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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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制度(5篇)

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制度(5篇)

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制度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2、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臵工作。

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臵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3、配臵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并定期进行消毒。

4、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臵。

未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臵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采取消毒、毁形、焚烧、填埋等措施。

5、.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或处臵时间、处臵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____年。

6、严禁转让、买卖、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制度(2)医疗废物处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医疗废物可能含有传染病毒、细菌、有毒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为了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理,必须建立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分类:明确医疗废物的分类标准,将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一般废物和有害废物等类别。

2. 收集与包装:规定医疗废物的收集方式和包装要求,确保废物不会对运输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3. 输运与运输:确保医疗废物的运输环节安全可靠,规定了废物的装运方式和要求,包括使用密封容器、单独运输以及标识和标签的要求等。

4. 处理方式:明确医疗废物的处理方式,包括焚烧、消毒、无害化处理等。

同时,还需要规定废物处理设施和处理工艺的要求。

5. 培训与教育:对从事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废物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工作流程以及安全操作规程。

6. 监督与检查:建立监督与检查机制,确保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的合规性,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主体1. 医院管理机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督促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2. 产生医疗废弃物的临床科室负责生成、收集、暂存和分类投放医疗废弃物,并组织好相应的培训。

3. 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医疗废弃物的搜集、集中存放、转运和最终处理,并负责废弃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4. 技术科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制定废弃物处理的方案,并负责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5. 全体员工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工作。

三、医废分级管理1. 感染性废弃物:将其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高风险废弃物、中风险废弃物和低风险废弃物。

高风险废弃物应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中风险废弃物可以与普通医疗废弃物混装集中暂存,低风险废弃物可以按照一般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2. 化学性废弃物:将其分为酸性废弃物、碱性废弃物、有机溶剂废弃物和其他化学品废弃物。

不同类型的化学性废弃物需要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

3. 放射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应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处理和监督。

四、收集、暂存和运输1. 收集:临床科室应将医疗废弃物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收集,并将收集的废弃物及时交给环境卫生部门。

2. 暂存:医疗废弃物暂存应采取密闭、防腐蚀、防污染的措施,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伤害。

暂存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3. 运输: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将暂存的医疗废弃物进行转运,转运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并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五、最终处理1. 常规医疗废弃物:常规医疗废弃物可进行化验焚烧、高温蒸煮消毒或其他无害化处理方式。

2. 感染性废弃物和化学性废弃物:感染性废弃物和化学性废弃物应委托专业的医疗废弃物处理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3. 放射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专业的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暂时储存地点、内部运送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暂时储存地点、内部运送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工作制度1、各科室在放置医疗废物收集桶的地点应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使用有盖容器,并按分类贴有标识。

2、医疗废物应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黄色垃圾袋上注明。

3、病房由护士长负责,门诊、辅助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并制定本部门的医疗废物处理制度或流程。

4、损伤性废物应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其它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

5、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7、运出科室的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密封不严、容器破损等情况应立即重新封装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

8、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

黄色垃圾袋、利器盒外表面应有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9、医疗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严禁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10、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

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11、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12、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工作人员衣帽整洁,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医疗废物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擦手。

13、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每日清扫,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齐。

14、医疗废物由专人每日2次到各科室统一收集。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工作制度1、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防渗围裙及袖套、手套、胶靴、必要时戴护目镜等)后方可进入工作场地,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分类收集,和接收产生地的医疗废物交接时要过秤,按科室逐类登记,并分类封扎,挂放警示标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1、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分置于黄色塑料容器内,并认真检查有无破损。

2、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进行收集不能混装。

3、隔离传染病人生活垃圾归在感染性废物中,并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密封。

4、在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外表贴有警示标识和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备注〕。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及时消毒后运送。

二、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1、运送人员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虽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

2、运送人员每天在上午:8:30-9:00,下午4:30-5:00用专用工具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暂存地点。

3、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4、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转移联单工作制度1、护理部〔组〕保存与市环保局签定的处理医疗废物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2、责任人保存与签定的处理用后一次性医疗用品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3、各科室与责任人交接医疗废物时登记日期、种类、数量、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四、医疗废物职业平安防护工作制度1、教育职工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对从事收集、运送、处置等人员进行培训。

3、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4、掌握专业技术、平安防护、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紧急处理知识。

5、对从事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体检,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

6、工作中被锐器刺伤时,按锐器刺伤处置要求进行处理。

五、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工作制度1、医疗集中医疗废物暂存地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处。

2、医疗废物暂存处要有严密和封闭措施,防止渗漏,防止阳光直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由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等制度-应急预案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等制度-应急预案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

2、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应分类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3、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4、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5、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 3/4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6、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

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7、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8、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应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二、要有严格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三、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做到防鼠、防蚊蝇、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四、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转让和买卖医疗废物。

五、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六、专职人员必须按制定时间、路线,并使用专用密闭运输工具,收集、运送医疗废物。

七、从各医疗废物产生点收集回的医疗废物要分类放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八、认真执行登记制度,收集医疗废物及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并保存登记资料至少三年。

九、收集的医疗废物不能外流、泄漏、扩散,只能交给指定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焚烧处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制度一、工作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操作,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保障医疗废物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利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工作。

三、工作原则1、尽可能减少医疗废物的产生量,通过资源节约、耗能减排等措施降低医疗废物的危害性和污染。

2、医疗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严格执行不同类别的收集、运送、暂存和处置方案。

3、对于医疗机构产生的危险废物,应确保其被专业的运输公司分别运输到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集中处理场所进行处理。

四、工作内容1、医疗废物分类医疗废物应根据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并在其容器或外包装属性明显标识,不得混置或试图篡改。

(1)一类医疗废物:包括生物制品、人体器官、组织、卸载驱动装置和污染的动物尸体等。

(2)二类医疗废物:包括注射器、输液器、针刀、贴面、连续导尿管、吸嘴、润滑剂、消毒器等。

(3)三类医疗废物:包括医疗纸张、尿液、粪便、呕吐物、胃容积、被污染后的床垫、护理床单、护理衣物等。

2、医疗废物收集医疗废物应由专门负责的人员进行收集。

收集设备应配备安全可靠的密闭装置,并设有醒目的标志和警示语。

(1)一类医疗废物应进行单独收集,使用防护措施,由专业公司进行处置。

该类废物应在收集时加盖完好的密闭容器,并于当天及时运往集中处理场所进行处理。

(2)二类医疗废物应按规定分类后装入专用容器内,密闭包装,并于当天及时运往规定废物收集场所进行处理。

(3)三类医疗废物应当按规定分类放置于专用容器内,并于当天及时运往规定废物收集场所进行处理。

3、医疗废物运输医疗废物应由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公司运输,运输设备应符合相关规定且维护保养良好。

(1)一类医疗废物应要求专业危险废物运输公司进行,必须遵守相关的国家法规和管理制度。

(2)二、三类医疗废物可由医疗机构自行组织交通车辆,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数量、种类进行运输。

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全过程。

三、管理职责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明确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应当组织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培训相关人员,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理。

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的台账,定期对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四、分类与收集1. 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1)感染性废物:包括带血的棉签、纱布、注射器等;(2)损伤性废物:包括手术刀、缝合针等锐利物品;(3)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等;(4)药物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药物、药瓶等;(5)病理性废物:包括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分类,采用相应的收集容器,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妥善收集。

五、储存与运输1. 医疗废物应当分类储存,不得混合存放。

储存场所应当有防渗漏、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螂等设施。

2. 医疗废物储存场所应当设置明显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 医疗废物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装,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破损。

4. 医疗废物的运输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使用专用运输工具,确保运输安全。

六、处理与处置1. 医疗机构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机构,签订处理合同,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理。

2. 医疗废物处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理设施和技术,按照处理合同约定的方式对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3. 医疗废物处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七、监测与记录1.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进行监测,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理。

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废物的定义及分类1. 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 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1)感染性废物:如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弃的血液、血清、分泌物、排泄物、使用后的敷料等。

(2)病理性废物:如废弃的病理切片、废弃的尸体、废弃的器官等。

(3)损伤性废物:如废弃的锐器、玻璃制品等。

(4)药物性废物:如废弃的药品、药剂等。

(5)化学性废物:如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等。

三、医疗废物的管理责任1.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明确医疗废物管理的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2.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存放、运输和处置,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环保的处理。

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产生、转移、处理和处置的记录制度,记录医疗废物的数量、去向、处理情况等信息。

四、医疗废物的收集与存放1. 医疗机构应当为医疗废物提供专门的收集、存放设施和工具,确保医疗废物与其他废物分开。

2. 医疗废物应当采用黄色塑料袋或者专用收集容器进行收集,并在包装物上贴上明显的警示标识。

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存放制度,明确医疗废物的存放地点、存放方式、存放容量等要求,防止医疗废物泄露、流失、混杂。

五、医疗废物的运输与处置1. 医疗机构应当采用专门的交通工具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及时地运输到处置单位。

2. 医疗机构应当与取得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合同,明确医疗废物的处置方式、处置费用、处置周期等事项。

3. 医疗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给取得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擅自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处理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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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制度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发布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1、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管理组织领导工作,院长为第一责任人,感染管理科为常设管理机构,履行监控职责。

制定各级人员的工作职责,各负其责,切实履行职责。

建立医院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方案和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2、各科室应建立废物收集管理小组,组织本科人员及时收集本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收集处理(应毁形),分置于防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用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对医疗废物应进行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去向和经办人签名。

3、各科室兼职运送人员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规定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到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

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4、医院设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室,设管理人员1名,负责贮存室的管理,该室的设施设备,应达到医疗废物管理的要求。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二天,对收集的医疗废物应进行登记,注明来源、种类、数量或重量、交接时间、去向和经办人签名。

暂时贮存室的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5、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化学性废物(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报废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标准执行或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6、医院定期或不定期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

严禁转让、买卖医疗废物或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7、监控措施。

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分别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及各交接环节进行监控。

护理部负责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过程进行监控;总务科负责对医疗废物的运送及贮存进行监控;感染管理科应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实施情况,防止处理过程中发生流失、泄漏、扩散等问题。

8、健全报告制度。

各科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登记表汇总上交感染管理科,感染管理科每月15日前将全院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登记表汇总,分析存在的问题(资料保存3年),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发生流失、泄漏、扩散等问题时应及时向管理小组汇报,并责成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管理小组定期(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9、奖惩。

对遵守《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有失职行为部门和个人,根据影响和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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