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
中学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范文(4篇)

中学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了解中学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水平,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要求,本细则制定。
第二条中学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是指对中学毕业生涵盖认知、能力、情感、价值取向等方面的综合测评。
其目的是为了全面评价中学生的素质水平,促进中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第三条测评内容主要包括学业水平、学科兴趣与发展、综合素养、体育健康以及社会实践等方面。
具体测评项目根据不同学段的学生情况而定。
第四条测评结果将作为中学毕业生升学就业、年级晋级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
第五条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应当科学、公正、公平。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六条综合素质测评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与管理。
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测评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分工。
第七条测评工作应当建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监督测评工作。
工作小组应当有明确的职责,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测评管理机制,确保测评工作的公正、公平。
学校应当保证测评工作的保密性,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第三章测评项目与评价标准第九条综合素质测评项目根据学生所在学段的要求确定,灵活多样,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学业水平:主要包括学科考试、学业绩效、学习态度等方面内容。
(二)学科兴趣与发展:主要包括学科竞赛、学科研究、学科成果等方面内容。
(三)综合素养:主要包括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合作能力、社交能力等方面内容。
(四)体育健康:主要包括体育课成绩、体育比赛成绩、身体健康等方面内容。
(五)社会实践:主要包括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实习经历等方面内容。
第十条测评项目的评价标准应当明确、具体,与综合素质目标相对应。
评价标准应当公开,便于学生、家长和教师了解。
第十一条学校可以参考教育部相关文件中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结合学校实际进行测评项目与评价标准的制定。
第四章测评方式与流程第十二条综合素质测评采取多元化的方式进行,包括考试、考查、评价等方式。
2024年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三篇)

2024年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一、指导思想及原则实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充分体现多元化评价、突出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充分发挥优化教育实践的功能,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学方式;促进本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逐步建立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需要的教学管理制度;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营造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以导向性、公平性、发展性和可操作性为评价原则。
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机构(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长:____副组长:____ ____组成人员:教育教学部主任、德育工作部主任、年级主任、副主任职责: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领导和指导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公示、上报。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长:____ 副组长:____组成人员:教育教学部主任、年级主任、副主任、各班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代表职责: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上报。
(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仲裁委员会。
领导小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学生会主席组成人员:科任教师、年级学生分会主席、副主席、各班团支部书记、班长职责: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核,负责接收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过程中的咨询、申诉、调查、复议和以及纠正。
三、评价的内容和标准(一)评价内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方案》中的有关要求为基本依据,从公民道德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
评价指标分为基础性发展目标、要素、主要行为表现等三级,具体内容见《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细日表》(附件1,以下简称《细目表》)。
(二)评价标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个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定等级。
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和潜质。
中学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范文

中学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范文一、引言中学阶段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了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提升,制定了中学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本细则旨在规范测评的具体内容、方法和程序,确保测评结果的客观公正,为学生的毕业评价提供参考依据。
二、综合素质测评内容1. 学业水平:包括学生的学科知识掌握情况、学科综合应用能力、学科学习方法和学习态度等方面的评价。
2. 体育健康:包括学生的体育成绩、身体素质、运动技能和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等方面的评价。
3. 心理健康:包括学生的心理素质、情绪管理能力、人际关系和自我认知等方面的评价。
4. 社会实践:包括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情况、社会责任感和创新意识等方面的评价。
5. 文化艺术:包括学生的文学、艺术和传统文化素养、文化审美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三、综合素质测评方法1. 综合素质测评采取多元化评价方法,包括考试、测验、实践、观察、访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
2. 学业水平采用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注重知识的掌握和灵活运用能力的考察。
3. 体育健康采用体育测试、体育成绩和体育课程表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注重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的发展。
4. 心理健康采用心理测试、心理访谈和案例观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注重学生的心理素质和情绪管理能力的培养。
5. 社会实践采用社会实践活动记录、社会实践报告和社会实践经历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注重学生在实践中的表现和体验。
6. 文化艺术采用文化艺术成绩、文化艺术作品和文化艺术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注重学生的文化素养和审美能力的培养。
四、综合素质测评程序1. 综合素质测评由学校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组织实施,包括学校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两个层面。
2. 学校内部评价由学校校内教师和行政人员组成的评价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确保评价的客观公正和科学性。
3. 外部评价由教育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独立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3篇)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包括以下内容:1.评价目标:明确评价的目标是培养学生全面素质,包括智育、体育、美育、劳动与生活技能等方面。
2.评价内容:评价内容要涵盖学生学习成绩、品德表现、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多个维度。
3.评价方法: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评价方法,包括考试成绩、平时表现、个性特长、综合实践活动等进行评价。
4.评价标准:制定明确的评价标准,根据不同的评价内容制定相应的指标和等级标准。
5.评价组成:评价由班主任、学科教师、班级集体和学校组成的评价小组共同参与,确保评价的客观公正。
6.评价结果运用:评价结果作为教师教学、学校管理、家长教育的重要参考依据,用于优化教学和学校管理。
7.信息公开:评价结果要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
8.评价反馈:评价结果要及时向学生、家长进行反馈,并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支持。
9.评价改进:定期对评价方法和标准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10.培训与指导:学校要提供培训和指导,帮助教师和评价小组成员提升评价能力。
这些细则可以确保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2)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的一种评价方式,可以从知识、能力、品德、态度和创新能力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价。
实施细则如下:1. 评价内容:评价内容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学习方法与策略、学习态度与习惯、品德与道德素质、健康与安全意识、艺术与体育特长、社会实践与公益活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2. 评价方式:评价方式分为定期评价和综合评价两种。
定期评价包括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的评价,综合评价包括学生的课堂表现、课外活动参与情况、科技创新等方面的评价。
3. 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制定,包括成绩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两个方面。
成绩评价主要以学科知识为基础,综合素质评价主要从学生的学习态度、社会实践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

2024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____年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一、背景和目标为了全面提高小学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的优秀人才,特制定本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及实施细则。
通过综合素质评定,旨在评估小学学生的学业水平、科学素养、文化艺术素质、体质健康素质以及社会责任感等综合素质,并为学生发展和学校教育提供综合素质评价的参考。
二、评价内容1. 学业水平评价学业水平评价主要围绕小学各学科的基本知识、技能和运用能力进行评价,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主要学科。
2. 科学素养评价科学素养评价主要评价学生的科学思维能力、实验探究能力以及对科学知识的应用能力。
3. 文化艺术素质评价文化艺术素质评价主要评价学生在音乐、美术、体育等艺术领域的基本知识、技能和审美能力。
4. 体质健康素质评价体质健康素质评价主要评价学生的体能水平、身体健康情况以及体育积极参与度。
5. 社会责任感评价社会责任感评价主要评价学生的公民素养、社会参与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以及环境保护意识。
三、评价方式1. 综合评价方式综合评价方式将采用定期考试和综合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定期考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学科知识掌握和应用能力,综合测评主要包括平时表现、课堂参与、小组活动等各方面的评价。
2. 主观评价方式主观评价方式将采用教师评价、同学互评、家长评价等方式进行。
教师评价主要参考学生的平时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课堂参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同学互评主要通过小组合作、班级合作等方式进行互评;家长评价主要通过家校联系册、家长会等方式进行评价。
四、评价指标和标准1. 学业水平评价指标和标准学业水平评价将根据学科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通过考试的方式进行评价。
评价指标主要包括知识掌握程度、运用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方面。
评价标准将根据学科的特点和教学要求进行制定,以实现评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 科学素养评价指标和标准科学素养评价将通过实验探究、科学项目设计等方式进行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细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业成绩:考察学生在学科知识上的掌握程度和学习成绩表现。
包括学习态度、成
绩稳定性、学习进步等。
2. 学习方法:考察学生学习的方法和学习策略的运用情况。
包括学习计划制定、学习
时间安排、学习资料整理等。
3. 学习能力:考察学生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应用知识的能力上的表现。
包括思维
能力、推理能力、创新能力等。
4. 学习态度:考察学生对学习的态度和学习动力。
包括学习主动性、学习积极性、学
习习惯等。
5. 综合素质:考察学生的文化素养、科学素养、艺术素养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包括语
言表达能力、社交能力、实践能力等。
6. 体育健康:考察学生的体育锻炼和身体健康情况。
包括体育成绩、体能测试、身体
素质等。
7. 社会实践:考察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和参与度。
包括社会实践经历、社会
责任感、组织协调能力等。
8. 应对困难:考察学生面对挑战和困难时的解决能力和积极态度。
包括问题解决能力、适应能力、坚持不懈等。
以上是一些综合素质考核评价细则的参考,不同学校和教育机构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和调整。
评价细则应根据学校教育目标和学生培养目标来制定,综合考虑学科知识、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因素。
同时,评价过程中要注重客观公正、多角度评价,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发展的指导。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根据《安庆师范学院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意见》,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素质综合测评基本原则(一)以学生素质全面发展为目标,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二)坚持过程和结果的甄别激励和发展激励的原则;(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过程的规范、透明。
二、素质综合测评指标体系与计算方法测评指标设为品德的素质、智力素质、身体素质和能力素质等四大项。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得分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测评总积分=品德素质积分×15%+智力素质积分×60%+身体素质积分×10%+能力素质积分×15%三、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与评分标准(一)品德素质1、品德素质测评的主要范围: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学习目的、集体意识、劳动观念、遵纪守法和遵守校纪校规、社会公德的情况。
2、品德素质测评,采取“基本分加减法”,基本分为50分,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按下列标准加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时事政治,维护祖国尊严,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不参加非法游行;(10分)(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勇于实践,遵守校纪校规;(10分)(3)关心集体、甘于奉献,努力完成任务,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10分)(4)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举止得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10分)(5)严守诚信,富有时代的责任感和正义感。
(10分)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酌情加分:(1)参加党校学习的加4分。
取得优秀学员的,加5分。
(2)参加院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学校且获得结业证明的,加3分,参加校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学校且获得结业证明的,加4分。
(3)获得院级卫生文明寝室每人每次加2分,获得校级每人次加3分。
(4)参加社会实践者,每次加2分,在社会实践后,有形成书面形式总结材料的,加3分。
活动须有证明材料:如实践单位证明,新闻报道,照片等。
(5)受院级表彰加2分,受校级表彰加4分,受市级表彰加6分,受省级表彰加8分,受国家表彰加10分。
完整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及细则
完整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及细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一种全面科学的多层次评价方法,旨在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思想道德素养、身心健康及艺术素养等各方面的发展。
下面是一份完整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及细则。
一、评价目标1.评价学生的学科知识水平,包括基础知识掌握、问题解决能力和创新意识等。
2.评价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包括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等。
3.评价学生的身心健康状况,包括体育锻炼、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健康等。
4.评价学生的艺术素养,包括音乐、美术和舞蹈等艺术表现力和创造力。
二、评价内容和方法1.学科知识评价:采用考试、作业、小组讨论和项目评估等方式,全面评价学生的学科知识水平。
考试主要测试学生的基础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业和项目评估主要测试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表达能力。
2.思想道德素养评价:采用问卷调查、小组讨论和行为观察等方式,评价学生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问卷调查可以了解学生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小组讨论可以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思辨能力,行为观察可以观察学生在学校和社会中的行为表现。
3.身心健康评价:采用体质测试、健康调查和心理评估等方式,评价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状况。
体质测试可以测试学生的体能水平,健康调查可以了解学生的生活习惯和饮食习惯,心理评估可以了解学生的心理状态和情绪管理能力。
4.艺术素养评价:采用艺术作品展示、舞蹈表演和音乐表演等方式,评价学生的艺术表现力和创造力。
艺术作品展示可以展示学生的美术作品和文学作品,舞蹈表演和音乐表演可以展示学生在艺术方面的才华和创造力。
三、评价依据和标准1.学科知识评价的依据和标准主要参考学科教学大纲和相关教材,以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和问题解决能力为主要评判标准。
2.思想道德素养评价的依据和标准主要参考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和道德教育方案,以学生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为主要评判标准。
3.身心健康评价的依据和标准主要参考卫生部门和体育部门的相关文件和身心健康指标,以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状况为主要评判标准。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综合素质测评是一种对学生综合能力进行全面评估的方法。
它包括个人能力、学术能力、思维能力、情感态度和社会责任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综合素质测评的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一份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的范例,供参考。
一、测评目的与原则1.目的: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个人能力、学术能力、思维能力、情感态度和社会责任等方面。
2.原则:科学公正、客观准确、有效可行。
二、测评内容与方式1.内容:综合素质测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个人能力:包括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团队合作能力、领导力等。
(2)学术能力:包括学生的学科知识掌握、学科综合应用和学科创新能力等。
(3)思维能力:包括学生的逻辑思维、创造性思维和批判性思维等。
(4)情感态度:包括学生的情感认知、情绪管理和价值观塑造等。
(5)社会责任:包括学生的社会公益参与和社会责任担当等。
2.方式:(1)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学生的个人能力和情感态度等方面的情况。
(2)项目评价:开展各类项目活动,评估学生的学术能力、思维能力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表现。
(3)小组讨论:组织小组讨论,评估学生的合作和领导能力等方面的水平。
(4)口试面试:通过口试面试评估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情感态度等方面的能力。
三、测评流程与评分标准1.测评流程:(1)制定测评计划:确定测评时间、内容和方式等。
(2)实施测评活动:按照测评计划进行问卷调查、项目评价、小组讨论和口试面试等。
(3)数据整理与分析:对测评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综合评估报告。
(4)反馈与改进:向学生、家长和教师反馈测评结果,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改进。
2.评分标准:(1)个人能力:根据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领导力等方面的表现给予评分。
(2)学术能力:根据学生的学科知识掌握、学科综合应用和学科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水平给予评分。
(3)思维能力:根据学生的逻辑思维、创造性思维和批判性思维等方面的表现给予评分。
厦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厦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篇:厦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厦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一、道德品质(一)明辨是非1、崇尚科学,信仰真理,追求进步A、崇尚科学、信仰真理,追求进步,不参加迷信活动,反对邪教。
B、尚能崇尚科学,追求进步,不参加迷信活动,反对邪教。
C、有一定的上进心,不参加迷信活动,反对邪教。
D、没有上进心,有时会参加迷信活动。
2、明辨善恶,有正义感A、明辨善恶,有正义感,能以合适方式报告他人的违法行为。
B、有一定的是非观念,有时会报告他人的违规行为。
C、是非观念一般。
D、是非不分,对违法违纪现象置之不理。
3、对事物或事件做出符合社会价值取向的合理判断A、独立思考能力强,对事物或事件做出符合社会价值取向的合理判断。
B、独立思考能力较强,对绝大多数事物或事件做出符合社会价值取向的合理判断。
C、独立思考能力一般,对某些事物或事件做出符合社会价值取向的合理判断。
D、缺乏独立思考,盲从他人,随大流。
(二)诚信礼貌4、尊敬师长、孝敬父母A、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善于与父母沟通交流,体贴关心父母。
B、尊敬师长,尊重父母,经常与父母交流沟通。
C、尚能尊重师长,但与父母沟通交流较少,在家里有时会耍脾气,比较娇气。
D、不尊重师长和父母,有打骂父母的现象。
5、与同学友好相处,乐于助人,富有爱心A、与同学友好相处,乐于助人,富有爱心,积极参加各种爱心捐助、扶贫助困等社会公益活动。
B、与同学关系较好,积极参加各种爱心捐助、扶贫助困等社会公益活动。
C、与同学关系一般,有时会发生矛盾。
能参加各种爱心捐助、扶贫助困等社会公益活动。
D、与他人相处不融洽,会欺负同学,基本不参加各种公益活动。
第 1 页6、诚实守信、不作弊A、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B、不说谎,考试不作弊,不抄袭作业,知错就改。
C、有言行不一、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但经批评教育后能改正。
D、有说谎、抄袭作业、考试作弊等现象,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为全面贯彻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的科学的评价,激励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思想、业务、文化和身心素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实践活动。
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人才,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奋发有为,加强学风校风建设,科学、准确、客观、全面地对学生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为评定学生奖学金、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毕业生就业推荐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
大学生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应勤奋学习、锐意创新,出色地完成大学学习任务,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
本“细则”就是对学生达到上述要求的定量考核和评估。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湖南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籍学生第二章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程序与指标体系第四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以班级为单位,每学年开展一次,由院学生考评工作小组负责实施。
第五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程序1、学生自评和互评。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学生对上学年本人在德、智、体等方面进行自我总结,写出个人鉴定。
同时,对班级每一位同学在德、智、体等方面进行认真的评议,并填写«“湖南工学院经济与管理系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分统计表»(见附表2)。
2、班组评议。
班主任召集若干学生代表(由学生干部担任或民主选举产生),对每一位学生的“自评和互评”进行民主评议,实事求是地核实学生成绩、“自评和互评”情况、加扣分项目和分值等内容。
对每一位学生提出具体的综合测评意见,并在班级会上进行讲评。
3、核准报表。
班主任根据全班学生综合测评的实际评分排序,并在全班公示。
无异议后,填写«“湖南工学院经济与管理系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统计表»一式三份(见附表1),报所在系(院)学生工作小组核准备案,同时随报电子表格于学工处。
4、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在每学年开学后三周内完成。
第六条综合测评采用百分制记分。
德育、智育、体育比例分别为30%、60%、10%,积分分别为30分、60分、10分。
第三章德育测评第七条德育测评积分由基本分、加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于加分。
同类情况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
1、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中的成员及其负责人按下表加分:2、担任学生干部、并能积极工作的:级别学生会主席、团总支第一副书记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其他成员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正职、各班长、团支书、社团负责人(正职)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副职、社团负责人(副职)团总支学生会干事、其他班干、寝室长、党小组长好32.521.51较好2.521.510.5一般21.510.5学生干部的评分,由学生干部所在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主管部门在开学第二周将学生干部的评分报送系学生考评工作小组。
3、在校内外公开刊物发表政治理论学习文章的,校级刊物每篇加0.5分(此项累积加分最高为3分),省级刊物每篇加6分,国家级刊物每篇加10分。
4、见义勇为,爱憎分明,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倾向作斗争,受院级表彰者加3分,受院级表彰者加5分,受省(部)级表彰者加8分,受国家级表彰者加10分。
5、关心学院、系发展建设,积极向学校、学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每条加1-3分。
6、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每献1次加2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4分(以无偿献血证为依据)。
7、《学生手册》考试,80分以上(含80分)90分以下者加1分,90分以上(含90分)者加2分。
8、在文明寝室评比活动中,被评为院级文明寝室者,寝室成员每人加1分,寝室长加1.5分,被评为校级文明寝室者,寝室成员每人加2分,寝室长加2.5分。
9、向需要帮助的家庭或个人提供帮助、奉献爱心、捐款捐物者加0.5-2分(以感谢信、证明或登记级别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校级院级先进个人108531先进集体成员6421先进集体负责人8642材料为依据)。
10、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受系级通报表扬者加1分,受院级通报表扬者加3分。
1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者,视其影响大小,加2-7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于扣分。
同一事件,不重复扣分,取最高分。
1、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者,每次扣1分。
2、扰乱教学秩序或干扰他人学习者,每次扣2分。
3、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每次扣1分;无社会实践报告者,每次扣1分;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弄虚作假(如出示假证明、社会实践报告为抄袭等),每次扣2分。
4、乱吐痰、乱扔瓜皮果壳、乱泼水、乱倒饭菜、乱涂乱画乱贴者,每次扣2分。
5、在寝室存放危险品(酒精、汽油等)、私拉乱接电线、违章用电或使用电炉、煤油炉、酒精炉等烧菜做饭者,每次扣2-5分。
6、损坏公物视情节轻重扣3-5分。
7、私自调换寝室,每人每次扣2分。
8、擅自在外租房(外宿)者,每次扣5-15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扣2-10分。
9、在学习或自习时间打牌、下棋、玩电游、睡懒觉者,每人每次扣1分。
10、在学生公寓(宿舍)楼道和寝室内打球或大声喧哗,扰乱公寓(宿舍)管理秩序者,每人每次扣2分。
11、未经批准,男生进入女生宿舍或女生进入男生宿舍,每次扣2分。
12、晚归者,每次扣1分。
13、不按要求打扫公共卫生者,每人每次扣1分。
14、对教职工和执行公务的学生干部出言粗俗,态度蛮横者,视情节每次扣2-4分。
15、在院园内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者,每次扣2分。
16、《学生手册》考试不及格者,扣3分。
17、在文明寝室评比中,被评为不合格寝室者,寝室成员每人每次扣2分。
18、根据考勤或抽查情况,上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旷课一学时扣1分。
19、受系级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受院级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
20、受警告处分者扣5分。
21、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扣7分。
22、受记过处分者扣10分。
23、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扣15分(在察看期间者,只计算得分,不参加评奖)。
第八条德育加分评分原则:各项奖分最高者德育加分计10分,其他比照计分,计算公式为:该生德育加分=该生所得奖分×10/同班最高奖分。
第九条德育扣分原则:以实分计,累计最高不超过15分。
第四章智育测评第十二条智育由学业成绩分、综合智力能力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
(一)学业成绩与能力分在各学年所占分数比重分别为:学年学业成绩能力能力一55分5分(二)学业成绩测评:学业成绩以本学生本学年各门课程考试考查成绩(包括体育、实习成绩)为依据,考试以百分制实得分数计算,考查课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等评定,则其折合分数为:级别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值9080706050正常补考不及格的课程则计零分。
学业成绩分=(平均成绩×当学年学业成绩分值)%平均成绩=∑(课程成绩×学分)/∑课程学分(三)综合能力测评:综合能力主要包括自学能力、创造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业绩为依据,依照下列记分标准计算综合能力。
1、参加自考,每过一门计2分;获各级别资格、水平及技能证书者按下表加分:初级中级高级3582、通过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考试(非本专业)者按下表加分级别省一级省二级国一级国二级三级四级六级及以上(含托福、雅思)英语51015计算机13583、认识实习、课程实习等,成绩优良计10分,良好计8分,中等计6分,及格计5分,不及格计0分;4、参加院内外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获奖记分如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纪念奖与参与奖院级321校级5321地市级10862省级151083国家级20151045、正式出版发行刊物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含调查报告,专刊等)按刊物级别依次计10分、15分、20分;综合能力各项所得分之和最高分者得学年能力分满分,其余比较最高分得分。
公式为:综合能力分=该生各项能力分×当学年能力分值/同班最高能力分综合能力记分限当年内记分。
第十三条智育扣分(一)每旷课一节扣1分,构成处分在德育测评重复扣分;(二)每一门考试课补考,扣3分,补考不及格,加扣2分;第十四条智育扣分不封顶,各项扣分之和即为智育总扣分值,智育测评分等于学业成绩实得分加上综合能力实得分减去智育总扣分。
其他项目,由各班提出交系考评小组讨论定加、扣分分值。
第五章体育测评第十五条体育测评分由体育课成绩基本分、加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分值为6分、4分、若干。
第十六条体育成绩基本分6分计算办法:体育课成绩分值=体育课成绩×6%(无体育课学年体育成绩按以前各学年体育成绩平均成绩计算)第十七条体育加分4分(一)凡参加校级运动会竞赛前三名的运动员加分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破校纪录者另加3 2.522(二)参加其他校、院级体育项目竞赛的前三名分别加2.5分、2分、1.5分;级别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校级 2.52 1.5院级2 1.51(三)积极参与者加1分;(四)身体素质好,体育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格者加2分,体育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优秀者加4分;(六)体育加分计算方法:按德育加分计算办法执行。
公式为:体育加分=该生体育加分×4/最高体育加分,所得的分值即为该生最终体育加分值。
第十八条体育扣分(一)凡院、系、班要求参加的体育活动而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2分。
(二)体育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不及格者扣3分。
体育扣分以10分为限,全部扣分完毕,体育测评计0分。
第十九条以上所有加分必须有证书复印件或相关书面的证明材料为依据。
第二十条各班级在进行实际测评时,如果遇到新的问题,而本“细则”未作具体规定,应及时向系报告,由系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理有利、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裁定。
评定细则补充1、原则上一律按照综合测评排名来评定奖学金。
2、各种盖协会章的不加分,必须盖有学校或学院的章才可以加分,校级奖项加分必须有经管院备案,否则一律不予承认。
3、同一学年通过英语等级和计算机等可以查到成绩但暂时未发证的加分,同一学年通过英语四六级可以重复加分。
4、上一学年获得的奖学金、优干、三好、先进班集体等奖项不在综合测评重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