各种借口拒绝与打工者签订劳务合同;而打工的农民朋友呢?找份工作不容易,那还有什么权利给老板讲条件、要求老板订合同呢,那么是不是不

法律知识大全(重要的考点)

【资料】法律知识大全(重要的考点) 2010年08月13日 19:45:38 法律知识大全(重要的考点) 法律常识试题(一)《行政许可法2》 (★公务员考试肯定会考行政许可法★)标★者为重点关注知识点,★★越多越重要 1、(C)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A、乡级以上 B、市级以上 C、县级以上 D、省级以上 2、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及(A)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 ★A、存在的必要性 B、推行的重要性 C、项目的可行性 D、设置的合理性3、行政机关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时,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C )。★★★ A、追究责任 B、给予处罚 C、给予补偿 D、给予赔偿 4、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无论受理还是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都应当采用(C )的方式进行告知。★ A、口头通知 B、电子 C、书面 D、信函电报 5、设定行政许可应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C )。★A、实施时间、程序、效力 B、实施要件、程序、时效 C、条件、程序、期限 D、围、程序、时效 6、申请人提交的( D)符合法定形式(这里注意要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A、申请材料详细 B、申请材料采用一般形式 C、申请材料明确 D、申请材料齐全 7、临时性的行政许可(B)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A、设定满一年 B、实施满一年 C、设定满两年 D、实施满两年 8、必要时,( B)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A、党中央 B、国务院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国家主席 10、行政许可设定机关应当(A)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 A、定期 B、长期 C、不定期 D、适时 1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 C)的行政许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为通过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所列方式能够解决的,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 A、民族事务 B、事务 C、经济事务 D、文化事务 12、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许可的(B )。★★ A、执行机关 B、设定机关 C、监督机关 D、审批机关 13、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容的( B)负责。★ A、可*性 B、真实性 C、权威性 D、完整性 14、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D )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A、精炼、划一、高效 B、精简、划一、效能 C、精炼、统一、高效 D、精简、统一、效能 15、行政机关应当对获得许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C )★★ A、进行全面考核 B、加强日常检查 C、实施有效监督 D、进行全面监控 16、行政机关在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