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优秀团员评选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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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评选条例

五四评选条例

附件1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模范团员、优秀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青年集体评选条件、“优秀团员”评选条件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勤于学习,能够在同学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团的章程,自觉履行团员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具有良好的青年群体影响力,积极参与实践活动,近一年未受到任何处分,必修课成绩在及格以上。

模范团员”评选条件1.达到优秀团员应具备的评选条件2.在德、智、体各方面成绩优秀,且上一年度学生综合测评,获得学习成绩奖学金二等以上,社会实践奖学金二等以上;或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发挥关键作用,取得突出成绩。

3.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学员优先评选。

、“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勤于学习,努力工作,能够在同学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团的章程,自觉履行团员各项义务,热心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担任学生干部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较高的威信,工作业绩突出;近一年未受到任何处分,必修课成绩 在及格以上。

四、“团干部标兵”评选条件1. 达到优秀团干部应具备的评选条件。

2. 在德、智、体各方面成绩优秀,且上一年度学生综合 测评,获得学习成绩奖学金三等以上, 社会实践一等奖学金; 或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发挥关键作用,取得突出成 绩。

3. 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学员优先评选。

五、“优秀团支部”评选条件 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组 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 团员管理、 团员发展等工作;按期开展团日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制 度;认真做好“推优”工作。

六、“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2. 班内无违纪处分学生,近两学期班级不及格率不超过20%,三、四年级参评班级的英语四级通过率达到40%。

3. 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具有示范推广作用的特色活动 或工作,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同学中得到高度认 可。

关于评选五四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要求

关于评选五四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要求

关于评选五四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要求
一、评选程序、条件及名额分配
(一)优秀团员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本院团员总数20%确定。

本次优秀团员全部
是校级优秀团员。

(二)优秀团干部是指认真履行干部职责,工作成绩出色,在工作学习和思想上能在团
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上年度获得综合奖学金的团干部。

名额按原学院人数的1%上报,
不足1人按1人上报。

优秀团干部人选中必须覆盖40%及以上的基层团支部的干部。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按原二级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上报。

(四)优秀学生会干部条件及名额比照优秀团干部。

(五)优秀社团干部(评选20名)、社团活动先进个人(评选200名)由校社团联合会
组织评选。

(六)科研活动先进个人:要求2013年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或在校级
以上科研论文大赛等科技创新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或者能发动组织其他同学共同开
展科研活动且成绩出色(名额不限)
(七)素拓之星:包括服务之星、文明之星、志愿之星、创新之星、实践之星、文体之星。

名额按原学院人数的1%上报,不足1人按1人上报。

(八)校园文化建设先进个人:原二级学院按每个团支部1人上报;校团委、学生会、
社团联合会共30名;广播台5名;大学生通讯社10名;大学生艺术团40名;大学生
礼仪队5名。

要求:
申请个人奖项的的同学请按照上述要求申请,填写如申请表一的表格。

然后将表格电子稿交给班长。

(由于各班情况不同,具体是发到公邮还是别的形式,以各班班长的要求为准)申请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班级,由团支书负责填写如申请表二的申请表。

同样将表格电子稿交给班长。

2023年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细则范本

2023年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细则范本

2023年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细则范本【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团组织和团员工作的发展,激励广大团员积极参与各项团务活动,充分发挥团组织的作用,树立和推动五四红旗团支部建设,制定本评比细则。

第二条评比活动旨在肯定和表彰团委组织在五四运动精神的引领下的出色表现,倡导团组织的创新、奉献和责任,激励广大团员以更高的热情投身于团组织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评比活动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评比结果客观真实,并及时向评比对象公示和通报。

第四条评比活动将分为以下三个层次进行:五四红旗团委先进集体评比、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团干评比、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团员评比。

第二章五四红旗团委先进集体评比第五条五四红旗团委先进集体评比是对五四红旗团委在本年度内综合工作表现的评比,涵盖了团委的组织建设、青年发展、志愿服务和群众工作等方面。

第六条五四红旗团委先进集体评比共设三个级别:一等奖、“五四红旗团委先进集体”称号;二等奖、“五四红旗团委优秀集体”称号;三等奖、“五四红旗团委进步集体”称号。

第七条五四红旗团委先进集体评比将从以下几个维度进行考核评价:(一)组织建设:团委组织纪律、会议活动组织管理、组织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二)青年发展:团委在开展青年活动、文体活动、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等方面的情况。

(三)志愿服务:团委组织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情况,志愿者参与情况和服务质量等。

(四)群众工作:团委的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情况,以及与其他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合作情况。

第八条评比结果由专门设置的评选团队进行评选,评选工作小组由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团委负责人为副主任,其他系部团委负责人及优秀团干代表等组成,并邀请相关专家参与。

第三章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团干评比第九条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团干评比是对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团干在本年度内个人工作表现的评比,包括了个人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成绩等方面。

第十条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团干评比共设两个级别:一等奖、“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团干”称号;二等奖、“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团干”证书。

五四评优细则及表格

五四评优细则及表格

附件一:共青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团内评优细则一、申报条件(一)优秀团员1.团员意识强,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上不断要求进步,能积极主动地向组织汇报思想,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者,每学年需上交不少于五篇的思想汇报,在各类政治学习活动及党章学习小组工作中表现突出,思想成熟。

2.模范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无旷课、补考、重修现象,没有受到任何团内处分或通报批评;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支部或本年级的1/3之内。

3.主动参与各类社会服务及志愿者服务活动,一年中可记载的累计参加社会服务或志愿者服务活动时间超过20小时(需提供相关的证明);在院、系举办的各类学术活动、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4.认真履行团员义务,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团的各项活动,能为团的活动出谋划策;无故不参加团组织生活和活动者,不具备申报资格。

5.保留团籍的预备党员,或一年内无故不按时交纳团费、不按时注册的,或团籍、团员证遗失不及时申请补办的,不具备申报资格。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1.申报对象为符合“优秀团员”的申报条件、任期在一年以上的各级团组织的学生团干(含在团组织中任职的保留团籍的预备党员)。

2.对党和团的理论认识深刻,密切联系广大团员青年,主动了解所在团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并及时地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3.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支部或本年级的1/2之内;申报优秀团支部书记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需在本支部或本年级的1/3之内。

4.熟悉团的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各系团总支委员及各团支部学生团干在任职期间能结合所在团组织的实际,设计、开展两次以上主题团日教育活动,主办的活动主题鲜明、意义深刻,并在全院范围内有影响力和知名度,具有延续性并能形成品牌活动的优先考虑;院团委学生团干能做好院团委内部的制度建设,向各系团总支传达相关的文件精神并指导监督团内各项活动的开展;有突出的个人事迹或相关获奖经历。

五·四评优评比条件

五·四评优评比条件

文理学院“五·四”评优评比条件集体奖项评比条件:一.先进团支部1.班子健全,并在团员青年中有感召力,有一定威信,关心团员青年成长。

2.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鼓励先进、自觉抵制不良倾向,积极向宣传阵地投稿。

3.有定期的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制度实施效果好,经常向上级团组织汇报和请示工作。

4.除支部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外,积极开展有特色的团日活动,成果突出。

5.全支部在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等集体活动中无无故缺席现象;参评年度内无集体、个人违纪现象。

6.工作台帐齐全。

7.“五〃四先进团支部“的指示以每年下发的评优文件上的数据为准,并且不超过本系部支部总数的15%。

8.班级学生模范遵守公寓管理制度,符合《学生公寓学生行为规范目标管理细则》中第六项有关条件规定。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1.符合“先进团支部”评选标准。

2.团日活动有特色,有一个以上的团日活动或青年志愿者活动基地。

3.全年在系团总支以上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得集体奖励一次以上,个人奖励五人次以上。

4.各系“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指标以每年下发的评优文件上的数据为准,并且不超过本系支部总数的10%。

注意项:1、申报“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时,必须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并要上报申报材料,材料不全不予考虑。

2、班级综合测评位居年级前者优先考虑。

3、班级同学两学期学习成绩优秀率(个人均分达80分即为优秀)均需达60%以上,并且所有同学期末考试成绩必须全部及格(含补考成绩)。

其中,在同等条件下,优秀率越高越优先考虑,考试一次性及格率高的班级优先考虑。

4、班级积极参加学院及系部组织的各类技能竞赛、文体活动,活动类总得分居于年级前列者优先考虑。

5、班级学生干部能够积极支持学院及系部的工作,并能够按时出席系部工作会议,若班级学生干部缺席系部各类工作会议达五次者取消该集体的评优资格。

无缺席、迟到、早退现象的集体优先考虑。

6、若发生盗窃、打架、考试作弊、顶撞老师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班级取消评优资格。

“五四”表彰评选办法

“五四”表彰评选办法

西北民族大学“五四”表彰评选办法(试行)为促进我校团学工作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的积极性,激发广大团员青年争创先进的主动性,进一步发挥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评选表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五四”表彰评选项目有“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包括教师和学生)、“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员”。

一、“五四红旗团委”(一)评选条件1.思想建设(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积极探索新的主题教育模式、教育手段,注重实效;(2)结合重大节庆、各类纪念日等契机,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开展青年思想道德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团员意识教育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青年思想引领活动;(3)根据各自专业特色和学生特点,开展针对性强,效果好的思想引领活动。

2.组织建设(1)团委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领导班子;团委成员职责明确,团结协作,敬业爱岗;(2)团内工作的各项制度健全落实,认真做好团员注册、团员统计、团员“推优”、团费收缴等工作,发展新团员符合团章规定;(3)重视基层团支部建设,有效指导基层团支部开展工作,团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团支部制度健全,定期开展支部生活;(4)积极组织申报团支部特色活动项目,较好地完成宣传、资料收集以及活动效果和经验总结工作;3.学术科技引领(1)广泛动员青年学生,参与本科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主动协调相关专业教师,做好学生与项目主持教师的对接工作;(2)组织学生申报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比率高,成果优秀率高;(3)组织学生参与校内“挑战杯”竞赛,团体成绩优良;能够配合校团委完成参加省级、全国级“挑战杯”竞赛的相关工作。

4.校园文化活动(1)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建立健全有关制度;(2)申报学校“一院一节一特色”活动项目,开展其他院内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开展的活动参与率高,效果好;(3)切实指导挂靠学生社团和院级社团的活动开展,各级各类社团发展良好;(4)积极探索学院特色的其他文化活动。

五四评选条例

五四评选条例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模范团员、团干部标兵优秀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青年集体评选条件一、“优秀团员”评选条件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勤于学习,能够在同学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团的章程,自觉履行团员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具有良好的青年群体影响力,积极参与实践活动,近一年未受到任何处分,必修课成绩在及格以上。

二、“模范团员”评选条件1.达到优秀团员应具备的评选条件。

2.在德、智、体各方面成绩优秀,且上一年度学生综合测评,获得学习成绩奖学金二等以上,社会实践奖学金二等以上;或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发挥关键作用,取得突出成绩。

3.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学员优先评选。

三、“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勤于学习,努力工作,能够在同学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团的章程,自觉履行团员各项义务,热心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担任学生干部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较高的威信,工作业绩突出;近一年未受到任何处分,必修课成绩在及格以上。

四、“团干部标兵”评选条件1.达到优秀团干部应具备的评选条件。

2.在德、智、体各方面成绩优秀,且上一年度学生综合测评,获得学习成绩奖学金三等以上,社会实践一等奖学金;或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发挥关键作用,取得突出成绩。

3.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学员优先评选。

五、“优秀团支部”评选条件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团员管理、团员发展等工作;按期开展团日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做好“推优”工作。

六、“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1.达到优秀团支部应具备的评选条件。

2.班内无违纪处分学生,近两学期班级不及格率不超过20%,三、四年级参评班级的英语四级通过率达到40%;3.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好,有团队,有成果,参与人数多;4.多数支部成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5.定期组织班级团日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同学中得到高度认可;6.支部半数以上学生递交入党申请书,向党组织靠拢;7.支部成员积极参与课外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成绩突出。

五四评优相关说明

五四评优相关说明

五四评优相关说明团内优秀个人评选条件一、优秀团员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能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在各项社会活动中做团员的表率。

(二)学习刻苦,勤于钻研,善于独立思考,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三)关心团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遵守团的纪律,履行团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四)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志,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优秀团干部(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能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在各项社会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学习刻苦,勤于钻研,善于独立思考,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三)热爱共青团工作,发挥主观能动性,能较好的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工作有创新、有成效。

(四)担任共青团干部,善于听取团员的意见,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在团员中有一定的威信。

(五)以身作则,遵纪守法,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

三、五四奖章获得者评选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能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在各项社会活动中做团员的表率。

(二)学习成绩良好,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中特别优秀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1、品行突出方面: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热心公益和集体活动,乐于助人,并有突出的事迹。

2、学习优秀方面:学习成绩特别突出,多次获得各类奖学金,通过计6算机等级考试和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3、校园文化方面:成功组织或积极参加较大型的校园文化活动,在省市校等校园文化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

4、学术科技方面:参与或组织过较大型的学术科技活动,并在省市校等学术科技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

5、社会工作方面: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6、社团工作方面:参加一定的社团组织,组织过有影响的社团活动,在省市校等社团活动评比中获得优异成绩;7、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方面: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和西部服务计划,在重大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中有突出表现;8、体育特长方面:具有体育方面的特长,在全国和省市等重大体育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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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优秀团员评价标准
各支部: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我院分团委决定评选2013年度团工作中成绩显著、工作表现突出的团员,并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
全院团员
二、考核量化指标
(1)学习成绩(40%)——考察专业成绩
专业成绩得分=[1-(专业排名-1)/专业人数]×10
(注:未分专业之前专业人数即为本年级人数,分专业之后专业人数即为所在系的人数)
(2)社会工作(20%)——考察团员任职情况
班级任职:加2分;
年级任职:加3分;
学院任职:部员级别加1分,副部级别加3分,部长及以上级别加5分;
学校任职:部员级别加1分,副部级别加3分,部长及以上级别加5分;
社团任职: 部长及以上级别加1分。

任职时间:上次五四评优至此次五四评优(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如有兼职情况分数可以累加,加满10分为止(注:相同级别可以进行累加,社团加分见附件一、二、三、四)
(3) 获奖情况(30%)
省级及以上奖项:加5分;
市级及校级奖项:加3分;
院级奖项:加2分。

参与评选的团员,如获过以上级别奖项,需将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一并上交。

(4) 支部民主评议(10%)
民主评议分数=(票数÷支部有效投票总人数)×10(选票见附件五)三、量化指标评算(满分10分)
量化考核分数=学习成绩得分×40%+社会工作得分×20%+获奖得分×30%+民主评议得分×10%。

五四优秀团干部评价标准
各支部: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我院分团委决定评选2013年度团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工作表现突出的团干部,并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符合五四优秀团员评选标准,从事学生工作半年以上
二、考核量化指标
(1)参与举办的团活动(30%)——考察学生干部能力
每参与举办一个团活动加2分,加满10分为止(注:团活动一览表见附件六)
(2)学习成绩(20%)——考察专业成绩
专业成绩得分=[1-(专业排名-1)/专业人数]×10
(注:未分专业之前专业人数即为本年级人数,分专业之后专业人数即为所在系的人数)
(3)社会工作(20%)——考察团干部任职情况
班级任职:加2分;
年级任职:加3分;
学院任职:部员级别加1分,副部级别加3分,部长及以上级别加5分;
学校任职:部员级别加3分,副部级别加5分,部长及以上级别加7分;
社团任职: 部长及以上级别加1分。

任职时间:上次五四评优至此次五四评优(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如有兼职情况分数可以累加,加满20分为止(注:相同级别可以进行累加,社团加分见附件一、二、三、四)
(4)获奖情况(20%)
省级及以上奖项:加5分;
市级及校级奖项:加3分;
院级奖项:加2分。

参与评选的团员,如获过以上级别奖项,需将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一并上交。

(5)支部民主评议(10%)
民主评议分数=(票数÷支部有效投票总人数)×10
三、量化指标评算(满分10分)
量化考核分数=举办团活动得分×30%+学习成绩得分×20%+社会工作得分×20%+获奖得分×20%+民主评议得分×10%。

注:此次个人项目评比最终结果由量化考核评分占60%以及评审组老师评分占40%共同决定。

附件一
东北师范大学年级及班级任职一览表
注:1.如有兼职情况分数可以累加,加满10分为止;相同级别也可以进行累加;
2.年级及班级任职只包括上述职位,未在上述职位中出现的不得加分;
3.所有职位的任职时间限定在上次五四评优至此次五四评优(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

附件二
东北师范大学校级组织一览表
附件三
东北师范大学院级组织一览表
注:1.如有兼职情况分数可以累加,加满10分为止;相同级别也可以进行累加;
2.院级组织只包括上述五大组织,未在上述组织中出现的不得算为院级组织;
3.所有职位的任职时间限定在上次五四评优至此次五四评优之间(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

.
附件四
其他组织一览表
.
附件五:
五四优秀团员评选民意调查表
注:由各班团支书负责收发此表
附件六
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团活动一览表
附件七
五四优秀团员推荐登记表
共青团东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制
附件八
五四优秀团干部推荐登记表
共青团东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制附件九
五四优秀志愿者推荐登记表
共青团东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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