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1.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条文解释

概述一、《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结构:五个部分:总则、参考文件、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技术要求。
(有18条特殊要求加黑体)其中:管理要求11个要素,22条;技术要求8个要素,53条。
(共19个要素75条)二、资质认定证书形式:计量认证、授权、验收、审查认可(检查机构)四种。
三、定义:实验室资质:是指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应当具有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认定:是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或标准实施的评价和承认活动(形式包括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
计量认证:对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评审的认证。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总则1.1 为贯彻实施《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确保科学、规范地实施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为实验室资质行政许可提供可靠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法规依据:《计量法》22条、《标准化法》19条、《产品质量法》19条、《认证认可条例》16条(6-8页)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授权、验收)的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
——对象和范围1.3本准则所称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是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的评价和承认活动。
——资质认定1.4实验室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有利于检测资源共享和避免不必要重复的原则。
——发布原则1.5对取得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进行资质认定,只对本准则特定条款(黑体字部分)进行评审。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素及要点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素及要点《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共19个要素,其中管理要求:11个要素,技术要求:8个要素;评审要点有104个,其中管理要求:51个要点,技术要求:53个要点。
认证实验室体系覆盖所要求的19个要素,并针对性掌握了104个评审要点,现场评审时应该无大问题。
.要素分为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共19个要素。
1.管理要求(11个) 1.1组织 1.2管理体系 1.3文件控制 1.4检测和/或校准分包 1.5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1.6合同评审1.7申诉和投诉 1.8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 1.9记录1.10内部审核 1.11管理评审 2.技术要求(8个) 2.1人员 2.2设施和环境条件 2.3检测和校准方法 2.4设备和标准物质 2.5量值溯源 2.6抽样和样品处置 2.7结果质量控制 2.8结果报告评审要点各个要素与评审要点分布具体如下: 4.管理要求(51个)4.1组织(12个) 4.2管理体系(5个) 4.3文件控制(4个) 4.4检测和/或校准分包(3个) 4.5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4个) 4.6合同评审(2个) 4.7申诉和投诉(3个)4.8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4个) 4.9记录(6个) 4.10内部审核(5个) 4.11管理评审(3个) 5.技术要求(53个) 5.1人员(7个) 5.2设施和环境条件(6个) 5.3检测和校准方法(6个) 5.4设备和标准物质(10个) 5.5测量溯源(7个) 5.6抽样和样品处理(7个) 5.7结果质量控制(2个) 5.8结果报告(5个)4.1组织:12个1)实验室是否具有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
独立法人性质的实验室是否有合法的设立文件或注册证书;非独立法人性质的实验室是否有批准文件、授权书、最高管理者的任命文件和母体的公正性声明;实验室应承诺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校准活动,有保持第三方公正地位措施,满足“授权”、“独立”的有关要求。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概述

• 引言 •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核心内容 •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流程 •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的关键要素 •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的挑战与对策 • 总结与展望
目录
Part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
01
通过资质认定评审,推动实验室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确保实
安全保障
实验室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人员、设备和样品的安全。
样品管理与质量控制
样品接收与登记
实验室应建立样品接收和登记制度,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 性。
样品存储与处置
实验室应对样品进行分类、标识和妥善存储,避免交叉污染或损坏。
质量控制
实验室应建立和实施质量控制程序,对实验过程进行监控和评估, 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评审准备
组建评审组
受理机构根据实验室申请的专业领域和规模,组建具 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评审组。
制定评审计划
评审组制定详细的评审计划,包括评审目的、范围、 依据、时间、人员分工等。
预备会议
评审组召开预备会议,明确评审要求、任务分工和注 意事项。
现场评审
首次会议
评审组与实验室召开首次会议, 介绍评审组成员、确认评审计划、 强调评审纪律等。
管理要求不断提高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 则对实验室的管理要求 不断提高,需要实验室 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提 高管理水平。
市场竞争激烈
实验室市场的竞争日益 激烈,需要实验室不断 提高自身实力和服务水 平,才能在市场竞争中 立于不败之地。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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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次会议
评审组与实验室召开末次会议, 通报现场评审结果,提出整改意 见和建议。
2016正式版试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1 .总则1.1 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 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 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守本准则。
1.3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评审准则基础上针对不 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 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2 .参考文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T 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 .术语和定义3.1 资质认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 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附件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3.2检验检测机构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3资质认定评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4.评审要求4.1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1.1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准则要求与评审要点.ppt

4.1.3 管理体系覆盖范围
覆盖范围包括
■所有申请资质认定的检测项目涉及的场所和活动;
■离开实验室的场所(例如远离实验室本部的郊外开 阔场地);
■临时设施(该设施在时间上是临时的,过了一定的 时间后该设施将被拆除、现场检测时的场所);
5.技术要求
5.1人员(共7条, 5.1.6和5.1.7为特定条款 )
5.2设施和环境条件(共6条,5.2.3和5.2.4为特定条款 ) 5.3检测和校准方法 (共7条, 5.3.4、 5.3.5、 5.3.6共
3条为特定条款 )
5.4设备和标准物质 (共10条, 5.4.3和5.4.10为特定条款 )
■移动设施(如检测专用车等)。
特别关注实验室有不同的工作场所的覆盖情况,不 允许出现不受控的场所——在制定体系文件时就 应该充分考虑。
4.员和技术人员;
4.1.5 (特定条款 )公正性和独立性
本条第1部分提出了“三个不得”:
■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和/或校准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 果存在利益关系;
例:授权书(仅供参考)
兹授权XX检测站站长XXX同志负责检测站的日常管理和检测 工作,该检测站的检测工作是完全独立性,可向社会提供检测 服务,公司其他领导和其他各部门不得干涉检验站的正常业务 工作。检测站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检测工作职业道德, 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公司为其提供必要的资源保证,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授权有效期: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准则要求与评审要点
广西计量检测研究院 莫华荣
二OO九年七月十八日
评审准则产生与变化的过程(计量认证)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21版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21版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21版)是指用于评审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的一套标准和规范。
以下是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21版的主要内容:
1. 实验室概况评估:评估实验室的组织架构、管理体系、硬件设施、软件系统以及人员配备情况等。
2. 质量管理评估:评估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实验室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
3. 技术能力评估:评估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包括实验室所能提供的测试、分析、检测项目,以及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和标准化程度。
4. 方法验证和准确度评估:评估实验室的方法验证和准确度控制的能力,包括方法验证的步骤、准确度控制的方法和结果分析等。
5. 检测结果追溯和不确定度评估:评估实验室的检测结果追溯和不确定度控制的能力,包括样品接收、检测过程、结果记录和报告等。
6. 器具和设备管理评估:评估实验室的器具和设备管理体系,包括器具和设备的标定、校准、维护和修复等。
7. 跨境和互认要求的评估:评估实验室在跨境活动和国际互认
要求方面的能力,包括符合国际标准的能力和合作伙伴关系等。
8. 安全和环境保护评估:评估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实验室的安全规程、紧急响应预案、废物处理和环境保护措施等。
以上是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21版的主要内容,用于指
导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的过程和标准。
根据这些准则,实验室可以申请资质认定,并通过评审获得资质认定证书,以证明实验室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能力和水平。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质量管理的前提条件,
技术运作的重要保证,
持续改进的基础框架,
服务客户的必备需要
一个完备的质量体系应具备如下功能:有效和连续的控制,预防为主,减少问题的发生,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同时对不同的客户保证提供同样质量的检测服务;实验室不同人员工作保证提供同样质量检测服务;不同时间变化始终保证提供同样质量的检测服务
技术要求:人员、设施和环境条件、检测和校准方法、设备和标准物质、量值溯源、抽样和样品处置、结果质量控制、结果报告。
4.管理要求
4.1组织
本要素是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诸要素中的第一个要素,也是实验室管理要求中的最重要的一个要素。他从法律地位、建立体系、保证客观性和公正性、资源配置、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相互关系、保守机密和防止商业贿赂方面都提出了要求。
对特别贵重、操作技术难度较高、涉及安全的仪器设备,实验室应授权和固定操作人员,并实施操作资格管理。
对不符合工作的鉴别一般都在管理体系和技术运行的各个环节进行。
在管理和检测工作中出现个别不符合是难免的,重要的是应当及时地发现和识别不符合,进行妥善的处置,以保证检测工作的最终质量。
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生的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是在不合格工作发生后,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不合格工作再次发生,是亡羊补牢的被动行为。
所有的检测活动必须坚持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诚信原则是实验室的立足之本,确保公正性是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坚守的道德防线。
4.1.6关于保密的规定
1. 实验室保密义务是基于数据和结果的性质和作用决定的,作为公正数据将产生法律后果,其重要作用要求实验室必须负有保密的义务;
审查认可(验收)是政府质量管理部门对依法设置或授权承担产品质量检验任务的质检机构设立条件、界定任务范围、检验能力考核、最终授权(验收)的强制性管理手段。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实验室是科研和创新的重要基地,而实验室的资质认定是评价实验室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准。
实验室资质认定的评审准则是保证实验室质量和可靠性的重要依据,通过科学严谨的评审准则,可以有效提升实验室的水平,并推动科研工作的发展。
下面将介绍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的准则和标准。
1. 实验室设备和设施评审实验室资质认定时,首要考虑的是实验室的设备和设施。
实验室应当配备先进的设备,并保证设施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设备的性能和精度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设施应当符合建筑规范,确保实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人才队伍实验室的人才是实验室的核心竞争力。
评审准则将重点考察实验室的研究人员是否具备相关的学术背景和科研经验,以及研究人员的数量和结构是否合理。
实验室应当有稳定的研究团队,各岗位人员分工明确,协作顺畅。
3. 质量管理体系实验室应当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实验过程的可控和可复制性。
评审准则将考察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完善,是否符合ISO等相关标准,以及实验室是否有相关的质量管理人员和制度。
4. 安全保障实验室的安全保障是实验工作的重要保障。
评审准则将关注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包括化学品管理、实验室安全设施和应急处置流程等方面。
实验室应当严格执行安全规定,保障实验人员和实验环境的安全。
5. 研究成果和社会影响最后,评审准则还将考察实验室的研究成果质量和社会影响力。
实验室应当注重科研创新,取得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同时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提升实验室的社会影响力和声誉。
综上所述,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是保证实验室质量和可靠性的重要依据,实验室应当全面符合相关准则和标准,不断提升自身水平,推动科研工作的发展。
以上是对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简要介绍,实验室在进行资质认定评审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全面评估,提升自身水平,确保科研工作的质量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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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总则1.1 为贯彻实施《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确保科学、规范地实施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为实验室资质行政许可提供可靠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授权、验收)的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
1.3本准则所称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是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的评价和承认活动。
1.4实验室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有利于检测资源共享和避免不必要重复的原则。
1.5对取得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进行资质认定,只对本准则特定条款(黑体字部分)进行评审。
同时申请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的,应按实验室认可准则和本准则的特定条款进行评审。
2.参考文件GB/T15481:2000(GB/T27025::2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86号局长令)4.1.7 实验室应明确其组织和管理结构、在母体组织中的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4.1.8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技术管理者、质量主管及各部门主管应有任命文件,独立法人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应由其上级单位任命;最高管理者和技术管理者的变更需报发证机关或其授权的部门确认。
4.1.9实验室应规定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
必要时,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4.1.10 实验室应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测和/或校准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
4.1.11 实验室应由技术管理者全面负责技术运作,并指定一名质量主管,赋予其能够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职责和权力。
4.1.12 对政府下达的指令性检验任务,应编制计划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适用于授权/验收的实验室)。
4.2 管理体系实验室应按照本准则建立和保持能够保证其公正性、独立性并与其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相适应的管理体系。
管理体系应形成文件,阐明与质量有关的政策,包括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使所有相关人员理解并有效实施。
4.3 文件控制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文件编制、审核、批准、标识、发放、保管、修订和废止等的控制程序,确保文件现行有效。
4.4 检测和/或校准分包如果实验室将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一部分分包,接受分包的实验室一定要符合本准则的要求;分包比例必须予以控制(限仪器设备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及特种项目)。
实验室应确保并证实分包方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
实验室应将分包事项以书面形式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分包。
4.5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选择、购买、验收和储存等的程序,以确保服务和供应品的质量。
4.6 合同评审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的程序,明确客户的要求。
4.7 申诉和投诉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申诉和投诉处理机制,处理相关方对其检测和/或校准结论提出的异议。
应保存所有申诉和投诉及处理结果的记录。
4.8 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实验室在确认了不符合工作时,应采取纠正措施;在确定了潜在不符合的原因时,应采取预防措施,以减少类似不符合工作发生的可能性。
实验室应通过实施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等持续改进其管理体系。
4.9 记录实验室应有适合自身具体情况并符合现行质量体系的记录制度。
实验室质量记录的编制、填写、更改、识别、收集、索引、存档、维护和清理等应当按照适当程序规范进行。
所有工作应当时予以记录。
对电子存储的记录也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原始信息或数据的丢失或改动。
所有质量记录和原始观测记录、计算和导出数据、记录、以及证书 /证书副本等技术记录均应归档并按适当的期限保存。
每次检测和/或校准的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保证其能够再现。
记录应包括参与抽样、样品准备、检测和/校准人员的标识。
所有记录、证书和报告都应安全储存、妥善保管并为客户保密。
4.10 内部审核实验室应定期地对其质量活动进行内部审核,以验证其运作持续符合管理体系和本准则的要求。
每年度的内部审核活动应覆盖管理体系的全部要素和所有活动。
审核人员应经过培训并确认其资格,只要资源允许,审核人员应独立于被审核的工作。
4.11 管理评审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应根据预定的计划和程序,定期地对管理体系和检测和/或校准活动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用和有效,并进行必要的改进。
管理评审应考虑到:政策和程序的适应性;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近期内部审核的结果;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由外部机构进行的评审;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的结果;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申诉、投诉及客户反馈;改进的建议;质量控制活动、资源以及人员培训情况等。
5.技术要求5.1 人员5.1.1实验室应有与其从事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实验室应使用正式人员或合同制人员。
使用合同制人员及其他的技术人员及关键支持人员时,实验室应确保这些人员胜任工作且受到监督,并按照实验室管理体系要求工作。
5.1.2对所有从事抽样、检测和/或校准、签发检测/校准报告以及操作设备等工作的人员,应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和/或可证明的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并持证上岗。
从事特殊产品的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的实验室,其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还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
5.1.3实验室应确定培训需求,建立并保持人员培训程序和计划。
实验室人员应经过与其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并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
5.1.4使用培训中的人员时,应对其进行适当的监督。
5.1.5 实验室应保存人员的资格、培训、技能和经历等的档案。
5.1.6 实验室技术主管、授权签字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熟悉业务,经考核合格。
5.1.7 依法设置和依法授权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其授权签字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熟悉业务,在本专业领域从业3年以上。
5.2 设施和环境条件5.2.1实验室的检测和校准设施以及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或标准的要求。
5.2.2 设施和环境条件对结果的质量有影响时,实验室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
在非固定场所进行检测时应特别注意环境条件的影响。
5.2.3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安全作业管理程序,确保化学危险品、毒品、有害生物、电离辐射、高温、高电压、撞击、以及水、气、火、电等危及安全的因素和环境得以有效控制,并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5.2.4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环境保护程序,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确保检测/校准产生的废气、废液、粉尘、噪声、固废物等的处理符合环境和健康的要求,并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5.2.5区域间的工作相互之间有不利影响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5.2.6对影响工作质量和涉及安全的区域和设施应有效控制并正确标识。
5.3 检测和校准方法5.3.1实验室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使用适合的方法和程序实施检测和/或校准活动。
实验室应优先选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如果缺少指导书可能影响检测和/或校准结果,实验室应制定相应的作业指导书。
5.3.2 实验室应确认能否正确使用所选用的新方法。
如果方法发生了变化,应重新进行确认。
实验室应确保使用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
5.3.3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标准、手册、指导书等都应现行有效并便于工作人员使用。
5.3.4需要时,实验室可以采用国际标准,但仅限特定委托方的委托检测。
5.3.5 实验室自行制订的非标方法,经确认后,可以作为资质认定项目,但仅限特定委托方的检测。
5.3.6检测和校准方法的偏离须有相关技术单位验证其可靠性或经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后,由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和客户接受,并将该方法偏离进行文件规定。
5.3.7 实验室应有适当的计算和数据转换及处理规定,并有效实施。
当利用计算机或自动设备对检测或校准数据进行采集、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或检索时,实验室应建立并实施数据保护的程序。
该程序应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输入或采集、数据存储、数据转移和数据处理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5.4 设备和标准物质5.4.1 实验室应配备正确进行检测和/或校准(包括抽样、样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所需的抽样、测量和检测设备(包括软件)及标准物质,并对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
5.4.2 如果仪器设备有过载或错误操作、或显示的结果可疑、或通过其他方式表明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加以明显标识,如可能应将其储存在规定的地方直至修复;修复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检定、校准等方式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
实验室应检查这种缺陷对过去进行的检测和/或校准所造成的影响。
5.4.3如果要使用实验室永久控制范围以外的仪器设备(租用、借用、使用客户的设备),限于某些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或特定的检测设施设备,且应保证符合本准则的相关要求。
5.4.4 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
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有关技术资料应便于有关人员取用。
5.4.5 实验室应保存对检测和/或校准具有重要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的档案。
该档案至少应包括:a) 设备及其软件的名称;b) 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c) 对设备符合规范的核查记录(如果适用);d) 当前的位置(如果适用);e) 制造商的说明书(如果有),或指明其地点;f) 所有检定/校准报告或证书;g) 设备接收/启用日期和验收记录;h) 设备使用和维护记录(适当时);i) 设备的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
5.4.6所有仪器设备(包括标准物质)都应有明显的标识来表明其状态。
5.4.7若设备脱离了实验室的直接控制,实验室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检查并能显示满意结果。
5.4.8 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5.4.9 当校准产生了一组修正因子时,实验室应确保其得到正确应用。
5.4.10未经定型的专用检测仪器设备需提供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证明。
5.5 量值溯源5.5.1实验室应确保其相关检测和/或校准结果能够溯源至国家基标准。
实验室应制定和实施仪器设备的校准和/或检定(验证)、确认的总体要求。
对于设备校准,应绘制能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的量值传递方框图(适用时),以确保在用的测量仪器设备量值符合计量法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