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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智慧农业市县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西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智慧农业市县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6.08.18•【字号】赣农字〔2016〕59号•【施行日期】2016.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江西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智慧农业市县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农字〔2016〕59号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部门:为加快推进各设区市、县(市、区)智慧农业建设,根据农业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农市发〔201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互联网+农业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全省智慧农业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74号)要求,现将《江西省智慧农业市县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6年8月18日江西省智慧农业市县建设指导意见为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强省建设,充分发挥“信息进村入户”示范引领作用,按照“互联网+农业”发展理念,我省启动了以“123+N”为推进路径的智慧农业建设。
为确保全省一盘棋整省推动,现对市、县(以下各设区市简称“市”、县(市、区)简称“县”)智慧农业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建设思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互联网+”行动计划要求,以实现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电商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等“四化”为目标,以提升种得好、管得好、卖得好、服务好“四好”为功能定位,促进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全面融合发展,加快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创新农产品流通渠道,实现农业管理的高效透明,推进农业信息服务进村入户,建立起全面支撑现代农业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信息化新格局。
(二)建设目标全省智慧农业建设推进路径为“123+N”。
即建设“1个农业云”———农业数据云;“2个中心”———农业指挥调度中心、12316资讯服务中心;“3个平台”———农业物联网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N个系统”———涉及农业生产、项目管理、资金监管、综合执法、行政审批、市场信息、农技服务、政务办公等各个子系统。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厅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厅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08.06.25•【字号】赣农字[2008]68号•【施行日期】2008.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厅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赣农字[2008]68号)厅各处室局、厅属有关单位:《江西省农业厅政务信息公开规定》、《江西省农业厅政务信息公开操作规程》、《江西省农业厅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和《江西省农业厅政务公开督查制度》已经厅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江西省农业厅政务信息公开规定第一条为推进和规范江西省农业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江西省农业厅政务信息”(以下简称信息),是指厅机关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厅机关各处室局的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厅办公室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厅的信息公开工作,对各部门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协调督导;驻厅监察室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厅信息中心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办事机构,负责全厅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局负责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第五条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全面真实、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公开的政务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信息准确一致。
第七条拟发布的信息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审批的,应当报请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第八条下列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一)厅级领导成员及分工,农业厅及其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能与设置、直属单位的构成;(二)涉农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农业农村政策;(四)本部门重要活动;(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六)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七)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设置的专项项目的申报及计划安排与监管情况;(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无公害、名牌农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九)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及其他面向社会的公共服务信息;(十)农业行政执法动态及监督抽检结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十一)农业突发重大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十二)人事任免、考录招聘及表彰奖励;(十三)农业招商引资、对外交流与合作等相关信息;(十四)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27•【字号】赣府厅字〔2022〕49号•【施行日期】2022.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22年5月27日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加快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以政府数字化转型驱动治理方式变革,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和总体要求(一)发展现状。
基础条件不断夯实。
当前,全省政务云资源体系已基本建成,政务外网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
构建了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人口、法人、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基础数据库投入使用。
统一电子印章、公共支付、短信服务等应用支撑平台建成使用。
“赣服通”已成为江西一张靓丽名片,大数据在社会治理中的广泛应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键问题有待破解。
政务外网使用效率不高,部门专网仍然大量存在,政务系统未全面上云,政务云不能满足系统云化需要;部分高频政务数据未共享或共享质量不高,部门业务协同水平整体偏低,一些公共数据尚未归集共享;一体化应用支撑体系尚未建成,5G(第五代移动通信)、AI(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运用水平有待提升;通过数据共享创新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手段的举措不够,数据要素流通市场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赣办发[2013]17号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赣办发[2013]17号](https://img.taocdn.com/s3/m/6eedd06da517866fb84ae45c3b3567ec102ddc88.png)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正文:----------------------------------------------------------------------------------------------------------------------------------------------------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赣办发〔2013〕17号2013年8月30日)当前,我省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始终坚持农业基础地位、始终坚持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始终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按照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提出的继续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抓规模、抓特色、抓加工、抓组织、抓服务,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和机制,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总体要求,大力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
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专业大户。
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以及农业科技人员投身农业创业,发展一批新型职业农民。
支持和引导具有一技之长的农户,通过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培育成为专业大户。
整合政策、项目、资金等资源,汇聚各方力量,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积极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阳光工程”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培养造就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
(二)积极发展家庭农场和合作农场。
引导和鼓励具有生产规模、资金实力和专业特长的农村专业大户,发展成为家庭农场。
加强家庭农场的管理指导、培训教育,加大技术、资金等支持力度。
积极引导家庭农场按现代企业制度模式规范运行,推动家庭农场大规模、高层次联合,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程度更高的合作农场。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1.11.25•【字号】•【施行日期】2021.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厅机关各部门、厅属各单位:现将《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25日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江西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精神,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全省农业农村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的重要要求,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以持续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核心,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根本,以构建农业农村普法工作长效机制为重点,着力推动法治理念、法治方法、法治服务进村入户,提升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能力,建设更加和谐民主的法治乡村,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走出一条具有江西特色的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行动计划》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9.06•【字号】赣府厅字〔2022〕89号•【施行日期】2022.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信用,金融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行动计划》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9月6日江西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2号)精神,充分挖掘信用信息应用价值,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加快构建江西新发展格局、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围绕缓解我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以搭建江西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江西节点)为抓手,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确保江西节点与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全省符合条件的金融服务系统实现联通,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融资信用服务网络建设,推动我省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持续降低,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不断提高,有效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一)构建全省融资信用服务网络。
1.加快江西节点建设。
依托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江西节点,充分发挥各类信用信息平台作用,归集共享涉企信用信息开展融资信用服务,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监管局、江西银保监局等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2.强化系统平台链接。
构设以江西节点为枢纽,实现与国家平台、省内各级各类融资信用服务系统互联互通,构建全省一体化的融资信用服务共享网络。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改革的意见-赣府厅发〔2017〕92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改革的意见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改革的意见赣府厅发〔2017〕9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加强企业信用监管是创新监管方式、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参照执行)信用监管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通过信息化平台、技术化手段、制度化保障,推动部门联动监管、联合奖惩,加快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政府监管和服务效能,促进企业依法守信经营,进一步推动法治江西、诚信江西建设,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是法治手段与信用手段相结合。
既以法律为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履行部门职责,严格监管执法,又以信用为支撑,加强信用奖惩,引导企业严格自律,诚信为本,遵守经营规则,弘扬社会美德。
二是失信惩戒与守信激励相结合。
既强化信用监管,惩戒失信行为,大幅增加企业失信成本,又强化信用激励,奖励守信行为,大幅提升企业守信价值。
三是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4.08•【字号】赣府厅函[2021]43号•【施行日期】2021.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持续推动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
共检查政府网站540家,覆盖全省所有政府网站;检查政务新媒体941家,占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总数的33.90 %。
政府网站合格率为96.30%,环比上升3.75%;政务新媒体合格率为97.02%,环比上升2.16%。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全省政务新媒体尤其是各级政府政务新媒体,如“上饶市人民政府发布”“宜春市人民政府发布”等微信公众号不断加强信息内容建设,在保证及时更新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内容的审核把关。
(二)政府网站栏目用户体验度提升。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网、“江西省财政厅”网等设置了专题聚焦栏目,将本单位各项重点工作分类开设,方便群众查阅使用。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网开设了“交通数据”栏目,运用数字和图表的形式,直观形象地展现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各项最新数据。
(三)互动交流渠道进一步畅通。
各级政府以及绝大多数省直部门的政务新媒体均开设了互动交流栏目,畅通政民互动渠道。
“中国·九江”网、“中国·南丰”网、“中国·玉山”网等网站在群众咨询后一个工作日内准确答复,部分政府网站开发了智能实时答问功能。
二、主要问题(一)法定公开内容存在严重问题。
安义县、珠山区、浮梁县、袁州区、赣县区、兴国县、全南县、安远县、信丰县、吉水县、莲花县、鄱阳县、铜鼓县未公开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19.11.21•【字号】赣工信电政字〔2019〕490号•【施行日期】2019.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确保2019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19年江西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9年11月21日2019年江西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为促进我省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7〕4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估对象评估对象分为40个省直有关部门网站、11个设区市政府门户网站和100个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三类。
二、评估指标评估指标分为省直部门(单位)(见附件1)、设区市(见附件2)、县(市、区)(见附件3)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指标及分值构成:(一)建设设计水平,主要包括内容建设、功能建设、集约建设、设计规范等指标。
省直部门、设区市、县(市、区)政府网站日常评估在最终评估成绩中占比分别为50%、45%、50%。
(二)管理运行成效,主要包括机制制度、网站安全、运行监测等指标。
省直部门、设区市、县(市、区)政府网站日常评估在最终评估成绩中占比分别为30%、35%、30%。
(三)创新发展能力,主要包括个性化服务、多渠道服务、大数据应用、服务模式创新、智能识别技术、IPV6访问、创新案例等指标。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10.15•【字号】赣发改高技字[2007]1334号•【施行日期】2007.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税务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发改高技字[2007]1334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直各部门:为规范我省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精神和《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委研究制定了《江西省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已经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施行。
附件:江西省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二○○七年十月十五日附件:江西省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省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管理,保证建设质量,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建设项目指面向政务管理服务的电子政务网络及业务应用、数据库、安全保障等系统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第三条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各单位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资金建设的电子政务项目,适用本办法。
使用政府资金建设的大型基建项目中包含的电子政务子项目也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省发改委负责全省电子政务项目的规划、省级或跨区域电子政务项目立项审批,组织全省重点电子政务项目的实施。
各市县(区)发改委负责本区域内电子政务项目立项审批。
第五条电子政务建设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网络、统筹协调、资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做到规范有序推进。
各地各部门要依托省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开展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未经批准不得分散建设广域物理网络。
第六条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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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 , 国 农 业 发 展 进 入 新 阶 段 , 推 进 农 业 和 农 村 经 济 我 在 结构 战 略 性 调 整 和 加 入 世 界 贸易 组 织 的新 形 势 下 , 好 农 村 经 做 济信 息工 作尤 为重 要 。 目前 国 家 发 改 委 与 我 省 发 改委 建立 的 农
政 务信息 网核心 网的省市县级发改委 内部 的纵 向网络, 它与
国 际 互联 网物 理隔 离 , 江西 省 政 务信 息 网 核 心 网 中 的其 他 单 与 位 采 用 V N技 术 逻 辑 隔 离 。 江 西 省 政 务 信 息 网 是 一 个 基 于 P M L P P S V N的综 合 网络 , 基 于 M L P P S VN的 I 络 可 以 很 容 易 P网 地与基于 I P的用 户 网络 结 合 起 来 , 很 方 便 地 实 现 省 、 能 市和 县 区 发 改 委 系 统 之 间视 频 ( 括 流 媒 体 、 频 厂 播 ) 电 子 邮 件 、 包 视 、 语音 、 数据 传输 等 功 能 。
村经济信息体系涵盖 了农业 生产情况 、 民收入 、 农 水旱灾害 、 林 业生产、国债投 资等领域 。为了及 时做好 有关信息的收集 、 整
理 、 析 、 合 , 观 上 需要 及 时 、 分 综 客 快速 、 面 地 掌握 各 地 农 村 经 全 济动态信息和阶段性信息 , 随时 掌 握 农村 经 济 发 展 及 主 要 农 产 品 总 量 平 衡 动 态 , 能根 据 不 断 变 化 的 情 况 , 究 农 业 和 农 村 才 研 经 济 发 展 的 重 大 问题 , 接 平 衡 农 业 、 业 、 利 、 象 等 发 展 衔 林 水 气
规划和政 策, 更好地为政府提供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 体制改革方面 的决策参考和 服务, 这是省级发改委作 为政府综
合管 理 部 门正 确 履 行 宏 观 调 控职 能 的 一 项 基 础 性 工 作 , 政 府 是 制 定 宏 观 调 控 政 策 的重 要 依 据 。
江西省政务信息 网核心网的系统层次结构可 分为广域 、 城域 网骨干层 、 用户接入 层三 部分。如下 图 l 所示 :
江西 省政务 信息网 务控心羁系 政 统结构
二、 目标和功能
根据 国家发改委农经司 《 中国农村经济计划 管理信息系 统总体 规划 》 要求 , 西省发 改委决 定, 托江西省 政务信 息 江 依 网建设江西省农村经济 发展网 ( 以下简称江西农经 网) 。
江 西 农 村 经 网主 要 实 现 以 下 目标 和 功 能 :
邮件相互传递。
3 为 国家 发改委 、 、 省政府 、 省发 改委 等领导 部 门提供 所需
的信 息 的查 询 服 务 和 辅 助 决 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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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5 对各种数据及文字材料进行 采集和 处理, 、 实现文 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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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办公 自动 化 杂志 0
维普资讯
政 务
2 6 0 0 年1 0 月
总第 9 1期
过 高速 链 路连 接 (E 。 双 核 心 结 构 可 以保 证 在 任何 一 台 核 心 G) 路 由器 故 障 的情 况下 , 能 保 证 网 络 的 连 通 性 。 将 两 台 核 心 接 均 点 分 别 放 置 在 不 同 的 地 理位 置 , 可 以防 止 在 同一 地 理 位 置 上 也 发 生 的 某 些 导致 路 由器 停 机意 外事 件 使 两 台 设备 同 时 停 机 , 避 免 整 个 网络 的 瘫 痪 。 各 个 设 区 市 节 点 的 路 由器 分 别 通 过 1条 15 5M的 S H 路 D线 和 1 2 条 M的 备份 链 路 连 接 这 二 台核 心路 由器 。 正 常情 况 下 使 用 高 速 的 1 5 D 5 M S H链 路 通 信 , 链 路 故 障 时 , 用 备 份 的 2 在 使 M 链 路 , 然 性 能 有 所 降低 , 至 少保 证 了连 通 性 。 虽 但 省 级 城 域 骨 干 网 设 计 为 双 星 型 结 构 的 千 兆 以 太 网 网 络 。 心 节 点 为 两 台高 性 能 多 层 交 换 机 , 别 放 置 在 省 政 务 核 分 信 息 网 网 管 中 心 主 机 房 和 省 委 大 院 节 点 , 通 过 千 兆 以 太 网 ( E 链 路 互 连 , 与 位 于 省 政 务 信 息 网 网 管 中心 和 省 委 大 G) 并
4 实现计划编制 、 、 修订 和运行情况 的 自动汇 总, 并能进行
经济分析。
江西省政务信息网核心网在 结构上设计为双星型结构 , 两
台高 性 能 路 由器 作 为 核 心 节 点 , 台位 于 省政 务 信 息 网 网管 中 一 心 主 机 房 , 一 台位 于 省委 大 院 节 点 , 台 核 心 路 由器 之 间 通 另 两
1 以江西省发改委网管中心为核心 , 、 实现 省级网管中心与 省直农 口厅局 、各设 区市发改委及县级发改委 的计算机 联网, 实现远程数据信 息传输和资源共享 。 2 建立 以防火墙 、 、 交换 机、 服务器和微机 组成 的各级局域
网, 利用省政 务信 息网和 电子邮件系统 , 实现远程 数据通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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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8 0 0 年1 0 月
总第 9 1期
移 动
信 网 依 托江西 省 政 务 息 建 工西 农 村 经 济 发 展 网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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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西 省 信 息 中心 黄 高德 钱 军 龚 松
编 辑 汇 总 自动 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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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根据 国家发改委 、 、 江西省发 改委的布 置 , 农业和 农村 对