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

合集下载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知识宣传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知识宣传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知识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指由国家政府制定和管理的针对基本药物的政策和措施。

其目标是保证全民的基本用药需求,促进公平公正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人民群众的就医便利性和医疗保障水平。

以下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的知识宣传。

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背景和意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中国在医药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举措。

其背景是解决人民群众用药困难和高医药费用的问题,推动社会公平公正,并加强国家对医药体制的管理和调控。

该制度的实施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廉价的基本药物,并建立了一套合理的医保支付机制,有效控制了医药费用的增长。

二、国家基本药物的选择原则和目标国家基本药物的选择原则是以疾病的流行病学特点、临床需求、安全性和有效性为基础,结合国情和经济可行性,科学选择基本药物清单。

其目标是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以及促进基本药物的研制和生产。

三、国家基本药物清单的内容和特点国家基本药物清单是指由国家医疗保障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基本药物的目录和规范。

其内容包括疾病分类、药物分类、药物品种、规格、剂型、标准剂量、适应症、临床用法等。

这些药物具有广谱性、有效性、安全性和经济性的特点,能够满足大多数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临床需求。

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保障措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包括集中采购、定点零售、医保支付和用药指导等多个环节。

集中采购是通过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基本药物,确保药品的价格合理、质量可靠;定点零售是将基本药物限定在特定的药店进行销售,方便人民群众购买;医保支付是以固定价格和比例支付的方式,降低人民群众的用药负担;用药指导是通过医生和药师开展药物合理使用的宣教和指导,提高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性和合理性。

五、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效果和影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和影响。

一方面,基本药物的价格大幅下降,人民群众用药的成本明显减轻;另一方面,基本药物的供应得到了保障,人民群众能够方便地购买到所需的基本药物;同时,医疗体制的管理和调控能力得到了提高,药品市场秩序和医疗服务质量得到了有效监管和保障。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指国家根据公众需求和临床实际情况,经过调研和评估,确定出一定范围内、符合公众经济能力的、具有临床必需性的优质、有效、安全的药品,并对其进行统一供应、定价、使用和监管的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旨在保障公众的基本药物需求,提高药品市场竞争,降低药品价格,实现公平合理用药,促进全民健康。

下面将从政策背景、政策内容和实施效果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政策背景:我国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是由于在市场经济中,随着药品市场的快速发展,药品价格不断上涨,给许多患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

同时,一些不合理用药现象也使得公众的用药安全受到了威胁。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开始研究和推行基本药物制度。

政策内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药物的选择、供应、定价和使用监管。

首先,国家通过专家评审、市场调研等方式,确定了一批具有临床必需性的优质、有效、安全的药品,作为基本药物目录。

该目录内容涵盖了主要疾病的治疗所需的药品。

其次,国家通过招标采购等方式,实现基本药物的统一供应,并与药企签订长期协议,确保供应稳定。

同时,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限制药品价格上涨,确保药品价格合理。

最后,为了保障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国家加强了药品的质量监管和药师的培训,推动公众合理、安全地使用基本药物。

实施效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效果显著。

首先,通过国家对基本药物的统一定价,药品价格得到了明显下降。

许多基本药物的价格下降幅度超过了50%,大大减轻了患者的经济压力,增强了公众对医疗体系的满意度。

其次,基本药物的统一供应保证了患者的药品需求。

患者无需再担心有些药品断货或价格过高而无法购买。

此外,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也受到了有效监管,减少了不合理用药现象,提高了药物的安全性和疗效。

总结来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我国为保障公众的基本药物需求而推行的一项重要政策。

它通过统一供应、定价和使用监管,实现了优质、有效、安全的基本药物的普惠和公平使用。

基本药物制度政策

基本药物制度政策

基本药物制度政策问答一、基本药物的概念是什么?答: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通俗地说,就是价廉物美的常用药。

二、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哪些主要内容?答: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要的国家医药卫生政策,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

三、为什么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答: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减轻群众负担,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同时,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促进公平、公正;有利于提高群众获得基本药品的可及性,从而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的需求,保障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权益。

四、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都有哪些内容?答: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括两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

目前发布的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 9版)。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

五、基本药物目录如何确定?以后还调整吗?答: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由国家制定和发布,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增补基本药物目录,报国家备案后发布实施。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

必要时,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适时组织调整。

六、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的药品包括哪些?答: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的药品包括: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非临床治疗首选的;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伦理要求的。

七、基本药物是低档药吗?答:世界卫生组织强调,基本药物是指那些满足大部分群众的卫生保健需要、在任何时候均有足够数量和适宜剂型、价格是个人能够承受得起、群众能够公平享有的药品。

最新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

最新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

最新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为了规范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权利,本文制定了以下办法:一、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时,需遵循“一品两规”的原则,即基本药物应作为首选药物,使用金额不得少于药品总使用金额的70%。

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增加规定数量的自选药物,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药品总使用金额的30%。

二、药房应定期公示基本药物价格,并接受公众监督。

对参保人员按购进价实行零差率使用。

三、基本药物的保管、购进和不良反应监督管理应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属于基本药物目录中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计划生育药具以及免费治疗的传染病用基本药物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行处方点评制度,按照《处方点评规范》对处方内容进行点评,对评定为不合理处方和超常处方进行经济处罚。

由分管院长组织基本药物药事委员会和相关专家,按季度定期对基本药物处方和处方调剂指标进行评估。

六、药剂科应加强药事行政管理,完善医师处方、药师调剂监督检查和药师审核处方制度。

医务科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临床医师和药师进行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鼓励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为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提供保障。

七、医师和药师应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开具和调剂所需药品,并对药品的有关情况有告知义务。

患者有权知悉处方所列药品的相关信息,有优先选择治疗效果相同或相近基本药物的权利。

八、医务科应加强合理用药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提高公众合理用药意识,普及公众合理用药常识,改变不良用药行为,提高城乡居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形成有利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九、执业医师若有故意不使用基本药物、不按照处方管理规定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以及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相关要求开具处方、不能正确引导患者接受基本药物治疗,故意制造医患矛盾和纠纷等行为之一,将被给予通报批评,两年内不得晋升职称或职务。

十、医院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若有下列行为之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两年内晋升职称、职务资格,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公职或解聘。

我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框架

我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框架

我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框架
我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这是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旨在制定和更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2. 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通过确保基本药物的稳定生产和供应,保证人民群众能够及时获得质量可靠的基本药物。

3. 合理制定基本药物价格及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政府定价范围,既考虑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空间,鼓励企业生产基本药物,同时也要切实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由招标选择的药品生产企业、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统一配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4. 促进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推动医生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水平,从而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

5. 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制定合理的医保报销政策,使患者在使用基本药物时能够获得更高的报销比例,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6. 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通过建立严格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7. 健全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通过建立绩效评估体系,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

我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框架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提高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1. 背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指国家为满足公民基本药物需求,实施的一种政府控制药品价格、保障药品质量、加强药品供应的制度。

旨在使人民群众能够及时获得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基本药物,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2. 目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目标包括:•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控制药品价格,降低人民群众的药品费用负担。

•提高基本药物的供应质量和可及性。

3. 实施方案3.1 基本药物目录的确定国家制定基本药物目录,将常见病、多发病以及重大传染病等的治疗所需的药品纳入基本药物目录。

基本药物目录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临床必需性:对于满足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传染病治疗需求的药物,应优先纳入基本药物目录。

•安全有效性:药品应经过临床验证,具有一定的疗效,并且安全可靠。

•经济合理性:药品应具有良好的性价比,价格相对较低,以减轻人民群众的药品费用负担。

基本药物目录的调整应当依据科学的临床用药指南,及时纳入新药和新治疗方案。

3.2 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为了保障基本药物的供应,国家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基本药物的生产和采购,提高基本药物的供应量。

•控制基本药物的价格,通过政府定价和谈判来确保药品价格合理。

•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严格把关药品的质量安全。

同时,国家鼓励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促使更多的生产企业生产基本药物,增加供应量,降低药品的价格。

3.3 基本药物的使用管理为了更好地管理基本药物的使用,国家制定以下政策:•加强基本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导,推广合理用药原则,提高药物的使用效果。

•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的使用监测体系,及时了解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为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加强基本药物的信息公开,提高公众对基本药物的认识和使用。

3.4 绩效评价和监管为了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实施,国家将建立绩效评价和监管机制:•建立基本药物供应和使用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定期进行绩效评价,提出政策建议。

•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假药、劣药等违法行为。

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解读

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解读
药品评估、清单建设、数据管理 等需要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升级支 持,但这方面目前仍存在一定的 瓶颈。
新药研发
新药研发是制度实施中的必然问 题,如何引导和促进新药的开发、 评价和研究仍需要加强。
基本药物的保障范围
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内
全民基本药物制度适用于全国范 围内各类人口。
基本药物清单之内
全民基本药物制度所指基本药物 是指本清单范围内的药品。
符合科学规范的剂型
基本药物采用多种制剂形式,如 片、胶囊、糖衣片、注射剂、外 用药等,以适应不同患者的用药 需求。
基本药物的采购与分配
采购
基本药物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集中采购,由国家相关机构进行统一采购和统一分配。
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情况及其优缺点
1 实施情况
全国范围内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权益得以有情有义地落实到全体患者,得到高度评价。
2 优点
为患者提供了质优价廉的药品,加强了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制度建设,缩小了城乡医疗 差距,促进了慢性病治疗的改善。
3 缺点
基本药物清单有所欠缺,无法满足所有需求,同时保障难度较大。
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解读
一项旨在推动公共卫生的制度,基本药物制度是我国重要的卫生政策之一。 本次演示将带您了解这项政策。
什么是基本药物制度?
定义
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国家医疗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推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制度建设。
分类
基本药物清单按照疾病分类,以及成人和儿童分类。
历史背景
200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2年版)》。
基本药物制度在缩小城乡医疗 差距中的作用
基本药物制度促进了缩小城乡医疗差距的进程,可以通过统一采购、价格控 制、规模效应等手段,将优质、低廉的药品流通到全国每一个角落。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是指国家针对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基本药物进行统一管理和保障的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基本药物目录的确定:国家根据公民基本医疗需求、经济可承受能力和药物安全、疗效等因素,确定一份基本药物目录,确保基本药物的供给和合理使用。

2. 基本药物的价格管理:国家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药物进行价格管理,确保其价格合理且可承受。

3. 基本药物的采购和供应保障:国家通过集中采购机制,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充足且质量可靠。

4. 基本药物的医保支付:国家医保体系对于基本药物的使用和支付进行补偿,降低患者购买基本药物的负担。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目的是满足广大群众对基本药物的需求,保障人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推动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 1 页共 1 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员继续教育教材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咨询中心目录第一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 (3)(一)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 (3)(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 . 8 第二章物流管理基本知识 (13)(一)第三方物流概述 (15)1.第三方物流的概念 (15)2.第三方物流的形成与作用 (20)3.第三方物流与一般物流的比较 (24)(二)第三方物流的发展 (26)1.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来源 (27)2.实现第三方物流的方式 (30)3.第三方物流的发展模式 (32)4.物流外包 (40)(三)第三方物流管理系统 (48)1.第三方物流管理的内与特征 (49)2.第三方物流管理业务流程 (50)3. 第三方物流管理系统模块 (51)4. 基于多智能体技术的第三方物流管理系统 (52)第三章药品经营企业信息化建设简介 (54)(一)企业信息化管理 (56)1.企业信息化管理 (56)2.企业信息化管理的作用 (57)3.企业信息化管理的内容 (62)4.企业信息化管理的新趋势—知识管理 (63)(二)企业信息化规划 (65)1.企业信息化规划 (65)2.企业信息化规划制定的难点与对策 (70)3.企业实施信息化建设的几个误区 (74)第一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第一节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现就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出以下意见:一、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

二、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相关政策问题,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框架,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和调整的原则、范围、程序和工作方案,审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委员会由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组成。

办公室设在卫生部,承担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在充分考虑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保障能力的基础上,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的要求,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我国基本药物品种(剂型)和数量。

2009年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四、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动态调整管理。

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保障水平、疾病谱变化、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科学技术进步等情况,不断优化基本药物品种、类别与结构比例。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

必要时,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适时组织调整。

五、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规范基本药物的生产流通,完善医药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促进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的整合。

六、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以政府为主导的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机构按《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

由招标选择的药品生产企业、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统一配送。

药品配送费用经招标确定。

其他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基本药物采购方式由各地确定。

七、各地应重点结合企业的产品质量、服务和保障能力,具体制定参与投标的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资格条件。

药品招标采购要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坚持全国统一市场,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公平竞争。

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逐步形成全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信息网络。

八、完善国家药品储备制度,确保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生产的基本药物生产供应。

九、加强基本药物购销合同管理。

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合同法》等规定,根据集中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履行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中应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

十、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基本药物全国零售指导价格。

制定零售指导价格要加强成本调查监审和招标价格等市场购销价格及配送费用的监测,在保持生产企业合理盈利的基础上,压缩不合理营销费用。

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原则上按药品通用名称制定公布,不区分具体生产经营企业。

十一、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形成的统一采购价格、配送费用及药品加成政策确定本地区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具体零售价格。

鼓励各地在确保产品质量和配送服务水平的前提下,探索进一步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的采购方式,并探索设定基本药物标底价格,避免企业恶性竞争。

十二、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各地要按国家规定落实相关政府补助政策。

十三、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初期,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需配备、使用非目录药品,暂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确定,并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备案。

配备使用的非目录药品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和规定。

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达到一定使用比例,具体使用比例由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医疗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确保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十四、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使用非目录药品品种数量,应坚持防治必需、结合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从严掌握。

具体品种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价格)、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中医药等部门组织专家论证,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范围内选择,确因地方特殊疾病治疗必需的,也可从目录(乙类)中选择。

增加药品应是多家企业生产品种。

民族自治区内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民族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十五、患者凭处方可以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

零售药店必须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购药咨询和指导,对处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审核,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

十六、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具体办法按医疗保障有关规定执行。

十七、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

完善基本药物生产、配送质量规范,对基本药物定期进行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及时公布抽检结果。

加强和完善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保证用药安全。

十八、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

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价格和报销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发挥行政监督、技术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发布监测评估报告等相关信息,促进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

十九、2009年,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要加强合理用药舆论宣传与教育引导工作,提高全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要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落实政府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坚持改革与投入并重,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稳妥地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第二节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精神,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第二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分类。

第三条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相关政策问题,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框架,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和调整的原则、范围、程序和工作方案,审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国家基本药物遴选调整工作。

委员会由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成。

办公室设在卫生部,承担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应当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品种(剂型)和数量。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应当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

第五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药品标准的品种。

除急救、抢救用药外,独家生产品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应当经过单独论证。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称和英文国际非专利药名中表达的化学成分的部分,剂型单列;中成药采用药品通用名称。

第六条下列药品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一)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二)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三)非临床治疗首选的;(四)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五)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伦理要求的;(六)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确定的原则,卫生部负责组织建立国家基本药物专家库,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