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口的性别年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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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人口区内流动分析

内蒙古人口区内流动分析

内蒙古盟市间流动人口特征分析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内蒙古常住人口数为2470.63万人,其中,居住地和户籍地不在同一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一般称为人户分离人口,或流动人口,本文采用后者)有717.0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9.02%。

户口在自治区内其他盟市的流动人口,亦即自治区内跨盟市的流动人口为158.9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6.34%。

跨盟市流动人口同时具备流动数量大、距离远、频率快的特点。

对各盟市及全区的人口结构、经济和社会发展、住房、社会保障、就业等影响较大。

因此对区内跨盟市流动人口(以下简称“盟市间流动人口”)的现状、流向及特征进行分析,把握内蒙古区内流动人口的发展动向,对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完善流动人口管理策略,促进全区人口、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性别、年龄特征盟市间流动人口总体男性多于女性,但各年龄不完全一致。

盟市间流动人口总数为158.98万人,其中男性为83.93万人,占52.79%,女性为75.05万人,占47.21%,性别比为111.83。

而内蒙古常住人口性别比为108.2,可见盟市间流动人口男女比例较常住人口稍高,对流入或流出人口较多盟市的性别比将产生一定影响。

进一步观察发现,盟市间流动人口除18-23岁和75岁以上年龄女性多于男性之外,其他年龄段皆男性多于女性。

18-23岁女性流动人口比男性多2.25万人,从流动原因看主要是这一年龄段人口中,学习培训、随迁家属和投亲靠友的女性多于男性,还有部分为婚姻嫁娶人口。

盟市间流动人口以中青年为主,20岁为高峰点,流动人口8.09万人,随着年龄上升和下降,流动人口逐渐减少(见下图)。

如将15岁以下划为少年,15-39岁为青年,40-59岁为中年,60岁以上为老年,那么流动人口以青年和中年为主,少年儿童和老年人口相对较少。

少年儿童合计为19.12万人,占流动人口总数的12.03%;青年人口为94.59万人,占59.50%;中年人口为37.58万人,占23.64%;老年人口为7.68万人,仅占4.83%。

050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050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呼伦贝尔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中国呼伦贝尔网发布时间:2011-6-8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及各旗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2549278人,与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736543人相比,十年共减少187265人,减少 6.84%。

年平均增长率为-0.71%。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894397户,家庭人口为2440152人,平均每个家庭人口为2.73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3人减少0.60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311382人,占51.44%;女性人口为1237896人,占48.56%。

常住人口性别比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25,下降为105.94。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12299人,占12.25%;15—64岁人口为2030088人,占79.63%;65岁及以上人口为206891人,占8.12%。

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7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为5.38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41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098400人,占82.31%;蒙古族人口为230008人,占9.02%;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220870人,占8.66%。

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143576人,减少6.40%;蒙古族人口减少4551人,减少1.94%;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减少39138人,减少15.05%。

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人口普普统计表

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人口普普统计表

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人口普普统计表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引言:介绍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人口普查统计表
2.人口总数及增长情况
3.性别比例及年龄结构
4.城乡人口分布及变化
5.民族构成及特点
6.结论:总结内蒙古自治区人口普查的主要发现及意义
正文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人口普查统计表,我们可以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在特定时间点的人口状况。

以下是详细的分析:
1.人口总数及增长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人口普查统计表明,内蒙古自治区总人口为2400 余万。

与上一次人口普查相比,人口总数有所增长。

这主要得益于人口的自然增长以及外来人口的迁入。

2.性别比例及年龄结构
在性别比例方面,内蒙古自治区男性人口略多于女性人口,但性别比例总体平衡。

在年龄结构方面,内蒙古自治区以青壮年人口为主,老年人口和未成年人口占比相对较低。

3.城乡人口分布及变化
内蒙古自治区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乡人口分布得到优化。

城市人口占比逐年提高,农村人口占比逐年降低。

这有利于提高内蒙古自治区的整体发展水平。

4.民族构成及特点
内蒙古自治区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汉族、蒙古族、回族等民族共同生活在这里。

在民族构成上,汉族人口占比最高,蒙古族人口占比次之。

各民族间和谐相处,共同繁荣发展。

5.结论
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人口普查统计表为我们提供了有关人口状况的
详细信息。

通过分析这些数据,我们可以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增长、性别比例、年龄结构、城乡人口分布以及民族构成等方面的特点。

0512-内蒙古阿拉善盟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0512-内蒙古阿拉善盟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阿拉善盟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来源: 阿拉善日报网2011-05-27阿拉善盟统计局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 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盟行政公署及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盟常住人口全盟常住人口[3]为231334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9935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1983人,增长16.04%。

年平均增长率为1.50%。

二、家庭户人口全盟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77440户,家庭户人口为19834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6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2人减少0.56人。

三、性别构成全盟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26144人,占54.53%;女性人口为105190人,占45.47%,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5.04上升为119.92。

四、年龄构成全盟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1093人,占13.44%;15-64岁人口为185333人,占80.11%;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908人,占6.44%。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72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上升5.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1.61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全盟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72466人,占74.55%;蒙古族人口为44635人,占19.30%;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14233人,占6.15%。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36879人,增长27.2%;蒙古族人口增加120人,增长0.27%;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657人,增长34.58%。

包头人口调研报告

包头人口调研报告

包头人口调研报告包头是内蒙古自治区的一个重要城市,也是中国北方的重要工业基地。

人口调研是对包头市人口发展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的有效手段,以下是对包头人口调研的报告。

根据2021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包头市的总人口为250万人。

包头市人口总量持续呈现稳步增长趋势,其中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高达80%。

包头市的人口密度相对较低,城市化水平相对较低,表明包头市的人口发展潜力巨大。

在包头市的人口结构中,年轻人口占较大比例。

年龄在15至40岁之间的人口占总人口的60%左右。

这表明包头市的人口结构较为年轻化,年轻劳动力充沛,对于包头市的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然而,老年人口也在逐渐增多,尤其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比较高。

这对于包头市的养老服务以及老龄化问题的解决提出了新的挑战。

另外,包头市的人口性别比例相对平衡。

男性占总人口的51.5%,女性则占48.5%。

性别比例基本平衡对于社会稳定以及男女平等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包头市的人口流动也较为频繁。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包头市吸引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前来就业。

外来人口的增加带来了一定的人口压力,也加大了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

同时,也对包头市的文化交流、社会融合等方面带来了新的动力。

综上所述,包头市的人口调研显示出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扩大,人口结构年轻化趋势明显,性别比例相对平衡,人口流动频繁等特点。

这些特点既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

下一步,包头市政府需要积极引导人口流动,加大对老年人口和青年人口的服务保障力度,提高城市化水平,优化包头市的人口结构,为包头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好的人口支撑。

内蒙古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四号)——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四号)——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作者: 无[1]
作者机构: [1]不详
出版物刊名: 内蒙古统计
页码: 64-64页
年卷期: 2021年 第2期
摘要:2021年5月20日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12个盟市常住人口[2]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一、全区常住人口年龄构成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3]人口为3377673人,占14.04%;15-59岁人口为15914249人,占66.17%;60岁及以上人口为4757233人,占19.7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138918人,占13.05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0.0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8.2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8.3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5.49个百分点.。

内蒙古人口形势分析及建议

内蒙古人口形势分析及建议

内蒙古人口形势分析及建议内蒙古自治区位于中国的北部,是中国最大的自治区之一。

内蒙古的人口形势对于该地区的发展至关重要。

对内蒙古的人口形势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于该地区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内蒙古人口总量及变化趋势分析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截至2020年末,内蒙古自治区常住人口为2502.76万人,较上年末减少了0.29%。

与此内蒙古的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分别为9.66‰和7.28‰。

可以看出,内蒙古的人口总量变化不大,但整体上呈现出缓慢减少的趋势。

二、内蒙古人口结构分析及问题1. 年龄结构问题:内蒙古的人口年龄结构不够合理,老年人口比重较高,而青少年比重较低。

这种人口结构容易导致劳动力不足,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 城乡结构问题:内蒙古的城市化进程相对缓慢,大部分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

这导致城市人口过度密集,农村人口流失严重,影响了农村地区的发展。

3. 性别结构问题:内蒙古男女比例失衡,男性比例较高。

这种性别结构问题可能导致婚姻市场紧张,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内蒙古人口形势建议1. 加强人口政策引导,鼓励年轻人生育。

内蒙古可以通过完善生育政策,提高生育奖励和补贴力度,鼓励年轻夫妇生育二孩及以上。

加强对生育政策的宣传,培养年轻人对生育的积极态度。

2. 加大对老年人口的关爱和保障力度。

内蒙古可以加大对老年人口的养老金发放力度,提高养老医疗保险覆盖率,鼓励社会各界为老年人口提供更多的关爱和帮助,提高老年人口的生活质量。

3. 推进城市化进程,吸引农村人口转移。

内蒙古可以通过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就业创业、提高城市生活质量等措施,吸引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提高城市人口比重,促进城乡结构的平衡。

4. 加强性别平等意识的宣传与教育。

内蒙古可以通过加强性别平等教育,提高女性社会地位,促进男女平等发展,减少社会性别歧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内蒙古的人口形势对于该地区的未来发展力量至关重要。

内蒙古政府应加大对人口问题的关注和解决力度,通过多种措施引导人口结构的优化,促进内蒙古的经济社会发展。

内蒙古女性人口特征

内蒙古女性人口特征

内蒙古女性人口主要特征内蒙古女性人口在数量、生育水平、寿命、婚姻、健康、受教育程度、居住状况不仅与男性有不同的特点,而且与全国平均水平和各省也有不同的特点,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对我区女性人口的基本特征作简要分析对比。

一、人口数量2010年内蒙古女性人口为1186.80万人,男性人口为1283.82万人,性别比为108.17,女性比男性少97.02万人。

分年龄来看,0岁-62岁的各年龄人口女性都少于男性,63岁及以上各年龄的女性人口都多于男性,说明女性具有生存优势,女性的寿命大于男性。

二、生育状况2010年内蒙古15-49岁育龄妇女人数为717.79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5.23万人。

15-19岁年龄组、25-29岁和30-34岁处于生育旺盛期的育龄妇女人数下降较大,分别为23.38万人、21.6万人和25.9万人;其他年龄组均增加,特别是40-44岁和45-49岁年龄组增加较多,分别增加27.76万人和26.48万人。

这个趋势说明,内蒙古的育龄妇女的年龄构成呈现中年化,这将直接影响生育水平的下降。

从分孩次来看,育龄妇女一孩生育率为20.48‰,二孩生育率为8.47‰,三孩及以上生育率为0.64‰。

2010年总和生育率为1.07,与2000年相比10年间下降了0. 02。

全国的总和生育率为1.18,比我区高0.11。

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总和生育率最高的依次是广西、贵州、新疆、海南和安徽,总和生育率分别为1.79、1.75、1.53、1.51和1.48。

最低的是北京、上海、辽宁、黑龙江、吉林,总和生育率分别为0.71、0.74、0.74、0.75和0.76。

在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总和生育率由高到低依次为广西1.79、新疆1.53、宁夏1.36、内蒙古1.07和西藏1.05。

三、预期寿命2010年内蒙古女性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为77.27,比男性高5.23岁,比全国女性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77.37岁低0.10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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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人口性别年龄构成一、性别构成人口性别构成是衡量人口结构是否合理的最重要指标。

性别比例影响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家庭生活,合理的性别比例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由于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一直偏高,引起了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

国务院有关部门曾联合启动了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行为。

专家学者也对此进行了见仁见智的分析评论并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建议。

第五次和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内蒙古人口性别构成确实存在偏高的现象,特别是出生人口性别更为严重。

对这一问题应该以历史的、现实的观点客观地分析和对待。

(一)内蒙人古人口性别构成现状历次普查数据显示,内蒙古总人口性别比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第一、二次人口普查时比较明显,性别比严重偏高,分别达到128.62和118.64。

1982年下降到了109.02,这是因为解放后较低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对总人口性别结构的稀释作用,使总人口性别比直线下降。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以后,虽然内蒙古人口的性别比仍然高于全国,但差距比较小,而且接近正常值(见图2-1)。

图2-1内蒙古及全国历次人口普查总人口性别比单位:女=100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全国总人口性别比为105.20,而内蒙为108.05,在大陆31个省、市、自治区中由高到低居第五位。

排在前四位的是天津市、海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其性别比分别为114.52、110.90、109.00和108.26。

从全国范围内来看,内蒙古总人口的性别比还是偏高的。

总人口性别构成是以往历年出生人口性别构成、死亡人口性别构成长期作用的结果,特别是历年出生人口性别构成的影响较大,近期的或个别年份出生、死亡人口的性别构成影响较小。

如果是开放型的人口,即人口流入、流出比较频繁的地区,其性别构成还受到流动人口性别构成的影响。

对于整个内蒙古地区来看,最主要影响因素还是出生人口的性别构成。

早期总人口性别比偏高是历史原因,近期总人口性别比升高是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渐上升的结果。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内蒙古2010年普查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2.09,而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通常值域为102~107之间,也就是说2010年出生人口性别比远远超过合理范围警戒线。

图2-2内蒙古历次人口普查出生婴儿性别比单位:女=10019641982199020002010普查年份从历次人口普查数据来看,2000年之前,内蒙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108左右,稍有上升的趋势,但是2010迅速达到112.09的水平。

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主要发生在近几年,这点可以从分年龄人口的性别构成也可以得到印证。

2010年人口普查显示0岁—3岁人口的性别比超过了110,而9岁以上人口的性别比小于109。

所以,出生人口性别比异常主要是在近5年内比较突出。

虽然内蒙古出生婴儿性别比总体偏高,但各盟市也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各盟市总人口性别比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差距较大(见图2-3 )而且盟市总人口性别比与出生婴儿性别比不同步。

图2-3 内蒙各盟市2010年人口普查总人口和出生婴儿性别比单位:女=100比如,2010年人口普查,赤峰市、通辽市、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在全区最高,分别为131.49、112.20、111.73和109.96,而最低的地区只有102。

总人口性别比最高的是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市和乌海市,分别为132.41、119.92、113.22和112.67(见下表)。

表2-1内蒙古1990年、2000年、2010年各盟市总人口性别构成单位:女=100再如鄂尔多斯市,其常住人口性别比极高的原因,主要由于历史因素和迁移流动人口性别比较高两方面原因共同促成的。

从历史上看,鄂尔多斯市一直是内蒙古人口性别比最高的地区,1990年“四普”和2000年“五普”,鄂尔多斯市人口性别比分别为113、113.7,该地区的人口性别比始终处于较高水平,且居高不下,到2010年“六普”更是达到了132.4;另外,由于近些年来鄂尔多斯市经济发展较快,各种生产要素迅速聚集,吸引了自治区各地乃至其他省区众多的人口到鄂尔多斯市务工、经商,而且以男性人口居多,这也促使人口性别比进一步上升。

当然,内蒙古及其他各盟市常住人口性别比的变化,也同样受这两方面因素的影响,只是影响的程度和方向不同。

(三)人口性别构成的城乡差异较大内蒙古人口性别构成在城市、镇、乡村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而且,城市、镇、乡村总人口性别比都有不同程度的升高(见表2-2)。

表2-2 2010年、2000年内蒙古分市镇乡性别比单位:女=1002010年内蒙古城市人口性别比为105.36,镇为106.44;乡村最为121.21,表现出镇高于城市、乡村高于镇的特点,城市与乡村相差5.86。

而且,2010年市、镇、乡村的性别比都高于2000年,市人口性别比上升 1.95,镇人口性别比上升0.64,乡村人口性别比上升最大,达到2.07。

图2-4 2000年、2010年城市、镇、乡村人口性别资料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第六次人口普查机器汇总资料2010年,内蒙古城市、镇、乡村出生婴儿性别比分别为107.72、109.87和115.57,乡村最高,镇次之,城市最低。

表2-3 2000年、2010年内蒙古出生婴儿性别比单位;女=100与2000年相比,城市、镇、乡村出生婴儿性别比分别比2000年高2.70、6.82、3.78个百分点。

出生婴儿性别比的大幅度上升应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四)性别比偏高将面临严重的社会问题出生婴儿性别比长期持续偏高会导致未来人口性别失衡,从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比如:最直接的就是找配偶困难,家庭和社会不稳定风险系数会不断增大。

所以有人推算,到2020年,中国处于婚龄的男性人数将比女性多出3000到5000多万,因而将有数千万光棍产生。

继而发生婚姻挤压问题,使得跨年龄段婚姻,“老夫少妻”现象普遍。

男性争夺配偶发生的冲突加剧,甚至会采用拆散已婚家庭组建新家庭的方式,导致了家庭结构的不稳定。

买卖婚姻、拐卖妇女、性犯罪等各种社会犯罪现象加重。

农村牧区、低收入者等弱势群体择偶极为不易。

就业性别排挤。

男性劳动力相对过剩,不仅男性就业将变得困难,同时由于男性与女性争夺工作而导致女性就业更加困难。

无子女老人保障问题突显。

中国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在以家庭赡养为主的养老保障体制下,大量终身未婚者没有子女,其晚年生活无法保障。

总之,男女性别如果严重失衡会造成生活水平下降,就业困难,经济停滞,犯罪加重,进而导致整个社会和国家的不稳定。

(五)性别失衡的原因及应对措施普遍观点认为,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主要有三个原因。

第一是传统文化的影响,男尊女卑,重男轻女。

第二是社会保障体系滞后,“养儿防老”的观念根深蒂固。

第三是国家在倡导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方面缺乏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等。

但是,其根本原因是在目前的社会经济和生产力条件下,男性相对于女性的比较优势,产生了选择生育男性的倾向。

这种选择男性倾向在短时期内是无法改变或根本不可能改变的。

比如几千年的传统思想、“养儿防老”的保障体制能轻而易举改变吗?现有的生产条件下,男性更能适应社会劳动的自然和生理属性能变吗?这种性别选择倾向的改变是一个漫长的复杂的过程,可是性别比失衡的问题必须尽快得到有效控制和解决。

要有效的解决出生人口性别失衡,必须找到问题所在。

出人人口性别比偏高是全国的普遍现象,而且是从上世纪80年代才开始俞来愈高,之前一直很低且比较合理。

随着我国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的发展和保障体制的完善,人们的传统落后观念应该有所改变,出生人口性别比应更趋合理,但为什么会出现相反的情况呢?其实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也是造成推动选择出生性别的重要因素。

在计划生育政策之前,虽然有更严重的性别偏好,但选择生男并不排斥生女,可以有男有女,男女双全,一直到生育儿子的数目满意为止,这种自然生育仍然不会改变人口的性别比例。

然而,在严格限制每对夫妇出生数目的情形下,出现有你没我、男女不能共存的状况,无数女性在出生之前就被扼杀于腹中了。

所以有人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直接原因,是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即“双非”造成的。

但是,如果不是万般无奈谁会杀害自己的亲骨肉,况且我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儒家文化思想的国家。

因此,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其根本原因是传统落后思想和社会保障水平低下造成的性别偏好,直接原因是极度限制生育,产生的手段主要是利用先进的妊娠性别鉴定即B超技术。

内蒙古地区与全国的情况完全一样,要想尽早地将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不能寄希望于全民思想观念的转变,那将为时已晚,必须采取果断有效的措施,制定出更加适合我们少数民族地区的科学合理的生育政策。

同时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

二、人口年龄构成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人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人口本身必须可持续发展。

人口年龄结构的现状不仅直接影响着当前劳动力供给,关系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问题,而且影响着未来人口发展趋势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人口年龄结构状况“六普”资料显示,内蒙古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48.26万人,占14.10%;15—64岁人口为1935.56万人,占78.34%;65岁及以上人口为186.82万人,占7.56%(见表2-4)。

同2000年“五普”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下降了7.1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上升了4.9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了2.21个百分点。

同全国相比,内蒙古0—14岁人口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5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高3.8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低1.31个百分点。

内蒙古0—14岁人口比重和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均低于全国均水平。

从历次人口普查数据看,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内蒙古0—14岁人口比重呈急剧下降趋势,1982年“三普”、1990年“四普”、2000年“五普”到2010年“六普”,0—14岁人口比重分别为35.35%、28.45%、21.28%、14.10%;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三普”、“四普”差距不大,一直在3%—4%之间,到2000年“五普”时比重上升到5.35%,到“六普”急剧上升,达到了7.56%,10年间即上升了2.21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速度开始加快,人口年龄结构开始步入老龄化通道,人口年龄结构已由成年型人口转变为老年型人口,但老龄化程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表2-4 内蒙古普查年份人口年龄构成单位:%从历次人口普查年龄数据看出,内蒙古0-14岁人口比重逐渐下降,15-64岁和65岁以上人口比重逐渐上升,而且这种趋势还会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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