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招生人员工资、提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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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员工资提成、管理办法为了更好地发挥员工积极能动性、激励员工全心投入到招生工作中,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特对招生人员制定如下工资及提成管理办法。
一、专职招生人员:
1、收入构成:基本工资+提成+奖金+年终奖=总收入
2、月基本工资:
(1)正式员工:800 元。
(2)试用员工:600 元。(试用期一个月)
3、提成办法:
(1)完成月招生任务50%以下,没有提成。
(2)完成月招生任务50%以上(含50%),按培训费6%提成。(3)完成月招生任务80%以上(含80%),按培训费8%提成。(4)完成月招生任务100%,按培训费10%提成。
(5)超额完成招生任务的,超额部分按培训费12%提成。
(6)每月招生计划,由主管制定,报校长批准后,当月1 号发放给各员工。
二、兼职招生人员:(1)全国市场大区经理、职业学院辅导员、职业学院代课老师组织的团体报名、招生代理等合作伙伴的招生提成,按培训费10%提成。
(2)兼职老师的招生提成,按培训费10%提成。
3)专职老师的招生提成,按培训费8%提成。接待咨询老师按培训费2% 提成。
4)兼职学生的招生提成,在完成任务的情况下,按培训费8%提成,接待咨询老师按培训费2%提成。
三、招生主管
1)招生主管负责招生团队建设,员工培训,激励、制定并领导员工完成招生任务。
2)负责招生工作的管理、协调、教学、办证等所有工作。
3)主管按每月所有招生培训、办证总收入的5%提成。
四、其他奖励
奖金:
1.招生人员完成月招生任务,发月奖金100 元。
2.招生人员连续两个月完成任务,发月奖金200 元。
3.招生人员完成本季度招生任务,发季度奖金500 元。
4.招生人员完成年度招生任务,发年度奖金1000 元。年终奖:
1.年终总结大会评出“年度最佳贡献奖”(1 名),奖励1000
元。
2.年终总结大会评出“年度先进个人奖” (2 名),奖励800
元。
3.年终总结大会评出“年度优秀员工奖” (3名),奖励5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