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20kV电缆及通道设计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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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20kV电缆及通道设计技术导则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二月长沙

目次

1 总则(省院)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省院) (1)

3 电缆保护管敷设(中心院) (2)

3.1明挖排管 (3)

3.2水平定向钻(拉管) (5)

3.3顶管 (9)

3.4电缆防火 (10)

4 电缆沟敷设(星电院) (10)

4.1一般规定 (10)

4.2技术要求 (11)

4.3电缆防火 (12)

5 电缆隧道及综合管廊电力舱(省院) (12)

5.1一般规定 (12)

5.2隧道结构设计 (14)

5.3电缆隧道及综合管廊电力舱空间布置 (18)

5.4接地 (19)

5.5电缆支持与固定 (19)

5.6附属设施 (20)

5.7电缆防火 (26)

6 电缆及附件(星电院) (26)

6.1电缆本体的选择 (26)

6.2电缆截面的选择 (28)

6.3电缆附件的选择 (28)

6.4电缆线路雷电过电压保护 (30)

6.5电缆金属护层接地 (30)

7 电缆终端塔、杆(株洲院) (33)

7.1一般规定 (33)

7.2技术要求 (34)

附录A:电缆标准截面参考载流量

1 总则

1.1 为满足湖南省快速增长的电力需求,助力经济高速发展,加快电力工程建设进度,规范城区新建、扩建、改造电缆线路工程设计、建设标准,特制定本基本原则。

1.2 本原则以国家、地方及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导则、规程和规范为基础,结合湖南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1.3 本原则适用湖南110~220kV电力电缆设计、建设工作,35kV及以下电缆线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217-2018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 50289-2016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 50838-2015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GB 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50064-2014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

DL/T 5221-2016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

DL/T 1279-2013 电力电缆线路运行规程

DL/T 5484-2013 电力电缆隧道设计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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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1-2010(2016年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0-2010(2015年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7-2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03-201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46-2008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 50108-200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Q/GDW 1512-2014 电力电缆及通道运维

Q/GDW 1864-2012 电缆通道设计导则

国家电网运检〔2016〕1152号国家电网公司高压电缆专业管理规定

运检二〔2017〕104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城市电力电缆通道规划与使用管理规范和城市综合管廊电力舱规划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运检二〔2017〕105号国网运检部关于加强隧道内电缆本体及环境监测装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电网运检〔2014〕354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电力电缆通道选型与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3 电缆保护管敷设

电缆保护管敷设包含明挖排管、水平定向钻(拉管)、顶管。保护管敷设时电缆载流量的计算应充分考虑导体的最高允许温度、敷设方式、埋深、电缆布置方式、回路数、土壤热阻系数、环境温度、环境温升等。具体计算参考国际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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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IEC 60287标准。

3.1 明挖排管

4回及以下110kV电缆线路在沿现有及规划道路的人行道、绿化带敷设,穿越规划道路时,宜采用明挖排管敷设。

3.1.1 一般规定

1.电缆排管每管应只穿1根电缆。

2.电缆排管内径不宜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管孔内径不宜小于200mm。

3.管孔数量宜按远期发展预留并留适当备用孔。

4.导体工作温度相差大的电缆宜分别配置于适当间距的不同排管组。

5.管路顶部土壤覆盖厚度行车道不宜小于0.7m,其他不宜小于0.5m。

6.管路应置于经整平压实土层且有足以保持连续平直的垫层上,压实度不低于0.92。

7.管孔端口应采取防止损伤电缆的处理措施。

8.排管敷设的电缆上方沿线土层应铺设带有电力标识的警示带,宽度不小于排管宽度。

9.电缆排管方式应采用混凝土包封防护,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25,管顶混凝土厚度不小于100mm。

10.电缆排管路径尽量保持直线,减少转弯。

11.电缆排管宜采用管枕固定。接头井、转弯井、余缆井宜采用电缆支架固定,具体要求参照电缆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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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工作井

1.较长电缆管路中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工作井:

1) 电缆牵引张力限制的间距处。按敷设在同一排管中重量最重,允许牵引力和允许侧压力最小的一根电缆计算决定。

2) 电缆分支、接头处。

3) 管路方向较大改变或电缆从排管转入直埋处。

4) 管路坡度较大且需防止电缆滑落的必要加强固定处。

2.电缆工作井的尺寸应按满足全部容纳电缆的允许最小弯曲半径、施工作业与维护空间要求。接头工作井尺寸应考虑电缆接头尺寸及施工作业面。

3.封闭式电缆工作井的净高不宜小于1900mm。

4.电缆工作井技术要求:

1)安装在工作井内的金属构件皆应用镀锌扁铁与接地装置连接。普通工作井(设置金属支架)应设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接头井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2)每座封闭式工作井的顶板应设置直径不小于700mm 人孔两个。

3)每座工作井的底板应设有集水坑,向集水坑泄水坡度不应小于0.5% 。

4)工作井两端的排管孔口应封堵。

5)工作井井室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牌。露面盖板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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