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网上申报系统工作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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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9.02.17•【字号】皖地税[2009]32号•【施行日期】2009.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皖地税〔2009〕32号)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直属局:为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科学指导和大力推动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努力实现纳税服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省地税局制定了《安徽省地方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推进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安徽省地方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推进方案为牢固树立现代的服务观念,拓展服务内涵,强化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科学指导和强力推动全省地方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遵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省地税局“一个确保、两个提高”的总体要求,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理念,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和谐税收环境,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增强纳税服务效能,打造服务型地税机关,努力发挥地税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规范执法,公开透明;方便快捷,效率节约;纳税遵从,社会满意。

(三)总体目标。

以法律为依据,以纳税人为中心,以流程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纳税人需求的纳税服务体系,经过三至五年有计划有步骤的扎实推进,实现办税程序更加简化,服务效能更加提高,征纳沟通更加顺畅,不断提升纳税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努力构建和谐税收。

二、基本内涵和主要内容纳税服务是地税部门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

诸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统一网上申报平台的通知

诸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统一网上申报平台的通知

浙江省诸暨市国家税务局文件诸国税征…2005‟156号诸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统一网上申报平台的通知各科室、单位:为配合综合征管软件V2.0版的推广应用,确保网络数据安全和工作效率,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全省统一网上安全纳税申报平台推广实施方案》(浙国税征…2005‟19号,见附件一)和绍兴市国家税务局《统一网上纳税申报平台推广方案》(绍市国税征…2005‟136号,见附件二)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统一网上申报平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各科室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实施步骤(一)前期准备阶段(2005年7月下旬至9月底)1.组织领导。

为使推广工作得以顺利运行,市局决定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广应用协调小组。

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协同市电信公司进行网上申报应用平台的推广。

协调小组下设业务组、技术组。

业务组工作由税源管理一科负责,主要责职是抓好WEB申报平台推行工作的有关牵头、衔接、协调、督查等工作。

技术组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主要职责是做好WEB申报平台推行工作的有关网络、技术支持、软硬件配置、维护等工作,确保WEB申报平台正常运行。

2.组织动员培训。

8月下旬业务组制定好培训计划,并会同电信公司,分别对局内干部和WEB申报纳税人进行操作业务培训,对现有纳税人的推广培训工作应在9月底前完成。

对以后新增加的WEB申报纳税人(包括对未参加培训的现有纳税人的补充培训)由电信公司组织培训。

培训所需资料及师资由电信公司负责。

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四科、店口税务分局负责对WEB申报纳税人培训的通知。

纳税人(除“双定户”外)自行选择申报平台的宣传资料应于9月9日前由各税源管理单位发放并汇总,同时将选择VPDN网页(WEB)申报平台的纳税人名单(汇总表放在FTP税源管理一科目录下)收集、汇总上报税源管理一科。

3.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氛围。

各科室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宣传WEB网上申报平台的优点,让广大纳税人清楚使用WEB网上申报平台的内容和意义,取得社会和广大纳税人的理解支持。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推进政务服务“一门一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推进政务服务“一门一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推进政务服务“一门一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2.14•【字号】青发改办〔2018〕760号•【施行日期】2018.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推进政务服务“一门一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机关各有关处室、委属相关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推进政务服务“一门一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委领导同意,并明确提出我委要在“放、管、服”改革中走在前列、干在实处。

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12月14日省发展改革委推进政务服务“一门一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办字〔2018〕10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8〕144号)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委政务服务“一门一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审批服务便民化“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和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推进政务服务理念、制度、作风、流程的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全力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办事“最多跑一次”。

“只进一扇门”:2018年12月15日前,按照“应进必进”要求,推进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委驻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窗口集中办理,推行“窗口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多门”变“一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1.26•【字号】•【施行日期】2022.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月26日天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3年)为加强和规范本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津心办”数字社会综合应用平台,以下简称“津心办”平台)建设,加快政务服务数字化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21〕10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津政发〔2021〕1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问题,践行“精心、敬心、用心、暖心”的服务理念,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系统观念和标准化理念,坚持场景引领和数据赋能双轮驱动,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优势,积极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完善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重点推动“津心办”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全面提升移动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二)工作目标2022年底前,推动天津市“政务一网通”平台、“津心办”平台深度融合和数字化政务服务业务中台建设,实现各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充分对接,“津心办”平台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应接尽接”、“应上尽上”,全市移动政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04.10•【字号】吉人社函字〔2019〕63号•【施行日期】2019.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19〕63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加快推进全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提升就业创业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我们制定了《2019年全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4月10日2019年全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方案为做好全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制定2019年工作方案如下:一、目标任务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核心业务线推广应用和业务数据库建立完善为重点,省、市(州)、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全部应用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经办,系统应用之前的相关历史数据信息全部迁移至业务数据库,夯实统计实名制等基础工作,就业主要指标统计数据通过系统生成,提高群众和企业办事效率,提高就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而提升全省就业服务信息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二、工作内容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核心业务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全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推广应用。

(一)就业失业登记模块推广应用1.就业登记。

网上和服务窗口同时受理劳动者就业登记。

通过智慧人社就业登记、社保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三口合一”登记系统业务协同及数据共享,依托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今年单位就业人员、创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人员进行就业登记。

由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今年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登记。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22•【字号】滁政〔2017〕53号•【施行日期】2017.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2017〕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7年7月17日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22日滁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7〕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7年底前,全面推进市县乡三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

2018年底前,建成覆盖市县乡三级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省、市平台互联互通,基本实现部门自建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形成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

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形成省市政务服务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入口统一、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利、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重点任务(一)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1. 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按照市级“一张网”铺到底的总体设计,各地、各部门不再单独建设审批服务系统和数据库,统一使用“滁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含后台支撑系统)。

市直部门已单独建设业务系统的,须与市网上办事大厅互联互通,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网上支付,按需共享数据,实现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电子申报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电子申报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电子申报河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电子申报推行方案去年11月份以来,省局组织开发了集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利息所得税等多税种申报于一体的«河南电子申报纳税服务系统»软件〔以下简称电子申报软件〕。

目前,该软件差不多具备推行的条件,为了更好地做好该软件的推行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治理法»及事实上施细那么为依据,按照信息一体化原那么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一网式〞运行和〝一窗式〞治理的精神,充分发挥信息化的优势,进一步完善纳税申报方法,简化纳税人的办税手续,加快纳税申报速度,减少税务人员接收申报的录入操作,缓解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现象,降低税收征纳成本,提高办税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全面提升我省税收治理信息化水平制造条件。

二、推行目标和推行原那么〔一〕推行目标。

在省局总体方案的指导下,在税收信息一体化建设的框架内,与CTAIS相适应,实现纳税人多元化申报,提高税收治理质量和效率。

〔二〕推行原那么。

统一领导,总体规划;积极稳妥,逐步实施;依法应用,效率优先;简便适用,优化服务。

三、组织领导为加强推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一和谐,保证推行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局成立电子申报软件推行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文贤成员:王少华、翟宏范、杨贵荣、庞明星、魏庆芳、崔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推行事宜。

主任:张宗豪副主任:秦应纪、刘剑斌成员:高勇、李钟瑞、常学华、薛飞、韩鹏、陈涛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确保推行工作和谐高效、稳步实施。

四、适用对象和推行方式这次推行的电子申报软件内容涵盖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利息所得税〕所有的纳税申报资料,适用对象要紧是增值税一样纳税人和小规模企业及其他缴纳消费税、所得税的纳税人。

推行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网上申报,一种是软盘申报。

优化纳税服务 实施方案

优化纳税服务 实施方案

优化纳税服务实施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服务的优化已经成为了当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为了更好地满足纳税人的需求,提高纳税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我们需要制定一套全面的实施方案。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纳税服务的信息化建设。

通过建立完善的电子税务局平台,纳税人可以实现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查询等功能,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的办税需求。

同时,通过信息化建设,可以实现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提高纳税服务的效率和准确性。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纳税服务的便民化建设。

建立更多的便民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办税服务。

同时,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咨询和指导,解决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纳税服务的质量。

另外,我们还需要加强纳税服务的专业化建设。

建立更加完善的纳税服务团队,提高纳税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通过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纳税服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服务。

此外,我们还需要加强纳税服务的监督和评估。

建立健全的纳税服务监督机制,加强对纳税服务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纳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建立纳税服务的评估机制,定期对纳税服务的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改进和完善纳税服务的工作。

最后,我们需要加强纳税服务的宣传和推广。

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向纳税人宣传纳税政策和办税流程,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纳税自觉性。

同时,通过宣传推广,提高纳税服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更多的纳税人参与到纳税服务中来。

综上所述,优化纳税服务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信息化、便民化、专业化、监督和评估、宣传推广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的实施。

只有通过全面的实施方案,才能更好地满足纳税人的需求,提高纳税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希望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能够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的纳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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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关于推广网上办税(费)服务厅的方案
为了给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涉税服务,区局与有关软件公司合作,联合搭建了省级集中受理、集中处理平台,开发了网上申报纳税综合服务系统,并于2011年5月份开始在部分县(市、区)局各类企业中进行了测试,经过一年的网上申报试行,并逐步进行了完善和改进,其性能基本满足了设计要求。

2012年9月17日,区局召开《宁夏地税网上办税(费)服务厅推广工作会议》,区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该系统,为确保此项工作的落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我局全面推行网上办税(费)服务厅工作方案。

一、推行意义
网上申报纳税是指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借助网络技术传输纳税申报数据,税务机关对申报信息进行逻辑审核后,通过税-银联网系统实时扣缴税款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纳税人,确认纳税人申报纳税义务是否完成。

网络申报纳税工作的推行,对税务机关而言,一是贯彻落实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申报方式,逐步与世界先进的管理模式接轨;二是减轻办税服务场所在征期期间的压力,降低征税成本和提高办事效率;三是直接采集到纳税人的财务信息及扣缴明细信息,为进行决策分析、纳税评估及税务稽查提供完整、准确的数据;对纳税人而言,在征期内任何时间均可办理日常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方便其经营管理,降低其纳税成本。

因此,推广应用网络申报纳税方式是坚持“科技加
管理”方针,加速税收信息化建设,实现税收征管的专业化、社会化和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地税系统的信息采集能力和税收监控能力,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保证;也是优化税收服务,改善征纳关系,降低税收成本的重要举措。

网上申报纳税作为一项增值服务,为减轻基层单位及纳税人负担,由区局负担所有开发及维护费用,纳税人不需再缴纳任何费用。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推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地税局决定成立《网上办税(费)服务厅》推广工作领导小组:
(此处省略)
办公室设在综合业务科,负责培训编排、业务辅导、信息反馈与交流、组织协调与督查工作,以及与软件公司配合,进行数据处理、技术辅导、故障排除、软件升级与实际环境测试等技术的实施、协调与辅助工作。

三、推行内容
网上申报纳税适用于已开通税银联网系统的征收单位,纳税人应直接或间接具备访问互联网的软硬件条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网络申报申请并签署《纳税人电子申报客户服务协议书》,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向其发放网络安全认证证书(CA证书)即可进行网上申报。

纳税人在征期内,通过互联网访问《宁夏地税系统网上办税(费)服务厅》,登录到网上纳税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数据的填写。

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将对纳税人的申报及相关资料进行逻辑审核无误后,向纳税
人开户银行发出扣缴税款指令,扣款完毕后申报及相关资料保存到税务管理信息系统。

在确认完成纳税申报时,系统将向纳税人反馈确认信息。

网上申报纳税系统还可向广大纳税人提供网上涉税服务。

纳税人可通过该系统远程办理申报纳税以外的涉税事宜,同时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问题解答、数据信息查询等多种服务手段。

四、推行的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阶段(2012年9月17日至2012年9月30日)
1、各税务所负责向企业进行《网上办税(费)服务厅》的宣传,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选取部分企业进行试点。

2、通过12366地税服务热线提示、引导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

3、各办税服务厅张挂宣传横幅,并放置由局统一制定的宣传纳税人网上申报优越性及简易操作流程的宣传资料。

4、在办税服务厅和纳税人集中的地段分发宣传材料。

5、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进行不同角度的报道。

(二)培训辅导阶段(2012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
1、集中确定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户以及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

2、由软件公司技术人员负责上门维护,现场指导。

3、各单位要在办税服务厅选择合适位置设置“网上办税区”,配备相应的计算机设备,为没有条件的纳税人免费提供办税条件,并由
专人负责,对不熟悉网上办税流程和不具备上网条件的纳税人进行培训,指导其完成网上申报。

(三)推行阶段(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1月30日)
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2年10至15月—10月31日,先在城东所、城西所、大企业科进行试点,试点单位要在例征期前做好相关调查、制订方案、宣传发动、操作培训及协议签订等工作,确保试运行成功,同时要认真记录试运行中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

第二阶段2012年1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在全局所有税务所全面推行。

各单位必须做好各项宣传及准备工作,分期分批,确保此项工作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原则上在2012年12月31日以前,各单位上报的计划任务单位全部实行网上申报。

四、几点要求
1、统一认识、强化责任。

在全区推行网上申报纳税是提高税收科技含量、提升税收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省、市局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广网上申报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责任心、使命感,严格按照方案中明确的内容、时限组织实施,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分工协作、加强配合。

在全局推行多元化申报纳税工作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大工程,它涉及系统内外多个部门,覆盖税收征收的全过程,技术难度大,业务涉及面广,需要各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涉及到的相关部门要发扬团结协作精神,顾全大局,相互
配合,按照方案分工各负其责,圆满完成这项工作任务。

3、加强考核、严肃纪律。

各单位的一线人员在推广电子申报纳税方式时要做到文明礼貌、优质服务,严禁强制推行。

对通过12366纳税热线及其它方式反映出来不辅导或者服务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考核和追究。

同时市局还将对各单位推广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定期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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