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导则
拆墙透绿:绿了城市喜了民心

拆墙透绿:绿了城市喜了民心王芳玲【期刊名称】《《决策探索》》【年(卷),期】2019(000)023【总页数】3页(P30-32)【作者】王芳玲【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墙没了!近日,家住郑州市管城区北下街的王女士惊喜地发现,因举办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而被围起来整修的人民路沿街公园不知何时连围挡带墙统统被拆除,坡地、景观树、假山石,原本只供墙内游人欣赏的美景如今被街上行人一览无余;广场舞、象棋、太极拳,一派幸福祥和的景象令人舒适惬意。
不仅如此,拆去围墙后的空地上还种上了绿草等植物,一直延伸到旁边相隔几米的非机动车道上,与园内改建或新建的景观及设施形成美丽的立体景观,给大厦环绕的二七广场增添了勃勃生机。
“这是我上下班的必经之路,这条道跟公园离得近,每天早上隔着墙我都能听到里面的欢声笑语,弄得人心痒痒,如今这墙一拆,我就像骑着车逛公园似的,甭提多美了,上班都有干劲了!”王女士笑着说。
沿街公园的对面是一排商铺,公园拆除围墙之后,这排商铺的人流量明显增加,街边餐饮、食品及服装的商家谈起来喜形于色:每逢天气晴好,早、晚进入公园游玩的人特别多,他们的经营时间因此变长了。
虽然公园只是拆了一堵墙,但带活了街区人气,市民商家直接受益。
这是郑州市开展拆墙透绿工作的一个缩影。
郑州自实行拆墙透绿以来,进度还是很快的,留心的市民会发现,碧沙岗公园、紫荆山公园、人民公园等都在积极响应,“领衔主演”这部“绿野仙踪”大剧,看来,这次拆墙透绿可不简单!无墙胜有墙拓绿以透绿“你看这里花红柳绿的,多美啊,看着多舒心。
”家住碧沙岗公园附近的杨女士是个“老郑州”,今年68 岁的她,基本每天都会到碧沙岗公园晨练,看着碧沙岗公园的变化,她由衷发出赞叹。
沿着碧沙岗公园周围走一走,绿草红花道旁栽,一路花香弥漫,一路绿意尽染。
走累了也不怕,沿途有多个长椅、廊架、休息港湾,供人随时休息。
“拆墙透绿”后的碧沙岗公园,颜值提升的可不止一点点。
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导则

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导则第一章总则第1.1条根据城市道路景观发展建设的科学性、地方性及特色性要求,结合南宫市现有道路绿化中出现的系列问题,本着提升道路景观建设水平,提高道路绿化建设质量的需要,特编制本导则。
第1.2条本导则适用于南宫市中心城区、重点镇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及绿化维护改造的城市道路绿化工程。
其他乡镇、村可参考执行。
第1.3条本导则作为道路绿化设计、技术审查、绿化施工标准及依据使用。
第1.4条本导则指导范围包括道路红线、绿线范围内以及建筑退后红线、绿线、蓝线的绿化空间。
第1.5条导则编制以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出发点,对道路绿化设计范围内的自然地貌、河流等生态环境进行有效保护,同时重视水土保持和生态景观,使道路与周围环境景观和谐统一。
第1.6条国家现有规范、地方现行标准已有内容本导则不再重述。
第二章一般规定2.1 道路绿地率及覆盖率指标第2.1.1条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2)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3)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4)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第2.1.2条南宫市新建道路绿地率应按上述规定执行。
改、扩建道路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应达到道路绿地率指标。
第2.1.3条道路绿化工程建设,乔灌木覆盖率应不低于绿地总面积的70%,其中乔木覆盖率不应低于60%。
人行道的乔木覆盖率不应低于80%。
2.2 道路绿化建设基本原则第2.2.1条同步性原则。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绿化工程应与道路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第2.2.2条安全性原则。
道路绿化应符合安全行车视线、安全行车净空和行人安全通行的要求并具有阻挡眩光、防护隔离的作用。
保证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通过不同绿化形式达到互不干扰的效果。
第2.2.3条地方特色性原则。
植物选择应以地带性乡土植物为主,突显地方特色,兼顾植物多样性。
生态廊道建设管理办法【最新版】

生态廊道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第三章建设第四章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态廊道规划、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功能和生态效益,依据《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态廊道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态廊道,是指以绿化为特征,沿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城市道路(快速路、主干道等)、铁路、水系等建设的带状、一般具有生态、景观、休闲游憩、运动健身和慢行交通功能的开敞式绿地。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生态廊道管理,是指对生态廊道内绿化和配套设施的养护管理。
第五条生态廊道遵循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和属地建设、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市园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生态廊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制定生态廊道建设规划、工作计划,指导、监督县(市、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单位的生态廊道建设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财政、国土资源、交通、水务、城管、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态廊道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县(市、区、管委会)应当明确生态廊道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生态廊道的建设、管理工作。
第八条生态廊道建设管理经费按属地原则及市有关部门职责分工纳入市、县(市、区、管委会)政府部门财政预算,主要用于生态廊道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及工作经费等。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将生态廊道建设管理奖补资金列入年度计划。
第九条鼓励建立多元化、多途径的生态廊道建设管理投融资机制。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生态廊道及其配套设施的义务,有权劝阻、投诉和举报破坏生态廊道及其配套设施的行为。
第二章规划第十一条编制生态廊道规划应依据郑州都市区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与相关规划相衔接,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生态环境需求、公众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体现提高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的总体要求。
第十二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生态廊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郑政办文〔2014〕48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郑政办文〔2014〕48号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快我市绿色建筑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意见》(郑政文〔2013〕20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市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现将有关具体内容通知如下:一、自2014年12月30日起,全市 (包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和各县、市、区)范围内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新立项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保障性住房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其中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必须达到二星级以上标准 (含二星级)。
二、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保障性住房执行住建部颁布的《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
三、市发展改革管理部门应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环节强化对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的审查。
对达不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的项目不得通过节能审查。
四、市规划管理部门在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应按绿色建筑标准对项目建筑布局、日照条件等进行审查,如不符合绿色建筑相关要求,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

都市道路绿化与设计标准(行业标准,编号CJJ75—97,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1总那么1.0.1为发扬道路绿化在改善都市生态环境和丰富都市景瞧中的作用,防止绿化碍事交通平安,保证绿化植物的生存环境,使道路绿化设计标准化,提高道路绿化设计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都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广场和社会停车场的绿地与设计。
1.0.3道路绿化与设计应遵循以下全然原那么:1.0.3.1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不得裸露土壤;1.0.3.2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1.0.3.3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并应保证树木有需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1.0.3.4植物种植应适地适树,并符合植物间伴生的生态习性;不适宜绿化的土质,应改善土壤进行绿化;1.0.3.5修建道路时;宜保持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保卫;1.0.3.6道路绿地应依据需要配备浇灌设施;道路绿地的坡向、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并与都市排水系统结合,防止绿地内积水和水土流失;1.0.3.7道路绿化应远近期结合。
1.0.4道路绿化与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2术语2.0.1道路绿地道路及广场用地范围内的可进行绿化的用地。
道路绿地分为道路绿带、交通岛绿地、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
2.0.2道路绿带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带状绿地。
道路绿带分为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和路侧绿带。
2.0.3分车绿带车行道之间能够绿化的分隔带,其位于上下行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中间分车绿带;位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或同方向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两侧分车绿带。
2.0.4行道树绿带布设在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以种植行道树为主的绿带。
2.0.5路侧绿带在道路侧方,布设在人行道边缘至道路红线之间的绿带。
2.0.6交通岛绿地可绿化的交通岛用地。
交通岛绿地分为中心岛绿地、导向岛绿地和立体交叉绿岛。
2.0.7中心岛绿地位于交叉路口上可绿化的中心岛用地。
郑州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评审稿1[1].13)
![郑州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评审稿1[1].13)](https://img.taocdn.com/s3/m/fc06cf06a6c30c2259019e24.png)
郑州市城市设计编制暂行规定(评审稿)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城乡规划与发展研究中心2012年1月前 言根据郑州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相关指令和要求,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制定了本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总体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3.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4.街坊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5.城市设计的编制组织、审查与应用;6.附件(条文说明)。
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1制定本规定的目的 (1)2适用范围 (1)3城市设计的定义 (1)4城市设计编制层级与内容 (1)5城市设计基本原则 (2)第二章 总体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 (3)1适用范围 (3)2编制任务 (3)3主要内容 (3)4成果要求 (7)第三章 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 (9)1适用范围 (9)2编制任务 (9)3主要内容 (10)4成果要求 (15)第四章 街坊城市设计的编制要求 (17)1适用范围 (17)2编制任务 (17)3主要内容 (17)4成果要求 (19)第五章 城市设计的编制组织、审查与应用 (20)1城市设计的编制组织 (20)2城市设计的审查 (21)3城市设计成果的应用 (21)附件:条文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1名词解释...........................错误!未定义书签。
2城市设计与法定规划的关系...........错误!未定义书签。
3特色意图区城市设计的适宜规模.......错误!未定义书签。
4关于城市设计任务书.................错误!未定义书签。
5城市设计成果审查审批流程图.........错误!未定义书签。
郑州市城市设计编制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1制定本规定的目的为规范郑州市各类城市设计的技术要求与内容深度,提高城市设计的编制质量,加强城市设计编制工作的实效性,实现城市设计编制和管理的规范化,引导和提升郑州都市区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郑州市城市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定。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技术导则》的通知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技术导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6.11.21
•【字号】
•【施行日期】2016.11.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库
(棚)建设技术导则》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规范与统一郑州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的建设,根据市领导在《关于我市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上的批示,经请示省住建厅同意,我委委托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为牵头单位全面负责,协调配合单位郑州祥和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共同制定了《郑州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技术导则》,广泛征求意见后,已通过评审,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导则由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管,技术解释由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联系电话:67188925 67188922(勘察设计处)。
在执行中如有修改建议,请寄送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文化北路298号,邮编:450044,电子邮箱:****************)。
附件:《郑州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技术导则(试
行)》
2016年11月21日。
郑州市城市路规划设计

大范围的绿地空间成为 城市的入口
2.设计导则的详细探讨和景观设计指导(短期,中期,长期规划) 将本规划第6章提示的设计导则的核心点进行深化,制定以行政为主体的景观指导方针,实施
以长期化为着眼点的景观设计指导。
3.重要项目的景观指导(中期,长期规划 本规划第2章提示的5处交叉点,在景观上非常重要。因此,通过设计导则进行一般性的景观
指导的同时,更加详细的设计指导是必须的。今后,同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目实施同步对指导体制(景观审议会, 总体建筑设计控制制度)的采用予以探讨。
第二章 主要交叉点处开发项目的规划
2-1. 五处主要节点的设计・・・・・・・・・・・・・・・・・・・・・・・・・・・・・・・・・・・・・・・・・ 7 2-2. 金水路和107国道的节点・・・・・・・・・・・・・・・・・・・・・・・・・・・・・・・・・・・・・・ 8 2-3. 金水路和107国道的节点~未来大道的节点・・・・・・・・・・・・・・・・・・・・・・ 11 2-4. 金水路和未来大道的节点・・・・・・・・・・・・・・・・・・・・・・・・・・・・・・・・・・・・・ 14 2-5. 金水路和花园路的节点(案1)・・・・・・・・・・・・・・・・・・・・・・・・・・・・・・・・ 19 2-6. 金水路和花园路的节点(案2)・・・・・・・・・・・・・・・・・・・・・・・・・・・・・・・・ 21 2-7. 金水路和南阳路的节点・・・・・・・・・・・・・・・・・・・・・・・・・・・・・・・・・・・・・・・ 26 2-8. 金水路和建设路的节点(案1)・・・・・・・・・・・・・・・・・・・・・・・・・・・・・・・・ 33 2-9. 金水路和建设路的节点(案2)・・・・・・・・・・・・・・・・・・・・・・・・・・・・・・・・ 36 2-10. 金水路西侧节点・・・・・・・・・・・・・・・・・・・・・・・・・・・・・・・・・・・・・・・・・・・・・ 39 2-11. 建设路东西节点・・・・・・・・・・・・・・・・・・・・・・・・・・・・・・・・・・・・・・・・・・・・・ 40 2-12. 未来大道南北节点・・・・・・・・・・・・・・・・・・・・・・・・・・・・・・・・・・・・・・・・・・・ 46 2-13. 花园路南北节点・・・・・・・・・・・・・・・・・・・・・・・・・・・・・・・・・・・・・・・・・・・・・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