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下面是一份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一、客运车站安全管理的目标和原则:1. 目标:保障车站内外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客运车站正常秩序和运营。
2. 原则:科学、规范、全面、持续。
二、客运车站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职责:1. 车站经理担负全面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统筹、组织、指导、检查和落实车站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员负责车站日常安全工作,包括风险评估、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和安全巡查等。
三、安全设施和装备的要求:1. 安全设施:车站应配备监控系统、报警设备、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识等,确保安全设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安全装备:职工应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手套等。
四、客运车站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1. 人员管理制度:- 严格进行人员的身份验证和登记,禁止无关人员入站。
- 员工应按规定佩戴工作证,并定期进行更新。
- 不得违规使用岗位权限,禁止擅自调离岗位。
2. 安全巡查制度:- 安排安全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 巡查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电器设备故障、保洁卫生等问题。
3. 火灾防控制度:- 车站应定期进行火灾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 禁止在违禁区域和违禁时间内吸烟,禁止违规使用明火。
4. 应急预案制度:- 制定并定期更新车站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有序地响应和处置。
- 进行定期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5. 保安工作制度:- 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对车站出入口、候车室、行李寄存处等重点区域进行安全防护。
- 明确保安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提高服务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 制作宣传资料、张贴安全提示标识,广泛宣传安全知识。
以上是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个简要范本,具体实施时需根据车站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制定。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5篇)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客运车站的安全管理工作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旨在确保客运车站的正常运营和乘客的安全。
1.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相关责任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2. 客运车站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对车站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客运车站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车站设备、设施和工作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 客运车站安全防范制度: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包括警戒、排查、报警和应急处理等,确保车站内外的安全。
5. 客运车站火灾防护制度:建立火灾防护措施,包括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材和疏散通道等,确保车站火灾防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6. 客运车站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包括事故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7. 客运车站安全督查制度: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通过巡查、检查和评估等手段,对车站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问题。
8. 客运车站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建立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流程,对各类安全事件进行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确保安全事件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
以上是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不同车站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制定其他适合本车站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措施。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二)以下是一个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的示范范文: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客运车站的安全运营,保护旅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客运车站及其相关的客运服务设施。
第三条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是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旅客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客运车站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客运公司场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客运公司场站的安全运营,保障乘客、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客运公司所有场站,包括车站、停车场、维修车间等。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场站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资格证书,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进入场站的人员必须遵守场站各项管理规定,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
(3)场站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设备管理(1)场站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场站内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不得擅自改动。
(3)场站内易燃易爆物品应妥善存放,严禁烟火。
3. 运营管理(1)场站运营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不得超载、超速行驶。
(2)场站内车辆应保持整洁,不得乱停乱放。
(3)场站内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4. 应急管理(1)场站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2)场站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灭火器、安全帽、急救箱等。
(3)场站工作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理技能。
5. 安全检查(1)场站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安全检查应包括人员、设备、运营、应急等方面。
(3)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四、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场站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客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客运公司场站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场站安全稳定运行,为广大乘客和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
2024年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2篇)

2024年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旅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客运车站的运营秩序,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2024年全国各大客运车站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
第四条客运车站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监督。
第五条客运车站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遇险自救能力。
第六条客运车站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车站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和控制。
第七条客运车站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记录车站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进行归档备案。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八条客运车站应明确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九条客运车站负责人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组织和实施。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是客运车站的安全管理主体,负责组织和实施车站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根据职责,加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客运车站员工应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十三条客运车站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
第十四条客运车站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五条客运车站应建立应急预案,做好各类应急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
第十六条客运车站应加强对安全设备、工具、器具等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四章安全防控第十七条客运车站应建立健全安全防控机制,加强对客运车站各类安全隐患的控制和管理。
第十八条客运车站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明确安全警示区域和警示内容。
第十九条客运车站应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对车站及周边的安全情况进行监控和录像存档。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范文(6篇)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二六条各车站要严格按照交通部客运站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管理,要按要求设置和完善安全服务设施,车辆进出口及停车坪要有交通标志及停车标线。
候车室和行包房必须张贴“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上车”的标语和宣传画,广播、宣传栏要宣传安全乘车常识,要实行站务封闭作业,发车区和停车场要有引车员,要严禁行人过往,保持良好的安全乘车环境。
第一二七条各车站要在候车厅、售票窗口等醒目位置开辟安全告知专栏,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旅客的监督。
第一二八条坚持实行车辆安检合格发班制度,配置必要的安检设施,配齐专职安检员,车辆安检员必须参加培训,持证上岗,在对车辆安检时要对照《江西省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报告单》所列内容严格把关,尤其对车辆的制动、传动、转向、灯光、刮雨器、轮胎等安全部件更要仔细认真检查。
第一二九条站内应设消防栓,配备足够齐全有效的灭火器及有关消防设施,并布局合理,使用方便。
第一三0条各车站要认真贯彻“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即:1、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
2、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同时,还要做到司乘人员不系好安全带不出站,要向旅客宣讲“安全带—生命带”的意义,要求旅客自觉系好安全带。
第一三一条乘务员操作规程1、发车前要对旅客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宣传安全乘车常识及安全告知内容,公布安全监督内容和安全监督举报电话,督促旅客系好安全带。
2、旅客上下车时,乘务员要宣传安全注意事项,维持秩序,先下后上;车未停稳时,不许开启车门和上下车。
无论何时,旅客不能自己开启车门。
3、客车行驶当中,请旅客不要把头、手伸出窗外;驾乘人员要严格执行行车纪律,不准相互闲谈,并教育旅客不要与驾驶员闲谈及做妨碍驾驶操作的动作。
4、途中照料旅客,维护乘车秩序,并协助驾驶员做好应急安全处置,认真清点人数,严禁超载、防止漏乘。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模板(四篇)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模板标题: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目的:为确保客运车站的安全,保护乘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统一管理客运车站的安全工作。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客运车站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责任分工1.车站管理层: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监督安全工作的执行。
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更新车站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落实安全措施。
3.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及时上报安全隐患,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
三、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培训:新员工入职前进行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和考试,确保员工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2.安全演练: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模拟突发事件,演练员工应急反应和应对措施,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车站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4.安全巡查:设置安全巡查区域,定期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保障车站安全。
5.应急预案:制定适用于车站的应急预案,包括灭火、疏散等应急措施,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员工能够迅速、有效应对。
6.安全宣传:定期组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和乘客的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7.安全奖惩:建立健全安全奖惩制度,对参与安全工作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全违规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四、安全措施1.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车站出入口、广场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和巡查,确保乘客出行安全。
2.安全设施措施:车站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3.应急设施措施:设置应急疏散通道、灭火器等应急设施,确保员工和乘客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疏散和灭火。
五、安全管理评估与改进1.定期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2.组织安全管理经验交流会议,总结经验,分享安全管理成果。
六、附则1.安全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车站管理层所有。
客运车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客运车站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车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车站所有工作人员、旅客及车辆。
第三条本车站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本车站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站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决策。
第五条本车站各级领导对本车站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本车站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本车站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本车站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本车站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本车站应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一条本车站应加强旅客安全管理,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本车站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三条本车站应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四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应迅速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报告应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本车站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客运站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无关车辆、无关人员、危险品不进站,确保旅客安全。
2. 加强客运车辆驾驶员管理,严格执行岗前培训、安全告诫、调离和辞退等制度。
3. 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审验、检验,确保车辆安全。
4. 加强客运站内安全管理,确保旅客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范例(4篇)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范例[车站名称] 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客运车站的正常运营和乘客的出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 [车站名称] 客运车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火灾防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第三条:客运车站安全管理应以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注重安全责任的全员参与,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安全管理工作由车站管理单位负责,各部门和岗位应负责相应的工作,并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五条:客运车站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体系。
第六条:车站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保每位员工都具备相关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车站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设备,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验,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八条:车站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车站应建立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总结教训,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第三章火灾防控管理第十条:车站应建立健全火灾防控管理系统,确保车站内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车站应定期进行火灾防控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人员疏散和事故应急处置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车站应制定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车站及周边环境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三条:车站应组织员工参加消防知识培训,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控能力。
第四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第十四条:车站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责任和行动方案。
第十五条:车站应建立应急指挥中心,配备应急设施和应急通信设备,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第十六条:车站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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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六条各车站要严格按照交通部客运站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管理,要按要求设置和完善安全服务设施,车辆进出口及停车坪要有交通标志及停车标线。
候车室和行包房必须张贴“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上车”的标语和宣传画,广播、宣传栏要宣传安全乘车常识,要实行站务封闭作业,发车区和停车场要有引车员,要严禁行人过往,保持良好的安全乘车环境。
第一二七条各车站要在候车厅、售票窗口等醒目位置开辟安全告知专栏,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旅客的监督。
第一二八条坚持实行车辆安检合格发班制度,配置必要的安检设施,配齐专职安检员,车辆安检员必须参加培训,持证上岗,在对车辆安检时要对照《江西省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报告单》所列内容严格把关,尤其对车辆的制动、传动、转向、灯光、刮雨器、轮胎等安全部件更要仔细认真检查。
第一二九条站内应设消防栓,配备足够齐全有效的灭火器及有关消防设施,并布局合理,使用方便。
第一三0条各车站要认真贯彻“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即:1、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
2、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同时,还要做到司乘人员不系好安全带不出站,要向旅客宣讲“安全带——生命带”的意义,要求旅客自觉系好安全带。
第一三一条乘务员操作规程1、发车前要对旅客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宣传安全乘车常识及安全告知内容,公布安全监督内容和安全监督举报电话,督促旅客系好安全带。
2、旅客上下车时,乘务员要宣传安全注意事项,维持秩序,先下后上;车未停稳时,不许开启车门和上下车。
无论何时,旅客不能自己开启车门。
3、客车行驶当中,请旅客不要把头、手伸出窗外;驾乘人员要严格执行行车纪律,不准相互闲谈,并教育旅客不要与驾驶员闲谈及做妨碍驾驶操作的动作。
4、途中照料旅客,维护乘车秩序,并协助驾驶员做好应急安全处置,认真清点人数,严禁超载、防止漏乘。
在车辆行驶中报告车辆异常运行的相关信息,如遇到治安事件、乘客突发疾病等。
5、对精神病患者及醉酒人员必须要有人护送。
否则,不予乘车。
对恶性传染病患者,一律不准上车。
6、严禁旅客在车上吸烟,并认真进行行李安全运输的宣传、教育和必要的检查,防止旅客将“三危”物品夹在行包中携带上车。
7、车辆在运行或停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时,驾乘人员要自己带头并组织未受伤(含轻伤)的旅客把受伤较重人员抬出车外,并迅速通知救护单位派车救治;同时,要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车属单位,请求派员处理。
8、旅客乘车期间,因摔、夹、挤、颠等情况造成伤亡时,乘务员应妥善处理,并与驾驶员商量,迅速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并向车属单位报告。
9、旅客在乘车途中发生急病时,乘务员要动员旅客让出座位供患者躺卧,同时要与驾驶员商量,将车开往医院使病人尽早得到抢救治疗,并及时通知患者亲属或单位派人到医院照顾病人。
第一三二条站务员操作规程1、信号指挥应班车辆安全入库;2、查验应班车辆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驾驶员资质(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内部准驾证),客运线路牌、道路运输证、行驶证;3、查验人员应按该车核载旅客座位数进行验票,不准验超载票;4、站务员根据应班车辆合格的安全例检单,开具行车路单和运量单;5、行车员根据开具的行车路单和运量核对应班车辆实载人数;6、行车员对即将发班的车上旅客进行安全提示;并公布安全监督举报内容和电话。
7、信号指挥发班车辆安全出库;8、售票人员严禁售超载票;9、站务人员有责任对站内“三品”进行查堵。
第一三三条“三品”检查员操作规程1、每天适时开启安检仪,对旅客携带的各种物品进行检测,没有安检仪的要设置专门的危险品检查岗,配备专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行查堵。
2、要恪尽职守,坚守岗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工作时间,认真仔细的检查物件行李,不放过任何危险物品进站上车。
3、要文明检查、礼貌待人,检查中发现可疑物品,要礼貌地要求旅客打开行李包检查。
4、对查获的危险物品要进行造册登记保存,按规定进行处理。
5、“三品”检查员每天要按规定认真填写“三品”检查登记表。
第一三四条车辆安检员操作规程1、各客运单位(含客运站)必须按规定配齐车辆安全检验员,并参加省局质检员培训、考试,取得质检员资格证书。
2、车辆安检员要坚守岗位,对参检车辆随到随检。
3、对每部参检车辆必须要求上台检验,有防溜槽的要停在槽内,没有防溜槽的要塞三角木,以防车辆滑溜。
4、车辆安检时,安检员必须按照《江西省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报告单》的检验内容,逐项认真检验,对检验合格或不合格的项目,均必须按安检报告单中规定的方法进行填写和处理。
5、对于检验不合格的项目要立即填写《安全例检不合格项目告知单》,待全部项目检验合格后才可开出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车辆每次检验,驾驶员和安检员均要在对应的表上相应的栏目中签字,建好《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台账》。
6、安检员填写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时要真实、准确、认真,底联要留存备查。
7、对经常出现安全隐患的车辆,安检员要及时提出警告,并将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同时将车号及驾驶员名单报给单位领导,采取必要的教育与处罚措施。
第一三五条门检员安全操作规程1、门检员应坚守岗位,严格实行一班一检制度。
2、认真查验驾驶员和客车“四证一牌二单”,即: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客运标志牌、例检合格通知单和派车单,对不符合要求运营客车坚决不予放行。
3、对出站车辆每车必须上车清点人数,必须确认客车载员与行车路单登记相符,并无超员情况,坚决杜绝超员客车出站。
4、长途班车必须查验双班驾驶员的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放行。
5、检查驾、乘人员安全带系用情况,未系好安全带的不予放行。
6、查验合格后,要认真填写《出站登记表》,经驾驶员和检查员共同签字后方可放行。
第一三六条车站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1、各客运站停车场要配备专人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和巡查制度,实行24小时工作制和巡查工作制,并对进出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工作。
2、所有客运站停车场只能停放进站发班和等待发班的客运车辆,其他无关车辆一律不准进场停放。
3、凡进站停放的客车,均要签订车辆停放协议,并按停车场要求办好相关手续。
4、各停车场必须划好停车线,留有足够的消防、应急通道,并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无阻。
5、各客运站停车场均要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配齐消防栓及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并经常检查确保有效。
停车场值班室至少要配置一台手推式干粉灭火器。
6、禁止驾驶人员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经劝阻无效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若发现车辆发生火灾,要及时报火警并立即采取扑救等应急措施。
8、进场停放客车必须经过安检合格,并确保无漏油、漏电情况。
9、车辆停放后,必须关闭车辆所有电源并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驾驶员方可离开。
巡查人员若发现车辆漏油或未关闭电源应当及时通知驾驶人员。
10、在场内停放的客车,不得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及清理汽车零件,不得在停车场内清倒油渍物品。
11、进场停放的所有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并禁止装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易挥发的气体。
第一三七条车站消防管理制度一、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由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每日对站场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站场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情况。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消防管理人员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及时配合进行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站场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站场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三、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存放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安保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及消防器材的存放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测试维护。
4、消防器材要妥善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安排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确保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每天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站领导。
(4)站场内的消防器材统一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5)各车站要绘制平面图详细标注消防器材与设施的位置。
四、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安保部门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通知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跟进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站场责任人报告;五、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在站场内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做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才可动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