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接收、产生和利用处置记录
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范文(3篇)

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范文一、总则危险废物是指因其毒性、腐蚀性、感染性或其他特性,在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
为保护环境、维护人民健康,制定并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是必要的。
二、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行为,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推动企业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提高危险废物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三、管理责任的明确1. 生产企业(1)生产企业应制定并落实危险废物管理方案,确保危险废物在生成过程中得到妥善处理和处置。
(2)生产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台账,详细记录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产生时间、处理方式等信息。
(3)生产企业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危险废物的分类、包装、运输等工作,并定期进行培训。
(4)生产企业应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危险废物的产生情况,并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5)生产企业应委托合法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废物处理,确保合规操作和安全处置。
2. 处置单位(1)处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和技术条件,确保危险废物的处理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处置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接收登记制度,实施全过程的监控和追溯。
(3)处置单位应定期对危险废物处理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运行的正常、安全。
(4)处置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处置档案,详细记录危险废物的接收、处理和处置信息。
(5)处置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处置的风险评估和监控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3. 监管部门(1)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各方的管理意识和能力。
(2)监管部门应组织对生产企业和处置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按照规定进行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
(3)监管部门应及时处理危险废物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和事故事件,严肃追究责任。
四、监督与处罚对于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的行为,将依法采取以下监督和处罚措施:1. 警告:对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改正;2. 罚款:对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的,依法处以罚款,并要求其限期整改;3. 责令停产停业:对严重违法行为的,责令停产停业,并进行整改;4.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对严重违法行为和失职渎职的,依法吊销其许可证或者执照;5. 刑事追究: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0篇)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0篇)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篇1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按照本办法管理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四条生产技术安全科负责全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各处室负责本单位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生产技术安全科按照国家和本市污染源申报登记的有关规定向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登记。
第六条供应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厂危险废物的对外处置,生产技术安全科负责监督。
供应科审查从事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申请处置我厂危险废物时应出事下列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供应科督促对购买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将按照从产生、运输和接受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以下简称联单),并由供应科存档,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第八条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私自将危险废物卖给无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位,生产技术安全科如发现违规行为,将按照厂有关规定处罚。
第九条直接从管理、生产危险废物的人员,由本部门及生产技术安全科组织进行专业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第十条我厂应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预案,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污染事件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和场所,必须按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统一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范文(3篇)

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统一企业危险废物的台账管理,确保危险废物的准确记录和有效监管。
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涉及危险废物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二、职责与义务1.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2.危险废物管理人员负责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台账记录和管理。
3.相关部门负责协助危险废物管理人员进行台账管理工作。
三、台账管理要求1.危险废物的台账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1)危险废物的名称、分类和类别。
(2)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储存量和处理量。
(3)危险废物的存储地点和储存方式。
(4)危险废物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
(5)危险废物的处理方式和处理单位。
(6)危险废物的监管情况和监管人员。
2.危险废物的台账应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记录,并确保记录的准确和完整。
3.危险废物的台账应定期进行核对和更新,并及时纠正错误和补充遗漏。
四、台账管理流程1.危险废物的台账记录应由危险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部门提供相应的数据支持。
2.危险废物的台账记录应由企业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和备案,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相关台账。
3.危险废物的台账应及时更新,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运输、处理等信息,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
4.危险废物的台账记录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分类和归档,便于查询和统计。
五、台账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企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危险废物的台账进行抽查和核对,确保其准确和完整。
2.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台账管理职责,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操作,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3.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危险废物管理人员进行台账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4.危险废物的台账应定期进行备份和存档,以防止数据丢失和修改。
六、违规处罚和责任追究1.如发现危险废物的台账记录存在虚假或不完整的情况,相关责任人应按照规定进行追责。
2.如发现危险废物的台账管理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台账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台账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感染性、放射性等特性,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的废物。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其中管理计划和台账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本文将介绍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台账的内容及其重要性。
一、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是指针对危险废物的处理、存储、运输和处置等各个环节,制定出详细的管理措施和操作规程的文件。
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危险废物产生与收集:列明危险废物的种类和产生的情况,确定危险废物的收集方法和收集容器。
2. 危险废物存储与标识:规定危险废物的存放位置、存储容器、标识标志、防火防爆要求等,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存储。
3. 危险废物运输:明确危险废物的运输方式、运输容器、安全措施等,确保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4. 危险废物处理与处置:规定危险废物的处理方法和处置场所,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合适的处理和处置,减少对环境和人体的风险。
5. 废物管理人员培训:指出废物管理人员需要接受的培训内容和培训频率,确保管理人员具备处理和管理危险废物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危险废物台账危险废物台账是记录企业或机构产生的危险废物的详细信息的一种文件或系统。
其主要记录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记录每种危险废物的具体名称、数量和产生时间等信息,便于废物管理和监管。
2. 危险废物的存储情况:记录存储危险废物的位置、存储容器类型、容量、存放时间等,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存储。
3. 危险废物的运输情况:记录危险废物的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运输日期、承运人等信息,确保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4. 危险废物的处理与处置情况:记录危险废物的处理方式和处置场所,包括使用专业设备加工、中转站转运、填埋、焚烧等方式的详细信息。
5. 废物处理单位信息:记录危险废物处理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以便需要时能及时联系到合适的处理单位。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55号――关于发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55号――关于发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10.29•【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55号•【施行日期】2009.10.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55号)关于发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的规定,指导和规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我部制定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
现予公布,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附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一、目的和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
为贯彻落实上述规定,指导和规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记录和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现结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等推荐性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危废处置企业处置流程

危废处置企业处置流程危废处置企业是指专门从事危险废物处理的企业,其处置流程包括危废收集、分类、转运、处理和处置后的监管等环节。
本文将详细介绍危废处置企业的处置流程。
一、危废收集1.1 危废产生单位与危废处置企业签订合同危废产生单位需要与危废处置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危废种类、数量、质量等信息。
同时,还需要确定收集时间和地点。
1.2 危废分类在收集之前,需要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将固体废物分为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
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根据不同的特性将有害垃圾进一步分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不同类别。
1.3 危废收集在确定好时间和地点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将其生成的固体或液体危险废物交由专门从事危险废物处理的企业收集。
收集时需要注意分类、包装和标识,以保证安全和减少污染。
二、危废转运2.1 危废转运车辆验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需要对接收的危险废物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检查危险废物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标识是否正确等。
2.2 危废转移单签发在验收合格后,危险废物处置企业需要向转运车辆司机签发危险废物转移单。
该单据是国家监管部门对危险废物流动情况进行监管的主要依据,其中包括了危险废物种类、数量、产生单位和处置企业等信息。
2.3 危废转运车辆出发在签发完毕后,转运车辆可以出发前往处理场所。
在途中需要注意安全驾驶,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三、危废处理3.1 单位化处理单位化处理是针对小型或散装固体或液体有害垃圾的处理方式。
该方式主要采用机械压缩或破碎等方法,将危险废物压缩或破碎成小块,然后进行包装和贮存。
3.2 特殊处理特殊处理是针对某些特殊的危险废物的处理方式。
例如,有机溶剂可以采用蒸馏法进行回收利用;金属废料可以采用熔炼、电解等方法进行再生利用。
3.3 综合处置综合处置是指将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一起处理的方式。
例如,采用固化剂将液体有害垃圾固化成固体,在进行填埋或焚烧等方式进行综合处置。
危险废物交接管理制度模版

危险废物交接管理制度模版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危险废物的交接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危险废物的交接管理,包括危险废物的接收、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
3. 定义危险废物:指在生产、经营和其他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具备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感染性等特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交接单:指危险废物交接过程中双方共同确认废物数量、性质和交接责任的文件。
4. 危险废物交接流程4.1 交接前准备1) 危险废物交接双方应核对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废物交接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2) 接收方应提前准备好相应的容器和设备,确保废物能够安全接收和储存。
4.2 危险废物交接程序1) 交接双方共同进行实地勘察,确认废物数量和性质,必要时进行采样检测。
2) 交接双方共同填写危险废物交接单,确保废物交接责任明确。
3) 交接双方应共同核对危险废物交接单上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4) 交接双方应在危险废物交接单上签字确认废物交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 交接方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储存、运输或处置。
4.3 危险废物交接记录1) 每次危险废物交接均应进行记录,包括废物交接单、勘察记录、采样检测报告等。
2) 记录应详细记录废物的种类、数量、性质、交接责任等信息。
3) 记录应保存至少三年,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备案。
5. 责任与处罚1) 危险废物的交接责任由交接双方共同承担,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发现危险废物交接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制度的行为,应按照公司相关纪律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违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 培训与宣传1) 公司应定期进行危险废物交接管理的培训,确保员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
2) 公司应加强对危险废物交接管理的宣传,提高员工对环保意识的重视程度。
7. 附则1) 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作废以前制定的相关规定。
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和报告

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一、法律依据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 院令第408号)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危险废 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 况。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 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记载收集、贮存、 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 事故等事项。
四、经营情况报告基本要求和内容
(一)即时报告 1.事故报告 向政府环保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危险废物 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况,特别是可能威胁 饮用水源,以及威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外环境和 人体健康的事故情况。 一般应当在发生事故后立即以电话或其他形式 报告,并在15天内以书面方式报告。事故处理完 毕后应及时书面报告处理结果。
一、法律依据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将危险废 物经营情况记录簿保存10年以上, 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情况 记录簿应当永久保存。终止经营活动 的,应当将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 移交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境保护主管部门存档管理。
一、法律依据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 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应当记录所接收的每批危险废物及新产 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及贮存、利用或 处置的地点、数量、方式和时间。库存废 物应当记录出库情况。 接收、产生和利用处置记录.doc
(三)内部检查相关记录
为落实保障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 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纠正 问题以防止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危险废 物经营单位应当制定书面检查方案,检查 方案应当包括拟检查的问题类型及检查频 率。 有关检查情况及对所发现问题采取的解 决措施和时间应当予以记录。 内部检查记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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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接收、产生和利用/处置记录
说明:1、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全名。
2、废物转移联单号:填写此危险废物的转移联单编号。
3、时间:为危险废物入库或出库时间。
4、废物编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对各危险废物确定唯一的内部编号。
5、废物序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对所接受的每批危险废物确定唯一的内部序号。
6、废物名称:与废物编号所对应的废物名称。
7、废物物理状态:按固态、半固态、液态、其他填写。
填写其他的,应简要描述物理状态。
8、废物存放位置:此危险废物实际转入的贮存库及在贮存库内的具体位置。
9、容器材质及容量: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容器的最大容积。
10、容器个数: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数量。
11、废物重量:入库废物的重量,以公斤计。
所收集危险废物属于包装容器的,数量单位可以“桶”计。
12、本批总量:此表格所填写危险废物总量。
13、废物取出位置:此危险废物取出时所位于的贮存库。
14、废物送达位置:此危险废物所送达的利用/处置部门或利用/处置地点。
15、废物利用处置方式代码。
如利用方式包括:R1作为燃料(直接燃烧除外)或以其他方式产生能量,R2溶剂回收/再生(如蒸馏、萃取等),R3再循环/再利用不是用作溶剂的有机物,R4再循环/再利用金属和金属化合物,R5再循环/再利用其他无机物,R6再生酸或碱,R7
回收污染减除剂的组分,R8回收催化剂组分,R9废油再提炼或其他废油的再利用,R15其他;等。
处置方式包括:D1填埋,D9物理化学处理(如蒸发,干燥、中和、沉淀等),不包括填埋或焚烧前的预处理,D10焚烧,D16其他;C1水泥窑共处置;等。
其他方式,C2生产建筑材料,C3清洗(包括容器)。
填写R15、D16的,应简要描述利用处置方式。
16、接收和处置最终日期:分别填写危险废物接收和处置完毕的时间。
表一、外来危险废物入库记录
入库日期:年月日入库单编号:
表二、库存危险废物出库记录
出库日期:年月日出库单编号:
表三、库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记录
利用/处置日期:年月日利用/处置单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