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一、背景与目的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在我国的普及,其引发的消防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电动自行车在充电、使用过程中易发生火灾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二、整治目标1. 提高电动自行车使用者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2. 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3. 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等环节的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4. 完善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建设,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5. 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升整体消防安全水平。
三、整治内容与措施1. 宣传教育(1)通过各种渠道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2)组织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参加消防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基本消防知识和技能。
(3)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警示,提醒公众注意火灾防范。
2. 规范停放与充电(1)在居民小区、公共场所等设置电动自行车专用停放区域,严禁乱停乱放。
(2)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应与其他区域隔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3)禁止在居民住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部位充电。
(4)推广使用智能充电系统,防止过充、漏电等安全隐患。
3. 监管与整治(1)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等环节的监管,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2)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行为。
(3)对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充停场所建设与管理。
(4)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4. 充停场所建设与改造(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按照相关标准设置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
(2)对已建成的充停场所进行消防安全评估,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
(3)鼓励采用智能化充停设备,提高充停场所的消防安全水平。
5.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1)制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各方责任。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一、背景及目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电动自行车因其便捷、经济、环保等优点,已经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
然而,由于电动自行车在生产、销售、使用、维护等方面的不规范,导致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1. 提高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
2. 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改装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
3. 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确保电动自行车在停放、充电等方面的安全。
4. 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措施1. 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制度。
(1)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资质审核,确保生产企业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和能力。
(2)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不予上市销售。
(3)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市场流通领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
2. 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改装行为。
(1)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监管,确保销售企业依法经营,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
(2)规范电动自行车维修市场,对维修企业进行资质审核,确保维修质量。
(3)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予以查处。
3. 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
(1)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确保电动自行车在停放、充电过程中的安全。
(2)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使用者的安全教育,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
(3)加大对公共场所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力度,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4. 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1)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2)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提醒人民群众注意消防安全。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的数量迅速增加,已成为城市交通中一种重要的出行工具。
然而,由于电动自行车使用不规范、违法改装等原因,不时发生火灾事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威胁。
为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管理和治理,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与要求1.目标:确保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2.要求:(1)加强电动自行车的日常管理和消防安全检查。
(2)严禁对电动自行车进行违法改装以及乱拉乱接线路。
(3)提高电动自行车用户的安全意识和消防知识。
(4)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管机制。
三、主要措施1.强化日常管理(1)打造规范的充电场所,保证电动自行车的安全充电。
(2)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电路、电池等部件的正常使用。
(3)完善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处罚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2.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利用电视、广播、媒体等渠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用户注意消防安全。
(2)在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场所,设立消防安全宣传展板,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3.建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制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2)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完善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和监管体系。
4.加强执法力度(1)增加对电动自行车市场的监管频次,严查电动自行车的违法改装现象。
(2)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取缔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
5.加强多部门合作(1)建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2)与交通、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整治力度。
四、组织实施1.建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完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设施,提升消防安全防控能力。
3.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部门的工作协同推进,形成合力。
街道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四)各行业部门、各社区要积极督促并指导社会单位注册并上线广东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每月在“粤商通 ”平台进行消防安全大承诺和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报备。要积极在工作群下发的转发安检短信至小区物业群、张贴海报 、引导居民线上自检,鼓励居民通过“电车专家”小程序进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自检和预约上门安检,从源头排查隐 患,提高群众自查自检参与度,并做好电动自行车公益安检宣传统计以及“电车专家”小程序安装数据统计,引导用户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杜绝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违规改装等行为,提高居民对电动自行车火灾的防范意 识和能力,减少和遏制此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认真排查出租屋、三小场所等场所楼道及入室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物业管理中心栗督促物业管理处加强对 花园小区内各类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要求物业管理处要采取智能技术手段,安装禁止入楼 入电梯的电子设备,防止居民携带电动自行车或电池入户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和锂电池在楼道内及入户停放、充 电,对拒不配合的报派出所、XX消防救援所处置,对缺失提醒警示贴的要及时补充;及时填报《XX街道电动自行 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引发的“小火成灾”“小火亡人”事故多发频发,是影响火灾 形势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各有关单位、各社区工作站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有效提升电动自 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维护辖区火灾形势稳定。
街道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街道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有效遏制火灾多发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8月,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根据《龙岗区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深龙消防委通字(2022)86号)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到2023年8月底,街道辖区电动自行车火灾得到有效遏制,数量显著下降,构建形成一套辖区全覆盖、环节全闭环、部门全联动、群众全参与的常态化电动自行车管控长效机制,实现“三个确保”的目标:(一)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并规范化运行。
(二)确保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违规拆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确保社会消防宣传全覆盖,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治理范围(一)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的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企业和线上平台。
(二)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及其经营站点等电动自行车集中使用单位。
(三)居民楼院、出租屋、城中村、自建房等居住场所。
(四)大型商业综合体、批发市场、学校、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公共停车场、汽车库。
三、治理内容(一)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违规生产、违规销售、违规拆改装。
(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
(三)物业服务企业和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及其经营站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措施不落实。
(四)群众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和安全充电意识不强。
(五)各社区、各部门和城中村、花园小区、工业园区等电动自行车消防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四、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宝龙街道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专班,由街道党工委委员冯志刚任组长,应急管理办公室(消安委办)负责人任副组长,党政综合办公室(宣传部)、综合治理办公室(综治办)、城市建设办公室(城建办)、经济服务办公室(经科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执法队)、交安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管理局宝龙所、龙岗教育办公室、龙岗交警大队机训、宝龙中队、龙东消防救援站、宝龙消防救援站、龙城供电分局、各社区相关负责人及各社区党委书记为成员。
最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最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和《XX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X省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火灾明显下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一)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1.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环节的监管,严格生产许可证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
2.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管,严格市场准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
3.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维修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维修、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等违法行为。
(二)规范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行为1.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维修点的监管,规范维修点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维修、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等违法行为。
2.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改装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改装、使用不合格电池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1.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使用者的教育和管理,提高电动自行车使用者的消防安全意识,规范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行为。
2.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的监管,规范停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严厉打击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
(四)推动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1.结合城市规划和建设,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方便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
2.加强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的监管,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
(五)强化日常消防管理1.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一、背景及目的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电动自行车作为便捷的交通工具,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然而,由于电动自行车在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导致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
二、工作目标1.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
2.规范维修改装行为,确保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3.推动建设一批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为电动自行车提供安全、便捷的停放和充电环境。
4.强化日常消防管理,提高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5.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的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工作措施1.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生产,严禁生产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
2.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的监管,对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净化市场环境。
3.规范维修改装行为。
各级消防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行为的监管,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技术标准的维修改装行为进行查处,确保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4.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
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推动建设一批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为电动自行车提供安全、便捷的停放和充电环境。
5.加强日常消防管理。
各级消防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使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提高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精选篇)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精选篇)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特制定本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电动自行车以其方便、快捷、环保等优点,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然而,由于部分电动自行车质量不合格、使用不当、停放充电不规范等原因,导致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目标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实现以下目标:1. 提高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2. 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3. 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4. 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整治内容1. 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
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无证生产、不按标准生产等违法行为。
2. 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楼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停放充电。
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规范充电行为。
3. 加强电动自行车维修维护管理。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维修维护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维修维护行为。
规范电动自行车维修维护操作,确保维修维护质量。
4. 加强电动自行车回收管理。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处置行为。
规范电动自行车回收流程,确保回收过程中不发生火灾事故。
5. 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教育。
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教育,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整治措施1. 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责任制。
明确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单位的责任,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2. 加强部门协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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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和《广东省消防安全领域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回头看”工作(以下简称综合治理“回头看”工作),全力防范和化解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
现制定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职责任务,在前期全面摸排全省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等领域消防安全现状的基础上,核查底数、掌握情况,综合施策、联合发力,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推动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场所妥善解决,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回头看”工作,确保2020年各地电动自行车火灾起数、亡人数在2019年火灾数据基础上分别下降20%以上,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治理重点(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
未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
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
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
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
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及分工(一)加大电动自行车源头治理1.强化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领域综合治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不合格车辆、电池流入市场。
开展全市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销售场所情况排查。
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对排查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完善,全面摸清辖区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销售场所的数量和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各镇街要认真填写《全市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场所排查名录》和《全市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场所排查名录》,为每个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销售单位建立档案,详细记载主体的证照情况、产品类型、生产规模及数量、监督检查情况、处罚情况等。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对账销号,确保风险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要组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新标准并经过3C认证,销售的充电器、锂离子电池是否为原厂产品,跟踪掌握经销商库存的非新国标车辆的处置动向。
要将曾经销售过限速装置、整车重量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的经营者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密切关注其是否存在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严格强制性认证和证后监管。
对强制性认证获证企业,组织相关认证机构按照强制性认证要求,对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对连续生产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违法企业采取暂停、撤销、吊销证书等限制措施,完善违法企业退出市场机制。
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
对检验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要查源头追流向,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未经整改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
严格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意见的通知》(粤市监〔2019〕37号)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宣贯解读和组织实施,督促企业按标准实施要求组织生产。
加强综合执法。
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方式,推动综合执法,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依法严厉查处无证生产、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加强两法衔接,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
(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公安、工信等部门配合)2.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回收、改装和修理场所专项治理,坚决杜绝拼装等不合格车辆重新流入使用领域。
(公安部门另行制定方案牵头实施)3.进一步规范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牌证管理,坚决淘汰不合格车辆,堵截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
公安机关要严格按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认真核对电动自行车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严禁为未获CCC认证车辆登记上牌;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要按照规定录入广东省电动自行车计算机登记系统,及时登记上牌,信息上传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产品的,也一并录入系统上报。
2020年底前所有上路行驶的允许电动自行车,均应实施登记上牌管理制度。
在未实行登记上牌之前,相关部门应当引导快递、外卖行业使用合标电动自行车。
对快递、外卖企业违规购买和使用违标车辆以及非法改装车辆的,不得核发临时通行标识。
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的地市,在发放临时号牌时,应当告知车主基本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知识。
未按地方规定领取临时号牌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处罚。
公安机关要经常组织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检查,严管通行秩序,严查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行驶,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率。
(公安部门牵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二)加大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力度1.统筹规划,将住宅小区、老旧居民楼院、城中村出租屋集中区域纳入平安社区、平安村居建设,逐个社区、行政村建设不少于1处电动车集中充放点,解决乱停放、充电难突出问题。
(各镇街牵头,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和电网公司配合)2.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积极推动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要求》改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
无物业服务企业住宅楼,要建设或协调利用附近住宅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库(棚)。
城中村要选择合适的地点建设电动自行车库(棚),确有困难的,可设置若干集中充电点,充电点应与住宅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或与住宅进行防火分隔,且充电点内不应有可燃物。
电动自行车库可利用住宅小区现有地上车库,但要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库(棚)及集中充电设施应采用不燃材料搭建,应设置简易的报警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电箱和充电线路设计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具备漏电保护、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充电插座使用数量、插孔数量应符合用电安全,电器元件和充电插座应采用安全可靠的产品。
(各镇街牵头,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和电网公司配合)(三)加大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整治力度1.组织公安派出所和基层网格巡查力量对小区、居民住宅建筑的门厅、楼梯间和楼道进行全面清理,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问题。
(各镇街牵头,消防救援、公安等部门配合)2.指导、督促各居民小区建立严格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加强巡查看护,严防清理后出现反弹。
(各镇街牵头,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公安等部门配合)(四)明确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1.居民住宅区(楼)的建设、管理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对区域内居民楼院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进行管理。
(消防救援机构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配合)2.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楼院,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协调,明确和落实消防管理责任。
(各镇街牵头,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公安等部门配合)(五)加强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1.凡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必须进行现场宣传,组织新闻媒体和当地群众,进行现场警示教育。
乡镇、街道、社区及消防部门要利用有效的宣传时间,集中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火灾成因和存放、充电要求。
(消防救援机构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宣传等部门配合)2.要开展入户宣传,特别是对辖区城中村的居民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讲清电动自行车特别是自行改装电路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已超过使用年限的电动自行车的火灾危险性,告知正确的停放、充电方式,电池达到使用年限的建议更换。
(各镇街牵头,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公安、宣传等部门配合)3.要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微博、微信等媒体推出电动自行车火灾系列专题,曝光典型火灾事故和违法违章行为或聘用第三方专业宣传机构开展安全宣传。
(消防救援机构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宣传等部门配合)4.要印发张贴挂图标语,在每个小区、每栋居民楼、每个院落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挂图,提高居民群众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的意识。
(消防救援机构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公安部门配合)四、治理时间和步骤2020年4月开始至2020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15日前)。
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核查摸底阶段(2020年7月15日前)。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在前期综合治理的基础上,逐个区域、逐个单位开展核查。
重点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造场所和使用现状进行核查,明确底数。
对排查出的底数和隐患,要详细登记,建立台账,督促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底)。
各镇街按照综合治理“回头看”工作要求,组成联合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按照《广东省消防安全领域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的统一要求,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市消安委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市消防救援大队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对市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考核内容。
各镇街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定期分析研判,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强化部门协作。
各镇街、各行业部门要明确各自具体工作职责,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推诿扯皮。
要及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
各镇街要加强本地区综合治理“回头看”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市消安委将适时进行督查检查。
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
综合治理“回头看”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行动成效纳入2020年度市政府消防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
(四)建立长效机制。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