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科技: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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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图软件:关于回复向特定对象申请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提示性公告

超图软件:关于回复向特定对象申请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36 证券简称:超图软件公告编号:2020-053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向特定对象申请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00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作出回复,现根据要求对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公开披露,并在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开元股份: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开元股份: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38 证券简称:开元股份公告编号:2020-036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确定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将上述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特此公告。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焦点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焦点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1)结合成本费用变化、毛利率、经营模式等因素,分析报告期内扣非后净 利润大幅增长且增幅远高于营业收入实现营业收入 9.78 亿元,同比增长 11.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305.48 万元,同比增长 263.93%,报告 期内扣非后净利润大幅增长且增幅远高于营业收入。公司近两年毛利率及费用率 情况如下:
营业收入 扣非后净利润
毛利率 期间费用率
2019 年 97,800.57 6,305.48
76.84% 64.43%
2018 年 87,518.19 1,732.62
70.40% 64.19%
变动金额 10,282.38 4,572.86
-
单位:万元 变动比例 11.75% 263.93%
6.44% 0.24%
2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司分季度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公告编号:2020—015
单位: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A) 其中:客户贷款及垫款净现金流量(B) 扣除发放贷款影响之后的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A-B)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5,652.49 11,995.99 -7,825.16 26,711.89 -7,952.10 531.01 -5,506.71 3,667.02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 网( )上披露了《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此事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 【2020】第 1 号)。根据该函要求,公司董事会现对有关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核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撤销淄博人民西路证券营业部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核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撤销淄博人民西路证券营业部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核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撤销淄博人民西路证券营业部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10.17
•【字号】鲁证监许可〔2019〕4号
•【施行日期】2019.10.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核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撤销淄博人民西路证券
营业部的批复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撤销证券分支机构的申请报告》(东吴报字〔2019〕149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撤销淄博人民西路证券营业部。

二、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拟撤销的证券营业部不得新增客户和开展新的业务活动。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报送我局的《淄博人民西路证券营业部撤销方案》等相关文件完成客户转移、业务了结等事宜,关闭营业部营业场所,向我局提交撤销方案实施情况报告。

在我局核查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工商注销手续并缴回《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四、证券营业部撤销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2019年10月17日。

焦点科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焦点科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年3月16日下午2:002、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路软件大厦A座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4、召集人:董事会5、主持人:董事迟梦洁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情况: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股份175,745,5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52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75,726,6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52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8,9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财务总监、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董事长沈锦华先生因工作及行程原因无法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经过半数董事同意,推选由董事迟梦洁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沈锦华先生、李磊先生、谢志超先生、迟梦洁女士、朱利民先生、唐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1.1 选举沈锦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175,727,9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000606)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选举许正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审议通过《公司董(监)事、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津贴方案》的议案。

(000035)ST科健:1月29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2: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2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30)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000676)思达高科:重大诉讼事项持续披露2010年1月12日,思达高科接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郑民四初字第33-1号民事裁定书,就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借款一案裁定如下:准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撤回起诉。

目前,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借款已到期归还,本息结清,借款额度正常循环使用,公司资金周转正在恢复正常。

(000100)TCL集团:1月28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深圳市科技园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8日上午10点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1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000100)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郭爱平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通知召开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ST唐人科:被立案调查或收到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ST唐人科:被立案调查或收到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839271 证券简称:ST唐人科主办券商:安信证券厦门唐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一、基本情况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厦门唐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收到日期:2020年8月28日生效日期:2020年8月28日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措施类别:纪律处分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厦门唐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唐人科技”丁洹:董事长、总经理陈绍凤: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信息披露违规二、主要内容(一)涉嫌违规事实: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19年年度报告,且未根据《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号)的要求发布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的临时公告及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意见。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丁洹、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陈绍凤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第6.2 条、第 6.3 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厦门唐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给予丁洹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对陈绍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本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函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

炼石航空: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的说明

炼石航空: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航空公告编号:2020-056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的说明
2020年3月13日,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炼石航空”或“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事项。

2020年4月24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根据监管要求及更为审慎的使用募集资金,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总额调减1,800.00万元,原拟募集资金总额96,700.00万元,调整后拟募集资金总额94,900.00万元。

2020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更新方案,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

根据上述内容,《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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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申请撤回申请材料。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述
1、2020年3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后于2020年4月7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2、2020年4月28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0818)。

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3、2020年5月21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并根据相关规定于2020年6月5日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披露并按照相关要求将相关反馈意见回复材料报送证监会。

后根据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并于2020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各项公告。

二、终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1、终止原因
鉴于目前国家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反复沟通,决定终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7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同意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申请文件。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因此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7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经营与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申请文件。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主要是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是公司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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