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站(汽车站)全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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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安全生产

客运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安全生产

客运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客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客运行车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客运公司、汽车运输公司和出租汽车公司。

公司将本制度落实到所有从业人员和车辆。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安全生产实行总公司依法监督、分公司全面负责、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专(兼)职安全员,公司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与安全员一起对所辖部门安全生产负总责。

第五条公司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制度,积极支持、检查、督促本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安全生产活动,杜绝事故隐患。

第六条公司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规程及劳动防护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努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维护职工安全生产合法权益,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

第七条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运输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每年参加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6小时。

第八条各分公司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建立安全生产台帐,负责组织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报告,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及时纠正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第九条公司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技术操作规程,实施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严禁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

第十条公司挂靠车辆及承包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配合企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和车辆维修作业。

发生安全事故者,车主及驾驶员承担直接责任,公司承担管理责任。

汽车站安全生产制度(5篇)

汽车站安全生产制度(5篇)

汽车站安全生产制度第一篇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体系第一章行政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节安全领导小组职责一、负责全站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二、宣传、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和安全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和落实到实处。

三、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目标考核;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或不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掌握安全动态,分析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研究布置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各类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总结推广先进管理经验,表彰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

五、督促各科室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

六、对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七、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第二节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及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的重要日程,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好,实施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对集团公司执行层负责,对全站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根据本单位情况,结合季节、气候等特点,研究安全生产措施,部署、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宣传教育制度,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制止违章指挥,纠正违章作业。

四、在制定各种经济责任制中,必须有安全生产指标、措施和考核办法。

五、凡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应及时到场组织抢救,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六、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第三节站长安全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集团公司的文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布置安全工作,落实人员责任。

二、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会议,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搞好职工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经费,保证安全投入,组织实施安全管理新机制的运作。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规范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监督管理规则。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3、汽车客运站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站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站长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的领导责任,其他副站长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汽车客运站领导和工作人员实行“一岗双责”制,既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5、落实“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检制度、危险品查堵制度,有效把住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关,预防和杜绝因汽车客运站源头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三不进站”是指: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

“五不出站”是指: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6、与班组、部门、工作岗位、进站经营者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依法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7、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安全检查、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对有关部门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在限期内严格落实。

&每年对工作人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每季度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年度合计培训不少于20个小时。

9、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分析通报会,对事故当事人的聘用、培训、考核、上岗以及汽车客运站运营管理等情况进行倒查,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汽车客运站管理制度(三篇)

汽车客运站管理制度(三篇)

汽车客运站管理制度(一)安全例会制度一、车站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度召开____次安全专题会议。

每月召开一次由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车站各班组组长、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例会。

二、遇紧急情况应临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三、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文件、会议指示精神。

2、总结本单位近期内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措施,研究布置下步安全工作。

3、研究和处理安全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4、对发生一般以上的责任事故的当事人做出处理决定。

5、安全工作例会必须建立会议纪录。

____汽车站(二)站内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站内现场管理,配备专职现场安全管理员,对站内所有车辆进行统一指挥。

2、统一划分停车区域,严禁车辆乱放乱摆,统一售票,定时发车的长途客班,车辆按指定库位进库,短途流水发班的车辆,按线路划分停车、上客区域。

3、车站广播室要适时宣传“旅客乘车须知”,站务员在发车前除及时向旅客宣传安全乘车注意事项外,还必须绕车一周排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指挥驾驶员发车。

4、加强“三禁品”的查堵力度,严禁“三禁品”进站上车。

5、严禁始发站超载,凭票乘车,如驾驶员要求多装,站务员有权制止。

6、加强门卫管理,严禁车站内的车库、车坪、站门口摆设摊点和围车叫卖。

7、创造良好候车环境,保持站内清洁卫生。

____汽车站(三)三禁品检查管理制度1、车站内“三禁品”检查工作由车站负责,车站必须悬挂严禁携带三品乘车的大型条幅和禁运物品图。

车站广播室要反复宣传携带“三品”乘车的危害和有关处罚规定。

2、查验“三品”工作要定岗、定人、定点和流动检查相结合,春运时必须人人开包检查。

“三品”检查工作必须实行责任签章制度,站内由车站主管安全的领导负责把关,谁签章,谁负责,站外路途由司乘人员负责。

3、凡查出的“三品”必须统一造册登记,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讲情索回,经车站广播室宣传仍携带“三品”乘车的旅客除没收“三品”外,还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态度恶劣者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责任制(5篇)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责任制(5篇)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责任制为规范、强化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制定本制度。

1、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综合管理、指导、协调车站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负责监督、检查;对全体员工和所属进站车辆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知识宣传;2、全体安全管理员认真学习和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做好安全生产的带头作用;3、所有安全管理员熟练了解、掌握、熟悉各岗位操作流程和操作技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效率;4、安全站务员负责当班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旅客被骗、盗、抢事件的发生,检查出入站人员和车辆,防止影响安全的行为;5、保安员负责整个车站的安全维护,每日检查车站的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定期维修、保养消防设施,使之保持有效性;做好当班安全工作记录和当班工作的交接;6、办公室、业务部等其他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7、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因各部门主管负责人日常工作监管、安全教育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各部门主管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直接承担事故责任;8、因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工作不负责任等主观原因所造成的安全生产意外和事故,由岗位当事人全权负责。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责任制(2)是指汽车客运站依法承担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责任,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的一种制度。

该责任制是对汽车客运站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和制度化管理。

汽车客运站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要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并对各个责任主体的职责进行明确划分。

其中,主要责任主体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相关的管理人员、员工和各级政府等部门。

具体来说,汽车客运站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应做到以下几点: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包括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流程和规范,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执行;划定安全管理责任区,明确各个责任主体的职责范围和权限;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接受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把住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关,有效预防和减少因汽车客运站源头管理不到位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六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一岗双责”。

汽车客运站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及监督的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七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范各岗位的工作程序。

第八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进出汽车客运站的人员和行李物品、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六不出站”。

“三不进站”是指: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

“六不出站”是指:超载营运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营运客车不出站、旅客未系安全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营运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第九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与进入该站的营运客车所属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在站内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经营者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依法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管理,确保旅客的安全出行,维护公共交通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汽车客运站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工作职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

第四条客运站应注重安全预防,加强安全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防范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客运站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六条客运站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保障旅客的安全出行。

第七条客运站应建立安全档案,记录重要的安全信息和事件,便于日后查询和分析。

第八条客运站应及时反馈和处理旅客的安全意见和投诉,保障旅客权益。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九条安全管理责任制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具体工作,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客运站应设置安全管理岗位,配备具备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的人员,负责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一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客运站应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客运站的各个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客运站应建立安全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四条客运站应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共同维护客运站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制度第十五条客运站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措施和要求。

第十六条客运站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针对各类突发事件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第十七条客运站应建立安全资料、安全措施、安全设备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和设备。

第十八条客运站应建立旅客安全登记制度,记录旅客的基本信息以及出行计划,以便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取证和联系。

第十九条客运站应建立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出行。

客运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客运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客运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客运站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乘客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站内车辆、设备、人员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客运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遵守,并做到规范操作。

第四条客运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站内设备管理、人员管理、应急预案等方面的规定。

第五条客运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由站长负责。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的具体执行由各部门分别负责,必须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

第七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第八条客运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站内设备管理第九条客运站应定期对站内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客运站应设立专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十一条客运站应建立设备档案,并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和维修记录。

第十二条客运站应定期组织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客运站应建立设备维修记录,并定期对设备进行评估和检测。

第十四条客运站应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操作设备。

第十五条客运站应保障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客运站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客运站应建立设备保养和维修预算,确保设备的正常维护和维修费用。

第十八条客运站应建立设备故障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设备故障和事故。

第十九条客运站应建立设备维修保养考核制度,对设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第二十条客运站应建立设备管理责任制,严格要求设备管理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二十一条客运站应建立人员管理制度,明确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二十二条客运站应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人员具备岗位要求的技能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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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全套规章制度2020-2021新标准完整版汇编文件XX咨询有限公司2020年2月目录第1章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 (4)1.1 附表1: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记录台账 (7)1.2 附表2:法律法规的培训记录 (9)第2章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文件管理及修订制度 (11)2.1 附表1: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规章制度评审表 (13)第3章客运车辆驾驶人聘用制度 (15)第4章驾驶人岗前培训制度 (16)第5章驾驶人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17)第6章驾驶人调离和辞退制度 (18)第7章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 (19)第8章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制度 (20)第9章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制度 (21)第10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22)第11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23)第12章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25)第13章生产宣传和教育制度 (27)第14章XXX客运服务客运站生产年度考核与奖罚制度 (28)第15章XXX客运客运站车辆维护制度 (30)第16章车辆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审验、检验制度 (31)第17章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32)第18章牌证(派车单)管理制度 (33)第19章营运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4)第20章XXX客运服务客运站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议制度 (35)第21章XXX客运服务客运站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36)第22章XXX客运服务客运站安全管理补充规定 (37)第23章驾驶员内部上岗证管理规定 (39)第24章XXX客运服务客运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1)第25章安全学习管理制度 (42)第26章教育培训 (43)26.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43)26.2 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44)26.2.1 附表1:三级教育 (48)26.2.2 附表2:培训记录 (51)26.2.3 附表3:人员持证台账 (53)第27章生产设备设施 (55)27.1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 (55)27.2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58)27.3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 (63)27.4 生产设施设备检修、维修和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 (66)27.5 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68)27.6 电气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71)27.7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78)27.7.1 附表1:特种设备统计台账 (85)27.8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86)第28章作业安全 (90)28.1 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90)28.2 变更管理制度 (92)28.2.1 附表1:变更申请表 (95)28.2.2 附表2:变更验收表 (98)28.3 三违管理制度 (100)28.3.1 附表1:三违人员记录 (105)28.4 危险作业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107)第29章隐患排查 (117)29.1 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117)29.2 XXX客运服务客运站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制度 (124)第30章危险源监控 (125)30.1 危险源管理制度 (125)30.1.1 附表1:危险源统计台账 (127)30.2 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监控及管理制度 (128)30.2.1 附表1:重大危险源统计台账 (131)第31章职业健康 (133)31.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33)31.2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54)第1章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1.总则为及时识别和获取与本客运站安全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并保持持续更新,切实履行客运站遵守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承诺,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本制定适用于本客运站各部门。

3.内容3.1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识别、获取,并报汇总、备案待查。

3.2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汇总,并交分管领导审批;并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进行宣传、贯彻、培训及落实情况。

3.3办公室负责对识别的法律法规进行公告。

3.4分管安全领导负责与本客运站安全管理活动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以及其适用性的审批,并对客运站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履行情况进行总体控制。

3.5管理要求(1)获取内容法律:人大颁布的安全卫生法律,如:宪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刑法、劳动法等;法规:国务院和省级人大颁布的有关安全卫生的法规;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和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标准: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安全标准、卫生标准、有关安全卫生的其它标准;国际公约:我国已签署的关于劳动保护和安全的公约;其它要求:重庆市人民政府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卫生要求的要求,相关行业的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等。

(2)获取渠道和方法1)通过上级部门下达的文件、通知进行获取。

2)通过订阅安全管理等专业报刊、杂志、书籍等进行获取。

3)通过浏览中国安全生产协()、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等安全相关类网页进行获取。

(3)适用性判定依据1)企业经营活动安全运行要求。

2)所属行业的要求。

3)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

3.6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识别、获取,并传递到安全环保部进行汇总。

安全环保部对各部门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进行汇总、整理后,并交分管领导审批,经审批合格后由办公室进行公告。

3.7法律法规的传达和应用各部门、办公室将适用于本部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它要求进行传达贯彻,确保相关岗位员工或管理人员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指导工作。

3.8更新为使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各部门应随时掌握与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最新信息,每半年对现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进行清理,并填写《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更新表》传递给安全环保部汇总,经分管安全领导批准后,提供给办公室公告。

3.9执行和检查评价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客运站各部门执行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宣传、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

1.1附表1: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记录台账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记录台账781.2附表2:法律法规的培训记录法律法规培训记录第2章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文件管理及修订制度1.目的为确保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明确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的修订时间及频次,实用性及可操作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客运站范围内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的评审及修订。

3.内容3.1成员与职责(1)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制定。

(2)安全环保部安排专人密切关注国家最新的法律动态,及获取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

(3)评审小组由客运站领导层组成。

3.2程序(1)评审程序1)由安全环保部牵头,正式评审前通知各部门,各部门根据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内容,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提出修订初步意见。

2)召开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评审会议,由安全环保部及员工代表在会上提出修订意见,集中讨论,并将讨论结果形成文件。

3)由安全环保部将评审结果报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

以文件形式发布至各个车间、班组。

(2)评审的频率1)正常情况下,安全环保部每年修订一次,即每年的12月份对客运站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的符合性、有效性、可操作性进行一次评审,并出具符合性评价报告。

2)安全环保部对评价报告中评价出的不符合项开展原因和责任分析,并提出整改计划及制定整改措施。

3)当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或者发生工艺变更时,安全环保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

2.1附表1: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规章制度评审表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规章制度评审表符合性、有效性、可操作性进行一次评审,并出具符合性评价报告。

2.当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或者发生工艺变更时,及时进行修订。

第3章客运车辆驾驶人聘用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客运站机动车辆驾驶员素质,规范其行为,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准、具有高度责任心的驾驶员队伍,更好的为广大客户服务。

特制定本方案。

一、聘用条件1、拟聘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身体健康,能胜任驾驶专业工作;2、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人,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

3、拟聘人员必须持有汽车驾驶A证。

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5周岁——45周岁,具有五年以上安全行车记录。

二、录用程序1、由安技科对应聘人进行面试,审核其安全行车经历,从业资格条件。

2、审核合格后实行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安排三个月试用期,试用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试用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第4章驾驶人岗前培训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法规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客运站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条件:录用人员必须符合岗位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培训目的:通过岗前有效培训使新员工能第一时间适应工作环境,养成良好习惯,规范岗位操作技能及提升综合素质。

三、培训内容:1、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及客运站基本情况(包括各项规章制度)。

2、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职业道德、安全告知知识、应急处置知识。

3、营运业务知识,路线特点及线路业务知识,车辆进出站及报停班等业务理论知识培训。

4、技术保障内容的培训: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客运车辆性及日常保养、常见故障一般排除。

5、乘务员业务知识。

第5章驾驶人信息档案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客运站必须建立健全驾驶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确定专人管理。

二、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内容包括:基本信息、体检表、安全驾驶信息、诚信考核信息、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安全行车公里及奖罚记录。

三、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驾驶人奖罚记录随时填写,对辞退人员档案报客运站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销毁。

四、信息档案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法》严格管理,不得随意转借、涂改,要建立存档、销毁记录,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6章驾驶人调离和辞退制度为提高客运驾驶员人综合素质,强化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客运驾驶人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安全驾驶记录建立调离和辞退制度。

二、有下列行为的客运驾驶人予以调离:1、服务质量低下,职业道德素质差。

2、无故不参加客运站安全学习2次以上或违反客运站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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