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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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国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国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拥有的大量固定资产是其重要的财务支柱。

为了更有效地管理这些固定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价值,国企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本文将结合国企的实际情况,探讨国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一、固定资产登记与入库固定资产登记是国企固定资产管理的起点,也是最基础的环节。

国企应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和登记。

每一项固定资产应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等基本信息,并附上相应的购置凭证和合同。

在固定资产入库环节,国企应按照一定的流程,对新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和入库操作。

验收是确认固定资产是否符合要求的过程,包括对数量、质量、性能等方面的检查。

入库是将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安置到指定的存储地点,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二、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在固定资产管理中,使用和维护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国企应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流程,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权限、使用期限和使用要求。

首先,国企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用途,合理分配和控制固定资产的使用权限。

只有经授权的员工才能使用固定资产,使用权限应与员工的职责和岗位相匹配。

其次,国企应设立定期的固定资产巡检和保养制度,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

巡检包括对固定资产进行外观检查、设备状态检测等,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修。

保养则包括对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和保养,防止设备的精度下降和损坏。

三、固定资产盘点与报废为了掌握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国企应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盘点是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和核对的过程,以确保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国企应制定盘点的频次和方法,并委派专人负责实施盘点工作。

在固定资产管理的日常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固定资产由于老化、损坏或其他原因而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况,这时就需要进行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

国企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制定固定资产报废的审批和处置流程。

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经过认定和评估,并填写相应的报废单据,注销资产台账上的相关信息。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内部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保障国有企业的长期经营稳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台账管理、保养维护、报废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资产管理责任第一条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固定资产的运营管理工作。

第二条各部门及员工要根据职责分工,配合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流程第一条固定资产的采购流程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包括资产采购申请、审批、采购、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确保采购的资产符合要求并及时录入资产台账。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处置流程应当经过合规审批程序,经批准后进行相应处置,如出售、报废、转让等。

第四章:资产台账管理第一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编码、分类、登记和盘点。

第二条每年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确保台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进行处理。

第五章:保养维护第一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的保养维护制度,定期进行资产的保养维护工作,延长资产的使用寿命。

第二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的保养维护计划,明确保养的内容、频率和责任人,确保保养工作的有效性。

第六章:附则第一条对于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其他事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司规定进行具体处理。

第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以上为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内容,望各部门严格执行,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管理与有效利用。

国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国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国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国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指国有企业制定的用于管理和使用固定资产的规范和制度。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期持有并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形资产,如土地、建筑、设备等。

由于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国有企业的投资效益和资源利用效率。

1.固定资产登记: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登记,包括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购置日期和价值等信息。

登记的目的在于明确固定资产的所属权和使用权,方便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2.固定资产计量: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计量,以确定其价值和使用状况。

计量可以通过财务报表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证资产价值的准确性,并及时发现和解决资产的损耗和破损问题。

3.固定资产使用:固定资产的使用应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包括设置使用标准、使用期限和使用范围等。

企业应制定相应的使用流程和管理制度,确保固定资产的正确使用和维护,提高资产的使用寿命和价值。

4.固定资产维修: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问题,需要进行维修和保养。

国企应制定维修管理制度,明确维修责任和程序,确保资产能够及时得到维修和保养,降低因资产故障造成的损失。

5.固定资产出售:当固定资产不再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时,可以进行出售。

国企应制定相应的固定资产出售制度,包括拍卖、协议出售和递延出售等方式。

出售的资产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估和定价,并严格执行程序,确保资产能够以合理的价格出售。

6.固定资产报废:当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寿命或因故失去使用价值时,可以进行报废。

国企应制定相应的固定资产报废制度,明确报废的程序和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报废的资产应通过合法渠道销毁或进行回收,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以上是国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些制度,国有企业能够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固定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价值,为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 概述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处置等方面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的总称。

固定资产对于国有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有效保障固定资产的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

2. 购置管理2.1 购置计划国有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前,需制定购置计划,明确资金来源、具体购置项目、时间进度等。

购置计划应经相关部门审批才能执行。

2.2 供应商评估国有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供应商,并进行评估,包括供应商的信誉度、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

评估结果应作为决策依据。

2.3 采购合同管理国有企业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应注重条款的详细、清晰与合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购置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使用管理3.1 固定资产台账国有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详细记录每一项固定资产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购置来源、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以便进行资产的追踪和管理。

3.2 使用登记和归还手续国有企业对于所有固定资产的使用都应进行登记,包括资产的使用人、使用地点、使用日期等。

同时,在资产归还时也需要按照一定的手续进行登记和验收,确保资产的安全归还。

3.3 资产维护与维修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资产维护与维修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4. 保管管理4.1 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国有企业应明确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确定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2 资产存放要求国有企业在将固定资产存放在仓库或其他地方时,应按照资产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存放,并制定相应的存放要求,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好。

4.3 资产盘点制度国有企业应建立定期的资产盘点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核实实际情况与台账记录的一致性,并及时调整记录,防止资产丢失或遗漏。

5. 处置管理5.1 报废处理对于已经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国有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包括核实报废资产的原因、估算残值、销毁证明等。

国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国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国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引言固定资产是企业长期使用的具有形态的资本性资产,是企业正常经营和发展所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有着特殊的管理制度和要求。

本文档旨在对国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和规范,以保障企业资产的安全、有效和高效管理。

二、管理范围国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设备、机器等。

该制度覆盖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处置等各个环节。

三、制度内容3.1 购置管理•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严禁任意购置无关资产。

•购置固定资产需经过合理的采购程序,包括编制采购计划、招标或询价、评审采购方案等。

•购置资金必须经过预算审批,并按照预算进行资金支付和核算。

3.2 使用管理•固定资产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各部门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固定资产,并确保其保管安全。

•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必须进行记录和更新,并进行定期盘点。

3.3 维护管理•固定资产维护保养是确保资产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措施。

各部门和岗位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对于经常维修或维护的资产,应建立相应的档案和维修保养记录,以便追踪资产状况和维修情况。

3.4 处置管理•固定资产的处置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进行,严禁私自处置资产。

•固定资产处置需要编制相应的处置方案,并经过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处置资产所得必须按照规定归入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系,并做好相应的资产处置记录。

四、管理责任4.1 资产管理部门责任•资产管理部门是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管理、登记、盘点和评估工作,并对资产使用和维护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2 各部门责任•各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和保管,并按照规定进行资产维护保养工作。

•各部门负责协助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资产盘点和评估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参照的制度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参照的制度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参照的制度首先,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参照的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相关细则。

这些制度规定了固定资产购置、验收、入账、领用、使用、调拨、封存、更新、报废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

例如,固定资产验收制度规定了验收程序、验收标准及验收责任人,确保固定资产的购置符合财务和技术要求;固定资产领用制度规定了领用手续、领用范围和领用责任人,保证固定资产能够按规定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其次,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参照的制度还包括资产盘点和台账管理制度。

资产盘点是指对企业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核实资产账簿与实际资产数量以及价值的一致性。

资产盘点制度规定了盘点的时间、频次和程序,以及盘点结果的记录和处理。

台账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固定资产的台账管理要求,包括建立和完善资产台账、编制和修订资产卡片,及时更新资产信息等。

另外,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参照的制度还包括资产利用与处置制度。

资产利用制度规定了如何科学合理地利用固定资产,包括对固定资产进行维修保养、改造升级、节能降耗等方面的要求。

资产处置制度则规定了对废旧、报废、无效或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理程序,采取拍卖、变卖、转让等方式变现或处置这些固定资产。

此外,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参照的制度还包括资产保险和防火防盗制度。

资产保险制度规定了对固定资产进行保险投保的范围、金额和责任,确保固定资产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得到补偿。

防火防盗制度则规定了对固定资产的消防设施和安全设备的维护、检查和使用,以及监控、警报、巡视等防范措施,保护固定资产免受火灾和盗窃的侵害。

总之,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参照的制度涵盖了资产购置、验收、入账、领用、使用、调拨、封存、更新、报废、盘点、台账管理、资产利用与处置、资产保险和防火防盗等方面。

这些制度的实施可以使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科学管理,提高资产利用率和效益,确保固定资产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大型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大型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大型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国有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对于企业的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至关重要。

本制度旨在规范大型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全过程,保障企业资产的安全性、高效性和合理性。

二、管理目标1.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提高企业资产管理水平;2.确保固定资产的使用安全、高效和稳定;3.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降低运营成本;4.优化固定资产配置,提高企业投资回报率。

三、管理内容1.固定资产购置管理(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制度,明确预算程序,严格控制购置金额;(2)实行集中采购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采购品质和价格合理;(3)建立固定资产购置申请流程,固定资产申请需经部门审批,并上报企业领导层最终决策。

2.固定资产使用管理(1)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权和使用责任,责任明确,权限分工明确;(2)建立固定资产领用、归还、调拨等流程,明确管理人员,并建立相应的登记制度;(3)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管理、维护和修理;(4)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准确性;(5)建立固定资产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寿命;(6)加强固定资产安全管理,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资产的丢失和损坏。

3.固定资产处置管理(1)建立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明确报废程序和标准;(2)对于具备再利用价值的固定资产,采取二次利用方式,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益;(3)对于无法再利用的固定资产,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并结合拍卖、拆解等方式进行处置。

四、监督和考核1.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制定量化考核标准;2.每年对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表现优异的部门和个人予以奖励和表彰;3.发现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制度的落地和执行;4.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管理制度宣贯和培训1.公开宣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知晓率;2.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3.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管理经验交流和培训活动,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参照的制度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参照的制度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参照的制度在国有企业中,固定资产管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对企业的发展和运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固定资产不仅代表着企业的实力和资产基础,还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效率、运营成本和经济效益。

国有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需要遵循一定的制度和规范,以保证资产的有效利用和管理。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参照的制度应该是完善的。

这包括制定和执行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范,明确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和流程。

只有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企业才能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做到规范和有序。

国有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应该注重资产的登记和清查工作。

资产登记是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是保障资产使用和管理的前提。

只有建立完善的登记制度,做到每一项固定资产都能够清楚地登记和记录,才能有效地管理和使用资产。

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方面,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这包括对资产的使用和维护进行规范和标准化,明确各个部门和岗位在资产使用和维护中的责任和义务。

只有明确责任,做到精细化管理,才能有效地保护和维护固定资产,延长资产的使用寿命,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另外,在固定资产的处置和报废方面,国有企业也应该建立规范的程序和流程。

对于那些使用寿命已经到期或者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需要制定明确的处置和报废程序,确保资产的合理处置,并且避免资源的浪费。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参照的制度应该是完善、规范和有序的。

只有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做到资产的登记清楚、使用维护规范、处置报废有序,才能保障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在我看来,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参照应该是以规范和效率为核心。

只有建立起完善的制度和流程,做到规范管理和精细化运营,国有企业才能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总结回顾:- 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制度的完善是关键。

- 资产登记和清查是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

- 资产使用、维护、处置和报废都需要有规范的流程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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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日常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明确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的权责关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与归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做到谁使用、谁维护、谁保管。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各类固定资产的质量和使用情况,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为企业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2个月的有形资产。

具体包括:(一)房屋建筑物类:包括生产用、非生产用的厂房、办公楼、宿舍、道路、围墙等固定资产。

(二)生产设备、设施类:包括生产用的光伏电池板、逆变器等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动力设备(及其管道)、通讯设备等固定资产。

(三)计算机网络、电脑类:包括系统网络及设备、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数码产品、通信设备等固定资产。

(四)办公设备、用具用品类:包括视频音像设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移动电话等固定资产,及单位价值高于200元、低于30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单,单位购置和受赠的具有一定价值的各类艺术品等资产。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五)生活设施类:包括公务用车、辅助车辆、电视机、空调器、办公家具、福利设施、医疗器械等固定资产。

相关部门职责第二章资产管理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第六条(一)制订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统一的固定资产目录,按照固定资产类别、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对公司全部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编号。

(二)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清点一次,保证卡、账、物相符。

(三)对固定资产的报废、出售等工作,会同财务部门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四)督促固定资产直接责任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协调、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各子公司综合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直接负责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第七条责:(一)负责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设置专职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二)按照统一要求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出现变化时及时调整明细账。

(三)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修维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四)根据资产管理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第八条集团公司财务部及各子公司财务部履行下列职责: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建立固定资产会计账簿,统管固定资产总账核算与明细核算,对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每一项固定资产定制固定资产卡片。

(二)办理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手续,及时、准确的进行会计核算。

(三)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管理,每月按时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性。

(四)参与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报废全过程的监督,会同资产管理部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按规定办理盘盈、盘亏、报废审批手续,审核编制固定资产修理、报废计划。

置购第三章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第九条资产管理部、财务部会签后报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由相关部门签订合同负责购置。

购设备进厂后,由购买单位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将购置申请、合同、发票、入第十条库单据及时报财务入账,并报直接负责部门登记,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在工程完工后,子公司可根据集团公司统一安排建造固定资产。

公司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第十一条财务部门根据竣工决算书转增固定资产。

使用及保管第四章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负责保管,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直接责任。

第十二条按照每一固定资产登记对象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子公司综合部,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明细账至少一式三份,其中财务部门保存正本一份,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部门各保存副本一份,每月度需核对一致。

固定资产明细账记录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制造单位、数量,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预计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存置处所、资产入账价值及其变动情况等(详见附表一)。

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后续支出应当按照财务制度纳入公司预算。

后续支出范围包括第十五条固定资产维护、修理或更新改造发生的支出。

固定资产价值发生变动时,财务部门应及时通知直接负责部门及资产管理部,对固定资产第十六条明细账做相应变动记载;固定资产实物形态发生变动时,直接负责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及资产管理部,对固定资产明细账做相应变动记载。

使用部门应制订固定资产操作(使用)规程,并按规程操作(使用)固定资产,定期维护第十七条和保养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维修:第十八条(一)固定资产的维修分为中小修理和大修理。

大修理是指房屋建筑物的翻修、改建、改造,机器设备全面拆卸更换主要部件。

此外均为中小修理。

(二)固定资产的中小修理由使用部门提出维修计划,由资产管理部和财务部会审后,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应由使用部门编制大修计划及预算,纳入公司财务预算管理。

大修计划由财务部门列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草案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审批后执行。

计划外的大修需审批至董事长。

第五章清查第十九条公司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

资产管理部与财务部应定期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或局部的清查盘点,每年年末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发现重大资产损益,或有其他重要问题的,按程序报送决策机构审批。

第二十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专职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财务部门、直接负责部门、使用第二十一条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参加的清查小组。

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指派的人员担任。

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第二十二条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第二十三条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

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

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形成书面文件,并提出处理意见。

财务部门根据清查结果与固定资产会计账进行核对。

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第二十五条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总经第二十六条理审批。

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结果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处第六章置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转让第一节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第二十七条移、借出和出售。

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第二十八条单位的双方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同意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账、卡交接。

公司闲置固定资产可以对外转让。

转让固定资产应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选第二十九条择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

协议等转让方式。

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拍卖、第三十条固定资产转让应遵循公开、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评估价。

通过拍卖方式转让固定资产的,应广泛征集受让方,以有利价格拍卖转让。

固定资产转让后,所属单位应及时取得有关凭证,收回资金。

第三十一条废报第二节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在下列情况下,企业可申请报废处理:(一)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耗能高,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二)达到规定折旧年限并提足折旧。

(三)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四)老化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五)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事故等情况造成主体设备毁损,无法修复。

(六)国家规定强制更新淘汰。

(七)由于技术进步失去使用价值。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报废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财务部门、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向公司股东及省国资委提出报废申请。

第三十四条因事故报废的固定资产,办理报废手续时应出具事故处理报告。

参加保险的固定资产报废应在完成保险赔偿手续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报废后,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直接负责部门应及时建立报废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三节其他处置第三十六条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按照公司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对外捐赠固定资产,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按照公司捐赠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监督与责任第三十八条公司财务部、资产管理部按照职责对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审计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和处置进行审计。

第三十九条对违规保管、使用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以及未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等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在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中弄虚作假、串通舞弊、假公济私和严重失职的,按照公司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给予处分。

第八章附则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资产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满后另行颁布实施。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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