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四篇)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暂存间是医疗机构内用于暂时存放医疗废物的地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排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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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为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暂存和排放,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的所有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废物暂存间是指专门用于存放医疗废物的封闭场所,包括临时存放间和中转站。
第四条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责任由医疗机构负责人具体分配,负责人应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六条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工作应与环保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与合作。
第二章医疗废物暂存间的设置与基本要求第七条医疗废物暂存间应单独设置,与其他功能区域相互隔离,防止交叉感染。
第八条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布局、面积、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保证安全、便捷的操作环境。
第九条医疗废物暂存间应具备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防火、防爆、防溅等措施。
第十条医疗废物暂存间应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包括储物柜、消毒设备、通风设备等,以确保医疗废物的存放和处理符合相关要求。
第三章医疗废物暂存间的操作与管理第十一条医疗废物暂存间的使用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了解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标识等相关知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暂存间内的医疗废物应按照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存放,确保不同类别的废物不互相污染。
第十三条医疗废物暂存间的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和清理,避免废物的超时暂存。
第十四条医疗废物暂存间的使用人员应定期检查暂存间内的设施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设备。
第十五条医疗废物暂存间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第十六条医疗废物暂存间的使用人员应依法填写相关记录,包括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清理等情况,以备查阅和监督。
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制度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扩散和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的设置和管理1. 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应设在医疗卫生机构偏僻区域,处主风向下风位置,与医疗卫生机构出入口连通,交通便利。
2. 暂存场所应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密集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且相距20米以上,方便医疗废物的装卸、装卸人员及运送车辆的出入。
3. 暂存场所应设有废物存放区、工具处置区、更衣办公区,并为预防疫情、院感暴发等预留专用缓冲区。
4. 暂存场所使用面积应与机构规模以及实际医疗废物产生数量和重量相适应。
5. 暂存场所的主体结构应完整,有密闭屋盖,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
6. 暂存场所的出入口无门坎,能上锁或设有门禁。
7. 暂存场所应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8. 暂存场所应设有严格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9. 暂存场所应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应按时对医疗废物暂存处喷洒药物,做到防鼠、防蚊蝇、防蟑螂、做好防盗工作,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10. 暂存场所应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转让和买卖医疗废物。
二、医疗废物的分类和收集1. 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五大类,不得混合收集。
2. 医疗废物应使用专用包装物或容器进行收集,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
3. 医疗废物应在产生地点进行分类收集,并放置于符合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4. 医疗废物应在产生后24小时内由专职人员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并使用专用密闭运输工具进行收集、运送。
5. 医疗废物在收集、运送过程中,应防止外流、泄漏、扩散,确保安全。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感染性、毒性或其他危害因素的废弃物。
为了保护人员的健康安全,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特制定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合理、有效的暂存与处理。
二、管理责任1.医院管理层负有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的最终责任。
2.设立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和操作。
三、暂存间的设施要求1.医疗废物暂存间应设在与患者就诊区域隔离、通风良好的地方,并设立明显的标识。
2.暂存间应具备防火、防雷、防水、防爆等安全设施。
3.暂存间应设有充足的通风系统,保证空气流通。
4.暂存间内应设有医疗废物分类暂存的容器,每个容器都需有严密的密封措施。
5.暂存间应常备必要的清洁工具及物资,每日进行定期清洁、消毒。
四、暂存间的管理流程1.医务人员将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放入相应的容器中,分为感染性废物、生化废物、一般废物和尖锐器械等。
2.感染性废物、生化废物和尖锐器械等废物应放入刚性无结构变形的容器中,并进行严密的密封。
3.一般废物应放入压缩塑料袋中,扎紧口袋,并黏贴标识。
4.暂存间专职工作人员应每日对暂存间进行巡查,确保医疗废物的暂存安全,并及时清理、消毒。
5.暂存间内表明填写医疗废物暂存情况及日常清洁消毒记录。
五、应急措施1.暂存间应配备相应的应急处理设施,包括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2.发生火灾、泄漏等紧急情况时,暂存间专职工作人员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3.暂存间发生泄漏情况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根据指示进行处理。
六、工作培训和监督1.暂存间专职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医疗废物管理及操作培训,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应急处理措施。
2.医院管理层应定期组织对暂存间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和操作的合规性。
七、违纪处罚1.违反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将依法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2.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疗废物暂存站管理制度(6篇)

医疗废物暂存站管理制度1、医疗集中医疗废物暂存地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处。
2、医疗废物暂存处要有严密和封闭措施,防止渗漏,避免阳光直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____天,由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专门管理人员按时对医疗废物暂存处喷洒药液,以防鼠、防蚊蝇、防蟑螂。
并进行清洁消毒。
4、医疗废物暂存地设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禁止饮食”的警示标识。
5、严格禁止医疗废物与生产垃圾混放、转让或买卖。
6、暂存病理性废物,尽可能采取低温或防腐贮存。
医疗废物暂存站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废物暂存站的管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废物暂存站是指用于临时存放医疗废物的设施,主要包括固体废物暂存区、液体废物暂存区和其他特殊废物暂存区。
第三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存放、运输等环节的安全可控。
第四条医疗废物暂存站的管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医疗废物管理资质,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包括固体废物暂存区的货架、围栏、消防设施等,液体废物暂存区的集装桶、密闭容器等。
第二章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包装第六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根据医疗废物的特性和处理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和包装。
第七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设置相应的标识和标牌,包括“医疗废物暂存站”、“禁止投放非医疗废物”、“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
第八条应急救援设施必须与医疗废物的暂存区域相对应,设置灭火器、应急照明设备等。
第九条医疗废物应按照不同类型进行分类和包装,包括医疗器械残余、注射器、药品包装袋、废纸、废塑料等。
第十条医疗废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包括使用密闭容器、符合承载能力、不易破裂等。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暂存和存放第十一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有专门的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的暂存和存放工作,每批次的医疗废物应统一编号并填写登记。
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制度(4篇)

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暂存与管理而制定的一项制度。
以下是一个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制度的草案,供参考: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医疗废物的暂存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员工和环境的安全,实现对医疗废物的有效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医疗废物暂存的部门和人员。
三、责任部门1. 医疗机构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制定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2. 各科室负责将医疗废物暂存至指定暂存区域,并按规定分类存放;3. 医疗机构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的监督检查;4. 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
四、暂存操作要求1. 所有医疗废物暂存区域应设有醒目的标识牌,明确标注医疗废物的种类和存放要求;2. 医疗废物暂存区域应清洁整齐,保持良好的通风和排水条件;3. 医疗废物应按照类别进行分类暂存,禁止混放不同类别的废物;4. 医疗废物应使用专用的密闭容器进行暂存,容器应具备耐腐蚀性、密封性和易清洗的特点;5. 医疗废物暂存容器应定期清理和更换,同时保持废物容器的完好无损;6. 医疗废物暂存区域应定期消毒,确保无病原微生物滋生。
五、员工培训与监督1. 各科室应对负责医疗废物暂存的员工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医疗废物的分类、暂存和处置要求;2. 监督人员应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相关情况;3. 对于违反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制度的员工,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应急处理1. 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或其他意外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置;2. 各科室应配备相应的急救设施和器材,以确保员工和患者的人身安全。
七、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机构环境保护部门所有。
凡违反本制度者,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此为草案,具体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制度(2)是针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暂时性存放和管理的规定,旨在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
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制度(四篇)

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制度一、总则医疗废物暂存处是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工作,保证医疗废物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置,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职责1. 负责医疗废物暂存处的日常管理工作。
2. 监督医疗废物的接收、存放和转运工作,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3. 确保医疗废物暂存处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和修理故障。
4. 负责医疗废物的登记、统计和报告工作。
5. 监督医疗废物的分类、分包、标识等工作。
6. 其他与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的工作。
三、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医疗废物暂存处由以下组成部分:1. 负责人:负责整个医疗废物暂存处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其他人员的工作。
2.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接收、存放、分类和转运等工作。
3. 设备维护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暂存处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
四、工作制度1. 接收和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接收和存放医疗废物。
接收时应查验废物包装和标识符合规定,并及时登记记录。
2. 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分包: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将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并进行分包处理。
3. 医疗废物的标识和标注: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将医疗废物的容器进行正确标识和标注,包括废物的名称、类别、数量、来源、存储时间等信息。
4. 定期清理和消毒:医疗废物暂存处应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保持干净整洁,消除污染和交叉感染的风险。
5. 设备和设施的维护:设备维护人员应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处的设备和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6. 工作记录和报告: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及时记录医疗废物的接收、暂存、转运等情况,并定期向上级报告。
7. 技术培训和演练: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演练,提升专业水平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五、工作安全1.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工作安全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设备。
2. 对于有化学、辐射、细菌等特殊性质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废物暂存管理,保障医院环境卫生和员工健康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规范化”的原则,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暂存和处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所有科室和相关岗位,包括医疗废物产生、暂存、运输、处理等环节。
第四条医疗废物的识别和分类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第五条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应有专门负责的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医疗废物暂存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应配备符合国家相关资质要求的医疗废物暂存设施,并定期进行设施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安全、卫生。
第七条医院应定期开展医疗废物暂存管理的培训教育,提高全院职工对医疗废物暂存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第八条医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医疗废物暂存管理的工作标准和流程,并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医疗废物暂存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医疗废物的暂存第九条医疗废物应当及时分类、包装、标识后,放置到指定的医疗废物暂存场所。
第十条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应当与生活区和医疗区相分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和防护设施。
第十一条医院应制定医疗废物暂存数量和暂存时间的管理制度,对规定时间内未及时处理的医疗废物进行定期清理和处理。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严格遵循医疗废物暂存的规则,不得在医疗废物暂存场所进行损坏、改变包装、更改标识等行为。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保持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的清洁卫生,定期对暂存场所进行消毒和清洁,保持场所内无异味、无污染。
第十四条医院应根据医疗废物产生量和特性,合理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的数量、面积和位置。
第十五条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应设置危险警示标识,警示人员注意危险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应配备应急处置设备和物品,以应对医疗废物暂存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暂存管理第十七条医院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特性和产生量,配备专门的医疗废物暂存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暂存管理工作。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
1.医疗废物暂存间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无关人员接触医疗废物,注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设置明显的医疗废物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2.贮存间内根据医疗废物种类进行分类存放,标识清楚。
3.集中回收的所有医疗废物必须贮存在专用垃圾桶内并加盖,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或着地存放。
4.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定时上门回收(每隔1天至少回收一次),以清洁的垃圾桶更换回收已盛装医疗废物的垃圾桶,做到密闭转运,防止转运过程中的溢洒和渗漏,移交时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双签字后双方各持1联,保存5年。
5.医疗废物移交后,工作人员应及时对工作场所、设施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有记录(消毒时间、消毒药名称、用量,消毒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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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应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
“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二、要有严格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
医疗废物。
三、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做到防鼠、防蚊蝇、防止渗漏和
雨水冲刷。
四、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转让和买
卖医疗废物。
五、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
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六、专职人员必须按制定时间、路线,并使用专用密闭运输工
具,收集、运送医疗废物。
七、从各医疗废物产生点收集回的医疗废物要分类放置于符合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八、认真执行登记制度,收集医疗废物及时登记,登记内容包
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并保存登记资料至少三年。
九、收集的医疗废物不能外流、泄漏、扩散,只能交给指定的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焚烧处理。
十、将医疗废物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时,依照危险废
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十一、每次收集完毕,在暂存点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先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刷洗,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十二、当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及时对贮存点、设施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先用高压水冲洗,再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
十三、专职人员在收集或运送医疗废物时,要穿防护服、戴口罩、帽子、一次性手套、穿胶鞋。
接触医疗废物后,脱去手套要按照六步洗手法认真的洗净双手。
十四、在工作中要防止被锐器刺伤,一旦发生刺伤要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十五、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即刻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十六、因管理失误,发生医疗废物丢失、泄漏、扩散,要承担相应责任,并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处理。
十七、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分别运送。
医疗垃圾暂时贮存不能超过4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