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质量量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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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质量量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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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写目的

本文档描述了对软件质量的量化方法,适用于软件相关各部门:项目部、电力产品部、研发中心、支持服务中心。

量化指标主要有:测试缺陷率、遗漏缺陷率、设计评分、代码评分。

2 定义

有效缺陷:经过测试总结会、或由技术总监组织评审,确定为影响软件质量的缺陷(包括已立即修改、及因客观条件影响而暂缓修改的缺陷)定义为有效缺陷。测试组提出的改进性建议不记为有效缺陷。

测试缺陷率:以测试阶段发现并确认的有效缺陷为准,该质量指标用于评价开发团队。 遗漏缺陷率:以软件试运行阶段客户或维护人员发现并确认的有效缺陷为准,该质量指标用于评价测试团队。

设计评分:《需求说明书》、《构架设计》、《概要设计》(包括《数据库设计》)必须通过正式会议评审,并由技术总监组织评分。该质量指标用于评价软件设计人员。

代码评分:项目编码阶段结束之后、项目总结会之前,软件代码成果必须经代码复审,并由技术总监组织评分。该质量指标用于评价程序员。

3执行细则

测试阶段:

有效缺陷以测试组提交的《测试总结报告》为依据,通过测试总结会,由技术总监组织评审,并经开发团队和测试团队确认。

试运行阶段:

1)试运行结束日期以客户签字的《试运行分析报告》日期为准。

2)未作版本控制的系统,以《客户信息交流表》记录的缺陷为准。

3)作版本控制的系统,以迁入迁出记录为准,要求迁入迁出必须作修改备注,说明所更

正的缺陷。

缺陷率计算方法

有效缺陷,分为A、B、C、D四级,加权系数分别为1.2、1.1、1.0、0.9;

系统复杂度,分为A、B、C三级,加权系数分别为1.5、1.2、1;

总缺陷数=测试阶段确定的缺陷数+试运行阶段确定的缺陷数;

缺陷比=(A*1.2 + B*1.1 + C*1.0 + D*0.9)/总缺陷数;

缺陷率=(A*1.2 + B*1.1 + C*1.0 + D*0.9)/ (代码行数 * 系统复杂度);

缺陷分类标准

设计评分:百分制,参与评分不得少于四人,评分必须填写《评审记录》。

代码评分:百分制,参与评分不得少于三人,评分必须填写《代码复审记录》。

程序结构(30)、编码注释(25)、命名规范(25)、程序界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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