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年推荐免试硕师计划研究生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10.20•【字号】苏教办师[2009]50号•【施行日期】2009.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09〕50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5号)精神,结合江苏实际,现就我省“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方式从具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选拔部分2010年优秀应届本科师范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
落实省内县镇及以下任教学校、成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后,前三年边任教边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推荐和培养学校及其指标计划推荐学校和推荐指标为南京师范大学20人,苏州大学12人,扬州大学30人,江苏大学14人,江南大学12人,南通大学12人。
培养学校和培养计划为南京师范大学25人,苏州大学25人,扬州大学30人,徐州师范大学20人。
三、推荐人选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
所学专业属以下范围: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
四、工作程序1.10月28日前,6所推荐学校根据我厅分配的指标(见附件1),按照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拔条件和有关程序择优推荐学生,并张榜公示。
公示结束如无异议,请各校组织推荐人选认真填写《2010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
江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江苏

江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江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条 组织机构:学校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学工处、研究生处和监察处等有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负责全校推免生遴选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教务处,教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各学院成立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具体开展本学院的推免生遴选工作。
第二条 推荐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第三条 推荐条件:(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三)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实践能力强,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培养潜力。
必修课和限选课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前15%。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或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艺术类除外),英语专业学生专四成绩良好以上,江苏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五)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六)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七)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1.校级三好学生标兵;2.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3. 在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工程力学等课程竞赛中获国家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4.在机械创新设计、电子设计、数学建模、节能减排、广告艺术设计等全国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中获国家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XX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院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三条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推免生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全面负责实施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成员由科研副院长、副书记、教学科、科研科、学生科、各专业负责人担任,具体工作由教学科负责。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第三章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第四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优秀生;“免试”的涵义是免予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但必须经过面试(复试);“应届”的涵义是指每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开始时已进入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习的本科生。
第五条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体质健康要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前三年成绩平均达到 50 分及以上(因残疾或重大疾病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除外)。
三、学业成绩要求1、基础知识扎实,成绩优良,所修全部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2、学业成绩评价以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推免学生的综合评分排名在本专业前 20%(含 20%)。
综合评分由“学习成绩分”、“创新能力分”、“实践能力分”三个部分加总获得。
“学习成绩分”以前三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江苏科技大学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

江苏科技大学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制度,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推免生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原则推免生工作遵循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生工作。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校领导及研究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团委、纪委办(监察处)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研究生院负责全校推免生的选拔组织工作,校团委负责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生的选拔工作。
各有关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推免生工作。
工作小组一般由各学院有关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组成。
三、推荐条件被推荐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良好,诚实守信,没有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其它违法违纪而受到处分的记录。
(三)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外语专业学生专业四级成绩良好及以上。
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六级)成绩高于425分者,优先考虑。
(四)学习成绩优良,前3学年必修课和专业方向选修课全部考核通过,且此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列专业年级排名前30%。
申请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列前50%。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经3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可申请推免资格。
这类学生须符合以上被推荐基本条件(一)(二)(三)款之规定,平均学分绩点须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50%,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技竞赛(或创业大赛)、“数学建模”大赛及其它经校团委、教务处等组织部门认定的省级以上科技学术类竞赛,获全国三等(铜奖)或省级一等以上奖励(集体项目须排名前二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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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扩大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自主权、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推免工作,更加充分地发挥推免制度在人才选拔中综合全面、公平自主的优势,健全多种录取方式相辅相成、协调发展的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推动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发展,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着力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
各推荐单位和招生单位要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把提高选拔质量作为开展推免工作的核心。
要不断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各推荐单位和招生单位要加强推免工作制度建设,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和完善推免工作办法,明确推荐、接收条件和程序,所有推免生均应符合所在高校推免资格条件并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名额。
二、加强推免生校际交流。
推免工作提倡不同高校学生交流融合,激发学生创新活力,鼓励学科交叉,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
所有推免生均可报考其他招生单位,所有推免生名额均可用于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推免生的留校数量不得高于教育部下达的留校限额。
江苏师范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1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苏师大研〔2012〕21号关于做好推荐201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学院和部门:为做好201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要求与条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组织领导、工作要求、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等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苏师大研〔2012〕20号文件)执行。
各学院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推荐工作,以确保我校推免生的质量。
二、推荐名额分配教育部今年下达我校推免生名额为60名,其中学术型推免名额为38人,专业学位推免名额为22人。
另外硕师计划20名。
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1。
所有学生在报名时自愿选择推荐本校或推荐外校,两者只能选择一项,且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选择推荐外校的学生,接收学校须为“985”工程大学,学生在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学校方可出具相关证明,由学生自行联系符合条件的接收学校。
三、关于“硕师计划”的说明“硕师计划”是指从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选拔部分201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
被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的学生须在2013年6月1日之前自主落实省内县镇及以下任教学校并成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前三年边任教边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推荐人选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
所学专业属于以下范围: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
四、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一)10月12日前,教务处组织选拔考试,各学院完成推荐、考核、排序并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拟推荐学生签订《承诺书》(见附件4),拟推荐学生名单须向全院师生公示。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鼓励本科生勤奋学习,根据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本科教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入学时招生计划与注册年限计算,下同)不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我校按照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推免生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二章推免生工作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本科教学的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监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招生办、考试中心和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四条各学院应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
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条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推免生工作的操作细则。
学院自定的细则应在本学院内公布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审核、备案,未经教务处审核、备案的细则无效。
第三章推免生名额分配第六条全校推免生总名额由教育部每年度下达,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将名额分配至当前推免年度具有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院。
第七条学校在分配推免生名额时,将综合考察以下方面的因素: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数以及年度的研究生招生指标;各学院上一年度完成学校下达推免生指标的实际情况;各学院重点学科、交叉学科的数量和水平,以及本科教学改质量的情况。
第八条参加“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指标由计划单列,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在名额分配时,由学校统筹安排,不直接下达到具体学院。
第四章推免生条件第九条所有参加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拥护领导,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学习成绩良好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经学院初审,在预定学制年限能正常毕业,在参加推免当年(截止为推免生工作报名时)没有需要重修的课程。
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14号各省级教育考试招生管理机构,各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是鼓励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
做好推免生工作对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推动高等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各有关高校要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推免生工作机制和科学的名额分配机制,着力提高推免生质量,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优化、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推免生计划各有关高等学校要严格按照附件1、2、3、4确定的推免生名额安排推免生工作。
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仅限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促进推免生校际交流各有关高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推免生校际交流的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本校推免生到其他招生单位就读。
要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合理流动。
凡有留校限额的高校推免生留校数量不得高于附件1中的留校限额。
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留本校比例暂不作规定,鼓励各校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各高校在发放•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附件5)时要做留校、外推的标记,以便省级招办检查核实。
三、关于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2012年继续在部分高校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工作。
推免对象和条件、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仍按•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关于为支持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十届研究生支教团下达专项推免计划的通知‣(教学司…2007‟25号)和团中央关于第十四届研究生支教团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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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年推荐免试“硕师计划”研究生
拟推荐学生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案厅〔〕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案厅〔〕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学校审核,专家组面试,学校审定,拟推荐卢洁等名同学为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校纪委或校
教务处反映,也可通过电话反映,联系电话为:纪委,教务处。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校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