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安全管理制度
车站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车站内部安全,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车站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车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责任制度(1)车站站长为车站内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车站内部安全负总责。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内部安全负直接责任。
(3)全体员工对本岗位安全负直接责任。
2. 安全教育制度(1)车站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对在岗员工进行定期安全知识考核,确保员工熟悉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3. 安全检查制度(1)车站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各部门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本部门安全无隐患。
(3)安全检查应包括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电气线路、应急照明、疏散通道等方面。
4. 消防安全制度(1)车站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车站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3)禁止在车站内吸烟、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 应急管理制度(1)车站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2)车站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3)发生突发事件时,各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6. 交通安全制度(1)车站应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旅客出行安全。
(2)车站内禁止乱停乱放车辆,禁止在车站内驾驶机动车辆。
(3)车站应设立交通疏导员,引导旅客有序通行。
7. 人员出入管理制度(1)车站应设立门卫,对出入车站人员进行登记、检查。
(2)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车站,禁止携带危险品进入车站。
(3)车站应加强夜间巡逻,确保车站安全。
三、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下面是一份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一、客运车站安全管理的目标和原则:1. 目标:保障车站内外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客运车站正常秩序和运营。
2. 原则:科学、规范、全面、持续。
二、客运车站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职责:1. 车站经理担负全面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统筹、组织、指导、检查和落实车站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员负责车站日常安全工作,包括风险评估、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和安全巡查等。
三、安全设施和装备的要求:1. 安全设施:车站应配备监控系统、报警设备、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识等,确保安全设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安全装备:职工应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手套等。
四、客运车站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1. 人员管理制度:- 严格进行人员的身份验证和登记,禁止无关人员入站。
- 员工应按规定佩戴工作证,并定期进行更新。
- 不得违规使用岗位权限,禁止擅自调离岗位。
2. 安全巡查制度:- 安排安全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 巡查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电器设备故障、保洁卫生等问题。
3. 火灾防控制度:- 车站应定期进行火灾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 禁止在违禁区域和违禁时间内吸烟,禁止违规使用明火。
4. 应急预案制度:- 制定并定期更新车站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有序地响应和处置。
- 进行定期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5. 保安工作制度:- 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对车站出入口、候车室、行李寄存处等重点区域进行安全防护。
- 明确保安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提高服务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 制作宣传资料、张贴安全提示标识,广泛宣传安全知识。
以上是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个简要范本,具体实施时需根据车站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制定。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5篇)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客运车站的安全管理工作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旨在确保客运车站的正常运营和乘客的安全。
1.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相关责任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2. 客运车站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对车站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客运车站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车站设备、设施和工作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 客运车站安全防范制度: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包括警戒、排查、报警和应急处理等,确保车站内外的安全。
5. 客运车站火灾防护制度:建立火灾防护措施,包括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材和疏散通道等,确保车站火灾防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6. 客运车站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包括事故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7. 客运车站安全督查制度: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通过巡查、检查和评估等手段,对车站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问题。
8. 客运车站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建立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流程,对各类安全事件进行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确保安全事件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
以上是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不同车站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制定其他适合本车站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措施。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二)以下是一个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的示范范文: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客运车站的安全运营,保护旅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客运车站及其相关的客运服务设施。
第三条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是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旅客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客运车站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车站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车站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车站的安全运营,保障乘客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本车站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车站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员工、临时工和外包人员。
第三条本安全管理制度的编纂和修改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
第四条本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必须按照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变更。
第五条本安全管理制度执法单位为本车站的安全管理部门。
第六条本安全管理制度的效力及时性,需经全体员工知晓,并定期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七条本安全管理制度的领导和监督责任由本车站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第八条本安全管理制度的违反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九条本车站的安全责任由车站领导层负责。
第十条车站领导层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和更新本车站的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宣传工作;(三)定期检查车站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四)及时收集和处理车站的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五)组织车站的安全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记录安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车站的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维护车站的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外包人员和临时工在进入车站前应接受安全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
第三章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第十六条车站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系统、消防设施、门禁系统等。
第十七条安全监控系统应能够全天候对车站的各个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并记录监控画面,保证监控画面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第十八条消防设施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设置,确保车站应急疏散通道畅通,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第十九条门禁系统应能够严格限制车站的出入口,确保车站的人员出入管理。
第二十条车站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包括但不限于禁止吸烟、禁止乱丢垃圾、禁止乱涂乱画等标识。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范文(6篇)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二六条各车站要严格按照交通部客运站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管理,要按要求设置和完善安全服务设施,车辆进出口及停车坪要有交通标志及停车标线。
候车室和行包房必须张贴“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上车”的标语和宣传画,广播、宣传栏要宣传安全乘车常识,要实行站务封闭作业,发车区和停车场要有引车员,要严禁行人过往,保持良好的安全乘车环境。
第一二七条各车站要在候车厅、售票窗口等醒目位置开辟安全告知专栏,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旅客的监督。
第一二八条坚持实行车辆安检合格发班制度,配置必要的安检设施,配齐专职安检员,车辆安检员必须参加培训,持证上岗,在对车辆安检时要对照《江西省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报告单》所列内容严格把关,尤其对车辆的制动、传动、转向、灯光、刮雨器、轮胎等安全部件更要仔细认真检查。
第一二九条站内应设消防栓,配备足够齐全有效的灭火器及有关消防设施,并布局合理,使用方便。
第一三0条各车站要认真贯彻“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即:1、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
2、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同时,还要做到司乘人员不系好安全带不出站,要向旅客宣讲“安全带—生命带”的意义,要求旅客自觉系好安全带。
第一三一条乘务员操作规程1、发车前要对旅客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宣传安全乘车常识及安全告知内容,公布安全监督内容和安全监督举报电话,督促旅客系好安全带。
2、旅客上下车时,乘务员要宣传安全注意事项,维持秩序,先下后上;车未停稳时,不许开启车门和上下车。
无论何时,旅客不能自己开启车门。
3、客车行驶当中,请旅客不要把头、手伸出窗外;驾乘人员要严格执行行车纪律,不准相互闲谈,并教育旅客不要与驾驶员闲谈及做妨碍驾驶操作的动作。
4、途中照料旅客,维护乘车秩序,并协助驾驶员做好应急安全处置,认真清点人数,严禁超载、防止漏乘。
汽车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汽车站的安全运营,保障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汽车站所有工作人员、旅客及车辆。
第三条汽车站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汽车站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站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本站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四)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五)处理安全事故,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第六条汽车站各部门应设立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八条汽车站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本站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三)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方法;(四)消防安全知识;(五)交通安全知识。
第十条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在岗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二条汽车站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安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三)消防安全措施;(四)交通安全措施;(五)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第五章应急管理与处置第十五条汽车站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处置程序。
第十六条遇有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车站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车站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站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运输畅通,根据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车站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车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站长负责制,班组安全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确保运输畅通。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车站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领导组)是车站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机构,由站长和班组长构成。
组长:王健运转甲班安全员:张涛运转乙班安全员:赵宏旭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车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安全领导组的日常事务由安全员负责处理。
第五条安全员负责对本班组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讲解及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公司及安全领导组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站长是本车站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班组安全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班组必须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车站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1.切实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公司安全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监督车站各班组切实按章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____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
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分管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下面是一个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的参考:1. 安全管理目标- 保障旅客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保障财产安全;- 提高车站安全管理水平;- 预防和减少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
2. 安全管理责任- 车站管理人员负责车站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并监督实施;- 各部门负责自己所在区域或工作岗位的安全管理;- 全体员工应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3. 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车站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原则、要求和责任;- 确定各种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操作规程;- 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记录车站安全工作的相关信息和数据。
4. 安全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 对车站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和相应的防范措施;- 强化安全防控措施,确保车站的安全设施和设备正常运行;- 加强安全巡视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5. 事故应急管理- 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 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建立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制度,对事故进行彻底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6. 安全教育和培训- 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考核,对不合格人员进行培训和整改;- 加强对新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其熟悉并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7. 安全管理评估和改进- 定期进行安全管理评估,检查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并跟踪整改情况;- 建立安全管理的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和奖励表现优异的安全管理团队和个人。
以上仅为参考,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需要根据车站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完善。
同时,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规管理,并及时更新和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二)一、背景与目的近年来,客运车站安全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为了加强客运车站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障旅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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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安全管理制度车站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车站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车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车站领导和广大员工都应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抓生产首先管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坚持齐抓共管,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目标考核,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第二章安全工作管理目标第四条车站以《安全生产法》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加强安全管理,杜绝任何重、特大责任事故和一般事故,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作为安全管理的长远目标。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车站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站长任组长,分管站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值班站长、安检、保卫等岗位人员。
第四章安全管理的任务和职责第六条车站安全管理的任务和职责: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落实,经常对车站干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交通法规等内容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和员工都能自觉地维护车站的安全生产秩序。
2、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以及不安全因素立即进行整改。
对违纪违规违章的人和事应及时查处,坚持“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做好事故分析处理工作。
3、统一布置,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4、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具体情况的建立和完善适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和办法。
5、负责对各个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提出事故发生的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排查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法行为。
6、推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组织和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竟赛活动。
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办法。
8、对发生事故原因进行剖析,落实整改措施,准确、及时填报安全责任统计报表,并按规定准时上报。
第五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制度: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管理,切实改善车站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优质高效。
2、加强电力设施维护,安全用电。
保障车站安全防火所需的器材随时足额配备,灭火器定期检修加压,消防器材安全有效。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保障车站安全设施、设备检测、维修所需资金。
4、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经费支出主要用于:(1)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2)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
(3)安全设施的购置、维护、保养。
(4)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整改。
(5)安全生产检查。
(6)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等。
5、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由财务部门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并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第八条“三品”检查制度:1、加强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的宣传和查堵工作,严禁“三品”进站上车。
2、认真做好危险物品的.查处登记和保管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
3、危险物品的保管室内应安装防爆灯,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吸烟,加强防火防盗工作。
4、加强危险物品的管理,提高警惕,坚守工作岗位,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第九条车辆安检报班制度:1、凡进出我司站、场的所有营运客车,不论隶属关系,都必须接受车辆的安全检查和运前报班。
2、安检报班程序,凭我司制发的“安检报班本”,在车辆经过安全检查合格签章后,方可向车站调度室报班。
3、未经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将不准运行,车站调度室不得开机售票和发班。
4、应班车辆报停班,必须在发班前4小时向车站报告,并经车站调度同意后方可停班。
车辆报停班应说明原因,车站调度必须做好详细记录。
5、对未履行报班手续的车辆,一律按脱班处理。
6、“安检报班本”由车站辆驾驶员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应及时补办。
7、“安检报班本”由班次始发站填明并签章,路过配载站点可随时抽查、检查,凡“安检报班本”未进行合格签章,车辆装载旅客的,应由安全机务部核清查实,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章处罚。
第十条车辆进出站管理制度:1、驾驶员应坚持每天出车前、运行中、收车后的车辆自检、自查工作,自觉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和日常维护。
2、车辆进出站必须接受车站专职安检人员对车辆的转向、制动、灯光等部位机件进行的严格细致的检查。
3、按公司安全部门制定统一的检验记录的表格内容,进行详细的检查记录工作。
4、对于有故障的车辆或安检不合格的车辆,应坚持原则,及时强制检修,严禁带“病”出场或运行。
第十一条安全行车管理制度:1、驾驶员应严格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安全行车,增强安全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增强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2、坚持车辆安全例检制度,保持车辆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况。
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谨慎驾驶,礼貌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3、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车辆超载、超速、或带“病”行驶,严禁无照开车、酒后开车。
4、在复杂的交通环境和恶劣的气候条件下,驾驶员要切实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5、严禁旅客携带危险物品进站上车。
驾乘人员途中运输必须严格执行查堵“三品”工作。
车辆进入站场,应服从车站工作人员指挥,遵守《站场管理规定》,保持停车场内道路畅通。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教育制度: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推广先进经验,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车站员工的安全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营造遵章守纪、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2、每月召开一次车站安全例会,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要求,总结前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研究、布置下一步工作任务,对车站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阶段性测评。
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自查,按要求上报安全生产工作统计资料。
并做好会议记录。
3、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传达学习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和要求.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通报安全生产综合情况,总结、分析安全事故教训。
查原因、论危害,布置近期安全营运工作。
并做好会议记录和学习考勤。
4、车站学习应坚持考勤制度,无特殊原因不能请假,确有事请假须提前说明事由并出具初步证明方能准假。
安全学习实行列会签名制和未按时学习补课制,每月未参加学习的人员,由车站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补课并签字,定期对学习次数和效果进行考勤和考核。
5、对未参加安全工作会议及安全学习、不了解相产内容而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车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1、车站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由车站站长或分管站长按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
2、安全生产检查的对象及范围应包括:管理制度、管理台帐、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救援设施和消防设施等。
3、列入安全检查范围的项目,有专项维护检查规定的从其规定;无明确规定的每月至少检查一次,重点要害部位应制定相应的检查规范及程序。
4、对检查出的隐患,检查人必须下达整改通知书,各项安全检查及隐患的整改,实行责任人及受检当事人签字制度和隐患整改跟踪排查制度。
对自身无能力解决的隐患及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并作好隐患的跟踪控制工作。
5、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均应建立“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台帐”。
各项安全检查的基础资料必须规范化,保存期不少于3年。
6、对违反本制度及违反本制度造成后果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四条奖励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车站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1、员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做出了优异成绩或在特殊情况下避免了重大责任事故的,上报公司安委会,给予记功、表彰和发给奖金。
2、凡年度被评为公司劳模或先进生产工作者,除公司奖励外,车站还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章违纪的处罚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按《车站员工管理规定》考核或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1、无故不参加安全例会的。
2、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后果的。
3、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工作失职造成危险物品进站上车的,或不按“五不准发车”工作要求造成重大后果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萍乡汽车站。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2015-09-22 12:26 | #2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汽车客运站管理,建立正常的汽车运输市场秩序,保障旅客和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营汽车客运站的单位和个人及进站经营的客运车辆。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是指下列以场地设施为基础,组织旅客集散并提供服务的经营单位。
(一)符合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规定的等级汽车客运站;(二)以停车场为依托具有集散旅客、售票、停发车功能的简易汽车站;(三)单独设置的汽车客运代办站点。
第四条汽车客运站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服从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接受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监督。
第五条汽车客运站必须遵循“旅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加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安全、及时、方便、舒适的服务。
第二章开业管理第六条汽车客运站由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旅客运输需要,按照方便旅客集散乘车的原则统一规划。
城市发展规划中应考虑等级汽车客运站的建设位置,并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的规范进行设计和建设。
第七条汽车客运站应悬挂醒目的站名标志牌。
第八条汽车客运站必须达到《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的要求。
符合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售票、行包托运、候车、停车和发车等场地设施,及卫生设备;具有掌握一定管理知识,熟悉运输业务的管理人员和站务人员。
第九条申请开办汽车客运站须持上级主管单位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并提供有关资料到当地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办理有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后方可开业。
第十条汽车客运站需要变更经营项目、扩大经营范围,应报原发证机关审核同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要求停业,须提前三十天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经审查同意,缴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后,方可停业。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十一条汽车客运站须按交通部有关规定设置岗位和配备人员。
各职人员须明确分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有明确的质量标准。
建立检查评比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考核,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汽车客运站必须加强对站容、车容、仪容的管理。
(一)车站内外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各项服务标志醒目,候车室布置美观大方,图表、业务介绍简明清晰,设施设备排放得当、整齐,商业柜台数量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