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用房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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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方案

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方案

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方案背景介绍:随着特殊教育的发展和推广,越来越多的特殊教育学生需要接受专门的教育资源。

因此,本文将提出一个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方案,旨在满足特殊教育学生的教育需求,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一、教室设计:1.空间规划:教室面积应足够宽敞,可以容纳学生及教师之间的互动和活动。

根据特殊教育学生的特点,可以考虑设置多功能教室,根据不同学生的需求,随时调整教室的布置。

2.设施配置:教室应配备适合特殊教育学生的家具和设备,如高低调节的桌椅、轮椅通道、视听设备等。

此外,还可以考虑增设一些特殊教育的辅助工具,如沉重器械、护栏等。

二、教学内容:1.个别化教育:根据特殊教育学生的个体差异,教师应制定个别化的教学计划。

可以采用小班教学或个别辅导的方式,帮助学生在特定领域取得进步。

2.多样化教育手段:教师可以结合多种教学手段,如实物操作、游戏、音乐等,来吸引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提供有助于他们学习的环境和资源。

3.社交技能培养:特殊教育学生常常存在社交障碍,教师可以通过模拟情境、角色扮演等方式,指导学生掌握社交技巧,并鼓励他们参与团队活动,提高他们与他人的交流能力。

三、教师培训:1.专业知识培训:教师需要具备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满足特殊教育学生的需求。

教育部门应提供相关培训机会,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

2.跨学科合作:教师可以参与跨学科合作培训,与其他学科教师、心理学家等专业人士合作,共同研究学生的学习需求,提供更全面的教育支持。

3.定期评估和反馈:教育部门应定期评估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教学效果,并向教师提供个别化的反馈和指导,帮助他们改进教育实践。

四、家长参与:1.开展家长培训:为了提高家长的教育参与度,教育部门可以开展家长培训,帮助家长了解特殊教育学生的需求,掌握家庭教育技巧,与学校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

2.定期家长会议:教育部门可以定期组织家长会议,向家长介绍教学方案和学生的学习情况,并与家长讨论学生的进展和困难,共同制定下一步的教育计划。

[精编]特殊教育学校空间设计研究

[精编]特殊教育学校空间设计研究

[精编]特殊教育学校空间设计研究特殊教育学校空间设计研究一、引言特殊教育学校是为满足特殊儿童教育需求而设立的机构,其空间设计需充分考虑特殊儿童的身心特点、学习需求以及学校的教育理念。

通过优化学校空间设计,可以提供更加适宜的学习环境,提高特殊儿童的学习效果和生活质量。

本文将从特殊教育学校空间设计的基本原则、功能区域划分和空间优化策略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二、特殊教育学校空间设计的基本原则1.适应性和包容性原则:空间设计应充分考虑特殊儿童的多样性,满足不同类型和程度的需求,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

2.功能性原则:空间设计应满足特殊教育的功能需求,提供合适的设施设备,如无障碍设施、康复训练设备等。

3.安全性和舒适性原则:确保空间的安全性,避免存在安全隐患,同时提高空间的舒适性,让孩子感到舒适和安心。

4.互动性和开放性原则:创造一个有利于师生、生生互动的空间环境,鼓励孩子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5.美观与实用性原则:注重空间的美观与实用性,让孩子在愉悦的环境中学习。

三、特殊教育学校功能区域划分1.教学区:设立多种类型的教学空间,如普通教室、资源教室、康复训练室等,以满足不同类型和程度的孩子的学习需求。

2.康复训练区:提供专门的康复训练室或康复治疗区,确保孩子的身心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3.社交与互动区:创造一个可供孩子交流互动的空间,促进孩子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4.休闲与娱乐区:设立休闲区和娱乐设施,让孩子在学习之余能够放松身心,享受愉快的时光。

5.管理区:包括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事务处等行政管理部门。

6.储藏区:设立专门的储藏室,存放教学用品、康复设备等物资。

7.卫生与保健区:设立洗手间、消毒间等卫生设施,以及提供保健服务的区域。

8.辅助区:如食堂、教工休息室等辅助设施区域。

四、特殊教育学校空间优化策略1.优化动线设计:合理规划人流、物流的动线,确保空间的流畅性和安全性。

2.灵活布置家具:根据孩子的需求和学习方式,灵活调整家具的摆放位置,提高空间的适应性。

特殊教育学校全面管理中的学校设计和空间规划

特殊教育学校全面管理中的学校设计和空间规划

特殊教育学校全面管理中的学校设计和空间规划特殊教育学校作为为特殊学生提供教育服务的机构,其学校设计和空间规划是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全面有效教育的重要因素之一。

良好的学校设计和空间规划可以为学生提供安全、愉快的学习环境,并为他们的学习成效和个人发展奠定基础。

首先,在特殊教育学校的学校设计中,需要充分考虑学生的特殊需求以及教学目标。

比如,对于视觉障碍学生,学校需要提供无障碍设施和合适的照明设计,以便他们能够轻松地移动和参与各项教学活动。

同样地,对于听觉障碍学生,学校应该配置适当的听觉设备和教室布局,以确保他们能够清晰地听到教师的讲解。

此外,还需要充分利用空间来提供个别辅导和治疗区域,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其次,学校设计应着重于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

特殊教育学生往往具有一定的行为和运动障碍,因此学校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来确保学生在学校内部的自由活动。

例如,在走廊和教室之间增加护栏、扶手等设施,以避免学生意外摔倒或产生其他伤害。

此外,学校还应提供宽敞而适当的教室空间,以适应学生的活动需求,并提供舒适的座椅和学习用具,保证学生能够专心学习。

另外,学校的空间规划也需要考虑到与家庭的联系。

特殊教育学校是学生的第二个家,学校与家庭之间的合作和沟通对学生的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学校应设立专门的接待区域,为家长提供私密的场所,以便他们与教师进行交流和讨论学生的学习情况。

此外,学校还可以设立家长活动室,鼓励家长参与到学校的各项活动中,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融合。

最后,在特殊教育学校的学校设计和空间规划中,创造多样化的学习环境也是非常重要的。

学校应提供不同类型的教室,包括传统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艺术工作室等,以满足学生的不同学习需求。

此外,学校还应提供户外活动区域,如操场、花园等,让学生能够接触自然环境,进行户外运动和社交活动。

综上所述,特殊教育学校的学校设计和空间规划在全面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考虑学生的特殊需求、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与家庭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以及创造多样化的学习环境,特殊教育学校能够为学生提供一个积极、有益的学习和成长空间,帮助他们实现自身潜力的最大化。

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国家标准)2012年1月1日实施

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国家标准)2012年1月1日实施

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国家标准)2012年1月1日实施1 总则1.0.1 为适应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的需要,确保特殊教育学校设计质量,创造有利于补偿残疾儿童及青少年生理缺陷、康复身心健康,适合其德、智、体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特殊教育学校。

1.0.3 特殊教育学校应按残疾儿童、青少年的心理、生理及行为特征的特殊要求,遵循适用、安全、舒适和卫生的设计原则进行规划与设计。

1.0.4 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特殊教育学校 special education school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专门对残疾儿童、青少年实施的义务教育机构。

2.0.2 儿童福利院 child welfare由民政部门在城镇设立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主要收养城镇无依靠、无生活来源的残疾孤儿。

对他们由该机构所进行的保育和文化知识教育的同时,帮助残疾儿童进行补偿缺陷的训练。

2.0.3 特殊教育班 special educational class附设于普通中小学校、医疗康复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所举办的残疾儿童、少年的特殊教育班。

2.0.4 残疾人 disability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2.0.5 盲学校 school for the blind person为视力残疾儿童、青少年实施特殊教育的机构。

除与普通学校具有相同的教育任务外,还有补偿视力缺陷、培养生活自理能力和一定的劳动技能,为平等的参与社会竞争创造条件。

2.0.6 视力残疾 visual handicapped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

2.0.7 光感 light perception仅能感知光亮而不能辨认出眼前1m处手指的晃动。

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设施设备配备指南

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设施设备配备指南

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设施设备配备指南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设施设备配备是为了满足特殊教育学生的研究需求和提供适应性支持而设计的。

本指南旨在提供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设施设备的配备要求和建议。

1.空间布局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空间布局应满足以下要求:- 教室面积应足够宽敞,以容纳学生个体和小组活动的需要。

- 应提供足够的自由活动空间,方便学生进行身体活动和运动。

- 应提供不同功能区域,如研究区、沟通区、示范区等。

2.座位和桌面设备为了满足特殊教育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座位和桌面设备应具备以下特点:- 座椅应提供舒适支持和适当的调整功能,以满足不同学生的体型和姿势需求。

- 桌面应提供足够的面积,以容纳学生所需的研究材料和辅助工具。

- 应考虑提供可移动和可调整高度的座位和桌面,以满足学生的灵活需求。

3.教学工具和辅助设备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应配备以下教学工具和辅助设备:- 多媒体教学设备,如电视、投影仪和电脑等,以支持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和研究资源。

- 各类研究材料,如绘画工具、文具、书籍和教具等,以促进学生的参与和探索能力。

- 辅助听觉设备,如耳机、助听器和设备音频输出接口等,以支持听力障碍学生的研究和交流。

4.辅助设施和安全要求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应配备以下辅助设施和满足安全要求:- 轮椅坡道和扶手,以提供无障碍进入和移动的条件。

- 辅助洗手间和厕所,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卫生需求。

- 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急救箱等,以保障学生和教师的安全。

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设施设备配备需要根据学生的具体需求和教学目标来确定。

教育机构应充分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和预算限制,并与相关专业人士合作,确保配备的设施设备能够有效支持特殊教育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特殊教育建筑设计的探讨

特殊教育建筑设计的探讨

特殊教育建筑设计的探讨1.工程概况工程地点位于南方某城市社会福利院。

拟建的特殊儿童教育建筑楼地块用地面积为2106平方米,容积率2.79,计容面积5885平方米,建筑密度51%,绿地率17.3%,建筑控高26.2米。

项目为一个26班小学,预计容纳人数600人。

为1栋6层高建筑。

规划用地2106平方米,可容积率2.79。

在建筑布局上,建筑延用地方向设置,以加大用地的利用率,教学楼建筑主体高度为26.2米。

2.特殊儿童建筑功能构成根据《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儿童福利院的建筑功能构成可分为四大部分。

2.1 养育功能养育功能是儿童福利设施的基础性功能。

由于儿童福利院中孤残儿童年龄跨度较大,在生活上的要求不尽相同,所以一般儿童福利院的设计模式是将生活区分为四个区,即:0~6岁生活区、7~17岁生活区、17岁以上生活区和智障儿童生活区。

0~6岁孤残儿童和智障儿童,在生活上完全不能自理,所以这部分儿童需要专人看护,并有独立的起居室、活动室、卫生间。

7~17岁的孤残儿童,有些生活自理能力较强的,一般安排他们在相对独立的学生公寓生活,而自理或自制能力较差的儿童仍需人看护,安排他们在集体宿舍入住。

17 岁以上的孤残儿童,已算成人,需要相对个人的生活设施,同时要与融入社会相接轨。

2.2 医治和康复功能医治和康复功能是在养育功能基础上的儿童福利设施的重要功能。

大多数儿童福利院不仅仅承担着帮助本院内孤残儿童恢复健康的职责,同时也承担着帮助患有残疾的社会儿童医治和恢复健康的社会职能。

所以儿童福利院需设有4个区:接待门诊区、观察区、染病隔离区和训练康复区。

接待门诊区、观察区和染病隔离区主要是为孤残儿童提供体检、评估、治疗和保健的功能,训练康复区是帮助孤残儿童恢复生理和心理健康。

这些功能与普通恢复室在建筑设计上都有所不同。

2.3 教育功能儿童福利院的教育功能是以帮助孤残儿童回归主流社会为目的,对孤残儿童实施社会适应性教育。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 (2)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 (2)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特殊教育的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教育公平,满足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的基本需求,合理确定校园建设用地面积与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和建筑标准,全面提升学校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规划用地的依据,也是审查项目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所称特殊教育学校是指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招收盲、聋、智障学生的学校。

第四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实施普及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类特殊教育学校的新建项目,改建和扩建项目参照执行。

第五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必须确保师生安全和使用功能,学校的建筑及设施应具有防御各类重大意外灾害的能力和应对措施。

应执行“环保、节地、节能、节水、节材、无障碍”的基本规定,注重技术、经济对比分析。

第六条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先规划后建设。

本建设标准将各类校舍面积分为必备指标和选配指标,必备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校园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分为Ⅰ类和Ⅱ类。

新建学校应按必备指标加选配指标进行校园总体规划。

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必备指标。

建在县级城镇的特殊教育学校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一级指标,建在地(州)、市及以上的特殊教育学校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二级指标。

第七条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建筑项目构成第八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各类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规模、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校舍建筑面积指标确定。

JGJ76-2019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79页word

JGJ76-2019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79页word

JGJ76-2019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special education schoolsJGJ 76-2019J 252- 20192019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special education schoolsJGJ 76- 2019批准部门实施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 0 0 4 年 3月 t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告第 204号建设部、教育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76-2019,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2 (1) (2) (3), 4.3.4 (3), 4.3.9 (1J)条 (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9年 12月 18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19] 309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选址及总平面布置;4.建筑设计;5室外空间;6_各类用房面积指标、层数、净高和建筑构造;7,交通与疏散;8室内环境与建筑设备。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1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邮政编码710055) 本规范参编单位:西安交通大学建筑系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西部建筑抗震勘察设计研究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张宗尧李志民陈洋杨安牧张爱玲周典张锋张定青赵秀兰马纯立钟坷目次总则二术语 ?? ?选址及总平面布置1 校址选择3.2 总平面布置及用地构成 (6)4 建筑设计 (7)4.1 一般规定 (7)4.2 普通教室..................,.........,.........,.. (7)43 专用教学与公用学习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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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用房的设计 12006-11-13【字体:大中小】【打印】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用房的设计,必须考虑各类残疾儿童的特殊需要,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创造安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10.1 特殊教育学校各种教学用房的分类根据九年义务教育“六三”学制(全日制盲校小学、初级中学课程安排表)中共设置了17门课程;根据《调正后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聋校课程安排表》、中安排了10门课程。

根据调整后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弱智学校(班)课程安排表中安排了7门课程。

按课程性质上可分为: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按各类学校内容及目标,设置有磁教室进行学习和训练。

10.1.1 盲学校的课程设置及学习场所盲学校的课程设置及学习场所的安排,见表10-1。

10.1.2 聋学校的课程设置及学习场所聋学校的课程设置及学习场所的安排,见表10-2。

10.1.3 弱智学校的课程设置及学习场所弱智学校的课程设置及学习场所的安排,见表10-3。

10.2 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用房的设计要点10.2.1 盲校教学用房设计要点根据盲生认识事物的特点,即由多种感官的综合运用以获得事物的完整概念,在学习场所应提供能用听、触、嗅、味等健全感官感受事物的刺激而形成完整概念的环境。

(1)学习环境盲校在教学过程中,应创造条件利用直观教具教学:实物、立体模型、标本、凸起的图形、仪器、工具等,故应在各种专用教室中设置一定数量的教具等存入及展示空间,如格架、橱柜、展示台等。

设计时,对班级额定人数取规定的上限值。

普通教室的课桌规格为500MM×800MM,盲生用课桌为一侧有小书柜的“一头沉”课桌,单行排列。

专用教室的实验桌、手工教室用桌等,其规格为600MM×800MM。

盲生使用的各种教学用房,室内均应设洗手池,以保证手的卫生。

墙壁应采用耐脏易清洗的材料装修。

盲校中视觉障碍分两类:盲生及低视力生,低视力生与盲生之比有上升趋势。

因此盲校在学习环境的创造上,既要考虑盲生,也要考虑低视力生在学习与生活上的需求。

室仙各种家具布置,除课桌椅及讲桌外,其它橱柜等家具应尽量沿墙摆放,尤其是低于500MM的家具或教具,必须注意其摆放位置。

室内不应出现独立柱,也不宜设置壁柱,室内墙角、壁柱的边角均应做成圆角。

各室的门庆尽量选用推拉门,以上悬式推拉六为佳,各种门不应设置门槛,如房间与阳台之间有高差时,应设置斜坡。

教室等房间的外墙窗应外开,并宜采用下腰窗,如采用上腰窗时,一窗部分应设护栏。

(3)室内物理环境夏季应有良好的用房的采光,应自学生座位左侧来光,课桌面的采光系数不应低于2%,玻地比不应小于1:5。

教室的照胆。

各教学用房工作在上的平均照度建议为300LX-500LX,黑板面上的照度建议为不低于500LX,照度的均匀度不应低于0.7。

照明设计计算照度时,照度的补偿系数按1.3计算。

盲校对采光及照明应有较高的标准。

盲生中毫无光的盲童所占比例极少,有光感的盲童及低视力生的视觉对光的感受极为敏感,故各种用房、门厅、走廊、楼梯间以及厕所等均应有高于普通中小学校同类用房及门厅等空间的照明标准(可考虑高出一个档次的标准)。

(4)易于辨识的环境盲校各种用房名称的标牌,全校应一律设于房门的左侧和右侧,其高度使盲生可用手方便地触摸到,其标牌既有一般文字标明的名称,也有以点字可供盲生触摸的盲文。

在走廊中应在各室的门前300MM处的地面上有标志性的用脚感知的导盲块材,建筑物部触感块材的布置位置及形式,见图10-1。

10.2.2 聋校教学用房设计要点聋生由于听力障碍,诸多由耳获取的信息只得以眼代耳,以其它各种感官感受和障碍带来的缺陷,如以不同灯泡颜色的亮、灭、有规律的闪烁,利用电视通过文字、图像传达信息,相互的交流以及手语及口形变化为媒介,通过振动感受节拍的韵律等。

(1)学习环境聋生学习用的课桌椅、实验桌等各种学习用家具等尺寸,均应与普通中小学校相同。

聋生进校后,经听力检查后配制助听器,并通过看说话人的口形活动以了解对方的讲话内容。

在条件许可时还要校中的公共教学用房及体育场等处设置集体助听设施,以改善听觉环境,这些传输天线可布置在使用空间的顶部,或敷设在地板面上外部置以地毯等。

教室内前墙应设置色彩灯泡,通过亮灯、灭灯、有规律的闪烁等变化以传达各种信息:如,上课、下课、集合、紧急疏散……以眼代耳在学习上带来巨大困难,须经多次反复方可理解,故教室的黑板应具有存放大量信息的机能,如设置可上下、左右推拉或多层黑板等设施。

(2)物理环境各种用房应有良好的采光及照明环境,除满足一般要求外,还应使聋生在学习及相互交往过程中能互相看到手势及口形。

各种用房应有安静的环境,便于有轻度障碍的学生可借助助听器听到声音。

如处于嘈杂的环境中,其它噪声同样传到助器中,声音受到干扰将难以准确的学习和相互交流。

(3)安全环境凡聋校内聋生可及的场所,均应设置不同的安全指示系统,以便于及时传达信息,尤其当发生突发事故时更为重要。

在建筑物的门厅、过厅、走廊等处,均应设有明显的疏散路线标志。

10.2.3 弱智学校教学用房设计要点(1)学习环境班级人数应按单纯性障碍的高值确定各种教学用房的使用面积。

各种课桌、实验桌等的规格尺寸不应低于普通中小学校用桌的尺寸;弱智学校的教学方式及学生学习方式一般均较灵活,故在座位布置形式上应有多种布置的可能,其使用面积应较宽容。

弱智儿童、少年具有重复障碍的人,尤其肢残儿童数偏多,故弱智学校教学用房的设计应考虑无障碍设计。

(2)安全环境房间不宜采用低窗,最好采用下腰窗,玻璃面积不宜过大;二层以上如设置阳台或外廊,其防护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低于1100MM。

其栏杆不得采用可攀登的花饰。

室内与阳台地平、房间与走廊的地平在高差时,应利用斜坡相接。

室内建筑构件及家具的边缘,如壁柱、窗台板、墙角、水池边缘、家具的边角等,应尽量做成圆角)。

(3)物理环境弱智儿童对冷热的感知度极为敏感,但对冷热的耐受性较差,故室内冬季计算湿度不得低于18摄氏度,室内尚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夏季严势地区,可设置电风扇等。

各种教室应有良好的采光及日照环境,阳光不得直接照射到室内,故应有窗帘等设施。

10.3普通教室10.3.1 盲校普通教室(1)作为教学和学习场所教室内应按班级人数配置足够数量的课桌椅(单人课桌的桌面尺寸一般不宜小于500MM×800MM)。

课桌一侧以小书柜或抽斗,以存放盲文课本及书写工具,教室的规格应能按不同学习形态(对全班授课、分组学习、个别指导等)进行不同形式的座位布置,当全班听课时,其座位布置应为单桌单行排列,见图10-2。

室内应设有存放书籍的书架(或书柜),供存放班级图书及个人图书;教室内还应设讲桌、教具柜等。

教室的前方应辟一教师角,作为教师指导学生的准备空间。

教室仍应设置黑板(有时可作为低视儿童的教室)及电教用的视听器材等。

(2)作为生活的场所应设有存放学生上学时的携带品,如书籍、文具、运动服装、雨具、冬季御寒服装等的存放场所。

室内应设洗手盆;因盲生以手代眼,以触摸感知事物,故庆经常洗手以保证盲童的身体健康。

盲校小学低年级的普通教室既是学习场所(几乎所有课程均在普通教室内进行),也是游戏活动场所,在游戏活动中进行学习、在游戏中改善和克服障碍,提高补偿实效,故小学低年级的教室的利用率极高,故在面积上应充实些,以改善其活动环境。

(3)作为低视力生的学习场所在低视力学生学习的教室及专用教室中,极为重要是应具有适宜低视力学生学习的环境,它直接影响到低视力学生的学习效率、情绪与用眼卫生。

良好的光环境,主要是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和人工照明,因我国目前尚无此标准,设计时可参见10.2.1之(3)。

一般低视力学生的教室,宜设于二层以上,以防止相邻建筑物及外树木的遮挡,以保证有良好的采光环境。

教室需设置人工照胆,以补充自然采光的不足。

人工照明的光线要柔和、不刺眼。

教室内除设照明灯具外,尚应为每个学生配备局部照明(如台灯)。

台灯最好采用折叠摇臂式,它可固定在桌的边缘而不占据桌面面积,它可以自由移动,并根据要求可调节亮度以适应低视生对光线不同的需求。

室内的照明灯具,不宜采用裸灯,以防产生直接眩光;室内应避免有阳光直射,可设置白色窗帘而形成散射柔和的光线。

教室前方应设黑板,结合低视力学生的特点,黑板可设置能左右推拉的双层黑板。

黑板的颜色以深色黑板(用浅色粉笔)或与此相反的设白板(用深色笔书写增大对比度)。

低视生教室,必须设置黑板灯,以加强黑板的垂直照度,其标准宜采用300-500LX。

低视生所用的课桌,其桌面应能翻起,而便于低视力学生近距离的阅读或书写。

一般可参照绘图桌的做法,翻起后可根据不同角度固定,采用此种课桌更宜用卡桌边缘的可折叠摇臂式灯具。

低视力学生教室桌面上的局部照明灯的走线应以地板下走线为主,不得设于地板面上,可参考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的走线做法。

低视力学生教室,应设有较完备的电教设施:如幻灯机、投影器、录放像机、电视机等器材,以便在教学中结合不同内容进行辅助教学。

采用这些器材过程中,室内常要求暗环境,以便显示屏幕、或银幕上呈现清晰的文字或图像,故应设置暗色窗帘,以遮挡外部阳光。

在低视力学生教室中应按学生的视力情况配置助视器(看书本、看黑板)室内尚应设置放大阅读器,如教材、提示装置(相当于闭路电视体系)、电脑阅读装置等,故低视力学生的教室面积可充裕些,以便设置可供阅读的阅读器材。

10.3.2 聋校普通教室聋生基本上均伴有语言障碍,在相互交流时多用手语并配以对方的口形,故聋校小学低年级、中年级教室的课桌椅多布置成面向教师和黑板呈圆形布置形式。

为便于座位布置,课桌面应呈梯形,前后长度各为550MM、600MM,宽度为400MM,座位布置形式,见图10-3。

图10-4为弗兰克般茨聋校小学部教室。

为防止外部噪声的干扰,外墙采用重混凝土构造,尽量少开窗,室内做吸声处理。

为使师生能互相看到口形,室内设置足够的人工照明。

教室定员为8人,面积123 m2。

10.3.3 弱智学校普通教室由于弱智儿童在智力上发展迟缓,尤其小学低年级直接接受文化课的学习一定困难,故小学低年级的教学应结合生活、游戏进行,在游戏中培育和启发其智力。

因而教室的设计,室内既要有学习用的课桌椅(按学习需要进行布置),也要设置有游戏活动的空间(用以摆放玩具和可供活动的场所)。

教室内应设置电教器材(如幻灯、投影器及电视机等)及存放有关教材及教具等空间。

教室内所使用的课桌椅规格,应采用可调整高低课桌,以适应学生的需要,其尺寸可选用一般中小学校用的课桌椅(600MM×400MM)。

布置形式上以单桌排列为佳,见图10-5。

为使小学低年级学生适应学校环境及培养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应在与普通教室相邻处设置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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