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动态巡查情况通报
自然资源土地巡查工作简报范文(11篇)

自然资源土地巡查工作简报范文(11篇)自然资源土地巡查工作简报范文(精选11篇)自然资源土地巡查工作简报范文篇1今年以来,县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土地动态巡查,着力消除执法动态巡查盲区,有效维护了全县土地资源开发秩序。
一是“地毯式”排查。
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格局,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土地、耕地修复虚假整改等违法行为发生。
严格按照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相关要求,重点区域排查与全面巡查相结合,对巡查区域内所有新建、在建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逐宗登记,建立台账,对违法违规问题较轻的予以限时整改处理。
二是“全覆盖”巡查。
为“巡查一片、查处一起、震慑一方、规范一片”的良好效果,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合法用地意识。
大竹县以县、乡、村、社四级自然资源网格化监管体系为抓手,采取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局执法监察队巡查与自然资源基层站所交叉巡查相结合的巡查方法,前移执法关口,今年已开展土地巡查1360余人次,“全覆盖”巡查全县31个乡镇324个村社,确保动态巡查全方位、无死角、无盲区,切实将违法用地行扼杀在“摇篮里”。
三是“实时性”核查。
坚决实行有案必查、查处必严,落实专人专责,深入实地进行核实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对已构成违法用地事实的主体及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实时勘查整改情况,全力督促整改进度,让违法用地行为无所遁形。
今年以来有效制止违法违规用地行为50余宗。
四是“滚动式”宣传。
为保障我县用地秩序持续良好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保护耕地意识。
大竹县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宣传模式,将巡查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实现巡查一处、宣传一处。
截至目前,已发放5000余份耕地保护等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20__余人次。
自然资源土地巡查工作简报范文篇2近日,泾县茂林镇第一批次新增耕地项目即将进入验收阶段。
至此,茂林镇共落实新增耕地任务数483.79亩。
浙江省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的现状及思考

随着党的十八大以来土地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如何在新形势下贯彻中央关于严防死守耕地红线的总体要求成为基层国土资源部门面临的一个全新课题,创新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方法模式已势在必行。
近期,我们组织调研,对浙江省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主要模式、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对策作了粗浅的探析,以期对加强和改进浙江省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有所裨益。
国土资源动态巡查作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唯一的主动执法措施,在预防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减少当事人经济损失、降低违法建筑物处置难度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近年来,浙江省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以建立科学完善的土地矿产监管长效机制为目标,在强化各级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责任方面做出了大量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目前,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总队每年组织对11个地市国土资源动态巡查情况和效果进行例行巡查,每个地市抽查2个县(市、区),依托GPS定位和遥感监测技术对基层动态巡查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全省绝大部分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建立了覆盖所辖各县(市、区)的巡回检查制度,各县(市、区)普遍建立了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巡查网络。
在推动落实动态巡查责任的工作实践中,浙江省部分地区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形成了一些颇具特色的经验做法,其中尤以嘉兴市实行的以网格化、网络化为基础的土地执法“两网化”管理机制和台州市实行的制止违法用地快速反应机制成效较为明显。
一、基层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现状(一)基本情况浙江省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的现状及思考浙江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 潘俊国 徐 良探索研究(二)存在问题1.工作开展不平衡,不同区域差别大二、基层动态巡查主要模式及样本分析(一)以国土资源部门为主的传统巡查模式1.模式样本2.执法力量不稳固,人员装备缺口大3.联动处置不到位,制止违法难度大2.特点分析4.履职标准不明晰,失职渎职风险大(二)以基层乡镇政府为主的联合巡查模式1.模式样本求,这些相关履职标准还需得到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院、法院的认可,这样才能准确指导基层国土资从调研情况看,当前省基层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源动态巡查工作,有效防止基层国土资源执法巡查人中存在着一些共性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员的岗位风险。
县国土资源局动态巡查工作情况汇报

县国土资源局动态巡查工作情况汇报县国土资源局动态巡查工作情况汇报为更好地维护土地、矿产秩序,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矿产各类违法行为,根据州局的统一要求,我局本着预防为主,全程监督的原则,严格制定了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责任到人,严防死守,较好地维护了土地、矿产管理和利用的正常秩序。
现将木垒县国土资源局开展动态巡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严格制度,落实责任县国土资源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高预防国土资源违法的能力,建立《动态巡查责任制度》、《举报受理制度》、《信访工作制度》、《动态巡查奖惩和通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并设立了举报箱。
及时制定了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执法监察中队。
为加强对动态巡查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国土资源动态巡查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王鑫任组长,监察大队大队长李大玺任副组长,各股室、执法中队中层领导任成员。
建立土地监察网络体系,各中队有2名专职土地监察员,各村1名土地监察信息员,全县有66名土地监察信息员。
对土地利用情况实行宏观监控,形成动态土地监察系统,从组织上保证了动态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县、乡( 镇)、村形成了土地监察网络体系。
这支队伍在土地执法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偏远乡镇只要出现违法用地苗头,就可以通过监察信息员逐级反映上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二、及时巡查,及时处理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年初由执法监察大队与各执法中队签订动态巡查工作目标责任书,根据我县国土资源分布情况,划分动态巡查区域,将县城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域、本地重点矿区划分为一级巡查区,将集镇、县级以上公路沿线划分为二级巡查区,将其它地区划分为三级巡查区。
一级巡查区每15天巡查一次,二级巡查区每30天巡查一次,三级巡查区不定期巡查,落实了巡查人选和巡查范围。
国土矿山巡查情况汇报

国土矿山巡查情况汇报根据国土资源部门的安排,我们对所辖区域的矿山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巡查,现将巡查情况进行汇报如下:一、巡查范围。
本次巡查范围涵盖了所辖区域内所有矿山,包括煤矿、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各类矿山。
二、巡查内容。
1. 环境保护情况,对矿山周边环境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包括大气、水质、土壤等环境因素的监测情况。
2. 安全生产情况,对矿山的生产设施、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生产工艺等进行了全面检查。
3. 合规运营情况,对矿山的采矿许可证、环评报告、排污许可证等合规手续进行了核查。
4. 生产情况,对矿山的生产情况、产量、质量等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记录。
三、巡查发现。
1. 环境保护方面,部分矿山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包括未经许可的排污行为、未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系统等情况。
2. 安全生产方面,个别矿山存在安全隐患,包括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未进行安全培训等问题。
3. 合规运营方面,部分矿山在合规手续上存在缺失,包括采矿许可证过期、环评报告不符合要求等情况。
4. 生产情况,大部分矿山的生产情况良好,但个别矿山存在产量下降、质量不稳定等问题。
四、整改建议。
1. 对于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矿山,建议国土资源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其立即整改,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2.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建议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3. 对于合规手续不全的矿山,建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求其尽快补齐手续,确保合规运营。
4. 对于生产情况不稳定的矿山,建议加强技术支持,优化生产工艺,提高产量和质量。
五、结论。
本次巡查发现了一些问题,但也看到了大部分矿山的良好生产情况。
我们将根据巡查情况提出的整改建议,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进行整改工作,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和合规运营。
六、感谢。
在此,特别感谢国土资源部门对本次巡查工作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也感谢各相关单位对巡查工作的配合和支持。
以上为本次国土矿山巡查情况的汇报,谢谢!。
国土局巡查工作通知.docx

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为加强我市土地、矿产资源的管理,切实保护耕地及国家矿产资源,不断加强我市国土资源执法工作的协调配合,维护我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全市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联动机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国土资源定期动态巡查合作机制建立由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水利局、安监局、环保局及各乡镇街组成的动态巡查合作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其他相关单位。
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内容分为土地和矿产两类,土地类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等占地项目,以及破坏耕地、用地手续不全或过期的、改变土地用途等;矿产类包括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越层越界开采、乱采滥挖等。
国土资源定期动态巡查以市国土资源局为主,各乡镇街及有关单位为辅。
巡查工作重点区域要做到每7个工作日巡查一次,一般区域要做到每15 个工作日巡查一次,巡查中如遇到自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动态巡查工作难以完成或无法执行动态巡查任务的,应当记录在案。
等待不利因素消失后, 3 日内恢复正常动态巡查工作。
各乡镇街及相关单位要定期在各自辖区内执行动态巡查工作,建立相应的动态巡查机制,将违法行为控制在初期。
各部门要身处一线,相互协作,巡查到位,并做到随时交流,实现信息共享。
动态巡查工作必须建立《动态巡查登记簿》。
要将巡查内容,准确无误登记上簿,年末存档,以备查阅。
二、建立动态巡查信息情况共享通报制度各乡镇街及相关单位在各自辖区内如有发现土地或矿产建设项目的,要在 3 个工作日内通报给市国土资源局。
市国土资源局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对巡查案件展开调查,发现违法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合法的要形成书面材料存档。
市国土资源局在动态巡查过程中,如发现相关其他单位的可疑项目或违法行为,也要在 3 个工作日以内通报给相关主管部门,以便相关单位及时确认处理。
三、建立举报制度市国土资源局要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受理登记簿,在接到举报后,接报人应将举报人陈述的内容记录在登记簿上,并且签字留名。
执法监察亮利剑——永靖县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综述

A z H A N ・ H A N G Y E F E N G c A l
行
业
风 采
执 法 监 察. 亮 剩 剑
— —
永靖县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综述
国土资 源动态巡 查作 为 国土 资源 矿案件 ,各 部门依据各 自的工作职责 , 结果 。巡查结果实行周报和月报制 , 对 执法监察 中唯一 的主动执法措施 。 在预 严格按 照工作程序 , 该立案查处 的及 时 重 大 、 突发等违法 行为要 实行“ 专项 报 防、 制止国土资源违 法行 为的 发生和降 立 案查处 , 该停工的立即停工 , 该没收 、 告” 制度 , 对重大 、 突发及其他 可能造成 低 国土资源 违法案件 发案率 方面具 有 拆 除 、 查封 的现场拆 除 、 查封 、 没收 , 确 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 , 各分局要在 发现 明显优势 。近年来 , 永靖县 国土资源局 保案件查处到位 。 建立 国土资 源执法工 当 1 3立即向执法监察 大队报告 , 并 在第 坚持“ 预防为主 、 防查结合和共 同监管 ” 作联席会议制度 。 联合巡查工作组对巡
、
细 化 巡 查 方 案 明 确 巡 查 责 任
围进行通报。 着力提高违法违规问题的 或不定期检查各分局 的巡查工作情况 。
为确保 国土 资源执法 工作顺 利开 发生率 , 做 到第一 时间发现 、 第一 时间 国土资源执 法监管领 导小组 的各 成员 展, 成立 了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领导 报告 、 第一 时间处 理 , 力争将 问题解 决 单 位 , 按照规定 的职责 和要求 。 密 切协 小组 。制定详 细的动态巡查 实施 方案 , 在管辖区域 , 解决在现场 。 严格 落实 动态巡查责任制 , 按照辖 区动 态巡查 区域 图,进一步细化巡查 区域 , 人员 , 强化动态巡查 责任落实。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切实加强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的通知-甬土资发[2010]156号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切实加强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的通知-甬土资发[2010]156号](https://img.taocdn.com/s3/m/8e6f70eb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e996f8c.png)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切实加强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的通知正文:----------------------------------------------------------------------------------------------------------------------------------------------------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切实加强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的通知(甬土资发〔2010〕156号)各县(市、区)、卫星镇国土资源局(分局):近几年来,在上级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各地通过土地执法专项整治和卫片执法检查等行动,严肃查处和纠正了一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但是,当前一些地方依法用地意识不强,“重审批、轻监管”现象依然存在,新的违法用地发生,不仅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实施办法(试行)》(甬土资发〔2010〕120号),切实加强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力度,有效遏制新增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认真研究,建立健全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责任机制。
各地要严格按照《宁波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实施办法(试行)》(甬土资发〔2010〕120号)和《宁波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责任制》(甬土资发〔2006〕42号)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加紧研究和完善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各项工作制度。
要不断健全巡查组织机构和监管网络,进一步明确“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基层国土资源所是巡查工作的实施主体,对巡查工作负直接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是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要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土地违法行为,对拒不停止土地违法行为和已形成土地违法事实的,必须及时抄送有关部门并报有行政处罚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
通过严格的目标管理和制度建设,切实做到违法用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2020年度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2020年度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1.01.05•【字号】宁自然资发〔2020〕236号•【施行日期】2021.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其他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2020年度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宁自然资发〔2020〕236号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为进一步规范全区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充分发挥动态巡查“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作用,有效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近期,我们对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开展动态巡查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总结,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2020年度,全区自然资源领域共开展动态巡查4902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501起(土地335起,矿产155起,林草11起),下发停工通知书397份,立案查处64宗。
其中,银川市全年开展动态巡查1491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202起,立案查处11宗,立案率5%;石嘴山市全年开展动态巡查942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33起,立案查处19宗,立案率58%;吴忠市全年开展动态巡查1180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69起,立案查处9宗,立案率13%;固原市全年开展动态巡查487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89起,立案查处8宗,立案率9%;中卫市全年开展动态巡查802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108起,立案查处17宗,立案率16%(详见附件)。
总的来看,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动态巡查工作部署,对照《关于印发2020年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落实。
一是精心部署统筹开展巡查。
今年是抗击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特殊之年,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动态巡查工作方案,在防范和化解疫情风险的同时,灵活机动采取“重点巡查”“夜间巡查”等方式,加大对违法行为易发高发区巡查力度,持续形成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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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动态巡查自查报告
商南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国土资源动态巡查、信访督查和
案卷质量评查工作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商南县国土资源局加强土地、矿产资源行政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国土资源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系统内部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了我县国土资源执法水平的提高。
具体做法是:
一、加大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环境。
抓好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落实,是遏制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措施。
我们在动态巡查的过程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不断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资源忧患意识,增强依法利
用国土资源的责任心和自觉性,促进依法行政。
一是参加了以“创建平安商南,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各项治理宣传活动。
以监察股队为主组成一支精干的宣传队伍。
通过悬挂宣传挂图、办展览、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深入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是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为契机,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
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通过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人口多、耕地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弱的基本国情,树立正确的资源观念,依法用地的观念,增强依法办矿,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自觉性。
三是抓小、抓早、抓苗头,有效地预防和制止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四是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加大宣传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方式分层次、全方位进行宣传。
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保护国土资源的意识,使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逐年减少。
二、完善制度,加强巡查,初见成效。
为了有效杜绝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我局完善和健全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按照“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责任制度。
明确了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工作责任,切实促进土地管理和矿业秩序的好转。
一是细化目标管理责任书中
的综合执法项目。
县局与各股室队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动态巡查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进一步明确了责任。
制度要求县局对全县巡查每年不得少于12次,各国土所对辖区各村组巡查不得少于48次。
对违法多发矿山区域每周不少于1次。
20XX年共巡查120余次,夜间巡查蹲守办案80多次,巡查共发现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40起,其中土地违法行为21起,矿产资源违法行为19起,全部立案查处,拆除违法建矿厂6个,查村非法采矿点11处,收缴罚没款125万元。
使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得到了及时制止。
二是对
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了检查,并逐片、逐块登记造册。
县政府与乡镇、乡镇与村委会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使基本农田得到了有效保护。
全年共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乡镇13份,村民委员会164份。
设立和更新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5块。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
规范动态巡查职责,明确动态巡查主体,划分了巡查区域,规定了巡查次数,做到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担子。
在巡查中,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提高巡查工作效果。
三、动态巡查工作措施
为使国土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扎实有效,我县从七个方面落实动态巡查措施,做到地动我知,执法关口前移。
一是明确巡查主体。
在动态巡查责任制中明确规定,实施动态巡查的主体是县国土执法监察大队和各基层国土所。
二是划分巡查等级区域。
将城、镇规划区、城乡结合部、国道、省道公路两侧、基本农田保护区、重点矿区列为一级巡查区,其它区域为二级巡查区。
三是分片包干负责。
土地矿山分片包干,国土所主要负责土地巡查,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矿山巡查,分工合作,责任到人。
四是量化巡查频次。
要求各责任部门必须完成巡查次数标准。
五是巡查结果登记。
各部门建立了动态巡查登记台账,对每次巡查情况(巡查路线、地点、人员、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进行登记,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记录。
六是及时上报巡查情况。
各所、执法队及时将动态巡查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情况上报监察股及主管领导,以便全局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七是明确责任追究。
动态巡查责任制考评办法规定,对因巡查不及时或制止不力造成违法事实的,对接到违法案件举报不及时汇报或查处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规定动态巡查责任制年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力度上,我县已逐步建立了县政府、国土局、乡镇政府、国土所、村组等国土资源四级管理网络,但是有些偏远地方的违法行为还是难以发现,即使发现也为时已晚,而查处人力、权力有限,从而削弱了国土资源执法的力度。
二是执法手段上,《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只赋
予了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的制止权,而没有强制执行权。
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时,违法占地所建的建筑物大都已建成,县法院因各种因素不能及时执行,如执行拆除也给违法者和社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尤其是非法盗矿者在开采过程中,大多用大型机械进行非法开采,因国土资源
执法人员没有扣押机械的权力,而我局是以“矿山综合治理办公室”名文扣押,没有完善的手续和程序,影响执法力度。
三是我县山大沟深,矿产资源分布分散,近年来,虽然加大了矿业秩序整顿力度,但乱采滥挖铁矿、钒矿等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执法人员和违法者形成你进我退,你退我进的“游击战”格局,给国土资源执法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二、信访督办工作情况
按照省、市、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部署,围绕“三排查、三落实”,工作重心,结
合“创建和谐商南”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省、市、县“三排查、三落实”会议精神,夯实责任,抓好落实。
20XX年,全系统共排查矛盾纠纷86件,其中涉土56件,涉矿26件,机关内部方面4件,已调处涉土54件、涉矿25件,解决机关问题4件,其余案件正在积极稳妥化解之中,办结率达到96.5%,较20XX年度总数的313件减少了227件。
回顾一年来的信访督办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换位思考,高度重视信访工作。
在年初的工作会议上,我们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予以考核,实行信访维稳和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在人员和经费十分紧缺的情况下,县局成立了专门的信访接待室,做为机关的职能股室,承担全系统接待和督办工作。
办公经
篇二:巡查通报格式
巡查通报格式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分局及事业单位,市征收办:
201x年11月24日至30日,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组织开展了全市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季互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互查情况
根据《xx市201x年度国土资源动态巡查互查实施方案》(庆国土资〔201x〕107号)要求,市城区和市辖八县(市)组织了9个检查组交叉互查。
从检查结果看,各县(市)区均建立了巡查制度,制作了巡查路线图,明确了职责分工,县、乡、村三级巡查网络基本形成。
通过调阅巡查台账和巡查日志,各地均能按照动态巡查相关要求开展巡查工作,大队和国土所巡查记录、巡查台账健全,执法大队平均每月开展巡查4到6次,基层国土所每周巡查2到4次,对违法用地和非法采矿行为基本做到及时发现和制止,对制止无效的非法行为立即报告所在地政(:国土资源动态巡查情况通报)
府和上级国土部门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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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桐城市成立了以国土局、行政执法局和街道办事处三家单位组成的联合巡查执法小组,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办事处,开展不间断巡查,对违法建设行为早发现、早制止,违法建设一经发现,国土局和行政执法局联合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法处理。
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和拒不执行
处理决定的,及时书面报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由执法单位提出意见,办事处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公安、国土、城管、规划、住建、供水、供电等单位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同时以《国土执法监察简报》形式定期将违法用地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向桐城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专题报告和通报,督促各辖区人民政府落实整改,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