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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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制度(5篇)

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制度(5篇)

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制度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2、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臵工作。

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臵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3、配臵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并定期进行消毒。

4、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臵。

未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臵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采取消毒、毁形、焚烧、填埋等措施。

5、.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或处臵时间、处臵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____年。

6、严禁转让、买卖、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制度(2)医疗废物处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医疗废物可能含有传染病毒、细菌、有毒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为了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理,必须建立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分类:明确医疗废物的分类标准,将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一般废物和有害废物等类别。

2. 收集与包装:规定医疗废物的收集方式和包装要求,确保废物不会对运输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3. 输运与运输:确保医疗废物的运输环节安全可靠,规定了废物的装运方式和要求,包括使用密封容器、单独运输以及标识和标签的要求等。

4. 处理方式:明确医疗废物的处理方式,包括焚烧、消毒、无害化处理等。

同时,还需要规定废物处理设施和处理工艺的要求。

5. 培训与教育:对从事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废物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工作流程以及安全操作规程。

6. 监督与检查:建立监督与检查机制,确保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的合规性,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4篇)

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4篇)

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工作,保护环境,维护医疗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科室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科室内各类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工作。

第三条本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工作由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本科室全体医务人员、护理人员、清洁人员等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废物分类第五条科室医疗废物分为四类,即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尖锐器械和一般废物。

第六条感染性废物包括:被感染或疑似感染的生物医疗器械、材料、废弃物品、液体和固体排泄物、分泌物。

第七条化学性废物包括:废液、废药、废化学试剂、废药瓶、废污染的胶布和纱布等。

第八条尖锐器械包括:锐利的医疗器械、玻璃、注射器、针头等。

第九条一般废物包括:非感染性的、无害的医疗废弃物品,比如纸张、玻璃、纱布、胶布等。

第十条在临床操作时产生的具有感染性的医疗废物必须在专用的医疗废物储存箱内进行收集、储存和运输。

第十一条废物分类应当在产生环节进行,各类废物都应在储存前进行分类。

第三章废物收集、储存和运输第十二条科室废物收集应当由专门人员负责,收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医疗废物收集管理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三条废物收集容器应当使用专用的刚性红色或黄色塑料箱,箱体应加盖密封。

感染性废物容器应专为收容感染性废物而设计,外表标示有危险性气象符号,并在容器表面粘贴标签。

化学性废物容器应专为收容化学性废物而设计,外表标示有化学性无标志,并在容器表面粘贴标签。

第十四条废物储存点应当设立在离临床操作现场最近的位置,应远离人员流动区,并且保持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废物储存点应当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以确保废物安全储存。

第十六条废物运输应当由专用车辆进行,运输途中应当做到安全、稳定、不泄露,不扬散。

第四章废物处置第十七条科室应当建立废物处置联络站,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交废物处置相关证明。

第十八条感染性废物应当通过专门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焚烧处理。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范本(5篇)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范本(5篇)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范本一、医院安排总务科专人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二、转运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要与废物产生地点负责人进行废物交接登记并签名,登记的内容有: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日期、废物类别及需要说明的事项。

登记材料存档三年。

三、转运人员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储存地点。

四、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储存地点。

五、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必须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律实施袋装封闭运送。

六、本单位内部一般采取每天运送,运送时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

七、内部运送路线:各病区→西边电梯→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门诊各科室→西边安全通道楼梯→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

放射科→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

西边临时房→病房西边电梯→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

东边临时房→楼梯→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

供应室→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

运送时间:早上9:00-10:00下午14:30-15:00八、医疗废物转交出后,应当对暂时储存地点、容器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九、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____-02-03医疗废物处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产生的全部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和最终处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机构内产生的、因医疗活动产生并对环境、社会和人体健康可能造成影响的固体、液体、气体、射线及其包装物。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处理管理机构,负责医疗废物的全程管理和协调各个环节的工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范本(5篇)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范本(5篇)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产生的全部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和最终处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机构内产生的、因医疗活动产生并对环境、社会和人体健康可能造成影响的固体、液体、气体、射线及其包装物。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处理管理机构,负责医疗废物的全程管理和协调各个环节的工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六条高风险医疗废物的处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进行,确保安全可靠。

其他医疗废物的处置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第二章医疗废物收集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科学、有效的医疗废物收集体系,确保各类医疗废物能够及时、规范地收集和分类。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分类、数量和特性,合理设置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并设置相应的标识,确保医疗废物被正确投放。

第九条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应当具备防漏、防尘、抗冲击、易于清洁和维护等特点,能够有效避免医疗废物的扩散和污染。

第十条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应当定期清洗、消毒,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收集记录,记录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来源和处理方式等信息,并进行电子化管理。

第三章医疗废物运输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委托具备医疗废物运输资质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医疗废物的运输工作。

第十三条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应当符合相应的运输要求和标准,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运输。

第十四条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和数量进行运输,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造成污染和事故。

第十五条医疗废物运输中的泄漏、事故等应急事件发生时,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四章医疗废物贮存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贮存区域,确保医疗废物在贮存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2024年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模版(五篇)

2024年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模版(五篇)

2024年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模版医疗废物收集与处理规范一、医疗废物收集要求1. 已放入包装袋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严禁取出。

2. 当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三分之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封闭,确保封口紧实、无泄漏。

3. 若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应立即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4. 批量报废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需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处置。

5. 针对医疗废物中的高危险废物,如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等,应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随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并设立专门登记本,由专人负责记录。

6. 每个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必须粘贴警示标识和中文标识,标识内容应包含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生产日期、类别及必要的特别说明。

7. 严格禁止五类医疗废物的混合收集。

允许少量药物性废物混入感染性废物,但需在标签上明确注明。

8. 病理性废物的暂时贮存,必须具备低温贮存或防腐条件。

9. 医院污物实行分类收集,具体为:生活垃圾使用黑色袋装,医疗废物使用黄色袋装,放射垃圾使用红色袋装。

二、医疗废物登记要求1. 科室应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与废物处置工作人员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需涵盖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信息。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2. 科室废物处置工作人员与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之间同样需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同上,登记资料亦至少保存三年。

3. 医疗废物暂存点应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信息,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三、医疗废物转运要求1. 运送人员需每日按时、按既定路线,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2. 运送过程中,运送人员应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严禁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院垃圾暂存处。

2024年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2024年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2024年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本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相关活动中,由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它危害性的废弃物。

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标识》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感染管理科、总务科负责对医疗废物处理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规、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知识的培训。

二、生活垃圾须装入黑色垃圾袋,由清洁人员定时收集,院内采用密封容器按固定路线运送,确保不污染环境。

集中收集后的生活垃圾由市环卫部门及时处理,若无法及时处理,须存放在密封容器内。

三、医疗科室应设置带盖(塑料)容器、利器盒等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

未受污染的废弃物(如药品外包装、盐水瓶、青霉素瓶等)可作为生活垃圾处理。

敷料、棉签按感染性废物收集;玻璃安瓿、破碎玻璃器皿等按损伤性废物收集,分类放入套有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的容器中,处理时需小心避免损伤。

放射性与细胞毒性废物放入红色垃圾袋。

四、临床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须放入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装满3/4时封口后放入专用暂存容器。

每个包装物应防渗漏,外部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说明标签。

科室内的废物暂存区域应有医疗废物标志或文字说明。

五、废弃的注射器、输液器的针头、刀片等利器应放入利器盒,按损伤性废物收集。

六、未受污染的去除针头的一次性塑料注射器、输液器等放入套有黄色垃圾袋的筒中,由专人称重、记录,经临床科室确认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七、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口罩、帽子、鞋套、中单、尿布、便盆等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八、病原体培养基、菌种等高风险废物,须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再按医疗废物处理。

九、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废物应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并及时密封。

特殊感染废物如发热门诊废弃物,应遵循专项制度标准。

十、各类废物一旦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不得取出。

若包装物或容器外部被污染,需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十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十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十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1(一)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一、由医院办公室、临床科室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平安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学问的培训。

二、生活垃圾置黑色垃圾袋中,由清洁人员定时收集,院内用密封容器按固定线路进行运送,不能污染环境。

集中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应请环保部门准时运走,如无法准时运走的生活垃圾,必需置密封容器中存放。

三、治疗室内的废物筒应加盖或置存放柜内,分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利器盒等。

未被污染的废弃物(如药品外包装、盐水瓶、青霉素瓶等)可以当作生活垃圾处置。

敷料、棉签等放置黄色垃圾袋、玻璃安瓿、玻璃器皿、一次性注射器及针头等置于套有黄色垃圾袋的锐器盒中,当心处理以免损伤。

放射性废物置红色垃圾袋中。

四、临床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需置黄色垃圾袋中,当装满3/4时扎紧袋口后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暂存容器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应防渗漏,外表面粘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标签。

科室内的医院废物暂存地应粘贴医疗废物标志。

五、废弃后的注射器与输液器的针头等利器、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注射器与输血器等应放入利器盒内,定时由保洁公司的专职人员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削减工作人员刺伤的发生。

六、清洁人员收医疗废物时,应记录,临床科室签名认可。

科室收集总量应与运出医院的总量进行核对,以免流失。

七、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口罩、帽子、鞋套、中单、尿布、便盆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八、病原体的培育基、菌种等高危废弃物,应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剂消毒后,再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九、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准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各类废物不得取出。

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十一、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中,那根据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十二、医疗废物由医院专人、定时、固定线路、密封容器进行收集、运送,不能污染环境。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统一收集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二、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由专人应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

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进行焚烧。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

无回收价值的可放入专用收集袋直接焚烧。

六、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进行焚烧。

七、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九、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的规范管理措施。

由于医疗废物的特殊性和对环境和人民健康的潜在危害,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以保护环境和公众安全。

一、医疗废物的定义和分类根据《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疾病诊疗过程中产生的能传播疾病的物质。

根据其生物学特性、危险程度和处理方法的不同,医疗废物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类:1. 感染废物:如感染性固体废弃物、感染性液体废弃物、病理解剖废弃物、呼吸道分泌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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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制度及工作要求。


二、诊所负责人负责医疗废物暂贮、管理、消毒、交接等具体工作。

三、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四、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的登记,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等。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

五、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暂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

六、对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

七、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进行卫生学效果监测、评价、存档、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要及时上报。

八、按规定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执行双签字,资料保存5年。

九、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监控损害。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管理,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3.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5.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管理。

6.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督导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工作。

四、负责人负责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分类收集、运送交接、交接登记。

不得使医疗废物外流、泄漏。

如发现医疗废物外流、泄漏,按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科室和当事人进行处罚。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接收、交接登记。

认真填写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移联单,并负责保存。

负责暂存处物品和场所的消毒隔离工作。

医疗废物运送管理责任状
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按要求做好运送、交接、登记。

遵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运送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1、定期接受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和该科室负责人关于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或考核。

2、按要求遵照规定时间(上午8-9点、下午4-5点)和路线(在运送途中不得携带医疗废物到其它科室或场所,如供应室、敷料室等)将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贮间。

3、必须将医疗废物放置在专用容器内进行运送,防止泄漏或伤及工作人员。

4、按要求做好科室与护士交接、暂贮间与管理人员的交接工作,登记必须签全名。

5、医疗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箱内,如发现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罚款50元)。

6、禁止将医疗废物(尤其是输液器、针管等)带出医院进行交易,如发现后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上报院领导、终止劳动合同,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遵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给予法律制裁。

7、做好个人防护,如因违规操作出现任何后果,皆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以上管理条例向相关人员进行说明,签字为证,如在各项工作检查中发现违规者,严惩不怠!
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
发生报告制度
一、应在48小时内向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要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三、调查工作结束后,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
应急预案
一、立即上报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

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及严重程度。

三、如有医疗废物泄露、流失、扩散等,立即追查医疗废物的去向和污染程度,了解污染情况,采取有效的消毒隔离措施。

四、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减少危害,并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通报,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

有扩散危险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向社会发布警示公告。

五、事件处理后,当事人将事情发生进过及所牵涉的责任人上报领导小组,给与相应处罚。

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
紧急处理措施
一、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三、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四、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露及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五、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处理工作结束后,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医疗废物运送交接登记管理制度
1、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储间。

2、认真做好交接登记,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地、种类、日期、重量、交接时间。

3、交接双方要签全名。

4、与处置中心工作人员交接要认真填写转移联单,执行双签字。

5、医疗废物管理交接登记及转移联单交接记录资料保存
5年。

6、医疗废物运送流程:医疗废物收集产生地分类→封口
规定的时间路线运送→暂储间交接登记存放不超过48小时交处置
中心→填转移联单双签字。

7、运送时间:上午 8 9点,下午4 5点。

8、运送路线:自产生地直接到医疗废物暂存处,不得在中途携带医疗废物到其它场所。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职责
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等,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管理。

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暂存设施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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