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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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7号)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7号)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7号)部长杨传堂2016年9月2日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规范造价行为,合理控制建设成本,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下统称公路工程)的造价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造价活动,是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的确定与控制,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变更费用、竣工决算等费用的确定与控制。

第三条公路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造价依据第五条交通运输部制定公路工程造价依据。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补充性造价依据。

前款所称造价依据,是指用于编制各阶段造价文件所依据的办法、规则、定额、费用标准、造价指标以及其他相关的计价标准。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对通用性强、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编制统一的公路工程定额。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工程定额中缺项的,或者地域性强且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可以编制补充性定额规定。

第七条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中未涵盖但公路工程需要的造价依据,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该工程施工工艺要求等因素组织开展成本分析。

第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造价依据的编制和修订工作,促进造价依据与公路技术进步相适应。

公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第九条编制造价文件使用的造价软件,应当符合公路工程造价依据,满足造价文件编制需要。

第三章造价确定和控制第十条公路工程造价应当针对公路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根据项目的建设方案、工程规模、质量和安全等建设目标,结合建设条件等因素,按照相应的造价依据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全文(2)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全文(2)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全文(2)2017关于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全文)由于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设计方案变更等因素造成的设计概算调整,实际投资调增幅度超过静态投资估算10%的,应当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者核准部门调整投资估算后,再由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查调整设计概算;实际投资调增幅度不超过静态投资估算10%的,由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直接审查调整设计概算。

第二十二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执行情况报告。

审计部门对竣工决算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调整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对竣工决算报告进行调整。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加强对公路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检查。

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第二十四条公路工程造价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相关单位对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路工程造价依据的执行情况;(二)各阶段造价文件编制、审查、审批、备案以及对批复意见的落实情况;(三)建设单位工程造价管理台账和计量支付制度的建立与执行、造价全过程管理与控制情况;(四)设计变更原因及费用变更情况;(五)建设单位对项目造价信息的收集、分析及报送情况;(六)从事公路工程造价活动的单位和人员的信用情况;(七)其他相关事项。

第二十五条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对从事公路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和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监管,纳入统一的公路建设市场监管体系。

第二十六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公路工程造价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交通运输部建立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化标准体系,建立部级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平台。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省级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并与部级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公开应当严格审核,遵守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不得侵犯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3-036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7号-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3-036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7号-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规范造价行为,合理控制建设成本,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下统称公路工程)的造价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造价活动,是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的确定与控制,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变更费用、竣工决算等费用的确定与控制。

第三条公路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造价依据第五条交通运输部制定公路工程造价依据。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补充性造价依据。

前款所称造价依据,是指用于编制各阶段造价文件所依据的办法、规则、定额、费用标准、造价指标以及其他相关的计价标准。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对通用性强、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编制统一的公路工程定额。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工程定额中缺项的,或者地域性强且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可以编制补充性定额规定。

第七条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中未涵盖但公路工程需要的造价依据,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该工程施工工艺要求等因素组织开展成本分析。

第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造价依据的编制和修订工作,促进造价依据与公路技术进步相适应。

公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第九条编制造价文件使用的造价软件,应当符合公路工程造价依据,满足造价文件编制需要。

第三章造价确定和控制第十条公路工程造价应当针对公路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根据项目的建设方案、工程规模、质量和安全等建设目标,结合建设条件等因素,按照相应的造价依据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最新版】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最新版】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最新版】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公路基本建设及养护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按照“合理确定投资,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原则,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公设字[1996]098 号)的规定,结合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新建、改建、养护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程管理、监理、咨询等工程造价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造价是指基本建设及养护工程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具、器具及家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留费用。

第四条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公路工程计价、定价、控制和监督、检查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为公路基本建设的各个阶段制定合理、科学的计价依据;监督和检查有关工程造价的规定、各类计价依据的执行及建设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标底、工程决算;管理工程造价编制、审查、咨询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质;建立信息网络,收集、整理发布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制定工程造价管理长远规划,研究工程造价发展趋势。

第五条工程造价管理应贯穿于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含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遵循经济规律,合理地确定工程所需的费用,对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吉林省交通厅是我省公路建设及养护工程造价管理的主管部门,省、市(州)公路工程定额站(造价管理站)具体负责我省公路建设及养护工程的造价管理工作。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和各类计价依据,对工程造价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省定额站(造价站)负责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及省定额投资的国道、省道新改建及养护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工作;市(州)定额站(造价站)负责地方自行投资及县道(含县道)以下公路工程新改建及养护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工作。

省、市(州)定额站(造价站)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隶属同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业务上受上一级造价管理机构的指导。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四条 资格证书分甲、乙两个资 格等级,持有甲级资格证书的公路工 程造价人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高 速公路及以下等级公路工程的造价业 务;持有乙级资格证书的公路工程造 价人员可以在自治区内从事一级公路 及以下等级公路工程的造价业务。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四、参加本盟(市)批准的公路建设、 公路养护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负责辖 区内公路工程造价资料积累,建立地 方公路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库;
五、组织管理本盟(市)公路工程造 价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培训申报等日 常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造价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 造价控制 第四章 价格信息 第五章 执业资格 第六章 附则
六、负责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资料积 累工作,建立地方公路工程造价信息 数据库,收集、整理、发布公路工程 造价信息;
七、组织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的执业资 格申报、培训、考试,负责全区公路 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调解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方 面的经济纠纷,在司法部门委托下, 提供公路工程造价的鉴定意见。
第八条 内蒙古公路工程定额站职责 一、贯彻国家有关公路工程造价管理
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适 合内蒙古自治区有关公路建设和养护 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规定、实施细则, 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参与编制、修订全国统一的公路 工程计价依据;负责编制、修订自治 区公路基本建设工程补充计价依据和 公路养护工程的计价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各级公路工程造价管理部 门的管理人员,必须通过交通部公路 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取得资 格证书后,方可从事公路工程造价管 理工作。

精选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试题及答案

精选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试题及答案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试题及答案第1题()应当进行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与设计概算或者施工图预算的对比分析,合理控制建设项目造价。

A.建设单位B.勘察设计单位C.施工单位D.监理单位答案:A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4此题得分:4.0第2题()承担公路工程造价控制的主体责任。

A.建设单位B.勘察设计单位C.施工单位D.监理单位答案:A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4此题得分:4.0第3题发生设计变更的,()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审批程序后,合理确定变更费用。

A.建设单位B.勘察设计单位C.施工单位D.监理单位答案:A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4此题得分:4.0第4题国家重点公路工程项目和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初步设计的公路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将施工合同的工程量清单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A.施工准备阶段B.施工阶段C.投资决策阶段D.竣工验收阶段答案:B此题得分:4.0第5题()应当对其编制的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做好前后阶段的造价对比,重点加强对设计概算超投资估算、施工图预算超设计概算等的预控。

A.建设单位B.勘察设计单位C.施工单位D.监理单位答案:B您的答案:B题目分数:4此题得分:4.0第6题实际投资调增幅度不超过静态投资估算()的,由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直接审查调整设计概算。

A.10%B.20%C.30%D.50%答案:A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4此题得分:4.0第7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编制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结算等造价文件。

A.建设单位B.勘察设计单位C.施工单位D.监理单位答案:C您的答案:B题目分数:4此题得分:0.0第8题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前,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执行情况报告。

A.投资决策B.设计C.施工D.竣工验收答案:D此题得分:4.0第9题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共有()章。

A.四B.五C.六D.七答案:B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4此题得分:0.010题在设计、施工等过程中,项目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由()负责组织。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部第令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部第令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7号)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规范造价行为,合理控制建设成本,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下统称公路工程)的造价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造价活动,是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的确定与控制,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变更费用、竣工决算等费用的确定与控制。

第三条公路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造价依据第五条交通运输部制定公路工程造价依据。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补充性造价依据。

前款所称造价依据,是指用于编制各阶段造价文件所依据的办法、规则、定额、费用标准、造价指标以及其他相关的计价标准。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对通用性强、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编制统一的公路工程定额。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工程定额中缺项的,或者地域性强且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可以编制补充性定额规定。

第七条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中未涵盖但公路工程需要的造价依据,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该工程施工工艺要求等因素组织开展成本分析。

第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造价依据的编制和修订工作,促进造价依据与公路技术进步相适应。

公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第九条编制造价文件使用的造价软件,应当符合公路工程造价依据,满足造价文件编制需要。

第三章造价确定和控制第十条公路工程造价应当针对公路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根据项目的建设方案、工程规模、质量和安全等建设目标,结合建设条件等因素,按照相应的造价依据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部 第 号令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部 第 号令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7号)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规范造价行为,合理控制建设成本,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下统称公路工程)的造价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造价活动,是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的确定与控制,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变更费用、竣工决算等费用的确定与控制。

第三条公路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造价依据第五条交通运输部制定公路工程造价依据。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补充性造价依据。

前款所称造价依据,是指用于编制各阶段造价文件所依据的办法、规则、定额、费用标准、造价指标以及其他相关的计价标准。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对通用性强、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编制统一的公路工程定额。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工程定额中缺项的,或者地域性强且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可以编制补充性定额规定。

第七条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中未涵盖但公路工程需要的造价依据,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该工程施工工艺要求等因素组织开展成本分析。

第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造价依据的编制和修订工作,促进造价依据与公路技术进步相适应。

公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第九条编制造价文件使用的造价软件,应当符合公路工程造价依据,满足造价文件编制需要。

第三章造价确定和控制第十条公路工程造价应当针对公路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根据项目的建设方案、工程规模、质量和安全等建设目标,结合建设条件等因素,按照相应的造价依据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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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摘要】: 为了加强我局公路信息工作,更好地发挥信息对××建设、管理、发展的促进作用,根据上级有关信息工作的各项规定和我局××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全局××信息网由各分局、××××、××××、××× 为了加强我局公路信息工作,更好地发挥信息对××建设、管理、发展的促进作用,根据上级有关信息工作的各项规定和我局××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全局××信息网由各分局、××××、××××、××××、××公司、××公司、文秘资源网公司、××公司、××公司和机关各科室组成,具体工作由局属各单位的办公室或相应部门负责。

第二条全局××信息网成员单位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报送本单位、本部门的××建设、养护和管理信息以及其他业务信息,为本单位和上级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第三条全局××信息网的成员单位应确定一位办公室或相应部门的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工作的负责人,并指定一至两位具有相应文化素质的同志为兼职信息员,市局机关各科室应确定一位兼职信息员。

第四条市局办公室负责对全局××信息网成员单位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和指导,主要是收集、整理各单位报送的信息,编写并呈送有关领导审阅,负责××信息工作的总结和表彰。

第五条公路信息的收集。

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收集。

其主要来源是:重要文件、会议材料、领导批示、电话记录、工作总结、基层情况、调研报告、事故报告、群众反映、信访材料及下级报送的公路信息文件、材料和报表等。

必要时也可以直接至一线采访、调研、收集第一手材料。

第六条信息的报送。

报送的信息需经本单位信息工作负责人审核过目。

各分局、××××、××××、××××原则上每周至少向市局办公室至少报送信息1条,合计每月至少报送信息4条;××××、××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及市局机关业务科室每半月至少报送信息1条。

重大突发性事件从收集到上报应不超过2小时,如情况紧急可以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口头直接上报,但必须随后尽快补报文字材料。

第七条在《××××信息》上刊登及对外报送一般性的信息,由局办公室主任把关;在《××××信息》上刊登及对外报送反映问题等重要信息,由局分管领导把关;在《××××信息》上刊登及对外报送综合性信息,尤其是向交通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由局主管领导把关。

第八条信息"s:.youhaodu.co"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资料的管理。

××信息资料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立卷归档和保管。

要充分利用办公自动化的先进手段,建立信息数据库。

第九条重要信息必报制度。

以下内容为重要信息:
一、省、市、上级主管部门以及上级相应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对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的重要指示;
二、省、市、上级主管部门以及上级相应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到本单位、本部门视察工作的情况及讲话要点;
三、对省、市、上级主管部门以及上级相应业务主管部门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和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各级政府出台的有关××工作的政策和措施;
五、××××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计划、立项、审批情况)、建设完成情况(进度、质量、资金、安全、施工环境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六、××管理、生产过程的重要情况;
七、重大事故和突发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情况。

八、××××工作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九、各单位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要举措;
十、具有××特色的党建、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做法,××职工的"s:.cspengbo.coupdate/"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思想动态;
十一、市局机关各科室主管业务范围内的重要事项和基础统计数据;
第十条"s:.pinhecha.co"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信息保密制度。

在公路信息"s:.jx669.co"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材料的收集、使用、传递、保管、移交等各个环节,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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