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及租赁合同有何区别

合集下载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比较(2024精)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比较(2024精)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比较1. 概述融资租赁合同和租赁合同是在商业活动中常见的两种合同类型。

虽然它们都属于租赁类合同,但在实质性内容和法律效果上有一些区别。

本文将对融资租赁合同和普通租赁合同进行比较,以便更好地理解它们各自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2. 定义和特点2.1 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指租赁人将其拥有的财产租赁给承租人,并在租赁期满后可以选择购买该财产的一种合同。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人将租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基本租金,用于支付租赁财产的成本和费用,另一部分是融资租赁费用,相当于购买该财产的分期付款。

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特点包括:租赁人拥有该财产的所有权,承租人仅拥有使用权;租赁人将租金分为基本租金和融资租赁费用两部分;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以选择购买该财产。

普通租赁合同是指租赁人将其拥有的财产租赁给承租人,承租人支付租金作为对该财产使用权的回报。

在普通租赁合同中,租赁人保留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并没有购买的选择权。

普通租赁合同的主要特点包括:租赁人拥有该财产的所有权,承租人仅拥有使用权;承租人支付租金作为对使用权的回报;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无权购买该财产。

3. 法律效果3.1 融资租赁合同3.2 普通租赁合同4. 适用范围4.1 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适用于一些需要融资支持的场合,例如企业购买设备、车辆等固定资产时。

融资租赁合同可以帮助企业分期支付购买费用,并在租赁期满后有选择权。

普通租赁合同适用于一些只需暂时使用某些财产的情况,例如租赁房屋、办公设备等。

承租人只需支付租金,不具备购买财产的选择权。

5. 结论融资租赁合同和租赁合同虽然都属于租赁类合同,但在实质性内容和法律效果上存在一些区别。

融资租赁合同适用于需要融资支持的购买场景,租赁人在租赁期间享有财产的所有权,并可选择购买财产。

而普通租赁合同适用于暂时使用财产的情况,承租人仅拥有使用权,并无购买财产的选择权。

对于具体的商业活动,根据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非常重要。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区别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区别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区别文档名称: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区别旨在介绍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着重说明双方权利义务管理、租赁物、租赁期限等相关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定义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为了取得资金而将其拥有或获得的实物租赁给承租人的合同。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出租人作为“资产流通中介人”,通过出租其拥有的物品来筹集资金,然后将筹集来的资金用于购买新的物品进行再租赁。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其拥有的物品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的合同。

其主要目的是让承租人获得物品的使用权利,同时出租人也可获得租金。

二、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1. 权利义务管理方面的区别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有权参与租赁物的使用及管理,包括对租赁物的取消、保险等。

出租人在租赁物购买、保险等方面享有决策权。

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不参与租赁物的使用及管理,在租赁物的保险方面,承租人需自行购买。

2. 租赁物的范围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范围更广,可包括各类设备、机械等生产资料,以及各类家电、汽车等生活消费品。

在租赁合同中,租赁物往往局限于生活消费品。

3. 租赁期限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较长,通常在3-5年左右,而且设定提前终止租赁条款,实行分阶段支付租金。

在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较短,通常在1年以内,租金一般是按月支付。

三、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融资租赁合同样本2. 租赁合同样本3. 相关法律法规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 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指将其拥有的物品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的一方。

2.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是指租赁物品的使用者。

3. 出售:出售是指将商品、货物等物品非条件地转移给他人并获得对价的现象。

4. 订单:订单是指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请求。

5. 保险:保险是指一方为另一方在潜在的风险面前认定保障财产或责任损失的风险转移方式。

五、实际执行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困难:1. 租赁物的损坏或丢失解决办法: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相关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比较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比较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比较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在本质上都是涉及资产使用权的转让,但它们在法律性质、合同目的、支付方式、风险承担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以下是两者的比较:1. 法律性质:- 融资租赁合同:通常被视为一种融资方式,承租方通过支付租金获得资产的使用权,同时资产的所有权在合同期满后可以转移给承租方,或者承租方可以选择续租或购买。

- 租赁合同:更多地被视为一种服务合同,承租方支付租金以获得资产的短期使用权,合同期满后资产归还给出租方。

2. 合同目的:- 融资租赁合同:目的在于通过租赁方式获得资产的长期使用权,通常用于大型设备或固定资产的购置。

- 租赁合同:目的在于临时或短期使用资产,如房屋、车辆等。

3. 支付方式:- 融资租赁合同:租金通常较高,因为包含了资产的购买成本、利息和可能的利润。

- 租赁合同:租金通常较低,因为主要是为了补偿资产的使用和维护成本。

4. 风险承担:- 融资租赁合同:承租方承担更多的风险,包括资产的维护、保险和最终的残值风险。

- 租赁合同:出租方通常承担更多的风险,包括资产的维护和保险。

5. 资产所有权:- 融资租赁合同:在合同期满后,承租方通常有权购买资产或继续租赁。

- 租赁合同:资产所有权始终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在合同期满后必须归还资产。

6. 税务处理:- 融资租赁合同:在某些情况下,融资租赁可以被视为资产购买,因此在税务上可能允许承租方对资产进行折旧。

- 租赁合同:租金支出通常作为运营成本在税务上进行抵扣。

7. 合同期限:- 融资租赁合同:期限通常较长,与资产的使用寿命相匹配。

- 租赁合同:期限较短,根据承租方的需求而定。

8. 灵活性:- 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条款较为固定,修改条款可能较为困难。

- 租赁合同:通常更加灵活,可以根据承租方的需求进行调整。

在实际操作中,选择融资租赁还是租赁合同,需要根据企业的财务状况、资产使用需求、税务规划等因素综合考虑。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区别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区别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区别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形式。

虽然它们都是租赁协议,但是它们的交易方式、租金计算方法、权利义务等方面都存在不同。

下面将详细介绍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

一、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指一个企业或个人需要购买一种长期使用的资产,但是因为资金不足,所以选择将该资产租赁给银行或租赁公司,银行或租赁公司则将该资产租赁给企业或个人,以自己的信用为基础,合同期满后,企业或个人需购买该资产或续租。

1. 承租人:企业或个人。

2. 出租人:银行或租赁公司。

3. 资产权:资产权始终归银行或租赁公司所有。

4. 租金计算:租金计算按照资产余值进行,租金包括利息和折旧费用。

5. 内容:除了租赁协议外,还包括融资协议和安装、保养、维修协议等。

6. 续租:在租赁期限结束后,企业或个人可以选择购买该资产或续租。

7. 实际所有权:企业或个人租用该资产期间只拥有使用权,资产所有权始终归银行或租赁公司所有。

二、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指当一个企业或个人需要一种长期使用的资产,但是不愿意购买,选择将该资产租赁与他人,双方签订合同,租赁期满后,企业或个人需归还该资产。

1. 承租人:企业或个人。

2. 出租人:自然人、企业或租赁公司。

3. 资产权:资产所有权始终归出租人所有。

4. 租金计算:租金计算按照资产的使用期限进行,租金包括使用费用,不包括折旧费用。

5. 内容:只包括租赁协议。

6. 续租:在租赁期限结束后,企业或个人可以选择续租或归还该资产。

7. 实际所有权:企业或个人租用该资产期间只拥有使用权,资产所有权始终归租赁公司或出租人所有。

三、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区别1. 实际所有权:融资租赁合同企业或个人租用该资产期间只拥有使用权,资产所有权始终归银行或租赁公司所有;租赁合同企业或个人租用该资产期间只拥有使用权,资产所有权始终归租赁公司或出租人所有。

2. 租金计算:融资租赁合同按照资产余值进行租金计算,租金包括利息和折旧费用;租赁合同按照资产的使用期限进行租金计算,租金包括使用费用,不包括折旧费用。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区别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区别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区别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区别融资租赁合同和租赁合同是在商业领域中常见的两种不同类型的合同。

尽管它们都涉及到租赁物品的使用权,但在法律上存在一些重要的区别。

本文将介绍融资租赁合同和租赁合同之间的不同之处。

1. 定义和目的融资租赁合同是指租赁人将租赁物品转让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合同。

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供融资服务,即通过租赁物品获取可变现的资金。

租赁合同则是指租赁人将租赁物品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的合同,其主要目的是提供使用权。

2. 所有权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人一般保留了租赁物品的所有权。

这是因为合同的主要目的是提供融资服务,而不是转让所有权给承租人。

而在租赁合同中,租赁人通常将所有权转让给了承租人。

3. 期限和租金计算方法融资租赁合同的期限通常较长,可能涵盖物品的整个使用寿命,并包括租金、利息和其他费用。

租金的计算通常是根据物品的价值、期限和利率等因素确定的。

而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较短,通常是几个月或几年,并且租金的计算方法相对简单,通常是按月支付一定金额的租金。

4. 保修和维护责任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人通常对租赁物品的保修和维护负有责任。

这是因为租赁人保留了所有权,对物品的维护和保养有责任。

而在租赁合同中,通常是承租人负责对物品进行保修和维护。

5. 终止和归还融资租赁合同的终止通常需要支付提前终止费用,承租人也可以选择在租赁期满后购买租赁物品。

终止后,租赁物品归还给租赁人。

而租赁合同的终止通常不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并且租赁物品在合同期满后归还给租赁人即可。

,融资租赁合同和租赁合同之间存在着一些重要的区别。

了解这些区别对于商业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至关重要,有必要在需要使用租赁合同或融资租赁合,明确合同类型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区别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区别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区别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区别1. 定义和目的融资租赁合同是指一方(出租人)将某种资产以及使用权转让给另一方(承租人)并按照双方约定的租金期限和方式收取相应租金的合同。

其目的是为承租人提供某种资产的使用权,融资租赁合同也具备融资的作用。

租赁合同是指一方(出租人)将某种财产或者使用权暂时转让给另一方(承租人)并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的合同。

2. 资产属性融资租赁合同通常涉及较大价值的资产,如机械设备、车辆、房屋等。

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享有该资产的使用权,但并不拥有资产所有权。

而租赁合同可以涉及各种各样的财产,如房屋、汽车、设备、家具等。

3. 租金支付方式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通常按照约定的租金期限和方式进行租金支付。

租金支付一般分为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方式。

在租赁合同中,租金支付方式相对灵活,可以按照双方协商达成的方式进行支付,如按月支付、按季支付等。

4. 资产维修和管理责任在融资租赁合同中,通常由承租人承担资产的维修和管理责任,包括日常维护、保险、损失赔偿等。

而在租赁合同中,通常由出租人承担资产的维修和管理责任,承租人只需要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即可。

5. 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相对严格,通常会规定明确的解除条件和违约责任,一旦出现违约情况,承租人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而租赁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相对灵活,可以在双方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解除合同,违约情况可以进行协商处理。

6. 承租人权益和所有权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通常只享有资产的使用权,而不拥有资产的所有权。

在合同期满后,通常可以选择购买资产或将其归还给出租人。

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也只享有资产的使用权,但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通常无权购买资产。

,融资租赁合同和租赁合同在定义和目的、资产属性、租金支付方式、资产维修和管理责任、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以及承租人权益和所有权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融资租赁合同和租赁合同是在商业和经济交易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

尽管它们都涉及租赁资产,但在使用目的、权益和法律规定上存在一些重要的区别。

本篇文章将介绍融资租赁合同和租赁合同之间的区别,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它们的特点和适用场景。

1. 定义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当租赁资产的企业(被称为出租人或融资方)将资产租给客户(被称为承租人)时,让其享有在一定时间内使用该资产的权利,并在一定条件下支付租金,以获得资产的长期使用权。

融资租赁合同旨在满足承租人对资产的使用需求,同时允许其在租赁期结束后购买该资产。

与之相反,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资产租给承租人,以供其在一定时间内使用。

在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人将归还资产给出租人。

租赁合同主要用于短期租赁需求,一般不涉及长期使用权的转让或购买选项。

2. 使用目的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承租人长期使用资产的需求,同时允许其在租赁期结束后购买该资产。

这种合同形式适用于那些需要资产长期使用权的企业,但又不想购买或暂时无法承担全部购买费用的情况。

租赁合同则主要用于满足短期资产使用需求,例如企业需要在特定项目或活动期间使用特定的设备或机器。

租赁合同通常不涉及资产的购买选项,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人需要将资产归还给出租人。

3. 权益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享有资产的使用权,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购买选项在租赁期结束时购买该资产。

融资租赁合同可以使企业在租赁期内分期支付购买费用。

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只有在租赁期内使用资产的权利,并没有购买资产的选择。

资产的所有权始终属于出租人,承租人租赁期结束时需要将资产归还给出租人。

4. 租金支付方式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租金支付方式可以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而有所不同,例如固定租金、可变租金或根据资产价值变化的租金。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同样需要支付租金,但租金金额通常较低且为固定金额。

租金支付方式可以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是以固定金额进行支付。

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

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

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在法律性质、交易结构、风险承担、会计处理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以下是这两种合同的主要区别:1. 法律性质:- 租赁合同:通常指的是经营租赁,是一种服务合同,出租方提供资产使用权,承租方支付租金。

- 融资租赁合同:则是一种融资和贸易相结合的合同,承租方通过支付租金的方式实质上获得了资产的所有权。

2. 交易结构:- 租赁合同:涉及出租方、承租方和租赁物三方,重点在于资产的使用权转移。

- 融资租赁合同:除了出租方、承租方和租赁物,还可能涉及供应商,因为融资租赁往往涉及到资产的购买和资金的融通。

3. 风险承担:- 租赁合同:出租方承担资产的维护和残值风险,承租方仅承担使用期间的风险。

- 融资租赁合同:承租方承担更多的风险,包括资产的贬值、维修维护以及最终的残值风险。

4. 会计处理:- 租赁合同:在会计上,租赁资产不出现在承租方的资产负债表上,租金支出通常作为费用处理。

- 融资租赁合同:由于其实质上转移了资产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因此在承租方的资产负债表上,租赁资产和相关的负债会被体现。

5. 合同期限:- 租赁合同:通常期限较短,承租方在合同结束后可以选择退还或续租资产。

- 融资租赁合同:期限较长,接近或等于资产的有用寿命,合同结束后,承租方通常有购买选项或资产已经归承租方所有。

6. 所有权转移:- 租赁合同:合同期内资产所有权不转移,承租方仅获得使用权。

- 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期满后,资产所有权可以转移给承租方,或者承租方已经通过支付租金实质上拥有了资产。

了解这些区别对于参与租赁交易的各方都至关重要,因为它们影响着合同的谈判、执行以及最终的财务和税务处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合同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有何区别核心内容: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有何区别?从合同形式,合同当事人,出租人资格要求,租赁物是否事先拥有,租赁物是否可以反复出租,租赁物交付,瑕疵担保责任,租金,租赁物维修义务负担,租赁期满租赁物归属等方面进行区别。

接下来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及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新型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兼具融物和融资的功能,以融物为表现形式,内容却是融资。

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要求出资购买租赁物,使承租人不必付出租赁物的价值,即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从而达到融资的目的。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这里指的是传统的租赁合同。

两者有一定的共性,在实践中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形式的区别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而在传统的租赁合同即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融资租赁合同一般标的额大,履行周期长,法律关系复杂,采用书面形式一方面有利于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另一方面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明法律事实的重要证据。

所以法律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而不能采用口头形式。

传统租赁合同的合同形式可分为两个层次:1、租赁期不满六个月的,一般来说租赁物价值较小,租金较低,租期也较短,证据易于收集。

所以合同形式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2、租赁期六个月以上的,往往租赁物价值较大,租金较高,租期也较长,一旦发生纠纷口说无凭,当事人的权利很难得到保护。

所以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以便发生争议时有据可查。

特别提醒: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未采用的,一般应当推定合同不成立。

但是,形式不是主要的,重要的在于当事人之间是否真的存在一个合同。

如果合同已经得到完全履行,或者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即使没有按照规定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是成立的。

如果合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2、合同当事人的区别融资租赁中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

而在传统的租赁合同中只涉及两方当事人:出租人和承租人。

融资租赁有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参与,通常由两个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或者两个以上合同(有些情况下,还可能出现出租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合同、承租人与出卖人之间的设备供应合同等等)构成,其内容是融资,表现形式是融物。

传统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有期限的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使用该租赁物。

租赁合同只有两方当事人。

3、出租人资格要求的区别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

传统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没有特别的限制。

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融资租赁业务,所以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

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只能是法人。

传统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非常广泛的,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没有特定的限制。

4、租赁物是否事先拥有的区别在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事先并不拥有租赁物。

而在订立传统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事先已经拥有了租赁物。

在融资租赁中出租人事先并不拥有租赁物,而是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出资购买租赁物。

传统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以自己现有的财物出租,或者根据自己的意愿购买财物用于出租,总之出租人事先是拥有租赁物的。

在融资租赁中因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复杂性,出租人是没有相应的经验去选购租赁物的,也没有相应的信息去选择出卖人,选择出卖人、选购租赁物基本上都是由承租人决定的。

在传统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对自己的租赁物是了解和熟悉的,这也是两种区别之一。

5、租赁物是否可反复出租的区别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物一般不反复出租。

而在传统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物可反复出租。

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是承租人需要某种设备又缺少资金购买时,而向出租人提出要求其出资购买并租给其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

因租赁物的特殊用途,在一般情况下,租赁物并不向多个承租人反复出租。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都约定租赁期满,租赁物所有权归承租人。

在传统的租赁合同租赁期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出租人可以反复租赁租赁物。

6、租赁物交付的区别融资租赁合同中由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

而在传统的租赁合同中由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

7、瑕疵担保责任的区别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而在传统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负瑕疵担保责任。

在融资租赁中,租赁物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选择购买的,作为买受人的出租人只有付款的义务。

出租人实际上是为承租人购买租赁物提供资金,真正的买卖双方是承租人和出卖人。

因此,出卖人应直接向承租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在传统的租赁中,出租人是将自己现有的物或者根据自己意愿购买的物租赁给承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出租人对租赁物负瑕疵担保责任。

8、租金的区别融资租赁中的租金,一般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加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来确定。

而在传统租赁合同中的租金可以自由约定。

在融资租赁中因其为“融资”租赁,所以承租人支付的对价并非是使用租赁物的对价,而是融资的对价。

承租人交纳的租金并不是使用租赁物的代价,而是承租人分期对出租人购买租赁物的价金的本息和出租人应当获取的利润等费用的偿还。

又因为融资租赁中租赁物一般不反复租赁。

所以,融资租赁合同中租金标准的确定,与传统租赁合同中租金的确定标准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它高于传统租赁中的租金。

租金以出租人消耗在租赁物上的价值为基础,通常情况下,出租人消耗在租赁物上的价值包括三部分,即租赁物的成本、为购买租赁物向银行贷款而支付的利息、为租赁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合理的利润)。

在传统的租赁中,租金由双方自由约定。

9、租赁物维修义务负担的区别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对租赁物负有维修义务。

而在传统租赁合同中一般由出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在融资租赁中,出租人一方面不负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另一方面享有于租赁期满后收回租赁物加以使用或者处分的期待利益。

因此,承租人为保障出租人期待利益的实现,不仅需妥善保管租赁物,而且负有维修保养租赁物的义务。

在传统的租赁中承租人租赁的目的是为了使用收益,这就要求租赁物的状态必须符合使用的目的。

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应当由出租人承担,这是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但并不排除在有些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10、租赁期满租赁物归属的区别在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约定租赁期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

而在传统的租赁合同中租赁期满租赁物归还出租人。

在融资租赁中,出租人关心的是如何收回其投资以及盈利,而对租赁物本身并没有什么兴趣,在实践中,大多数融资租赁交易均把承租人留购租赁物作为交易的条件。

这是因为出租人购买租赁物的目的,并不是要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而在于通过向承租人融通资金来获得利润,其之所以在租赁期间要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主要是为担保能取得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收回投资。

租赁期满,出租人无保留租赁物的必要,而租赁物对承租人仍有价值。

在传统的租赁中,出租人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承租人的一项主要义务就是于租赁期满时,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

另外在税收监管体制中,也分为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

11、租赁期限的区别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对租赁期没有特别的限制。

在传统的租赁合同中租赁期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归纳、整理了融资租赁合同与传统租赁合同的10个主要区别。

希望通过对这10个区别理解,您对融资租赁合同能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在实务当中,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因涉及多方主体,法律关系复杂,处理起来还是很麻烦的。

实务中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并不那么泾渭分明,遇到具体案件时需要通过基本原理并结合实践进行深入的法律研究。

•借款人失踪如何借款追讨 /ht/1132491.html•独家销售代理协议 /ht/1132490.html•营业用房租赁应注意什么 /ht/1132489.html•工程招标公告应该写明什么内容 /ht/1132488.html•企业借款 /ht/1132487.html•合同格式条款备案 /ht/1132486.html•好心为朋友牵线做生意惹纠纷 /ht/1132485.html•委托合同的基本概述 /ht/1132484.html•股东向公司借款 /ht/1132483.html•哪些物可以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 /ht/1132482.html•顾客为购物摔伤商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ht/1132481.html•买卖双方都可采取的救济方法 /ht/1132480.html•招标违规操作中标无效 /ht/1132479.html•承租人与房东因改 /ht/1132478.html•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 /ht/1132477.html•解决特许经营纠纷的方式 /ht/1132476.html•分宜先锋汽车配件销买卖合同质量纠纷 /ht/1132475.html •企业借款申请书 /ht/1132474.html•维修工抢劫后下跪实名打欠条罪名成立获刑4年/ht/1132473.html•什么是直接代理 /ht/1132472.html•已做抵押的房屋被法院查封影响抵押合同效力吗/ht/1132471.html•哪些格式条款无效 /ht/1132470.html•借款展期协议 /ht/1132469.html•电子合同成立时间与地点 /ht/1132468.html•缔约过失责任在审判实践中的适用 /ht/1132467.html•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ht/1132466.html•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 /ht/1132465.html•对格式合同的规制 /ht/1132464.html•五尺乡一村委会因缔约过失被判赔偿 /ht/1132463.html•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县兴盛工 /ht/1132462.html•厂房租售合同的订立注意事项 /ht/1132461.html•什么是表见代理 /ht/1132460.html•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ht/1132459.html•合同的解除和撤销区别何在 /ht/1132458.html•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ht/1132457.html•借款证明 /ht/1132456.html•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及流程 /ht/1132455.html•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中国国际旅行社 /ht/1132454.html•借款合同格式 /ht/1132453.html•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解析 /ht/1132452.html•借款费用 /ht/1132451.html•对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 /ht/1132450.html•格式条款的解释 /ht/1132449.html•合同是否有效纠纷 /ht/1132448.html•什么叫特许经营 /ht/1132447.html•借款合同特征 /ht/1132446.html•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加强网上备案的/ht/1132445.html•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ht/1132444.html•国外特许经营 /ht/1132443.html•关于缔约过失 /ht/1132442.html•房屋贷款合同中的不合理格式条款 /ht/1132441.html•房地产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 /ht/1132440.html•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ht/1132439.html•合同订立风险转移条件 /ht/1132438.html•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订立程序 /ht/1132437.html•国家计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合同鉴证费有/ht/1132436.html•招标违规操作中标无效 /ht/1132435.html•哪些购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ht/1132434.html•销毁自己出具的欠条后赖账如何认定 /ht/1132433.html•洛阳市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ht/1132432.html•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ht/1132431.html•银行短期借款 /ht/1132430.html•特许经营协议 /ht/1132429.html•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经济合同鉴证的暂行规/ht/1132428.html•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ht/1132427.html•剖析“不平等格式合同” /ht/1132426.html•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办法 /ht/1132425.html •不安抗辩权的发生 /ht/1132424.html•关于印发《煤矿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暂行/ht/1132423.html•合同履行地的确认规则 /ht/1132422.html•无效合同案例探讨 /ht/1132421.html•房子出租后还可以在抵押或者买卖吗 /ht/1132420.html•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承包合同条例 /ht/1132419.html•所有权不能用来对抗留置权 /ht/1132418.html•如何解除买卖合同 /ht/1132417.html•效力待定合同的补救和处理 /ht/1132416.html•先合同义务合同法渊源 /ht/1132415.html•合同履行与风险负担制度 /ht/1132414.html•关于最高额抵押 /ht/1132413.html•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工商局《芜湖市合同/ht/1132412.html•关于合同解除程序的问题 /ht/1132411.html•企业违法分包工程的,如何确认用人主体责任/ht/1132410.html•厦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厦门市建设工程合/ht/1132409.html•怎样写借条 /ht/1132408.html•论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 /ht/1132407.html•买卖合同的法律定义 /ht/1132406.html•单方口头告知:并未解除事实劳动关系 /ht/1132405.html •违反劳动合同后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ht/1132404.html•解除劳动合同第一证据:通知书 /ht/1132403.html•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 /ht/1132402.html •后合同义务不履行共担责任 /ht/1132401.html•不可抗力及违约责任免除 /ht/1132400.html•二手房交易关注“后合同义务” /ht/1132399.html •关于对导游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的通知 /ht/1132398.html •无效合同的概念和认定 /ht/1132397.html•什么是代理人 /ht/1132396.html•签了买房定金协议后反悔定金难讨 /ht/1132395.html •合同纠纷应该在哪个法院管辖 /ht/1132394.html•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例分析 /ht/1132393.html•关于山东省夏津县供销合作社贸易 /ht/1132392.html。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