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暂存处相关管理制度(2016年)
医疗废物暂存处相关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暂存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依照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医疗废物处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医疗废物处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行政第一把手为责任区域的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二、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1、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
2、医疗废物运送,坚持服务流程,严防遗撒。
3、收集医疗废物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4、医疗废物暂存处设施、管理达标。
5、医疗废物交接手续齐备。
6、院感办对全院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7、医疗废物暂存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三、医疗废物管理措施1、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医疗废物桶必须有盖。
2、各临床科室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要求分类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
对于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输液瓶、输液软袋、各种抗生素的废弃瓶、小药瓶及塑料外包装;非传染性疾病病人的尿不湿、卫生巾、一次性尿垫等物品,不属于感染性废物,可作为生活废物放入黑色垃圾袋。
感染性疾病病人所产生废物均按医疗废物处置。
3、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及时更换。
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负责废物袋的封扎和标识。
医疗废物袋标识清楚、包装袋上须注明科室、日期、重量,封口符合要求,医疗废物要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密闭运输。
4、产生医疗废物的临床科室必须由护士与运送收集医疗废物的人员每天进行交接登记,填写《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册》并双人签字,资料保存至少3年。
5、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防护措施,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指定路线运送到医院的暂存场所。
对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清洁和消毒。
6、医疗废物暂存处应防潮、防湿、防四害、防渗漏。
7、禁止任何科室、个人转让和买卖医疗废物。
8、各类人员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医疗废物的过程中,必须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发生刺伤、擦伤等意外事故时,按暴露后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暂存站管理制度(6篇)

医疗废物暂存站管理制度1、医疗集中医疗废物暂存地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处。
2、医疗废物暂存处要有严密和封闭措施,防止渗漏,避免阳光直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____天,由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专门管理人员按时对医疗废物暂存处喷洒药液,以防鼠、防蚊蝇、防蟑螂。
并进行清洁消毒。
4、医疗废物暂存地设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禁止饮食”的警示标识。
5、严格禁止医疗废物与生产垃圾混放、转让或买卖。
6、暂存病理性废物,尽可能采取低温或防腐贮存。
医疗废物暂存站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废物暂存站的管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废物暂存站是指用于临时存放医疗废物的设施,主要包括固体废物暂存区、液体废物暂存区和其他特殊废物暂存区。
第三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存放、运输等环节的安全可控。
第四条医疗废物暂存站的管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医疗废物管理资质,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包括固体废物暂存区的货架、围栏、消防设施等,液体废物暂存区的集装桶、密闭容器等。
第二章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包装第六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根据医疗废物的特性和处理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和包装。
第七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设置相应的标识和标牌,包括“医疗废物暂存站”、“禁止投放非医疗废物”、“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
第八条应急救援设施必须与医疗废物的暂存区域相对应,设置灭火器、应急照明设备等。
第九条医疗废物应按照不同类型进行分类和包装,包括医疗器械残余、注射器、药品包装袋、废纸、废塑料等。
第十条医疗废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包括使用密闭容器、符合承载能力、不易破裂等。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暂存和存放第十一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有专门的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的暂存和存放工作,每批次的医疗废物应统一编号并填写登记。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

六、存在问题
1、将玻璃安瓿直接放入医疗废物包装袋中 2、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出现散落的医疗废物
3、未使用专用颜色包装袋收集医疗废物
4、锐器盒放有棉签等感染废物
5、感染性废物装有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活垃圾(药品外包装)
**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
• 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 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 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 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 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按照“受管制生活垃圾”管理,毁型 后上交中心统一处理。 • 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根据卫生部和国家 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规定,使用 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 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 行管理。 • 药瓶、药品、医疗器械等外包装属于生活垃圾,瓶装药瓶分 离瓶盖,药品纸皮包装必须毁型处理。
二、医疗废物培训内容
•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度的医疗废物管 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 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 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 4.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 时贮存及处理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 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 措施 • 5.掌握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 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医疗废物的定义
• 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 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 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 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暂存站管理制度(5篇)

医疗废物暂存站管理制度1.医用垃圾暂存站应远离医疗区、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应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防无关人员进入,以及有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2.按照《____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达标及设置警示标志____》的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识。
3.医疗废物暂存站由保洁员负责管理。
贮存设施和设备应定期消毒。
4.医用垃圾暂存站只能用于存放医疗废物,不得混放其他物品。
所贮存的医疗废物应放入带盖的塑料容器中。
5.盛装医疗废物的容器应完好无损,发现破裂、开裂,应及时更换、修复。
6.医疗废物暂存站内应备用应急设备和工具,包括个人安全防护装备、消防灭火设备、泄露物清理工具、消毒剂、备用容器等。
7.医疗废物暂存站停用或转作他用时,应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8.保洁员对各科室集中收集的医疗废物要按照规定进行称重、登记,做好有关的交接记录。
9.医疗废物暂存站,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制止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医疗废物暂存站管理制度(2)是指对医疗废物暂存站进行日常管理和运营的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个医疗废物暂存站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设立和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废物暂存站应在符合规定条件的区域内设立,并由专业单位或组织进行管理。
2.人员管理:医疗废物暂存站应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日常操作和管理,包括站长、操作员等。
所有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培训证书。
3.设施设备:医疗废物暂存站应配备符合规定的设施设备,包括废物分类存放容器、密闭储存设备、消毒设备等。
4.废物收集:医疗废物暂存站应建立废物收集的制度,确保废物分类、收集、存放过程的安全和规范。
废物收集应定期进行,不得超过存放容器的容量。
5.储存和运输:医疗废物暂存站应确保废物储存过程中的密闭性和防水防火等安全要求,并按照规定的运输方式和要求,确保废物运输的安全和标识清晰。
6.消毒处理:医疗废物暂存站应建立消毒处理的制度,包括对废物的消毒处理和对设施设备的清洁和消毒处理。
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制度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医疗废物的污染和传播疾病,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1. 医疗废物暂存处设立在医院的指定区域,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管理。
2.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制定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进行监督和管理。
3. 医院感染管理科应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医疗废物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识。
二、医疗废物的分类1. 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1)感染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病理废物等。
(2)病理性废物:包括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胎儿等。
(3)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锐器、针头、注射器等。
(4)药物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药品、药瓶、药盒等。
(5)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杀虫剂等。
2. 医疗废物应根据其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
三、医疗废物的收集1. 医疗废物的收集应由医院感染管理科指定的工作人员负责。
2. 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帽子和手套,做好个人防护。
3. 医疗废物应使用专用容器进行收集,并贴上明显的标识,注明废物类别和收集时间。
4. 医疗废物应根据其类别和性质进行分类收集,不得混合收集。
四、医疗废物的贮存1. 医疗废物暂存处应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禁止吸烟、饮食。
2. 医疗废物暂存处应设有严格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 医疗废物暂存处应按时对医疗废物暂存处喷洒药物,做到防鼠、防蚊蝇、防蟑螂、做好防盗工作,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4. 医疗废物暂存处应设有通风设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医疗废物产生异味。
5. 医疗废物暂存处应设有照明设施,确保室内光线充足,便于工作人员操作。
医疗废物暂存处相关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暂存处相关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可能含有人体病原微生物的、不能直接丢弃的废弃物。
由于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着极大的潜在危害,因此,医疗废物的管理十分重要。
本文将就医疗废物暂存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一、医疗废物暂存处的设立医疗废物暂存处是指用于暂时收存医疗废物的场所。
为了保障医疗废物管理的效果和安全,医疗废物暂存处应该设立在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严格控制的区域内。
医疗废物暂存处应符合以下标准:1. 应当具备固定建筑物,建筑结构完整、无渗漏现象;2. 应当专门用于收存医疗废物,严禁用于其他用途;3. 应当按照医疗废物性质进行分类收存;4. 应当配备通风设备,保持气流流通;5. 应当设有标识清晰、可视的储存容器;6. 应当设置消毒设施,以备处理特殊医疗废物。
二、医疗废物暂存处的管理制度1. 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院应当制定详细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暂存和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规范,加强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2. 加强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
严格遵守分类收集、储存、交接、运输和处理的规定,确保医疗废物得到有效控制和安全处置。
3. 整合医疗废物管理部门医院应当成立专门的医疗废物管理部门,并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观念更新。
不断加强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整个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4. 定期进行消毒为防止医疗废物传染疾病,医院应当定期进行消毒,并建立相关的消毒记录,加强对医疗废物的消毒管理。
5. 禁止私自处理医疗废物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禁止私自处理医疗废物,并严禁将其私自抛弃。
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应当进行严肃处理。
6. 统一管理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的管理应当由医院统一组织,采用封闭式送回医疗废物处理站进行处理。
尽可能减少废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三、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安全措施1. 及时清理医疗废物暂存处医院应定期清理医疗废物暂存处,预防废物积累过多导致不安全。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三篇)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暂存间是医疗机构内用于暂时存放医疗废物的地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排放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将为您提供一份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的模板,以供参考。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为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暂存和排放,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的所有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废物暂存间是指专门用于存放医疗废物的封闭场所,包括临时存放间和中转站。
第四条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责任由医疗机构负责人具体分配,负责人应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六条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工作应与环保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与合作。
第二章医疗废物暂存间的设置与基本要求第七条医疗废物暂存间应单独设置,与其他功能区域相互隔离,防止交叉感染。
第八条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布局、面积、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保证安全、便捷的操作环境。
第九条医疗废物暂存间应具备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防火、防爆、防溅等措施。
第十条医疗废物暂存间应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包括储物柜、消毒设备、通风设备等,以确保医疗废物的存放和处理符合相关要求。
第三章医疗废物暂存间的操作与管理第十一条医疗废物暂存间的使用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了解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标识等相关知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暂存间内的医疗废物应按照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存放,确保不同类别的废物不互相污染。
第十三条医疗废物暂存间的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和清理,避免废物的超时暂存。
第十四条医疗废物暂存间的使用人员应定期检查暂存间内的设施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设备。
第十五条医疗废物暂存间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第十六条医疗废物暂存间的使用人员应依法填写相关记录,包括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清理等情况,以备查阅和监督。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016修订)

灵石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保护环境,防止疾病传播,依照卫生部颁发《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卫生部、环保总局联合颁发的《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特制订本制度。
一、由医院法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同重点临床科室负责人签订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书;主管院长全面负责医院医疗废物安全管理;院感科负责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具体工作的技术指导与监督;总务科负责暂存处人员及设施的管理;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对医疗废物的全面处置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我院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二、医疗废物是指医院在诊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废物,各部门产生所有符合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医疗废物均由医院统一回收管理,任何人、任何科室无权自行处置。
三、禁止任何个人和科室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随意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邮寄医疗废物。
四、当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当立即启动我院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发生应急处理预案,及时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最大限度的将损失和不良后果降到最低。
五、医疗废物分类参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
六、感染性及病理性医疗废物应置于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内;损伤性医疗废物应置于黄色医疗废物专用锐器盒内;药物性废物由药剂部门统一回收,集中处置;化学性废物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处置。
七、病原体的培养基、微生物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等,应先采用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然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八、放入包装袋或锐器盒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九、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采取有效封口方式封口,确保紧实严密,外贴信息完整的标识,若发现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增加一层包装并再次封口。
十、产生的医疗废物在科室暂存时,应置于特定区域,专人监管,防止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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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暂存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依照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医疗废物处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
医疗废物处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行政第一把手为责任区域的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二、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
1、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
2、医疗废物运送,坚持服务流程,严防遗撒。
3、收集医疗废物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4、医疗废物暂存处设施、管理达标。
5、医疗废物交接手续齐备。
6、院感办对全院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7、医疗废物暂存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三、医疗废物管理措施
1、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医疗废物桶必须有盖。
2、各临床科室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要求分类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
对于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输液瓶、输液软袋、各种抗生素的废弃瓶、小药瓶及塑料外包装;非传染性疾病病人的尿不湿、卫生巾、一次性尿垫等物品,不属于感染性废物,可作为生活废物放入黑色垃圾袋。
感染性疾病病人所产生废物均按医疗废物处置。
3、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及时更换。
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负责废物袋的封扎和标识。
医疗废物袋标识清楚、包装袋上须注明科室、日期、重量,封口符合要求,医疗废物要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密闭运输。
4、产生医疗废物的临床科室必须由护士与运送收集医疗废物的人员每天进行交接登记,填写《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册》并双人签字,资料保存至少3年。
5、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防护措施,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指定路线运送到医院的暂存场所。
对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清洁和消毒。
6、医疗废物暂存处应防潮、防湿、防四害、防渗漏。
7、禁止任何科室、个人转让和买卖医疗废物。
8、各类人员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医疗废物的过程中,必须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发生刺伤、擦伤等意外事故时,按暴露后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9、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事故时按《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处理。
10、对有关接触处理医疗废物的人员定期进行有关知识的培训。
医疗废物暂存处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一、运送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工作鞋、橡胶手套、隔离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如有突发事件,进入感染性疾病病区收集医疗废物,应加强防护,运送工作完成后,脱去手套、隔离衣,彻底消毒双手,应将隔离服放入污衣袋内送洗衣房消毒灭菌后洗涤。
二、医疗废物暂存处每日彻底冲刷,保持清洁干净,室内每日紫外线照射消毒1h并做好
记录,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干燥。
三、医疗废物全部放置周转箱,不得随便堆放在地面,装运过程中包装袋有破损,要及时外罩一层包装袋,周转箱外表面不得有明显污迹。
四、运送医疗废物车辆应达到防渗漏、方遗撒。
专车专用。
每次运送工作结束,应在指定地点彻底清洗消毒。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专人管理,有严密封闭、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渗漏和雨水冲刷措施,有明显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六、医疗废物暂存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七、建立医疗废物收集记录与医疗废物转联单记录,资料保留3年。
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规定和要求
一、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规定
1、在一楼医疗废物暂存处暂时进行贮存医疗废物,有严密的封闭措施,加盖、上锁,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2、应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3、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4、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mg/L)对废物暂存处的墙面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定期喷洒防蚊蝇、防蟑螂药物。
5、设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二、医疗废物交接工作要求
1、运送人员收集各科医疗废物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科室实行登记记录。
禁止工作人员及清洁工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3、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将医疗废物交给运送人员时,应进行交接点数,详细记录重量、袋数、时间并双方签名,再运送指定的垃圾处理地进行焚烧处理。
4、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三、医疗废物院内运送收集管理规定
1、运送收集人员每天下午xx时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从高楼层到低楼层的路线从楼梯走道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并锁好门窗。
2、运送收集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
3、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4、运送收集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5、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6、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运送人员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mg/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用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