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论文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论文:论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
浅谈当代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

1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的价值1.1人性化执法有利于法律的有效实施,推行人性化执法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基层群众遵法和守法意识,对执法行为能自觉认同和支持,并积极参与实施和监督创造出一种能够满足人性的、和谐的社会环境。
首先,广大群众的知法、守法,是法制社会的基础。
其次,人性化执法也是公安民警执法的本身需求。
这是人性化执法的出发点和最基本要求。
1.2人性化执法要求依法办事,这里的“法”就是约束,是一种将个体的力量约束到一个集体当中去,并为这个集体服务,以产生更大的能量而提高效率。
人与人之间总有一些本性的东西是相通的,通过情感因素营造—种和谐的社会环境,让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都可以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能量,运用人的心理因素和情感因素来激发其热情,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执法效率。
共同构建一种认同感,使得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2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主要存在的问题和误区2.1执法办案部门每天都可能会处理案情,执法机关面对教养、拘留、罚款都已司空见惯。
对于依据的法条、执法的程序他们未必都清楚,不清楚就很有可能产生不理解、不相信,难沟通。
多说几句话、多几个问题,对执法人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但对当事人却是非常之重要,并很有可能将今后直接影响到执法效果。
2.2人性化执法认识上的误区2.2.1主观抽象的认识一些公安民警的执法质量不高,执法过程中有很大随意性,缺乏证据意识,执法的质量满足不了当前的形势。
在大力倡导以人为本思想时,既不是如同一些人认为似乎是很抽象、玄而又玄的东西,也不是一讲到以人为本,局限在做好人好事、给孤残人失学儿童等弱势群体捐款、捐物等方面狭隘的范围内。
其实,在生活当中这一思想也是非常具体的,而且时时刻刻都在每个人的身边,关键是如何在工作实践中扑捉并把握能充分体现这一思想细小事情、环节,把这一思想落实到具体管理工作中去。
2.2.2弱化法律的认识公安民警在一线办案中应当学会全面收集、固定、综合运用证据,要善于运用法律、技术等手段揭露犯罪和打击犯罪;公安民警头脑中要始终绷紧执法质量这根弦,坚决不能有“先入为主”的思想,在证据链条不充分的情况下,不能盲目的使用刑事强制措施。
论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

论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摘要:和谐社会也对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虽然当前我国公安民警的执法态度,言语等均有了很大的改进,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使得我国公安民警在人性化执法上依旧存在着一些问题。
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能够更好的满足和谐社会的要求,也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关键词公安民警执法人性化改进措施绪论和谐社会的科学含义应是: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当前全国上下都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和谐社会又是以法治为后盾的,在这样的前提之下,公安民警作为社会治安的维护者,承担着不可推卸的法定职责,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执法过程的人性化要求也不断提高,因此,必须打造一支业务强,作风优又同时受人民群众喜爱的高素质公安队伍,所以,怎样实现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的实施,以及具体实施步骤的完善和创新是非常重要的。
所谓人性化执法,就是执法者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靠“人性化”管理,在尊重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处理好执法者与执法对象地位的关系,依据合法的程序开展执法活动。
人性化执法是文明执法的需要,也是公安部门所大力倡导的执法方式。
一、当前公安民警执法的现状(一)权力使用不当近段时间以来,公安民警的不文明执法、暴力执法等现象在各地均有所闻,更有甚者还出现了一些执法人员与相对人之间尖锐冲突,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论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

论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摘要】在当今社会,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已成为当前的主要思路和方式,在党的十六大以来,公安机关提出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坚持人性化执法是“人民公安为人民”思想的重要体现,通过人性化执法的实践, 人民警察的执法形象由以前的冷漠、令人生畏开始逐渐向有亲和力、保护人权转变, 人民群众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尊重和便利。
但是在真正实践的过程中人性化执法仍旧存在很多问题,这需要我们在坚持人性化思路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自身的管理和建设,真正做到服务人民的目的,从而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
【关键词】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存在问题和谐警民关系【引言】公安民警执法在我国的传统法律文化中,是被提升为国家或社会治理的最高手段和境地的,法常常是与人对立并且让人们屈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法治”的主旨逐渐转变为人性化执法。
尊重人权、保护人权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而公安机关执法是否能够做到人性化决定了社会人群和秩序的稳定程度,因此,为了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公安民警必须将人性化执法作为提升执法形象、实现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实践内容。
【正文】一、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的含义所谓“执法人性化”,通常是指执法者依据法定的规定和正当的程序,在尊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行个性化、情景化和情感化的执法活动。
具有合法性、保护性和普遍性。
其底线是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理性的情感需求以及基本的心理承受。
它是服务精神和人本理念在人民警察执法活动中的必然体现, 是公安机关适应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作出的理性选择。
人性化执法是一种理性和文明的执法方式, 彰显了执法作为手段的合理性, 是公安机关追求执法效益的必经途径。
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就是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在遵循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道的、理性的、文明的从事执法活动。
通俗的说,就是法律允许,群众接受,充满人情味、注重社会权益的执法。
论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

论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内容提要:当今我国正处在大变革时期,经济高度发展,社会变化剧烈,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与矛盾逐步显现。
与此同时,群众的民主意识,平等观念,自我意识和社会参与意识越来越强。
在这种大背景下,实行人性化执法是必须的且具有深远意义的。
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是现代法治理念对行政执法的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执法工作的重要原则;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执法活动的新期待。
对缓解、遏制和消除社会冲突与矛盾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在现阶段,我们公安民警对人性化执法的把握和使用不尽如人意,人性化执法的理念还没有普遍深入到公安民警的执法思想中。
在实际执法活动中具有人性化不突显的问题。
而在对人性化执法的运用上,不少公安民警走入了一定的误区:一是把人性化当成人性化执法,二是错解人性化执法,导致软弱执法。
这些误区严重地损害了法律尊严,侵害公民利益。
要解决这些人性化执法的运用问题,很好地继承人性化执法的优越性,必须通过强化人性化执法观念,改变落后的执法方式,完善法律制度,建立健全完备的机构设置等方面入手。
关键词:人性化执法公安民警现阶段的中国,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持续发生很大变化。
群众的思想日益被不断变迁向前发展的社会解放出来。
然而,伴随着先进的思想被解放的还有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新问题。
为适应时代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概念首次在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
面对这一系列的变化,我们公安民警应发出积极响应,“人性化执法的”的提出并运用是必然的。
在执法中加以人文关怀彰显出执法为民的宗旨,对缓和社会矛盾,改善警民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实际意义和深远影响。
公安民警在日常执法中要加以重视。
现结合当前形势公安实践,谈一下关于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的浅知拙见。
一、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的涵义所谓人性化执法,就是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在遵循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以人权为核心,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保护当事人的社会权益,人道的、理性的、文明的从事各项执法活动。
论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推荐五篇)

论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推荐五篇)第一篇:论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论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摘要】:中国的警察机关,称为“公安机关”,意为维护公共安全的机关。
中国的警察,称为“人民警察”,警察的权力来自于人民,他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曾几何时,在传统的执法观念影响下,我们的一些执法部门,往往更多地注重结果,而不太注意过程和细节;往往过于强调法律的刚性和威慑力,而相对忽略法律本身应有的人文关怀。
这种威严有余、人情味不足的执法手段,既不符合现代文明的要求,也与现代法制的原则和基本法理相悖。
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是一个可喜变化,说明我们的公安执法部门正在积极转变执法观念,正在从过去片面地强调法的执政工具功能,逐渐侧重于强调法的服务功能;正在从过去强调法的专政性、无情性,转向更多地张扬和显现法本身应有的人文关怀。
本文从人性化执法的涵义,以及目前对人性化执法认识上的一些误区的分析出发,研究了人性的构成与层次结构、人的欲望、需要及其层次性,提出公安民警应牢记党和人民的期望,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构建人性化执法环境,同时,应找准公安民警执法的正确角色定位,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关键词】:人性化公安管理执法一、人性化执法的内涵(一)人性化执法的涵义所谓公安民警的人性化执法,是一种把“人”作为执法活动的核心和最重要的资源,把组织内全体成员作为执法的主体,围绕如何充分利用和开发公安部门的人力资源,服务于组织内外的利益相关者,从而实现公安执法组织目标和个人目标的理论和实践活动的总称。
人性化执法有以下三层含义:(1)人性化执法首先是一种执法管理模式,这种执法管理模式是以“人”为根本,以“人的本性”作为基础来设置的,是指从人的情感、需要、发展的角度来理解,把人的要素放在中心的地位,还“人”本来的价值和尊严,创造出一种能够满足人性的、善的需要的社会环境。
运用人的心理因素和情感因素来激发其热情,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执法效率,这是人性化执法的出发点和最基本要求。
人性化执法作文议论文

人性化执法作文议论文英文回答:Humanized law enforcement is essential for maintaining social order and ensuring justice. It is important for law enforcement officers to treat individuals with respect and empathy, rather than simply focusing on punishment. When law enforcement is conducted in a humanized manner, it can help to build trust between the community and the police, leading to a safer and more harmonious society.One example of humanized law enforcement is the use of community policing strategies. Instead of simply patrolling neighborhoods and responding to calls, officers whopractice community policing take the time to build relationships with the residents they serve. They attend community events, participate in neighborhood meetings, and get to know the people they are sworn to protect. This approach not only helps officers to better understand the needs and concerns of the community, but also allowscommunity members to see law enforcement officers as allies rather than adversaries.Another example of humanized law enforcement is the use of de-escalation techniques when dealing with potentially volatile situations. Instead of immediately resorting to force, officers can be trained to use communication and conflict resolution skills to peacefully resolve conflicts. This not only reduces the likelihood of violence, but also demonstrates to the public that law enforcement officers are committed to resolving issues in a fair and respectful manner.中文回答:人性化执法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确保公正至关重要。
人性化执法作文议论文

人性化执法作文议论文对于执法者来说,相对于铁面无私,柔情似水的难度显然更大,因为这往往意味着职责之外的更多付出。
不过,也正因为如此,才愈发显得其弥足珍贵。
□本报评论员赵志疆岳建国爱心与生命相生相伴,爱心与生活息息相关。
也许,越是在性命攸关的紧要关头,越能够感受到爱心的温暖与力量。
2月27日上午10时,郑州市警方接到了一位父亲的求助电话,他们当时正从新乡沿着京港澳高速往河南省妇幼保健院赶,孩子病情非常危急,只能依靠车上的氧气来维持生命,而车上的氧气只够孩子用1个半小时。
此时,救护车还需要40多分钟才能下高速,孩子父亲担心进入郑州市区如果堵车会危及孩子生命,于是跟郑州警方联系。
交警6大队接到报警之后,迅速派民警赶到京港澳高速郑东新区出口,在这里等待载有孩子的救护车。
11时45分,他们接到了救护车,立即警车开道向市内行进。
从高速口到医院总共要经过三个警队的辖区,在警队辖区交界处第二个大队民警已提前守候,警车就这样进行交接,交警一大队对路上进行临时的管制,三大队调整信号灯配时,让信号灯变成绿波带,方便车辆快速赶到,很多车主都主动避让出一条生命通道。
从郑州东郊高速口到位于西郊的省妇幼,20多公里的路程车队仅用了36分钟的时间。
这是一部现实版的《生死时速》,同时也是一部生动的《新警察故事》。
对于那位命运多舛的孩子来说,惊心动魄的36分钟无异于一次生命的“轮回”——在与死神赛跑的过程中,每一分每一秒都显得弥足珍贵,如果没有郑州警方的全力配合,如果没有郑州市民的广泛参与,后果真的很难预料。
这一事件经当晚央视1套《晚间新闻》播出后,立刻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郑州“全城吃面”的热度仍未散去,“全城接力”又再一次使人看到了爱心之城的魅力所在。
不久之前,一位郑州交警小心翼翼搀扶老人过马路的温情一幕,曾在微博上引起网友的广泛转发和称赞。
如今,郑州交警集体为一个素昧平生的孩子接力护航,再次引起众人的关注。
在人们的寻常记忆中,作为执法者出现的警察大多面无表情、态度严厉,不过,这些由他们亲自出演的温情场景告诉我们,他们也有自己柔情似水的一面——他们也会因颤颤巍巍的老人俯身探首,他们也会因命悬一线的孩童心急如焚,他们从来都不吝于在急需帮助的人们面前,奉献自己朴素的爱心。
人性化执法

从交警执法“体语”中谈人性化执法关于怎样纠处交通违法才令违法者折服有许多争议,有的人认为,执法时一定要表情严肃,在违法者面前树“威‟,才能让违法者听话;而有人认为,交警也是平常人,没必要摆着一副训人的面孔,只有和颜相待、文明执法才赢得群众的信任。
作为一名有着两年工作经验的交警,我比较赞同后者符合“人性化执法”的概念。
交警,面对的是广大的交通参与者,执勤执法中摆着一副严肃的训人面孔,不仅与人性化执法背道而驰的,难以达到预期的执法效果,也有损交警的形象。
如果合理运用执法体语(指交警良好的言行、举指如微笑、手势、言语、形态),也许会获得意想不到的执法效果。
在此,就如何从交警执法体语中去体现人性化执法作一些探讨。
一、执法者善于微笑的作用交警是对“人、车、路”交通安全行使执法的管理者,不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更不是只有表情严肃才能显示警察的威严。
交警担负着人民生命财产的交通安全,为社会提供服务,要比其它警种更为直观,交警的微笑有着无可替代的魅力:(1)交通民警在执勤执法工作中,经常会遇到拒不服从管理、态度蛮横的违法者。
如有一次鹿寨大队开展集中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一个酒后驾摩托车并不戴安全头盔的青年被一名交警逮住,该青年看到是一个女交警,借着酒意不服从检查,并骂骂咧咧。
女交警并没有“以牙还牙”地回敬他,而是微笑着说:“喝这么多酒干什么,喝酒开车不安全,以后最好开车不喝酒!”一个微笑,一句关心的话,让该青年怒气迅速减退,制止了违法者的无礼言行。
女交警始终微笑地指出了他的违法行为,并按规定做出了处罚,违法者心悦诚服。
正确的说,微笑须发自内心而善意,只有真正把管理看成是服务,微笑才会真诚而被人接受。
(2)驾驶人普遍存在惧怕交警的心理,特别是交通违法者。
当交警纠处违法时,违法者往往表现得很紧张。
此时,交警的微笑便会缓解违法者的紧张情绪,减轻思想压力。
有个驾驶摩托车超载的交通违法者在交警示意停车时,车子开始摇摆起来,即将跌倒时,交警眼明手快,冲上前将车扶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以人为本论文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论文:论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摘要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是针对我国目前公安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而提出的。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迫切需要民警人性化执法协调和改进警民关系。
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是指在执法过程中,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照法定的职权和法定的程序,转变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以人为本,实现执法公正的一项专门活动。
民警在人性化执法过程中要防止走入“放弃严格执法”、“软弱执法”和“人情化执法”的误区。
本文拟从完善公安法律制度、提高公安民警综合素质、树立三种新执法观念、强化执法监督、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水平五个方面入手,对实现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做出构想。
关键词民警人性化执法以人为本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是一个时期以来公安机关高频率使用和讨论的话题。
目前,理论学者对于人性化执法的理解可谓是众说纷纭、见仁见智。
有学者对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提出严厉的批评,认为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是对警察强制力的弱化,是背离法律的软弱执法。
也有学者发出赞同的声音,认为这是公安执法方式、观念的转变,体现法律的温情,走亲民路线,有利于构建警民关系。
在法制观念昭显、人权张扬的今天,实现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已经成为各级公安机关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的内涵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定义为: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在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照法定的职权和法定的程序,改变执法观念和方式,以人为本,实现执法公正的一项专门活动。
其含义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的前提是依法执法;第二,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的核心内容是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三,人文关怀是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的方式;第四,实现执法公正是终极目标。
二、公安民警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公权力的滥用警察的权力是由法律授予的,以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以服务群众为己任,理应代表国家依法行使。
近年来,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滥用公权,与群众之间发生尖锐冲突的事情屡见不鲜,大大破坏警民关系。
这不仅违背了现代文明的要求,而且也不符合现代法治的观念。
(二)缺乏人权保护意识部分民警始终错误理解法律的本质,忽视对犯罪嫌疑人基本权力的保护。
因而在执法过程中野蛮执法、刑讯逼供、重打击、轻保护等问题层出不穷,其根源就在于对人权的漠视。
(三)以权谋私“有权不使,过期浪费”的毒瘤扎根在个别民警的思想里。
然而有个别民警无视法律,把手中的执法权当作“谋私利”、“贪外财”的工具,公然进行各类不正当交易;少数民警在执法中,借执法的名义,实行滥收、滥罚;导致社会上“三乱”不断。
(四)服务意识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明确提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
公安机关代表政府,因而要建立服务型警务。
但在执法中,部分民警抱有高人一等的思想,野蛮执法、盛气凌人;说话冷、硬、横,让人难以接受;对待来访群众不耐烦,“四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现象重。
上述四点突出问题,仅是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一个缩影。
它们暴露了公安民警执法观念和方式的不足之处——缺少人性化。
因而,就迫切要求公安民警转变执法观念和方式,实行人性化执法。
三、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的必要性(一)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
不容置疑,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的人民警察就必须正确处理好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
在执法过程中,要把执法对象的合法权利作为首要考虑,要以人为本,转变执法方式和态度,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为构建和谐社会,各地公安机关都相继开始实行人性化执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同样是构建和谐社会所需要的。
(二)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是协调和改进警民关系的现实需要长期以来,由于警察执法方式使用不当,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致使警民关系僵硬,甚至有渐行渐远的趋势,因而也严重损害了民警在群众心目中的光辉形象。
因此,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成为公安执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随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的实施,在“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等理念的倡导下,人性化执法被社会广泛关住与提倡。
公安人性化执法带给群众贴心的服务与管理,使大量冰冷的法律条文折射出人类的温情共性。
这有助于及时解决各类冲突、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也易取得群众的支持与信任。
这些一旦取得了群众的拥护,和谐的警民关系就必然建立起来了。
(三)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是体现法律以人为本的重要保证法律是建立在尊重人性、保障人权的理念之上的,它以保护公民权利、维护公平与正义为己任。
法律两个并列的面,分别是严格管理和关怀服务。
但在许多人眼中,仅仅看到前者而忽略后者。
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将法律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到服务,深入到民心。
而且,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和我国当前“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相适应,是时代的要求。
四、对实现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的构想(一)提高公安民警的综合素质当前,民警整体素质不高是制约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队伍发展的阻力。
法律是靠人来执行的,法律秩序是靠人来维持的,执法主体素质不同,执法结果就差已很大。
因此,必须全面提高公安民警的综合素质。
1.严把入口关,要想成为一名警察,必须通过招警考试获得资格。
考试通过者还要接受岗前针对公安业务的专门培训,通过试用期者才确定为在便正式民警。
引入竞争机制,本着“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竞争上岗,做到“位得其人,人尽其才”,既能挖掘精英,又能筛除不合格者。
2.着重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民警懂法,这是执法的前提。
为防止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偏差,因此,民警必须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把法律知识应用到实践,从而转化为自身的法律素质。
法盲执法必然会背离法律本义,成为不公正的起点。
懂法者执法必然会依照法律规定,正确合理执法。
3.加强教育培训,教育培训要着眼于实战需要,有针对性的聘请领导、业务骨干、专业教师定期授课、讲座,提高培训的质量和层次,使民警真正吸收,做到学以致用,提高民警实战本领;教育培训要与公安民警晋职、晋衔相结合,公安民警晋职、晋衔相应的也要提升各方面的能力和素质,经过教育培训,测试合格者才予以晋升,这样才能使民警对教育培训加大重视程度;提高公安工作现代化水平,针对当前网络犯罪、智能犯罪等疑难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在教育中与民警分享,使民警积累经验;古人云“活到老,学到老”,对于每天都有可能面对各种突发情况的民警更要大力倡导“终身学习”理念,鼓励民警勤学苦思,将理论知识在实践中进行检验。
(二)增强三种执法意识长期以来,有些民警总认为自己是法律的化身,是管人的人,自己的地位高于执法对象,“执法地位就是称霸地位”,根本不把执法对象放在眼里。
在这些错误思想的影响下,把“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彻底抛在脑后,并在执法中形成了“耍特权、抖威风、态度冷漠”的错误意识,不仅损害了公安机关光辉的形象,而且破坏了警民关系。
事实证明,公安民警执法中意识的高低直接影响执法工作质量。
因此,这些不利于公安工作发展的意识,应该被摒弃。
自周永康同志提出建立服务型公安机关后,以前的“群众有困难找警察”就变成了“警察主动找困难群众”。
1.增强服务管理意识,法律具有惩罚功能和服务关怀功能。
其功能的双重性就说明执法是管理,但这种管理的实质就是服务,因为管理的目的是通过依法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为公民创造安定和谐的生活环境。
只有这样,才能使管理折射出服务的影子,使两者相互渗透,树立公安机关良好的服务形象。
2.增强人权保护意识,公安执法中的野蛮执法、刑讯逼供等问题的存在是民警人权保护意识淡薄的真实写照。
所谓人权,即是人之为人的基本权利,这些权利如此重要,同时又容易被侵犯。
有些民警在执法中为了尽快结案,就忽视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护。
犯罪嫌疑人也是人,也有人权,尽管他们的行为可能触犯法律,但并不代表他们的人身、合法财产等人权应经被剥削,民警都应该给予其最基本的尊重。
就算罪孽深重,但至少他还是人,就得把他当人看。
所以民警必须增强人权保护意识,因为人的合法权利是执法的最底限,人永远是目的而非手段,而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是法律以人为本价值观的根本体现。
3.增强客观公正意识,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无论何时何地,无论执法对象的性别、财富等如何,无论自己的好恶,都应该公正对待,它是警察执法永恒的主题。
同样的情况受到同样的处理,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的对待,而不能将执法对象划分层次、等级,区别对待。
“罚不当罚”是错误的,“当罚不罚”同样是错误的。
执法客观公正,就是对执法对象最大的人性化。
(三)完善公安法律制度首先,在立法方面,要求执法工作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念,广泛吸收和体现民意,树立程序正义。
其次,在执法过程中,要确保适用法律的统一性。
平等地对待所有执法对象,无论其行为是违法或合法,首先都要尊重其人之为人的根本地位,然后对于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适用同样的法律,做出同样的对待。
再次,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安办事制度。
(四)强化执法监督如何保证人性化执法?大家一致认为是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
警察本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一杆天平,监督警察的权力与义务,平衡其权益与履职的关系,同样不能倾斜。
首先,加强内部监督。
其次,加强外部监督。
要积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要把民警执法工作完全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五)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水平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能否实现。
法律的实施不仅仅是执法者的事,更是全社会的责任。
社会应尽力创造条件,积极配合、协助公安民警执法。
为此,必须大力通过法学教育与研究、大众传媒和司法实践等途径来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水平。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公安民警人性化的提出,顺应了时代潮流,体现了人文精神。
过去由于执法方式不当而引发的诸多问题,通过人性化执法得以缓解与解决,有利于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在“以人为本”价值理念的指引下,只要公安民警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真正为人民群众做实事、做好事,并通过提高综合素质、增强执法意识等途径,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就一定能实现。
参考文献:[1]“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理论与实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2]伍玉功.警察人性化执法的法理思考.湖南: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3).[3]谢庆奎,佟福玲.服务型政府与和谐社会.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