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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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范文(二篇)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范文(二篇)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范文一、背景与目标分析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慢性疾病患者增加以及医疗费用不断上涨等问题日益突出。

这些问题不仅给个人健康带来重大压力,也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不小的负担。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政府决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将一些常用、效果好且价格相对低廉的药物纳入医保药品目录,提供给广大患者使用。

本方案旨在制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具体措施,以达到降低患者用药费用、提升医保保障水平的目标。

二、实施步骤(一)药品目录制定与调整1. 建立基本药物目录制定机制,由卫生健康部门主导,组织多学科、多领域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药物的评审和筛选。

2. 药品目录制定原则:遵循临床需要、用药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确保基本药物的疗效和药物成本之间的平衡。

3. 定期调整药品目录,根据国内外新药研发进展、药费支出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整,保证基本药物目录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二)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1. 完善基本药物的生产和流通管理,建立药品正常供应的保障机制。

2. 支持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研发和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确保市场供应量能满足需求。

3.加强基本药物的库存管理,确保药物的及时供应。

(三)用药费用补偿机制1. 政府加大对基本药物的药品采购补贴力度,降低患者的用药费用。

2. 建立用药费用减免的申请和审核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患者进行费用的全额或部分减免。

减免标准根据患者的经济状况和疾病严重程度等因素进行评估。

(四)医生用药指导和规范1. 建立医生用药指导委员会,由专家组成,制定基本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导意见和规范,指导医生在诊疗中合理使用基本药物,降低用药费用和不良反应风险。

2. 建立基本药物的使用监测和评价制度,及时了解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和效果,为药物目录的调整提供依据。

三、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1.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工作机构和协调机制,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

2. 基本药物目录制定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筛选药物目录,保证制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基本药物制度项目实施方案

基本药物制度项目实施方案

基本药物制度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基本药物制度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根据公民基本药物需求,确定一定范围内的必需药物目录,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保证公民获得必需药物的制度。

我国自2009年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旨在解决基本药物供应不足、价格过高等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

二、项目目标。

本项目的目标是在医疗卫生机构内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确保患者获得必需药物的同时,降低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三、项目实施方案。

1. 完善基本药物目录。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文件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目录,不得违规使用和推广非基本药物。

同时,要加强对基本药物目录的动态调整和更新,确保目录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 建立采购和供应机制。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基本药物采购和供应机制,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充足、质量可控、价格合理。

同时,要加强对基本药物采购的监管,防止价格虚高和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发生。

3. 加强用药管理。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和管理,严格控制抗生素、激素等特殊药物的使用,防止滥用和过度使用。

同时,要加强对药品的储存、配送和使用环节的监管,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4. 提高医务人员素质。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基本药物制度的认识和理解,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地执行基本药物制度,保障患者的合理用药权益。

5. 强化监督和评估。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评估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有效运行。

四、项目效果评估。

通过对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的实施,预计可以有效解决基本药物供应不足、价格过高等问题,提高患者就医体验,降低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五、项目实施时间表。

本项目的实施时间表将根据具体医疗卫生机构的情况而定,一般分为前期准备、实施阶段和后期评估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将由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基层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在全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药政发[__]78号)、《贵州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黔卫发[__]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__]31号)和《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毕署办通[__]15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卫生室(以下简称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农村居民医药费用负担,确保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着力推进村卫生室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不断巩固农村三级卫生“网络”。

二、工作内容(一)实施时间及范围__年12月31日前,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二)药品使用范围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级增补药品,禁止使用其他基本药物。

(三)药品采购配送村卫生室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药品采购计划,通过乡(镇)卫生院采购药品,严禁村卫生室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

配送企业将药品配送到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村卫生室所需药品,不得向村卫生室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四)药品的价格管理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全部药品要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并对药品价格进行公示。

(五)补助办法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提高村医补助的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__]75号)要求,通过政府定额补助、政府年终考核奖励、政府购买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补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补助等对村医进行补助。

(六)执行基本药物医疗保险政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提高10%。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三、工作步骤(一)准备阶段:各乡(镇)对村卫生室情况进行摸底,按照《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卫发[__]120号)要求,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一、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背景和目标近年来,我国药品领域存在着药品价格过高、医疗保障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带来了较大的经济负担。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决定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是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能够得到满足,提供质优价廉的基本药物,减轻群众的负担,推动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国家基本药物的选取和制度建立1.组织国家基本药物的选取工作。

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在专家指导下组织专门委员会,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的选取原则和程序。

选取国家基本药物应综合考虑基本用药需求、药物疗效、价格合理性、经济可行性等因素。

2.完善国家基本药物清单。

根据选取的原则和程序,组织相关专家制定国家基本药物清单,明确国家对所有人提供的基本药物范围。

定期对列表进行更新和调整。

3.健全国家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机制。

加强基本药物的生产、流通和供应保障,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充足。

三、国家基本药物价格和医保支付方案1.国家基本药物价格制度。

对于国家基本药物,在药品价格上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确保价格合理、合理利润。

对于已有的高价基本药物,国家将进行调整并逐步降低价格。

2.完善医保支付机制。

国家对于国家基本药物,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推进按疗效付费、按药效付费等模式,降低患者自付比例。

3.制定国家基本药物政府补贴政策。

对于生活困难的人群,建立国家基本药物政府补贴政策,保障其基本药物的需求。

四、加强国家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管1.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机制。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的工作规范,加强国家对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的力度。

2.加强基本药物的生产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

针对国家基本药物,加强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严禁假冒、劣质药品进入市场。

3.建立基本药物质量追溯和不良事件监测机制。

推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质量追溯体系和不良事件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基本药物质量问题。

(完整word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

(完整word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篇一: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1]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本院的实施工作, 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粤府〔2009〕139号)精神, 结合我院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理顺药品购销关系、保障药品质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为目标。

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在本院的实施步伐, 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 坚决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综合配套改革, 促进基本药物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衔接, 保证基本药物的规范合理使用, 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 让利于人民群众, 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二)坚持政府主导, 财政合理补助, 体现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质, 建立有效的补助机制。

(三)坚持公开的原则, 增强透明度, 让广大群众知晓相关政策。

(四)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

三、实施步骤及内容(一)成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 制定本院实施方案, 加强对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的宣传, 建立管理制度。

(三)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熟悉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操作等程序。

由政府指定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按相关招标制度和带量采购方式进行统一招标, 本院使用的药品(包括非目录药品), 应统一通过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实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

(四)对现有的药品的品种、价格、剂型、用量进行盘点, 并及时调整基药零售价格。

(五)落实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步,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综合改革, 实施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

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方案

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方案

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方案我司已经制定了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方案,现将具体细节列举如下:一、方案背景中国政府决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目的是解决药价过高、医疗费用不断增加的问题,并提供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便利、优质的医疗服务。

我司将积极响应并支持政府的决策,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供全力支持。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药品的供应稳定,价格合理,质量可靠,从而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药物需求。

2.原则:-公平原则:确保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国家基本药物的服务。

-稳定原则:提供稳定的基本药物供应,确保药品市场的平稳运作。

-透明原则:公开基本药物的供应信息和价格,保护患者的知情权利。

-健康原则:推广合理用药,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

三、策略和措施1.建立基本药物目录-成立专家组,制定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的治疗所需的药品。

-参考国内外临床实践经验,综合考虑药物的疗效、安全性、经济性等因素。

2.优化供应链管理-加强与药品生产企业的合作,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量充足。

-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减少药品流失和盗窃。

-建立药品储备制度,确保基本药物的紧急供应。

3.控制药价-对基本药物的价格进行严格控制,确保价格合理。

-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测和调控,防止价格垄断和不合理涨价。

-推动药品价格透明化,提供药品价格查询渠道。

4.促进合理用药-宣传推广合理用药理念,提高患者的用药意识和能力。

-加强对医生开药行为的监管,防止滥用抗生素等行为。

5.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各级医疗单位完成基本药物的供应任务。

-对基本药物供应不足的机构进行警告和处罚,确保落实国家政策。

6.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程追溯和监控。

-提供基本药物供应信息和价格查询的网络平台,方便患者获得相关信息。

-加强与保险系统的对接,实现基本药物的报销和结算。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1. 背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指国家为满足公民基本药物需求,实施的一种政府控制药品价格、保障药品质量、加强药品供应的制度。

旨在使人民群众能够及时获得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基本药物,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2. 目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目标包括:•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控制药品价格,降低人民群众的药品费用负担。

•提高基本药物的供应质量和可及性。

3. 实施方案3.1 基本药物目录的确定国家制定基本药物目录,将常见病、多发病以及重大传染病等的治疗所需的药品纳入基本药物目录。

基本药物目录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临床必需性:对于满足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传染病治疗需求的药物,应优先纳入基本药物目录。

•安全有效性:药品应经过临床验证,具有一定的疗效,并且安全可靠。

•经济合理性:药品应具有良好的性价比,价格相对较低,以减轻人民群众的药品费用负担。

基本药物目录的调整应当依据科学的临床用药指南,及时纳入新药和新治疗方案。

3.2 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为了保障基本药物的供应,国家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基本药物的生产和采购,提高基本药物的供应量。

•控制基本药物的价格,通过政府定价和谈判来确保药品价格合理。

•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严格把关药品的质量安全。

同时,国家鼓励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促使更多的生产企业生产基本药物,增加供应量,降低药品的价格。

3.3 基本药物的使用管理为了更好地管理基本药物的使用,国家制定以下政策:•加强基本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导,推广合理用药原则,提高药物的使用效果。

•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的使用监测体系,及时了解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为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加强基本药物的信息公开,提高公众对基本药物的认识和使用。

3.4 绩效评价和监管为了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实施,国家将建立绩效评价和监管机制:•建立基本药物供应和使用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定期进行绩效评价,提出政策建议。

•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假药、劣药等违法行为。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指通过政府制定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确保人民基本药物的需求得到满足。

这一制度旨在解决人民群众药品价格过高、门槛过高等问题,让每个人都能够获得质量安全、价格合理的基本药物。

二、制度目标1. 能够让每个人都能够获得质量安全、价格合理的基本药物。

2. 解决人民群众在看病过程中的药品费用过高的问题。

3. 提高人民群众用药的满意度和治愈率。

4. 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目录,包括药品种类、疗效、价格等信息。

三、实施措施1. 建立基本药物目录。

(1) 经过专家组织评估,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2) 目录中包括药品名称、主要成分、治疗疾病和价格等信息。

(3) 目录定期更新,根据疾病发展和药品创新情况进行调整。

2. 价格调控机制。

(1) 国家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来控制药品价格。

(2) 政府将启动集中采购,从而降低药品价格。

(3) 政府将加大对仿制药生产的支持力度,扩大市场竞争。

3. 配送保障机制。

(1) 政府将建立完善的药品配送保障体系,确保基本药物供应充足。

(2) 政府将与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货源畅通。

(3) 根据地区的不同需求,优化调整药品的配送网络,提高运输效率。

4. 质量监管机制。

(1) 政府将加强对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2) 建立严格的药物注册制度,确保药品质量符合标准。

(3) 对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假药行为。

四、实施效果1. 降低了人民群众的用药费用,减轻了经济负担。

2. 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用药满意度,增加了治愈率。

3. 促进了药品市场竞争,提高了药品质量。

4. 建立了健全的基本药物目录,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参考依据。

5.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动了全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五、总结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旨在解决人民群众药品费用过高的问题,让每个人都能够获得质量安全、价格合理的基本药物。

通过建立基本药物目录、价格调控机制、配送保障机制和质量监管机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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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本药物制度在全镇有效、规范实施,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管理,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本药物是指由贵州省集中网上公开招标、统一定价、统一配送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和贵州省增补药物品种。

现阶段国家基本药物307种,省增补药物68种。

第三条基层医疗单位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负担。

第四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各村卫生室按照要求必须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各村卫生室享受新农合报销和有关补助政策。

第五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对全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监督管理,完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药款结算的网络运行体系,不断强化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药品采购
第六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各村卫生室合理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确保满足临床需要。

每月按时在
药管平台点击上报本期采购计划量,采购计划量包括辖区内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卫生室的药品用量。

第七条严格执行药品入库验收程序,制定落实药品验收制度,认真核查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相关票据,与采购计划进行核对,完善入库验收登记和签字等手续。

第八条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省集中采购的国家基本药物及省增补药物。

第九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所有药物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为村卫生室代购分发,卫生室要合理确定每期的药品采购品种和数量,确保满足临床需要,药品库存额一般控制在不超过卫生室2个月的药品使用量,坚决杜绝村卫生室私自采购药品行为。

第十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控制村卫生室的药品入库权限和药品调价工作,卫生室所有药品调拨入库时由卫生院药品管理员操作,药品价格按照卫生院现行零差率销售价执行。

第三章药品使用和报销
第十一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单位要通过培训学习等方式,改变医务人员用药观念和习惯,向使用基本药物品种上转变。

同时通过积极宣传零差率等形式,注重做好对患者用药观念的正面引导。

第十二条为配合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落实,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因不得再使用非基本药物,药品报销范围严格限定为基本药物品种。

第十三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卫生室,所有基本药物的使用必须通过网络平台,患者药费不得积压,及时打印销售发票。

加强药品的进销管理,建立药品的验收、销售记录,做到帐药相符。

第十四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网络平台,至少每月1次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卫生室药品的购进量、销售量和库存量进行监督和统计。

至少每3个月监督卫生室进行1次药品盘点。

统计和盘点资料及时留存归档,区卫生局适时抽查卫生室药品库存情况。

第四章职责
第十五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领导组织和工作组织,明确专人和科室负责,制定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流程和职责,全面做好药品采购计划的制定和上传、药品验收入库、药品款项结付、卫生室代购分发和入库管理、零差价销售、统计信息上报等各项具体工作,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明确到位、落实到位、监督到位。

第十六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卫生室负责做好基本药物的免费代购分发、药品使用和库
存盘查监管、卫生室考核、乡医待遇发放等工作。

不得耽误迁延卫生室基本药物的代购分发,影响卫生室药物使用;不得挪用截留卫生室的应得补助款项,确保及时发放到位;不得违规放开卫生室的入库权限管理,严格控制卫生室药品来源,确保卫生室进药的单一渠道;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对本辖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的统一管理办法,加强对卫生室的监管。

对由于工作和监管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和必要的补助资金扣发。

第十七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的卫生室必须接受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按照要求使用系统,药品在卫生院调拨并与卫生院药品同质同价,新农合患者费用当场报销,按时进行药品盘点。

对发票不及时打印(平台监督连续2日未有销售的核查原因)、药品没有完全在卫生院调拨使用、农合费用不即时报销的卫生室,一旦发现,取消卫生室当月的补助,并全区通报批评。

对盘点不力导致登记录入药品库存额明显偏大的卫生室,除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外,必要时对卫生室采取农合报销量按照药品平台调拨量进行控制的办法。

对管理不力导致药品调拨量大,实际库存量明显偏小的,要采取限拨等措施,加强监管和控制力度。

对不能及时整改,劝告不听的,由区卫生局取消农合定点报销资格,取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定点和补助待遇。

第十八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库管理人员及时统计制定本单位和卫生室的用药计划,做好药品入库验收和出库管理。

对工作失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由单位做出追究责任的相应处罚措施,对行为恶劣、损失严重、影响较大的由区卫生局给予进一步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药品信息管理员具体负责药品入库权限管理和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价格调整工作,专人管理药品入库管理信息密码,网络平台一旦发现卫生室药品入库混乱现象,严格追究信息管理员责任。

第五章补偿
第二十条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核定其收支范围与标准,核定其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业务经费,保障其正常运行。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等方式予以补偿。

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进行核定。

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补助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采取先预拨、后结算方式给予资金拨付,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

第二十一条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的村卫生室具体补偿来源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医疗服务收入和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绩效补助。

具体补偿办法和绩效考核标准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补偿资金建立专帐、专款专用。

卫生室补助资金运行公开透明,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挤占,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乡医手中。

第六章监督考核
第二十三条区卫生局负责做好对全区各医疗单位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监督管理工作;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做好辖区内实施基本药物卫生室的直接监管。

第二十四条全区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评机制、考评办法和评价指标,考评体系分为乡镇和村两级,乡镇按照《贵州省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试行)》文件要求执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县、市、省考评标准具体制定。

强化对考评结果的利用,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补助资金发放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各村卫生室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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